会计债券投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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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债券投资

会计债券投资范文1

如果将公允价值变动纳入摊余成本的计算范围,一方面公允价值变动必将破坏摊余成本可靠的性质;另一方面必将破坏摊余成本对溢折价发生额的分期摊销的数量上的平衡。公允价值变动是建立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上的,关注的是未来的信息,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公允价值变动额实质是由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所构成,账面价值又随公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允价值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公允价值变动额是变化的、是不确定的,但实时性高、相关性高。因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不确定,摊余成本概念中不应包含公允价值变动。另外,从经济实质来看,投资方只有让渡了使用权的那一部分资金才会有投资收益。事实上,投资方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让渡公允价值上涨对应的那一部分资金,理应公允价值变动对应的这一部分资金不应该产生投资收益。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时,计算投资收益使用的摊余成本不考虑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如果计算投资收益使用的摊余成本是减去(或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数,那么当期损益就会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在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特别大的情况下对利润的影响尤其明显(当然主要是指公允价值上升这种情况,因为公允价值如果持续下降且幅度较大的话就确认减值损失了,不存在这问题了),为管理当局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有利条件,而这与新准则的精神相违背。

二、摊余成本与资产减值损失

摊余成本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的,同样,期末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是在资产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下进行的。而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客观上确实是由于存在某种既定的减值因素,才导致其公允价值大额的、单向的持续下跌,其对成本的影响是确定的、持续的,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时,计算摊余成本要考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与此同时,期末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其摊余成本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即资产减值损失=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三、摊余成本、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时,计算公允价值变动额是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比较(即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而不是用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比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抵减资产减值损失后的差额,而账面余额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管辖的所有二级子目的余额代数和,包括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以及公允价值变动这四个子目余额代数和,用公式来表示: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资产减值损失=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资产减值损失。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的。下面通过举例来体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例]2008年1月1日,东方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利华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利率为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实际支付价款为2172.60万元,假定按年计提利息。2008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4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000万元并将继续下降。2010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回升至2010万元。2011年1月20日,东方公司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到款项1990万元存入银行。

东方公司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分录单位:万元):

(1)2008年1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2000

应收利息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72.60

贷:银行存款2172.6

(2)2008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3)2008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000+72.60)×4%=82.9(万元)

借:应收利息100

贷:投资收益8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00+72.60-17.1=2055.5(万元),公允价值为2040万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55.5-2040=15.5(万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5

(4)2009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5)2009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000+72.60-17.1)×4%=82.22(万元),注意这里不考虑2008年末的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

借:应收利息100

贷:投资收益82.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7.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40-17.78=2022.22(万元),其摊余成本=2000+72.6-17.1-17.78=2037.72(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由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会持续下降,所以资产减值损失=摊余成本-公允价值=2037.72-2000=37.72(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公允价值=2022.22-2000=22.22(万元),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转出:

借:资产减值损失 37.7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2.22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5

(6)2010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7)2010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000+72.60-17.1-17.78-37.72)×4%=2000×4%=80(万元)

借:应收利息100

贷:投资收益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2000+72.60-17.1-17.78-37.72-

20=1980(万元),公允价值为2010万元,应该转回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2010-1980=3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

贷:资产减值损失30

(8)2011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应收利息100

(9)2011年1月20日

借:银行存款19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7.72(15.5+22.22-30)

投资收益 2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7.72(72.6 -17.1 -

17.78-20)

会计债券投资范文2

一、短期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一)企业持有短期投资期间所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的账务处理差异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持有短期投资(股票、债券)期间获得的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或利息外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是否作为短期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这一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表现在:

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收到的除去在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之外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直接作为收到当期的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为: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其他应收款”科目。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上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公司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利息,直接计入当期实现的投资收益。相应的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

3、新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而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为:企业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对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之外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科目。

(二)企业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企业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对短期投资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因此,在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时,企业只需按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收到款项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公司在待有短期投资期间应对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同时调整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在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时,按实际成本转账,但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时,只需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科目;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对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予以调整,当期投资收益的净额。

3、新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应对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在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计算当期的投资收益时,要同时结转该项投资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时,按实际收到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一)关于是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差异

新旧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方面的差异在于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是否对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企业在持有期间对长期股权投资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处置时也不需考虑长期投资减值因素,直接按处置时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即可;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明确要求企业在持有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处置时需考虑长期投资减值因素,结转该项投资对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余额,以正确计算处置该项长期投资的收益。账务处理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长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余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时取得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对于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时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两者都未考虑“清算股利”的相应,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对此作了规定: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账务处理上,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长期债权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差异

相对而言,新旧企业会计制度在这一方面的差异较小。《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1、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以调整企业持有债券期间各期的真实利息收益。溢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长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溢价部分,贷记“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折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长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借记“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企业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不考虑减值准备,也较少考虑企业中途处置长期债权投资的情形,因此只需在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

1、企业认购溢价发行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债券投资范文3

一、小企业长期投资

小企业长期投资主要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1年或长于1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小企业取得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在于出售,这是与短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区别。小企业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通常在1年以上)的权益性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是指除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长期投资。小企业准则只对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作了具体规范。

二、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例1:某小企业2011年1月5日,购入甲股份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10张,面值10 000元,利率6%,按年付息。支付债券款99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99 000

贷:银行存款99 000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月计算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例2:

承接例1,按月计算利息如下:

月息=10 000×10×6%÷12=500(元)

借:应收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年末,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6 000

贷:应收利息 5 500

投资收益 500

同时,小企业准则还规定,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例3:某小企业2011年1月5日,购入甲股份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10张,面值10 000元,利率6%,到期还本付息。支付债券款100 100元。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时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100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100

(2)按月计算利息如下:

月息=10 000×10×6%÷12=500(元)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小企业准则规定,“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实际取得价款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例4:承接例2,该小企业因急需用款,于2012年12月初转让上述债券,收款106 500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6 500

贷: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100 000

应收利息 5 500

投资收益 1 000

小企业因转让债券,产生的损失应计入“投资收益”账户的借方。

例5:承接例3,该小企业因急需用款,于2012年12月初转让上述债券,收款11 0 900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0 900

投资收益600

贷:长期债券投资――债券面值 100 000

――应计利息11 500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准则要求,“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6:2011年2月28日,某小企业购买甲股份公司股票10 000股,价款5元/股(每股含0.2元现金股利),连同手续费等附带成本600元一并用支票付讫。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48 600

应收股利2 000

贷:银行存款50 600

收到股票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2 000

贷:应收股利 2 000

小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所换出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余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的,应当按照所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这里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例7:2011年1月8日,某小企业用自有设备一台,原始价值100 000元,已计提折旧20 000元,换取乙股份公司股权,准备长期持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贷:固定资产 100 000

当然,由于小企业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除了固定资产有备抵账户外,其余资产类均没有调整账户。所以,小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余额一般就是该账户的余额。

例8:2011年1月19日,某小企业用专利权一项,账面余额为50 000元,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 000元,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换取丙股份公司股权20 000股。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73 4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50 000

原材料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9:接上例8,2012年2月5日,丙公司宣告上年亏损200万元,不分红不转赠。2013年2月16日,该小企业接到丙股份公司通告,上年公司盈利1 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每股0.5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0 000

贷:投资收益10 000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股利10 000

小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成本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例10:接上例9,该小企业于2013年11月6日转让上述股权,收银行存款9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73 400

投资收益16 600

另外,小企业准则特别规定,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例11:上接例7,假如该小企业所持股权的乙股份公司发生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宣告破产。该企业所持股份的长期投资无法收回。2013年12月1日,企业收到乙公司破产公告书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会计债券投资范文4

投资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对外投资主要分为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15号会计准则一投资于债务和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将有价证券投资分为三类:(1)交易性证券投资,指企业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购买和持有的权益性和债务性证券,在资产负债表列作流动资产;(2)持有到期投资,是投资者有意愿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券;(3)可供出售的证券,持有可供出售的证券是为了在未来某一时间出售,持有时间6~18个月,既可以是短期投资也可是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

任何投资取得时按取得成本入账,但证券投资取得后的会计处理有较大差异。针对不同投资类型投资,会计处理的方法有:公允价值法、权益法、摊余成本法、合并财务报表法。本文将结合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不同类型投资业务的会计确认、后续计量、期末计价及减值情况。

二、股票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根据美国(FASB)115号会计准则,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在取得时均按其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在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虽然都是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处理上有所不同。交易性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净利润,可供出售的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下的综合收益。

(1)初始计量。对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的在取得时均按其原始取得成本入账,成本包括买价和经纪人的佣金、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等。

[例1]假定2006年7月1日,s公司以每股$40的价格购入B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股,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发生交易费$500。根据投资持有目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单位:美元下同)

投资持有者准备短期持有将其划分交易性证券。

借:股权投资――交易性证券 40500

贷:现金 40500

如投资者确认为可供出售证券。所作分录相同。

(2)后续计量。公司在取得有价证券后,对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持有期间的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法,即被投资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出售时根据取得收入与投资成本差额确认投资收益;会计期末要确认未实现的持有利得和损失,但对未实现的持有利得和损失列报有所不同,对交易性证券会计期末按市价调整投资账面,成本和市价之间的差额属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可供出售的证券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下其他综合收益项。

第一,持有股票期间投资收益的计量。承例1,如12月31日收到每股$2的现金股利,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在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相同:

借:现金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第二,期末计价。承例1:假定2007年12月31日s公司交易性投资的公允价值总额$48000,投资成本总额$40500,故产生$7500未实现的持有利得。若为交易性证券则:

借:市价调整――交易性证券 7500

贷:未实现利得――收入 7500

“市价调整――交易性证券”账户的使用能够帮助公司记录投资的实际成本。出售证券时,需要用该实际成本确认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交易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是投资成本与市价调整――交易性证券的总和。未实现的利得在利润表“其他收益和利得”部分报告。若为可供出售的证券,

借:市价调整――可供出售证券 7500

贷:未实现利得――权益 7500

第三,股票出售。假定s公司2007年2月10日出售其持有的B公司的股票,出售净收益$46500。这时股票账面价值为$48000(40500+7500),因此产生$1500的处置损失,若为交易性证券则:

借:现金 46500

股权投资出售损失 1500

贷:股权投资――交易性证券 48000

若为可供出售的证券,则需结平“未实现的持有利得”账户,冲销投资账户,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 46500

未实现的利得――叔益 7500

贷:股权投资――可供出售证券 48000

股权投资出售利得 6000

第四,减值。由于交易性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计提减值。对于可供出售证券,当公允价值大幅下降,且价值下跌非暂时性。应确认减值损失。

(二)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现金、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方式取得其他企业一定份额所有权益而形成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非流动资产。根据投资目的不同及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关系不同分为三类:非控制又非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和控制性的股权投资等。当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小于20%时,视为非控制又非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对既非控制又非重大影响的权益证券投资,根据美国115号会计准则,将其归类为可供出售的证券,对于公允价值能可靠确定的可供出售投资,美国会计准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当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大于20%时,小于50%时,被视作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会计处理,当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大于50%时,为控制性的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视为母公司,投资公司为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初始计量。权益法和公允价值法均按实际取得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例2]假设平安公司20×6年1月1日以$400000取得德仁公司30%有表决权股份。由于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大于20%,小于50%,采用权益法会计处理,

借:长期投资 400000

贷:现金 400000

假定平安公司所取得德仁公司股份仅占德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则视为可供出售的证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投资初始计量与权益法相同。

(2)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计量在持有期内确认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益变化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冲减投资账面。被投资公司取得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均按持股份额调整投资账面。公允价值会计处理与前述相同。

承例2,假定20×6德仁公司报告年度净收益$200000。20×7年1月宣布发放现金股利$24000。

20×6被投资公司报告净收益,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益增加,视为有重大影响投资,采用权益法处理:

借:长期投资 6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

如归类为可供出售的证券,不作分录,

20×7年1月宣布发放现金股利$24000,如平安公司收到现金股利$7200

借:现金 7200

贷:长期投资 7200

假定平安公司取得德仁公司股权5%,则收到现金股利$1200,采用公允价值法:

借:现金 1200

贷:投资收益 1200

(3)期末计价。假设2007年1月,平安公司持有德仁公司股权份

额不变,平安公司所持德仁公司股票市值为$420000,如采用权益法,不作分录。如采用公允价值确认未实现持有利得则:

借:长期投资 20000

贷:未实现的利得 20000

(4)在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通过比较账面价值和处置收入,确认出售利得和损失,对于可供出售债券,还需结平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

三、债券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为交易性债券和可供出售证券企业购入债券被确认为交易性证券或可供出售证券的,与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基本相似,取得债券时,按取得成本人账,包括为取得该投资发生的所有必要支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交易性证券计人当期损益,可供出售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人股东权益。但由于折价或溢价购人债券,债券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随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而变动,每个会计期末都要确定债券的账面价值。

[例3】K公司2006年1月以$96007价格购买D公司面值$100000的债券,票面利率7%,5年到期,每年支付一次利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1)取得投资时,假定投资者准备短期持有,视为交易性证券:

借:债券投资――交易性 6007

贷:现金 96007

若为可供出售证券,初始计量与交易性证券相同。

(2)2006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若视为交易性证券,由于折价购人债券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96007×8%=7681),调整账面价值($7681-$7000=$681)

借:现金 7000

债券投资――交易性 681

贷:利息收入 7681

若视为可供出售证券,会计处理相同。

(3)期末计价。假定2006年末公允价值为$97000,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将摊余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比较,差额作为未实现的持有利得。若视为交易性证券,由于调整后账面($96007+$681=$96688),与公允价值$97000差$312,要将账面调整为公允价值,确认未实现的利得。

借:债券投资――交易性 312

贷:未实现的利得 312

若视为可供出售证券,期末计价与交易性证券相似,区别期末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

(4)出售债券。当出售交易性券时,根据收到现金与证券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已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假定K公司2006年末以$97000价格出售其债券,与销售日的公允价值相当,未实现的利得损失已包括在K公司的收益中,因此,没有产生利得或损失。

借:现金 97000

贷:债券投资――交易性 97000

当出售可供出售证券时,原列报在股东权益下的未实现的持有利得予以冲销:承例3,假定K公司2006年末以$97000价格出售,列报在股东权益下的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有$312,予以冲销,同时确认已实现利得。

借:现金 97000

未实现的利得 312

贷:债券投资――可供出售97000

出售证券利得 312

(二)持有到期证券根据美国115号会计准则,投资于公司债券属于持有到期日证券,对于这种投资初始确认应按购入实际支付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债券买价以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在后续计量中持有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和进行折价、溢价摊销。承例3,购人债券时按取得成本计量,假定投资人准备长期持有,划分为持有到期投资。

(1)取得投资,

借:长期投资――D公司债券 96007

贷:现金 96007

(2)收到利息时,对持有到期投资取得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承例3,假定2006年12月31日,根据票面利率计算收到债券利息$7000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和摊销折价,假定实际利率8%,投资收益$7681(96007×8%),摊销的折价$681($7681-$7000)。

借:现金 7000

长期投资 681

贷:投资收益 7681

(3)债券出售,投资债券的企业也可在债券到期日前将债券,将债券出售提前收回债券,提前收回时,由于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与收回金额存在差异,形成出售债券投资利得或损失。提前收回债券会计处理时,首先将折价,溢价从上一利息收取日摊销至出售日,然后确认出售利得和损失。

(4)投资减值,对持有到期证券当有极大可能表明企业无法收回全部到期金额,就认为损失发生了,证券的摊余成本应减计为公允价值,记录减值后,投资账户不因以后公允价值上升而变动。如K公司持有到期债务性证券摊余成本$97605,公允价值80500,如价值下跌非暂时性,则:

借:投资减值损失 17105

贷:长期投资 17105

对于可供出售证券,如价值下跌非暂时性,与持有到期证券投资减值会计处理相似,累积在综合收益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冲销,减值损失记作已实现损失。

会计债券投资范文5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核算;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9日

我国400多万户企业中,小企业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针对小企业的实际情况,2009年9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4年4月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2011年10月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此举标志着我国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微型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

一、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当小企业资产确实发生损失时,要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标准如下:

小企业发生下列资产损失,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等等。

以固定资产损失为例:(1)固定资产盘亏、丢失、被盗损失时,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已经批准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残料价值)、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出售、对外投资损失时,报经批准前,按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处理方法处理。已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小企业法则下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不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实发生亏损等损失时,直接做亏损的账务处理。因此,少了一道账务处理程序,简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债券摊销的实际利率法是指各期的利息费用以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应付债券账面价值而得。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逐期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利息费用也就逐期不同。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利息费用也就随之逐期减少;反之,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增加,利息费用因而也逐期增加。当期入账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或折价。而直线法是指将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平均分摊于各期的一种摊销方法。这种方法简单方便,又便于理解。

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时,就要判断是否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具体方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这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差额)。持有期时,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或亏损,投资单位都要作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调整。盈利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亏损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长期股权股资科目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时,也要作账务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的分录)。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贷记银行存款。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

从以上账务处理可以看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比权益法的会计核算简单得多。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时,就要根据初始投资成本和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来判断分别做不同的账务处理;而成本法下,账务处理单一。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投资单位都要做账务处理;而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不需做账务处理。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简化了账务处理,简化了会计核算。

综上,小企业会计准则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又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财会[2011]17号.小企业会计准则[S].2011.

会计债券投资范文6

[关键词]会计准则;处理要点;金融资产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2.003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02-0008-02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准则)把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难度最大,特别是实际利率法的应用与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最为复杂。本文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分析。

1 初始计量阶段会计处理要点分析

在初次购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基本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科目中的成本不是同一概念,“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一定是按所购债券的面值计算(等于所购债券的数量乘以单价),而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成本是按所购债券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对于购入债券时已包括在买价中应收而未收的利息,不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成本,而是单独计入“应收利息”。可以这样理解上述处理:债券持有者在持有债券一段时间后即将获得利息前将债券转让,同时也把获得利息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为补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债券持有者一定会提高相应的转让价格,把应收而未收的利息提前以价格的形式收回。对于受让方而言,虽然以后会收到这部分利息,但在购入债券时已经把这部分利息以价格形式支付给债券转让方,即先付再收,并未真正获得这部分利息。对于在购入债券时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应合并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相关税费一定是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借方,债券溢价也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借方,但债券折价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贷方,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可以通过倒挤的方式最后得出。

例如: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2078.98万元(包括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利息50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000

应收利息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8.98

贷:银行存款2088.98

(2)假如上题改为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1978.98万元(包括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利息5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000

应收利息50

贷:银行存款1988.9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1.02

2 后续计量阶段会计处理要点分析

在持有债券一段时间之后,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后续计量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基本会计分录为:

(1)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准则对实际利率的定义是: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可以这样理解:企业购入债券后可以在未来获得一定的现金收入(包括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将未来现金收入按一定折现率折到现在,应该等于债券的购入价格,这个折现率就是所谓的实际利率。

例如:2012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元,购入某5年期债券(准备持有到期),面值1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付息(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根据上述资料,可列出下列算式:59×(P/A,i,5)+1250×(P/F,i,5)=1000

当i=(P/A,9%,5)=3.8897,(P/F,9%,5)=0.6499,(P/A,12%,5)=3.6048,(P/F,12%,5)=0.5674

当i=9%时,59×3.8897+1250×0.6449=1035.62

当i=12%时,59×3.6048+1250×0.5674=921.93

9%1035.62

i1000

12%921.93

采用插值法列出算式:

(i-9%)/(12%-9%)=(1000-1035.62)/(921.93-1035.62)

计算得出实际利率i=10%

准则对摊余成本的定义是: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即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实际利息(即投资收益)-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就持有至到期投资来说,摊余成本即为其账面价值。可以这样理解上述公式:如果不考虑减值,企业购入债券意味着把钱借给其他公司,要按期收取本金和利息,第一期期初摊余成本即为本金(注意这里的本金不是指债券面值,而是指购入债券所付出的全部代价,包括溢折价和相关税费)。到第一期期末,要按实际利率计提实际利息(注意这里不能用票面利率),按复利计息的原理,这部分应收未收的利息也应计入本金,在下期计提利息。同时在第一期期末还可能收到对方交付的现金利息,从而减少本金。

仍以上题为例,2012年初摊余成本=1000元,2012年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000+本期投资收益100-本期现金流入59=1041(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1(倒挤)

贷:投资收益100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