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形成探析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形成探析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应用的范围愈发广泛。在市场贸易中,互联网能够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受到多种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制约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要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产生的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提出解决对策,使电子商务向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不断发展。本文阐述了博弈论的基本内涵和几点要素,基于博弈论,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分析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形成原因,并提出了电子商务风险的规避路径,达到了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的核心目的。

【关键词】博弈论;电子商务;信用风险

0.引言

电子商务对人们的消费观念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影响,同时也推动了传统商务模式的变革。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电子商务日趋成熟,人们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也愈发频繁。相比传统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能够有效的节约消费者查找商品的时间,并能够选择更优质的商品,并且可以让消费者足不出户,购买到国内甚至国外任何地点的商品。但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诈骗、违约等现象越来越多,暴露出了电子商务还存在着信用风险的问题,信用风险已经成为了影响人们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如何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问题,已经成为了目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1.博弈论的概述

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或赛局理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博弈方处于同一个环境中,并受到一定的条件制约的前提下,每个博弈方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其他博弈方决策的改变,对自身的决策方向进行改变,从而选择出最优的对策的理论。博弈论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在博弈的情境下,每个博弈方所获得的收益,不仅取决于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对策的改变,还取决于其他博弈方的行为,因此,每个博弈方能否取得最优的收益,取决于对其他博弈方行为的把握和决策的预期。博弈论在多个领域内都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具有对抗性质的娱乐活动,大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军事指挥,通过贯彻博弈论的思想,能够为自身带来最优的利益。博弈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要素:第一,局中人。局中人也就是指在一个博弈的环境中,每一个参与博弈的博弈方。局中人的数量在两个至两个以上,一个人不构成博弈对局。第二,策略。在一场博弈当中,每个博弈方都需要在一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之下,制定自身的行为和决策,同时,每个博弈方也都会具有一套贯穿博弈始终的完整的方案。如果在一场博弈中,一个博弈方使用了有限次数的策略,则可以称之为“有限博弈”,而如果一个博弈方的策略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则可以称之为“无限博弈”。第三,得失。在一场博弈结束后,每个博弈方最终的收获和损失,就被称为“得失”。在博弈论中,每个博弈方的得失不仅取决于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对策的改变,还与全局整体的决策和行为有直接的联系。第四,次序。在一场博弈当中,每个博弈方的行为或对决策的转变,都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其步骤具有先后之分。而每个博弈方在博弈的过程中,都会不止一次的进行活动,这也就涉及到了次序的问题。针对同一个决策方向,如果其次序不同,所产生的结果也会不同。第五,均衡。均衡更多的体现在经济学中,也就是涉及到博弈方决策的变量会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值。例如,在一个市场当中,当某种商品处于一个价格的时候,消费者能够买到,而商家也可以卖出,就可以证明这个商品的供需关系处于一个均衡的状态。

2.基于博弈论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形成机理

在电子商务市场中,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与商家、消费者等交易者进行博弈,会对自身的信用模式及信用程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电子商务中,企业所选择的信用模式是不固定的,会受到外部环境和其他博弈方的影响,这也是在电子商务中,会产生一定的信用风险的最主要成因。在电子商务中,买方和卖方可以当成博弈方来看待,二者之间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例如,在动态博弈中,卖家选择具有高度信用程度的交易方式,其前提必然是选择高度信用程度的方式所获得的长期效益,比选择欺诈一类的低信用程度的交易方式所获得的短期效益,其经济效益更高。

2.1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所面临的环境较为复杂,许多个外部因素都会影响交易双方的信用模式。而为了方便研究,可以在不影响最终结论的前提下,对复杂的外部环境简单化。假设:在一个博弈当中,只有两个博弈方,其中一方为买方,而另一方为卖方。并且双方都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具有理性的思考头脑,能够正常的进行博弈。而双方在博弈的过程中,不考虑一个博弈方的决策对另一个博弈方的影响。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两个博弈方对于博弈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数据都有明确的认知,并且其中没有政府等外在因素的干预。两个博弈方在博弈的过程中,默认只有两种信用程度,一种是诚实,另一种为欺诈。双方在博弈的过程中,决策之前不明确对方的行动,因此,可以将双方的行动看成是同时开展的。根据上述的架设内容,也就可以设计出静态博弈的模型。假设卖家利用欺诈的方法所获得的经济效益为A,而利用诚实的方法所获得的经济效益为B,通常来说,A>B。然而,用欺诈的方法还会产生一定的风险C,因此,用欺诈的方法进行交易,其实际收益就变成了A-C,而如果用诚实的方法进行交易,也就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效益B。而在买家的角度而言,买家购买一个商品,其重要的思想就是发挥出这个商品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如果将效用以T来表示,T也就是交易商品的实际价值和其他效用所构成的函数。当T>0时,买方才会具有购买欲望,而如果T<0,则买方不会考虑购买。由于上文的设定,双方都不会了解对方下一步的行为,因此,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的支付和信用模式选择为:当卖方利用诚实的信用模式进行交易,而T>0,买方选择交易,则所得的结果为T,B,而T<0,买方不选择交易,则所得到的结果为0,0。当卖方利用诈骗的信用模式进行交易,而T>0,买方选择交易,则所得到的结果为-T,(A-C),而T<0,买方不选择交易,则所得到的结果为0,-C。

2.2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知,卖方为了利益考虑,一般不会选择信用的交易方法,而就算双方都采用混合型的交易方法,所起到的效果也不佳。因此,卖方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要注重维护自身的长期利益,从而影响买方的购买欲望,形成更健康的交易体系。在实际交易中,如果卖方使用了欺诈的交易方法,买方一旦受骗,会通过各种渠道来进行曝光,会对卖方的长期利益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实际交易的环境更加复杂,可以将博弈模式从静态博弈转变为动态博弈。在交易开始之前,买方可以通过查看评论等方式了解到卖方的基本情况,从而对卖方的信用信息有一个明确的了解,这也就体现出了动态博弈的特点。

3.基于博弈论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规避机制

首先,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政府要加大对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从而使电子商务市场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企业不能够拘泥于短期的利益,而是要将目光放长远,通过注重长期利益,来降低欺诈等交易方式的使用。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帮助电子商务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在日常的管理和运营中渗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从而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其次,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目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管制还不够深入,恶性市场竞争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也就导致了电子商务企业经常出现失信的问题。因此,政府要注重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行业竞争,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来减少恶性市场竞争的现象。再次,要重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迅速,而我国的立法工作缓慢,导致了电子商务存在较为严重的法律空白,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开展。因此,政府要将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放在工作的中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来达到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目的。最后,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的信息管制。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曝光、新闻监督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举报平台,及时的揭发诈骗电子商务企业,降低电子商务企业选择诈骗交易模式的可能,净化电子商务市场。

4.结语

博弈论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将其运用在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形成机制,主要可以从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两个方面进行。静态博弈主要体现了电子商务中双方信息的不对等性,而动态博弈则主要体现出了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因此,首先要加大对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其次,要为电子商务企业树立长远发展的观念,在日常的管理和运营中渗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再次,要重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弥补法律上存在的空白。最后,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的信息管制,及时的揭发诈骗电子商务企业从而达到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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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煜,刘胜题.基于博弈论的线上二手交易平台信用问题探讨———以淘宝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为例[J].电子商务,2016,(08):23-24.

作者:吴荣梅 单位:淮南联合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