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清理中股权转让方式的应用

投资清理中股权转让方式的应用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国有企业瘦身健体,体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压缩管理层级和加减法人层级,整合集中资源,做强做优主业。近三年,全国各大央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通过清算注销、股权转让、破产清算、减资退出等方式,压缩了管理层级,逐步实现了“瘦身健体,体质增效”的目标。本文通过对股权转让方式下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清理方案的制定、涉税政策、会计处理等内容的整理,希望对未来采用该种投资清理方式的中央企业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企业;投资清理;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的含义及形式

公司股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拥有的股东权益以有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这样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称之为股权转让。对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通常会有两种:根据转让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即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现有的其他股东,或者将股权转让给除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本文重点介绍第二种方式的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过程

(一)内部决策

如果公司股东要向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转让股权的话,首先需要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然后经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中央企业采取股权转让方式的,还须经集团公司对审计评估立项及转让方式进行决策批复。

(二)理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关系

在审计评估基准日前,取得集团批复后,投资企业需要进一步梳理股权结构,明晰股东即所持股权比例,尤其是有交叉持股现象的企业,这一步会显得尤为重要。

(三)夯实债权债务

夯实资产为股权转让下一步的审计评估工作做好准备。以审计评估基准日的金额为基础,下发债权债务清查通知书,组织业务人员对被投资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实。

(四)完成人员安置

梳理审计评估基准日时,核实被投资企业的从业人员人数,其中:正式职工人数,劳务派遣人员人数、临时工人数等。建议采取统一安置与职工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需要根据职工意愿,对不愿继续在被投资企业工作的职工由投资企业重新安置工作;继续在投资企业工作的职工与投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保关系转出。

(五)开展审计评估,完成评估备案

开展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工作。根据金额及事项的不同,可在集团公司备案或集团公司转报国资委进行备案,完成备案手续。

(六)完成挂牌交易

合理确认转让价格之后,需要将股权转让信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披露,预披露20个工作日后,股权转让项目进入正式公告挂牌阶段,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完成摘牌。

(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法和受让方需共同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权利交接以及产权交易标的权证变更手续。(八)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最后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信息以及出资情况等资料,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这样,才算一套完整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三、政策依据

(一)《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如果出现产权转让行为的话,需要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决定是否转让国有资产以及转让多少。第五十四条规定:国有资产的转让,在除开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其他部分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如果征集产生的受让方多于两个的话,交易方式就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第十四条“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四)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的问题。《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产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职工安置事项的话,需要提供相应的安置方案并且要能得到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审议认可。

四、会计处理

(一)单户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据此,在股权转让日,账务处理如下:

(1)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借或贷投资收益

(2)确认处置费用

借:投资收益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银行存款

(二)合并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如果母公司失去对处置子公司或业务的控制,那么被投资方从处置日开始就不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相应的就需要将其划出合并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自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该子公司自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涉税政策

(一)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公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畴。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上明确规定,企业在转让或处置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三)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第九条的规定,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花或者少贴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六、对未来选择类似投资清理方式的借鉴意义

(一)理清股权关系,为投资清理奠定基础

这一步主要是针对存在交叉持股的投资清理企业,首先要梳理清其股权关系,调整股权结构,为后续股权转让奠定基础。

(二)提前筹划,提高工作效率

鉴于进场交易涉及的环节较多,针对一些外部节点受控程度较差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股权转让工作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围绕外部节点并行开展工作,对协议拟定、法律审查、经济行为审批、工商变更等节点工作进行提前筹划,最大限度提高股权转让工作的效率。

(三)谨慎选择投资清理方式

投资清理方式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资清理工作的进度。投资清理相关工作要提前谋划、全面谋划,特别涉及到股权转让方式进行投资清理的,一是要积极在被清理企业上下游寻找意向受让方,提高股权转让的成功率;二是要充分了解被清理企业的优、劣势及受让方的诉求,与最优质的意向受让方签订意向协议。

(四)风险可控,避免投资清理中增加额外损失

针对采取股权转让方式的投资清理企业,要确保风险可控。如果投资企业对其有担保或委贷等支持,应首先考虑如何降低担保或收回部分委贷资金,将被清理单位的预计损失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额度内。同时在投资清理过程中,人员安置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制订人员安置方案时,要依法依归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考虑多渠道安置职工,尽最大可能维护职工的利益,保证投资清理方案顺利实施和员工的平稳过渡安置。

作者:黄晓琴 单位: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