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风险管理建设

监理风险管理建设

1目前建设监理中存在的普遍风险

笔者总结,在当前建设监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监理风险来源:(1)监理单位职责与权力不相匹配,导致监理方无法对工程投资、采购、施工等方面进行具体控制,却须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付较大责任。(2)建设监理制度、监理人员专业度以及执行力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建设监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监理人员无法胜任庞大的建设工程控制工作,从而造成建设监理形同虚设的后果。(3)建设单位以及各施工单位对建设监理工作的配合度不高,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盲目干涉、随意拖延工期、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由此可见,要将建设监理的风险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可从这几个方面入手,保证工程建设得以高效高质完工的同时,提高建设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2建设监理的风险管理措施

2.1风险评估

2.1.1针对施工各方的风险评估

针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须做好工程建设开展前施工各方的风险评估,包括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自身的风险评估;对以上各施工单位的历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大致调查,对施工事故频发且程度严重的单位进行相对严格的监理和控制,或建议更换合作单位。(2)在施工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的基础上明确各单位总职责以及职责明细,并对其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事故等风险进行评估。(3)明确各单位工程预算,并取得各单位真实的采购流程和采购质量信息,对工程造价方面进行风险评估。(4)在明确工程中各施工单位目标的基础上,监督各单位严格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从而进行工程完成率的风险评估。

2.1.2针对监理单位的风险评估

针对监理单位的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监理单位历史承包项目的执行力调查、业务洽谈的公开合理性评估、监理人员专业能力以及道德水平的调查和评估等。其中,保证监理单位承担职责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降低监理风险的关键,如监理单位须尽量避免承接超出本单位监理能力范围的项目,培养专业、负责的建设监理队伍以及有原则地与业主单位进行业务洽谈等。

2.2风险防范

为了避免监理风险过大而对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监理单位应于工程实施前做好相关的风险防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从实际出发,严格制定与业主单位的监理合同细则,细则内容应以双方意愿为基础,从而为工程的高效实施提供规范和保障。(2)与工程建设的各参与方建立友好和谐的合作关系,以工程相关合同为基础对其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提醒;理性解决双方分歧,避免因个人情绪与其发生冲突和矛盾。(3)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其培训内容包括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监理专业技巧、工程建设各方相关知识等;并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制定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以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4)对工程实施的进度和质量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监察,并对其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分析,降低因阶段性纰漏造成大事故的风险。总而言之,监理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全方位考虑,制定能有效预防风险发生的防范细则,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3风险控制

尽管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风险评估,以及制定全方位风险防范措施,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仍然可能出现评估内或评估外的风险。此时,监理单位需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例如,业主单位不按时按量下拨工程款项,导致施工方受限于工期进度而垫资采购、施工,从而对工程造价、质量以及进度造成不良影响;此时,监理单位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监督业主单位按合同规定拨放工程资金;若已达成由施工方垫资施工的约定,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采购流程、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又如,业主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在施工过程中无视合同,以降低工程标准为代价随意变更工程进度,提高工程安全风险;此时,监理单位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工程合同、监理合同为依据,要求业主将变更项目记入补充合同条款,并明确各方职责;同时对工程质量、造价及进度进行严格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总而言之,监理单位在进行风险控制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明确工程各参与方职责、维护本监理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将工程风险降至最低。

3结束语

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充当各单位的协调者和监督者,然而,若执行不当,也可能成为各施工方的攻击者。监理风险随工程风险的存在而存在,且工程风险具有客观实在性。我们既要根据经验总结风险规律,从而对其进行评估和防范;同时也应做好充分准备,识别和应对新出现的工程风险。因此,在执行建设监理的工作中,必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以及效率,同时保障建设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伟利 单位: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