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研究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

基于国有企业传统采购管理模式的关注点,即“集中与分散采购”以及“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提出采购管理模式新视角,即集中分离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以及完全分散型,为国有企业选择采购管理模式提供参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1引言

随着竞争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开始重视采购管理。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石化等一批国企相继在采购管理领域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其中,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管理模式,成为国有企业管理变革的热点问题。

2采购管理模式界定

近年来,采购管理变革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采购管理是指为保障企业物资供应而对企业整个采购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采购决策、编制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与管理、对采购活动和人员的管理、对采购资金和库存的管理、采购绩效评价,也包括建立采购管理组织、机制以及采购基础建设等。采购管理模式是采购管理中的重要议题。模式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管理模式是在管理过程中固化下来的一套操作系统,由管理理念、系统结构和操作方法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规律在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反映。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就是指在采购管理理念指导下构建起来的,由采购管理方法、采购组织结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等一系列影响采购活动的元素组成的采购管理行为体系结构。采购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和管理变革不断推陈出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供应链思想的不断深化,相继出现了战略采购、集中采购、双赢采购、电子采购以及环保采购等新的采购管理模式。这些采购管理模式不仅关注采购管理方法和流程,同时也将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技术平台等要素考虑在内,具有更强的适用性。

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的关注点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变革过程中,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关注的焦点有其倾向性。通过对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建筑等多家国企采购管理变革的研究,发现采购管理模式变革主要聚焦于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等方面。

3.1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

近几年,在国资委的号召下,国有企业不断探索采购管理模式方面的变革,尤其将重点放在推行集中采购上。如国家电网公司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中石化借助电子商务打造具有中国石化特色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神华集团推行“大物流”经营理念等,都重点关注了集中采购方面的改革。集中采购作为一种管理理念早已被人们所接受,作为一种采购模式也已得到实际运用。集中采购是指企业在集团总部建立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其分布于全球各地分支机构采购业务的批量采购方式。与集中采购相对应,分散采购是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子公司、分厂、车间或分店)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出于规模经济优势的考虑,相关政策偏向集中采购,也有很多国有企业试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集中采购模式应用探索,部分企业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企业面临重重阻力导致进程缓慢。客观的讲,集中与分散采购各有优缺点,大多企业要考虑集中与分散的均衡点。

3.2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

管办合一和管办分离最早是中国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两种职能划分机制,是中国特有的产物。其中,所谓的“管”有管理、监督的含义,“办”则主要是指执行、运作,从概念上分析,事业单位所称的管办分离是指,作为公益服务供给者、事业单位举办者的政府,将其监管者与举办者职能相互分离。管办合一则是指两种职能归属同一主体,管办分离即分而治之。这种思想也对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有所影响。采购管理与业务的职能如图1所示。管办合一意味着采购管理职能和采购执行职能由同一主体完成,管办分离意味着采购管理职能和采购执行职能由两个主体完成。目前,关于采购组织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的不同选择是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变革中遇到的一大难题,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适用与选择。

4新视角下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分散采购模式和管办合一/分离模式在企业中存在交叉,通过集成互动的视角,提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新模式,即集中分离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和完全分散型,如图2所示。基于这种视角进行划分的合理性在于,第一,采购管理模式不仅涉及到采购管理方式的选择,要保证一种模式能够达到预想的效果,同时必须考虑与之相适应的采购组织设计和采购权限分配;第二,集中/分散采购模式涉及的是总部与下属单位关于采购权限的纵向划分,管办合一/分离采购组织设置方式涉及的是同一层面上不同部门对于采购职能的横向划分,将二者进行组合是从横纵两个维度把握采购权限合理分配,也是组织横向分工与纵向分工在采购组织内的应用。

4.1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是指在总部设立唯一的采购部门,负责整个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绝大部门的采购工作,该部门不仅负责采购规章制度制定、采购计划汇总、采购绩效考核等采购“管”的工作,同时具体执行采购谈判、合同签订与执行、物流与库存管理等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办”的工作,集“管”“办”于一体。对总部控制的采购权力而言,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是集中化程度最高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下,集团总部纵向上将分散于下属单位的采购权力收归至总部,集合整个集团内部的采购市场和资源应对外部供应商以实现规模效益。横向上将所有与采购相关的管理与执行活动归于一个部门,建立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的采购管理制度、统一的采购标准和统一的供应商管理,并统一执行采购活动。这种模式下的采购组织设置一般是总部设立采购部门,属于高层,在整个行政范围上能与财务、生产运营、战略管理部等总部重要部门处于同样位置,可以直接向董事长或相当职位管理者汇报工作,是集团中比较重要或受重视的组织之一。而采购部门内部按照集团经营特点、地域特点等的不同来设置。总部采购部完成收至集团总部的所有采购工作,而下属单位负责的内容一般为总部控制的采购范围之外的工作。

4.2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集团负责集中采购,但采购职能实现管办分离的采购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集团总部设立采购部,负责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的指导性工作,包括制定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审批采购需求计划、批准供应商进入、考核采购绩效等“管”的方面。同时,设立专门的物资采购公司,具体执行采购谈判、采购合同签订及跟踪、物流运输及库存管理等“办”的采购活动,从而实现管和办相分离。该模式是纵向集中、横向分离的一种集团化采购管理模式,从纵向上看,下属公司拥有的采购权力是有限的,整个集团的采购主要还是集中在总部进行。但从集团总部的横向职能划分上看,整个采购管理活动被分置在两个独立部门完成,相互之间形成制约。这种模式下采购组织设置最大的特色就是总部设立采购部的同时设立平级的直属物资采购公司,从部门领导的级别上看,两个部门在总部都具有较高的地位。设置的物资公司一般是总部直属法人企业,从级别上看与总部采购部门并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具有独立从事专业采购活动的业务能力。一般而言,主管集团企业采购“管”的工作的采购部内部结构设置是按照采购业务划分,设立管理部、计划部、审计部、绩效考核部等,而物资采购公司的内部设置比较多元化,既可以按照采购执行流程划分,又可以按照业务地区划分,还可以按照物资采购类别划分。

4.3集中管理型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型采购管理模式是指在总部设立的采购部门仅对整个集团的采购工作作出指导,并不从事具体的采购活动,下属公司根据总部的指导自行进行采购实施。具体表现为集团总部与所属企业均设立采购管理部门,集团采购管理部门不开展具体的采购业务,而是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采购制度、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规则以及搭建统一的采购交易平台等对采购“管”的工作进行指导,由所属企业具体执行采购操作的“办”的工作。这种模式下的采购权力集中程度较前两种弱,总部采购管理部门仅履行管理职能,制定整体采购战略及体系框架,并不执行具体的采购活动,下属企业在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决策、合同管理、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权。这种模式相当于采购“管”的部分职能在总部,而“办”的职能完全下放到直属企业。这种模式虽然看似采购活动分散,但因都在总部的采购管理框架下进行,有形散而神不散之理念。该模式下的采购组织结构由总部采购部和下属单位采购部共同组成,总部采购部门或者采购管理中心的定位是采购管理集中而不是采购行为集中,因此这一层的内部设置包括标准化部、信息化部、供应商管理部等。对于很多集团企业来说,下属企业也是包含很多孙公司的集团企业,所以下属单位采购部内部机构设置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按照区域、采购业务流程、物资分类等标准进行,需要说明的是,该模式下下属企业根据总部管理框架自行组织采购,所以采购职能的设置比较齐全,需能够满足企业采购需求。

4.4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集团总部不设立采购部门,不参与下属单位任何与采购相关的工作,所有的采购活动包括采购制度、供应商选择、采购谈判、价格决策、合同实施、库存与运输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等都由下属企业自行组织完成,甚至由各个需求使用单位直接进行。对于集团总部而言,这是最分权的一种采购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团不参与下属企业的采购工作,也就不在总部设立采购部门。下属企业的采购部门设置可以按照所处行业的特性或者业务地域分布进行选择。

5新型采购管理模式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5.1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优点包括:有利于实现资源集中,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总部层面采购管理效率,减少内耗;有利于实现集团内统一采购管理,降低采购质量、交期等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降低机构和人员重复设置频率。该模式的缺点包括: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相互监督与制约;采购流程相对较长,不利于及时满足下属单位的需求,尤其是紧急需求;对市场的敏感性较低,对需求变化的反应速度较慢。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对于集团内业务经营相关程度高、集团对下属企业管控能力强的商业性集团企业来说是合适的选择。

5.2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优点包括:有利于整合资源统一对外,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总部层面采购工作实现异体监督,提高采购透明度,减少采购腐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有利于实现专业化采购;专业采购公司对外部市场的敏感度高,能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积极响应,提高反应速度。该种模式的主要缺点包括:总部采购部与采购公司之间、采购部与下属企业之间、采购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沟通协调难度大,采购环节增加,容易产生摩擦,内部采购效率有所耗损;采购公司自主性较低,对外部供应商的控制力较弱。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业务相关性大、对下属企业管控能力较强,同时专业化运作水平高、对监管要求高的企业集团。

5.3集中管理型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型模式的优点包括:分工具体,权责明确,发挥两级采购组织的作用,有利于生产保障;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既有利于实现集团内统一采购管理,又有利于保证基层工作富有弹性和成效,及时满足下属单位采购需求;两级单位参与采购工作,有利于互相监督,防治采购腐败;建立统一平台有利于降低与外部供应商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采购效率。该模式主要缺点包括:沟通环节多,容易出现上下政令不一的现象;组织机构设置复杂,采购组织人员较多,增加管理成本;采购执行分散,不容易形成整体规模优势。集中管理型模式适用于集团经营业务多元化且下属单位地域分布广、经营情形较为复杂,市场竞争程度较高,同时集团对下属单位的管控以财务和战略管控为主,管控能力一般偏下的集团企业。

5.4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

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主要优点包括:下属单位能够及时满足采购需求,尤其是紧急性和个性化需求;沟通环节少,采购效率高;下属单位仅对本单位成本负责,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该种模式的主要缺点包括:采购行为分散,不能形成规模优势,采购成本较高;各企业之间标准、流程不一,从集团层面看管理混乱;采购机构重复设置,导致整个集团采购组织冗杂,管理成本较高;各二级单位对供应商的控制力弱,容易遭受质量不合格、不按时到货以及价格不稳定等方面的风险。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集团内的经营单元行业跨度大且相关性低、经营地域较为分散、管控能力弱的集团企业。

6结语

本文通过对传统的集中分散采购与管办合理分离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新型的采购管理模式,即集中分离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以及完全分散型,探讨了它们的特点与适用范围,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变革从而提升采购竞争力提供了参考。

作者:宋玉卿 郭娇 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参考文献]

[1]陈红泉,赵萌.国有集团化企业集中采购模式探讨—基于某大型国有集团的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9,(23):77-82.

[2]雷碧涛.关于企业集团推进实施集中采购的探讨[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46-48.

[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采购发展报告[R].北京:中国财富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