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乡贤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凝聚乡贤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振兴。乡贤是助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新时代统战工作大有可为的新领域,也是新时代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乡贤工作是统一战线发挥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基层统一战线工作的有益探索实践,对于拓展基层统一战线工作领域,提升统一战线服务大局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凝聚乡贤力量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泰办字〔2019〕138号),结合实际,现就我乡凝聚乡贤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着力发挥乡贤在助力产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引领乡风文明、投身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延伸统战服务手臂,拓展基层服务平台,扩大同心圆,打造同心牌,为实现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聚新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构建乡、村三级乡贤联谊组织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6月份,全乡所有村实现村乡贤理事会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委会(居)也要建立乡贤联谊组织,并依托乡贤理事会这一重要载体,凝聚乡贤力量,发挥乡贤作用,探索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路径,实现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在村委会(居)有效延伸和落地。

三、乡贤对象的条件范围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群众口碑好;

2.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够积极参加活动;

3.户籍、原籍在当地,或者在当地长期工作、投资创业,品行好、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支持家乡建设、热心公益事业、对当地经济社会有较大贡献的各类贤达人士。包括:有一定经济实力、创新创业带动力较强的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农业产业带头人、种养加工大户;在专业技术知识领域有一定造诣和影响力的各类人才(专家、教授、学者);有一定威望、当地群众认可度较高、对农村公共事务有热情有意愿为农村公共事务服务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有一定号召力,乐于为家乡建设、脱贫攻坚、公益慈善事业出力的社会名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在本地工作创业的优秀外来人才;心系家乡发展的港澳台侨人士;爱岗敬业、勤劳致富、道德模范以及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热心群众公共事业、弘扬文明乡风、传承优秀文化等方面的先进代表人物等。

四、加强乡贤联谊组织建设

1.从严审核把关。各村党支部定性不定量,可多可少,每个村推3-5名乡贤代表到县参加乡贤联谊会,要对加入乡贤联谊组织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成员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良好。乡贤联谊组织规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须注重把握成员的代表性、结构性、广泛性。乡贤联谊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征求多方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村两委研究后报乡统战办公室赖兵泉处。

2.召开理事大会。乡里乡贤联谊组织名称为“县乡贤联谊会”(村级乡贤联谊组织名称为“**村乡贤理事会”)。适时召开理事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通过又换决议。选举结果报乡统战办公室。

3.加强规范管理。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工作经费”的“五有”标准建好乡贤联谊组织,充分利用乡统战工作室、“同心服务队”工作室、商会办公室等现有场所建立乡贤馆,村一级可以利用祠堂、村委会等场所打造乡贤站,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场地办事、有人员管事、有制度理事、有经费做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乡统战委员为副组长,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战办公室,各村(居)也要成立乡贤工作领导小组,将乡贤工作纳入村两委总体工作部署,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办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共管的乡贤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意识,加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农业农村等单位的衔接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互助共赢。相知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各项工作落地生效。鼓励支持乡贤创新创业,强化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梳理完善项目用地、财政资金、融资支持等政策保障措施,全面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强“五型”政府建设,为乡贤回乡创业、回馈家乡创造最优条件。

(三)注重统筹推进。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乡村主体作用,推动形成“支部统领、党员带头、乡贤出力、群众参与”的乡贤工作模式。各村(居)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乡贤理事会组建工作,今年在老居、油洲、上村等三个村委会重点推进,明年全面铺开。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创先争优,打造乡贤工作的特色、亮点,形成“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格局。

4.强化考核督查。乡党委政府将乡贤工作纳入对村(居)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乡党委统战办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