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平安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

林业局平安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九江志愿者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结合林业实际,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平安”创建活动为主线,确保我局平安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总数的20%以上,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聚焦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的人享受志愿服务,为建设“平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平安志愿者行动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各基层林业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负责落实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汇总、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平安志愿者职责任务。

(一)开展平安宣传。结合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开展法治主题宣传;主要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反邪教、反和治安防范知识等进行宣传;使平安理念深入人心。

(二)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宣传、普及市民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市民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责任,狠抓预防,强化治本,推进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要求平安志愿者积极收集安全生产领域产生的矛盾纠纷,对安全生产领域产生的矛盾纠纷等进行调处化解,发挥服务群众、定纷止争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提供心理服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帮助干部职工和矛盾纠纷人员了解心理健康知识,缓解心理压力,疏导心理纠结,化解心理矛盾。加大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人群以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五)开展应急救援。加强应急救授知识学习训练,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奔赴救援现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驻点守护、应急救援服务等工作。

(六)服务大型活动。积极参与各类重大活动、重大赛事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秩序维持和人员引导及其他工作。

(七)其他志愿活动。根据社会发展、城市管理需要和群众愿望,开展平安出行等各类平安志愿活动。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召开局班子成员会议对平安志愿者行动的开展进行专题研究,并专门安排人员对局里平安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统筹推进我局平安志愿者行动。

(二)组建队伍。平安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技能、时间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各下属单位及科室、林业站要充分结合实际,发动、组织一批有志于“平安”建设的志愿者,建立局平安志愿者服务队伍,并且确保我局平安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总数的20%以上,保障好我局平安志愿者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开展服务。各下属单位及科室、林业站便或行业对口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各类平安志愿者服务活动,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好本年度平安志愿者活动内容(见附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上传平安江西APP,作为综治考核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下属单位及科室、林业站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平安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结合我局自身职责不断把平安志愿者活动引向深入。

2.精心组织实施。局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根据实际,结合本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我局平安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培训。要在平安江西APP、局微信公众号、九江林业网等媒体上,加大我局平安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和品牌推广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弘扬社会正气。要加强对平安志愿者文明礼仪、服务理念、思想品德、服务技能等培训,不断提升平安志愿者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