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学习培训方案

水利局学习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本局各项中心任务对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的具体要求,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水利队伍的政策水平、整体素质、思维层次和综合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水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因人事变动,调整局学习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郭兴中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邓晓军同志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培训的组织、检查、考核等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习培训方式

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主题发言、交流研讨、调研活动、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传帮带等方式进行,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全面学习与专题研讨、业务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丰富学习培训载体,开展岗位练兵和专业技能竞赛。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根据部门、单位业务性质和特点,按照“以训促学、以练促学、以赛促学”的思路,自定“岗位练兵和专业技能竞赛月”,把握重点,把岗位练兵和干部培训、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照岗位业务技能标准,增强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实施“青蓝工程”,开展“名师带徒”、“拜师学技”等“传帮带”活动,以强带弱、以优促优,不断激发水利系统人才迅速成长。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5名优秀年青干部进行传帮带,言传身教年轻人遇事能办、提笔能写、开口能说的能力,同时局中高级以上工程师和部门、单位负责人,每人联系1-2名年轻干部,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活动,要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学习活动的统筹安排。参加每周五下午学习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确需请假(出差、参加市里组织的其他活动等)须填写请假条,到人事股备案。各单位及股室副股级以上人员请假条,须由局党委书记签字;其他人员请假条,须由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签字。

2.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办公、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督查”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工作健康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考核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3.领导干部带头学。要树立“工作学习化、生活学习化”,“学习也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无事不教材、无人不老师、无处不课堂、无时不学习”的大学习理念,带领和促进每个干部职工养成一种经常化、普遍化的学习行为和习惯。

4.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学习,各单位、股室要科学安排工作,保证学习时间与质量,督促干部职工做好学习笔记。自行组织学习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而有用,学而有果,并做好记录。

5.抓好组织落实。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工作和培训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学习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努力做到将学习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实践能力。授课老师要精心备课,认真辅导,保证培训质量。参培人员要有个人专用学习笔记本,学习培训时认真听课,记好笔记,边学边用,学以致用。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各部门、各单位将每次学习培训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学员签到表、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学习完成情况、考试结果、培训小结等)整理成册归档。

6.严格督查考评。学习活动列入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局办公室、人事股、纪检牵头负责,对参加学习的到岗情况、学习笔记撰写情况每月通报。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工作人员,全年集中学习请假次数超过5次,或无故旷课超过3次,即取消个人及所在单位、股室评先选优资格。对自行组织学习的各单位,由局党委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其学习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也将作为年底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