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调研指导工作方案

党的群众路线调研指导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区人民政府班子领导同志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调整区领导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包村的通知》精神,区政府班子领导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7月底前完成。

二、调研形式

(一)到联系区直单位实地调研指导。

1.实地走访。实地走访1个联系区直单位,深入该单位的2-3个重点岗位,与干部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2.召开座谈会。通过座谈会听取区直单位汇报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听取与会代表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反对“四风”和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到联系乡镇(街道)实地调研指导。

1.实地走访。深入联系的乡镇(街道),到村(小组)、社区(小组)、事业单位、合作社(公司、协会等)等2-3个地点,听取干部群众反对“四风”意见建议和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期盼等。

2.召开座谈会。通过座谈会听取乡镇、街道汇报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听取与会代表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反对“四风”和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召开群众大会。选择1个有代表性的村(社区)召开群众大会,面对面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建议。

三、具体措施

(一)制定调研指导具体工作方案。对应联系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负责起草区政府班子领导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具体工作方案,呈报有关区政府领导审定。具体工作方案要紧扣活动主题,周密部署调研指导活动每一个环节,防止把调研指导搞成工作考察、把调研会开成工作汇报会。

(二)明确参加座谈会人员范围。

1.乡镇(街道):区政府班子领导,区督导组1名成员,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乡镇(街道)二层机构、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干部、当地“两新”组织负责人、党员、群众等代表,每类代表一般为3~5人。

2.区直单位:区政府班子领导,区督导组1名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单位股室和二层机构负责人代表(设有乡镇办事、工作、服务、联系机构的要选有代表)、服务对象等代表,每类代表一般为3~5人。

参加座谈会的与会代表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发言要切合实际,有一定的普遍性、针对性,每位代表在会上发言不超过3分钟。如有其他意见建议可另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明确群众大会相关要求。

1.参加会议人员:区政府班子领导,区督导组1名成员,乡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包村领导,当地群众。

2.根据会议安排设置一定时间,现场由群众当场发言。

3.在会场设立征集意见建议箱,现场没有发言的群众,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四)整理上报区领导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教育实践办要将区政府班子领导调研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分类整理上报区政府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一秘,地址:区委区政府一楼109室),收集整理后统一呈报有关领导。

(五)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联系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要安排宣传力量做好区政府班子领导调研活动现场的资料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