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我乡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具体防控措施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乡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及时接受省、市、县指挥部和县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推送的入境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有关村委和各乡直单位。

(2)要按照《关于做好国(境)外来峡人员、辖区在外人员摸排工作的通知》(峡指办〔2020〕146号)要求,对国(境)外来乡人员和在国(境)外留学、务工等人员进行详细的排查摸底,并实行“日填报、零报告”制。

(3)乡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应及时将全乡入境人员排查管控情况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精准实施分类管控。

(1)对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以省外办每日公布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外国公民由乡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派专人专车送至县指挥部指定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

(2)对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在我乡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实施居家隔离观察,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追踪管理。如无固定居住场所和固定职业的短期入境人员,第一时间向县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并由乡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派专人专车送至县指挥部指定集中隔离点。

(3)外国公民居家隔离所在村委、企业要提供保障和协助,帮助解决好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乡党政办协助解决外籍人员语言沟通障碍,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求助热线,做好外国公民疫情防控咨询服务。

(4)拒绝配合实施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络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三)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各村委、各乡直单位要及时掌握国内外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进展,关注重点国家和地区疫情发展态势,密切关注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依据现场处置、入境人员配合、外方反应等情况,及时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动态调整相关防控策略和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增设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统筹指导全乡境外输入疫情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指导重大突发情况处置,坚决防范境外疫情“倒灌”。

(二)坚持属地管理。乡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加强与交警、铁路、公路等部门的对接,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管控措施,加强督查,防止人员失控流失,及时将管控情况反馈至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如有企业聘用外籍人员的,未经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聘用单位同意,不得返乡。

(三)实施联防联控。各村委、各乡直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沟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效落实涉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项任务要求,织密疫情联防联控网络,精准防控、重点防控,严防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出入境人员积极配合、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控氛围。暂停机关、站所干部因公出国(境),提醒公民暂时不要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乡党政办要指导、引导入境外籍人员尤其是疫情严重国家的人员,入乡时能够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乡相关防控举措,维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