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疫情防控与文明祭扫实施方案

清明节疫情防控与文明祭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及省、市关于做好今年清明期间疫情况防控与祭扫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和全乡辖区内公墓区(含祖坟山)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根据峡指字〔2020〕3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清明节祭扫期间,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做好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全乡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区(含祖坟山)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引导群众选择“鲜花替祭品、丝带寄哀思、错时错峰、网络祭扫”等方式祭奠先人。

二、工作内容

(一)管控时间

鉴于我乡清明祭扫的习俗,4月1日—4月8日为清明祭扫集中管控期,4月4日—4月5日8?00--17?00为重点管控时段。

(二)管控范围

全乡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含祖坟山):由各村委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管控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专项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成员由各驻点干部组成。实行管控期间,各工作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祭扫工作,抓好全乡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含祖坟山)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的管控工作。

(二)积极动员部署

3月30日下午3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和全乡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区(含祖坟山)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任务。参会人员:所有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各村委书记、主任、报账员。

(三)广泛深入宣传

1.张贴公告。4月1日前,各村委要组织人员,在圩镇、主要街道、村委会、各墓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倡议书》。

2.加强宣传。要通过悬挂标语、宣传车、“美丽金江”微信公众号、各村群众微信群等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祭扫政策措施。各村委要向在外地的乡民发一条告知短信,要求清明节尽量不回乡祭扫,要引导选择非实地祭扫、委托代祭等方式祭扫,如有返乡祭扫人员,一律出示赣通码。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推动从实物实地祭扫转变为精神传承,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祭扫要求,带头做到禁烧祭品、禁燃鞭炮。

3.入户引导。广大党员与村组干部要上门入户做好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做好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到文明祭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抓好源头治理。由领导小组指派人员联合市监局金江分局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整治活动,对圩镇、各村委主要街道、墓区周边设点摆摊销售封建迷信祭品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严格实地管控。每个村委要组成四个工作组,成员由驻点干部和村委干部组成,其中两组轮流值守公益性公墓区(含祖坟山)主要出入路口,另外两组流动巡查。工作组要引导错时错峰祭扫,以鲜花、黄丝带置换群众鞭炮、纸钱等祭品,严禁人员聚集,严禁祭扫人群将鞭炮、纸钱等可燃祭品带入墓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祭扫工作,抓好墓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