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动物防疫与卫生监察系统

优化动物防疫与卫生监察系统

作者:宋超 张金德 单位:云南省开远市中和营镇畜牧兽医站 云南省开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开远市委、市政府就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专门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在这关键时期,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频繁易造成动物疫病的流行蔓延,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畜牧业的发展。因此,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对确保人类健康和畜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正确认识防控和卫生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2010年开远市畜牧业产值6.554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3.53%以上,畜牧业已经成为全市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动物是人类病源的仓库和人类发病的传染源,据报道在已知的240多种传染病中有120多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人类所有病原中,除脊髓灰质炎病毒外,在动物中都存在。因此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是保护人类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是预防人类疫病流行的源头,是社会公共卫生的基础,是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只有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才能在保护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个别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力

个别乡镇领导总认为动物防疫是业务部门的事,动物防疫只停留在“开一开会、发一发文件”上,不组织开展工作,不解决具体问题,不提供后勤保障,不真正落实“党委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相关部门共支持”的动物防疫方针。

2.2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的机构管理不健全

一是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尚未完全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范畴,行政机构对基础免疫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国家制定的防疫政策、技术措施难以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力度不足。

2.3人员编制不足,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

2.3.1市级现在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为28人,在定点屠宰场就安排了14人负责宰前查证验物、宰前和宰后检疫工作,市畜牧局借调3人,所以能够到各乡(处)指导工作的人员就显得不够。

2.3.2乡级乡级畜牧兽医站既要负责动物防疫工作,又要负责科技推广工作,还常经被政府抽去参加中心工作,能够从事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时间非常有限。有的乡畜牧兽医站只有2人,就更显得人员缺乏,连应付日常工作都显得困难重重。

2.3.3村级每个行政村只有1~2人村级防疫员,他们既是动物防疫员,也是畜牧业科技推广员,许多行政村住户分散、交通不方便。

2.4防疫经费不足,制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开展

2.4.1部分乡村收费困难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每月只发200元的补助金,却承担了千家万户的动物免疫繁重的工作,为了确保免疫密度,部分防疫人员不得已采取免费防疫,其劳动价值极其低廉,导致村级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而政府投入的资金又不足,基础设施,冷链设备,消毒器械等均难以改善和配置。

2.4.2免疫反应大、死亡多,补偿经费不到位在每年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中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应和死亡,其中反应率在0.5%左右,死亡率在0.3%左右。其死亡补偿不到位,使一些农户对免疫注射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同时对反应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得不到补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

2.5产地检疫无法到位

本来产地检疫是控制疫病流行的重要渠道和主要手段,由于多种因素导致产地检疫只是在定点屠宰场设立查证验物办公室,对入场生猪进行宰前检疫,没有做到病猪不出场、不出村,在其它动物的产地检疫方面基本无法开展。

2.6农户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有抵触的情绪

2.6.1防疫观念普遍淡薄在农村,畜禽养殖仅仅是副业,发生疫病对养殖者个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

2.6.2防病治病不规范由于养殖者对动物疫病不重视,导致防病治病不规范,基础免疫等技术措施难以实施,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和宰杀食用病死畜禽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动物疫病整体防控。

3当前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对策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现在的《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实施多年,但由于相关的实施细则没有制定出来,导致在执法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应尽快完善这方面的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3.2切实履行动物防疫方针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落实“党委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相关部门共支持”的动物防疫方针;要改变只是“会上说一说,文件发一发”就了事的敷衍行为和不实作风,政府领导应亲自组织、亲自参与、时常亲自过问动物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对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在遇到较大问题时,主要党政领导要出面组织协调,让兽医人员安心搞好动物防疫。

3.3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体系

没有完善的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和健全的兽医队伍,畜牧业毁于重大动物疫病的危险就始终存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始终受到威胁。所以要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方针,合理设置机构、合理划分职能,全面承担起对动物从动物及其产品到餐桌全过程独立、公正、权威的卫生监控,以提高农村动物卫生符合生物安全的水平。应根据目前兽医部门所承担的工作量和职责,重新核定各级动物防疫机构人员编制,对市乡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适当增补人员,至少每个村选配二名兽医防检员,对较偏远的自然村还应选配一名自然村兽医防疫员,构建市、乡、村委会及偏远自然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以适应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动物卫生工作的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冷链体系,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提高预报、预警和检测能力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形成全市动物疫病监控网络,使畜产品在产地的生产、加工和流通全面纳入监控范围。#p#分页标题#e#

3.3.1提高动物防疫员待遇及增加设备

实现每个村委会平均2人,偏远山区自然村各增配1人。按现行村级防疫员每月每人补助200元增加到500元的务工费;每个村委会配置冰箱一台及4个疫苗冷藏包;每个村委会购置2~3套动物防疫器械。

3.3.2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定期进行免疫工作检查和免疫效果监测。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疫苗补助等优扶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安全。

3.3.3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

疫病可追溯体系是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应尽快建立养殖环节的责任追溯制度,确保畜产品安全。

3.3.4加强动物卫生科技培训

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多数农民对动物卫生的认识还有很多误区存在,不少人存有侥幸心理,“重治轻防”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要用各种方式,特别是通过科技示范、赶街科普、科技下乡、现场培训等,将动物卫生科技直接入村入户,让养殖户、经营户知道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行为,是防控动物疫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逃避或拒绝卫生监督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在养殖户中导入科学的饲养和生活方式,使他们认识到动物卫生必须从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疫病防控等环节采取综合措施,认识到没有动物卫生就没有农村公共卫生,也没有人的卫生。将此理念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和“乡风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

3.4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中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作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作用,使畜牧业真正成为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关键在于落实各项动物卫生措施,有效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特别是在加快畜牧业产业化建设过程中,要把制度建设和制定技术规程放到农村动物卫生工作的首位,畜牧部门要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使农村动物卫生工作有章可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考虑,不仅要注重经济再发展,更要注重社会自然再发展。这就要求必须注重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农村公共卫生的作用。作为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和卫生工作的主体,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