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声乐教育革新与实践

高师声乐教育革新与实践

 

近年来,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引起了音乐教育界的普遍关注,这是基于大家对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一定的共识。高师院校音乐教育是培养中小学校音乐教师的主要阵地,声乐课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重要的必修课,是一门技能很强的主干课程,它承担着为中小学培养声乐教学师资的任务。为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高师声乐教学必须主动积极地响应教育发展的时代呼唤,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的意识来引导教学改革,并将教育改革的成果付之于教学实践。   1、高师声乐教学现状   1.1在教学模式上,长期以来,我国与西方音乐教学相比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教学中主要以唱歌为主,以基本乐理为辅的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构建不合理。高师音乐专业的育人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体系的构建理应围绕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然而长期以来,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体系构建仍然按照传统做法。沿袭专业院校的老路,声乐教学以唱歌为主的主体地位依然没有改变,西方作曲理论课程和声乐钢琴技法课程占主导地位。教育理论课程比重和民族音乐课程比重偏低,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在近20年的教学改革中有所改观但收效甚微。   1.2在授课形式上、教学方法相对陈旧,在传统教学过程中,大多数高师院校的声乐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延续着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思路及教学方法,采用“师灌生受、我学他仿”、“一对一”的教学模式,不可否认单一的“一对一”教学形式对于培养声乐表演人才是需要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师范教育大力发展的今天,针对培养目标、培养对象,传统的高师声乐的教学模式与课程设置则是不够完善的,整个授课过程都是老师说,学生做,学生缺乏思考和交流,容易使学生的学习陷于被动,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失去了独立思维和进行再创造的能力,严重地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已经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各院校扩大招生,学生数量迅速增加而教师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一对一”的教学模式很难完成教学的要求。   1.3在教育内容上,高师音乐教育与新课标教育理念脱节。新课标确定的基础音乐教育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完善评价机制。在这一理念的前提下,学校提出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维课程目标和“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课程目标领域,与之对比的是,高师音乐教育理念不清晰,没有一个准确定位;课程目标固守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忽视音乐创造与表现;强调多元文化的同时忽视民族文化传承;重视专业知识培养忽视师范技能提高。   1.4重理论教学轻实践,高师声乐教学的对象主要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需要较长的时间揣摩、学习。我们不能因为师范是培养声乐的教师,而忽视了实践的重要性。作为一名音乐教师首先要具备的是舞台表演实践的基本能力。现在的学生即是未来的教师,他们既要在未来的教学中成为师长,又要在社会文化活动中成为一名合格的歌唱演员。在课堂上要针对舞台表演方面,如气质风度、语言、表情、形体等进行指导,并且运用多种电教手段让学生观摩学习。同时还必须把课堂延伸到课外,为他们提供广阔的艺术实践空间。调查显示,实践教学环节在高师院校根本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教学中声乐专业知识讲授课为主,学生自主实践比重严重不足。   2、造成的后果   (1)教师音乐专业知识不全面、知识结构失衡,不能很好的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2)学生缺乏自主学习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处于封闭的学习环境,不了解中小学教学改革动态和无法处理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3)高师音乐教育与新课标教育理念脱节违背了基础音乐教育的规律;(4)教师不能很好地把握、运用新课程标准;(5)实践课教学模式较陈旧,不利于知识有效、长期的掌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远无法满足当前中小学校对音乐教师人才的要求,阻碍基础教育改革的实施。   3、解决问题的对策   3.1明确高师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高师承担着培养师资的重任,培养的人才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素质教育的发展。因此,高师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教学目标,应该以素质教育为本,重点在于对学生教学能力、演唱能力和辅导能力的全面培养和综合提高上,在声乐教学中除了传授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乐理、基本技能、歌曲演唱等内容以外,还应有意识地、灵活地、适度地增加与声乐课程相关的其他知识,以拓宽教学的内涵,实现师范素质与专业性有机结合,使我们的学生在声乐学习中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最大限度地提高声乐教育的质量。   3.2积极探索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方向与路子,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教学改革的方向确定高师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   3.2.1加强教育思想的创新,破除一些陈旧教育教学的观念、制度、做法,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实践。   3.2.2不断提出新的科学的合理的目标,确立高师声乐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教育管理模式,力争在管理机制上实现新的突破。   3.3改变传统观念,因材施教。高师声乐教学的模式,应该从声乐教学的目的和任务出发,基于培养目标的层次和基础,针对不同学生的声乐条件和素质,实行因人施教,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能,激发潜在的天赋,展示其音乐表现力。在高师的声乐教学中,应注重教学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3.4倡导教为主导,学为主体。我国有句古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句话用在声乐教学中,说明老师在授课的时候,不能只注重知识的讲解,更应该注重教学方法的精讲,高师声乐教学的对象主要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渔”比“鱼”对学生更重要,而对于高师的学生而言,应更注重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使传统的“要我学”的被动状态变为主动参与式的“我要学”,使得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独立性,减少盲目练习和对老师的过分依赖,从而使高校声乐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