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行政监督机制的思索

优化行政监督机制的思索

作者:郭世英 单位: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在我国,由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导致行政监督乏力,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作用的发挥,所以健全和完善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是当前行政改革的重要任务。

1行政监督体制及其主要缺陷

1.1监督主体较多且缺乏有效沟通与协调我国行政监督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组织自身,还包括政党、权力机关、社会团体、公民等等,因而有监督主体多、方式渠道多、环节也比较多的特点。虽然各类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但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权,沟通协调较少,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清晰,缺乏一个程序化、统一的有效法律规定加以制约,导致出现一系列矛盾和冲突,这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有效性。

1.2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较好的独立性监督主体的独立性是监督所必需的条件,是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在我国,监督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权威性,影响了监督的效果。专职的监督机构大都设在政府机关内部,在体制上和经济上都受制于人,无法达到监督效果,形同虚设。例如,在党政机关监督体系外,司法机关客观上由于人员编制、财政预算等问题受制于同级政府机关,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监督同级政府时会有很大顾虑。在党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体系中,类似的问题也突出地存在,结果导致行政监察机关受到其他职能部门的制约,难以独立开展工作,从而影响行政监督效果。

1.3行政监督的标准不明确,可操作性小行政监督应该依照法律进行,这样不仅能够保证监督权力的正确有效行使,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同时也是一种制度保障和行为规范,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在我国,行政监督的法制化程度还比较低,有关行政监督的具体法律法规比较少,而在已有的立法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对主体权限职责等规范缺乏精细化,标准过于笼统,不明确,没有对个案监督作出规定,因此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1.4行政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行政透明、政务公开是行政监督的前提。缺乏政务公开,公众对权力的运行情况毫无概念,行政监督也就流于形式了。目前在我国,缺乏政务公开方面的立法,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开其行政运行过程和政务信息,也没有公民对政务具体活动的知情权的明确法律规定,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而且不利于公民监督和参与,为暗箱行政的操作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滋生了权力和其他行政腐败等丑恶现象。

2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对策

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相关各阶层利益的重新分化和组合,这个过程必然要触及到有关人员的既得利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将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保持各阶层力量结构的均衡,通过力量制衡来达到效果。

2.1保持行政机关的独立和权威,保证监督的实效性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国的行政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地位不高且不独立、权威较小,受制于人,使得监督有效性难以实现。所以在组织上应该使现行的监督部门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体制经济上都不受行政部门的制约,只受上级监察部门上的领导,对上级组织与国家负责,这样以权力制约权力,保证权力结构的平衡和力量的均衡,相互制约,就可以避免失衡与无效,形成一股强大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应。

2.2加强监督立法,明确细则标准,提高可操作性法制化是行政监督的根本要求,要从制度上预防和防治腐败。行政监督的立法需要制定基本法规和各类行政监督机关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并应用到实践中去,不断地完善和补充,使之更加符合具体现状,增强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为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2.1要建立监督立法的框架。如确立宪法监督机制,对人大的个案监督进行规范;制定各类行政监督机关的具体法律,明确其职权、程序及方式,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相关问题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出来,做到程序化和法制化,如明确监督机关的监督权,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等。

2.2.2要健全制度执行方面的机制。徒法不能自行。好的制度是根本,良好的执行力才是保障,如果不能有效执行,就如形同虚设。因此在执行的过程中要通过不断反馈、修改与完善来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适时建立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来保证制度的执行。

2.2.3要完善公民参与政治的制度建设,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公民参与是加强行政参与、推进政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应积极营造公民社会大环境的建设,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

2.3保证行政机关的公开透明,强化外部监督在现阶段,我国政府要完善监督体制,实行政务公开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把有关的行政行为的运行过程、程序等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政府行为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监督,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监督民主化进程。例如,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拓宽信息的畅通渠道,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塑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政治氛围,让人民群众更主动地参与其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为我们服务。此外,还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外部监督作用,非政府组织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应积极培育非政府组织这支重要的监督力量,明确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利用其优势。

2.4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有利于更好地完成监督任务。因此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化的行政组织队伍。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技术素质等,各种素质应该全面提高。首先在最初官员选择的时候就要在入口处严把关,把监督意识与理念放在首位,保证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其次,要通过不断地学习与锻炼来提高监督人员的办事能力和效率。总之,要使监督人员的自身觉悟的提高与外在法律的约束相结合。

3结束语

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的法律制度,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作用,并全面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来更好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人民的信任。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个方面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地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