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假设定义及特征

审计假设定义及特征

 

审计假设(AuditingPostulate或Assumption,也有的译为审计公设)间题由美国审计学者莫茨(P•K•Mautz)和夏拉夫(H•A•Sharaf)在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将审计理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加以论述的著作”—《审计理论结构》〔注1〕一书中首次提出以来,国内外审计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审计假设包括哪些内容,即应当设立多少条假设;二是审计假设在审计结构属于哪个层次。   一、审计假设的概念及其特征   演绎推理方法是我们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建立理论结构需要运用的一种重要方法。归纳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我们从特殊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   什么是审计假设呢?在定义审计假设这个概念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假设。   《韦伯斯特新国际辞典》对“假设(postulate)的解释是:(l)理所当然或不言自明的命题;(2)基本的前提或假设.[注2〕这一解释表明假设作为进行演绎推理的先决条件,其设立并不是为了证明自身的正确性。虽然它可能会在将来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而被否定,但在被否实、被证实之前被人们公认为正确并接受,设立目的是为了推演其他的命题。   以上述假设解释作为属概念,加上种差,我们可以将审计假设定义为:审计假设是对审计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尚未为人们确知或者无法进行正面论证的事物,根据客观实际的正常情况或发展趋势所作出的合乎事理和逻辑的判断,是人们从大量审计实践中抽象概括获得的理性认识.审计假设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客观性和可知性各种假设反映的事物首先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其次是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可以通过人们的感觉感知其存在,只是尚未被人们确切地认识。审计假设来源于审计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虽然没有被完全证实,但绝不是主观臆造出来的。   (二)公理性在审计理论研究过程中供演绎推理用的假设不需要另加证明,就可以为人们理解并直接加以使用。这些假设之所以不需要另加证明,主要因为:(”审计假设来源于审计实践,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可以感知其存在,并且它们本身就是己经经受了实践的检验,人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可以当作公理加以使用;(2)这些假设是由审计人员为了进一步的理论推导而假定的,本身就是由审计人员将审计实践中客观丰了的事物,通过调查研究,运用归纳等一系列科学研究方法获得的理性认识。   (三)抽象性、间接性和深刻性审计假设作为一种理性认识,由于它是对大量感性材料进行的抽象和概括,不是经验、事实等感性材料简单加总或堆砌,而是舍弃了事物个别的、片面的、非本质的特征因而达到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深刻性的特点。而且抽象程度越高、反映愈深刻,越具普遍意义。   二、审计假设体系成立条件   审计假设并不是唯一的、孤立的,而是由若干个独立的假设共同组成一个连贯一致的完整的体系。   这个体系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成立条件:   第一,合理性阐明审计经验事实的假设,必须合乎事理,不应与审计实践领域中已证实其正确性的理论相矛盾。审计假设不得与已知的和经过验证的事实产生矛盾。在已知的事实中,审计假如如果和其中的一个不符,那么我们就必须抛弃这个假设或者对其进行修改,直至提出新的假设体系以解释全部事实。   第二,独立性体系内的各条假设必须具有独立的意义,假设之间不存在任何一种形式相容关系,即各审计假设的外延不相同。反过来说,审计假设体系中的任何一个假设都不能从其它假设推演而来。   第三,非矛盾性审计假设体系内各条假设虽然不能相互包含,但彼此之间并不相互抵触、相互排斥、相互矛盾,而是能够相互协调,互补融为一体。如果根据这个体系中推导得出的结论有相互矛盾的命题,那么这个体系中就必然存在互为矛盾的假设。其中一条甚至二条以上假设应当抛弃或提出修改。否则这个审计假设体系就是不完善的。   第四,可检验性各条独立的审计假设是无需证明的,但是组成一个体系以后,这个假设体系是否完善合理,其完备性应当在研究过程中或者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检验,即可能借助研究人员掌握的方法得到验证。   三、建立审计假设体系的必要性   在审计理论研究过程中,提出审计假设并由这些假设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建立审计假设体系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审计假设是审计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审计理论是人们对审计规律的认识。早期的审计理论研究,都是局部性的,比较分散,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对审计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间题作出解释,因而是分散的、应用性较强的理论。理论上存在的局部性,甚至局部理论之间相互冲突性迫使人们进行反思,致力于消除局部理论的不一致性,使之趋于协调一致,将分散的研究成果贯穿起来,使之浑然成一体,具有内在逻辑严密性.审计理论研究要进入到具有完整体系这样一个高级阶段,首先必须找到一个将各分散的理论串联起来的纽带,即共同的逻辑基础。这个逻辑基础就是审计假设体系。因此可以认为审计理论研究要达到许多学科已有高度,就必须提出审计假设,建立假设体系。这是审计理论深化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确定或解除审计机构人员责任的需要根据审计关系人理论,审计机构(第一审计关系人)接受财产所有者(第二关系人)委托或授权对财产受托经营管理者(第三关系人)的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评价、报告能否顺利进行,视其能否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有无客观的评价标准、以何种方式报告等,即有无可遵循的原则与准则.而这些原则准则都是以一定的假设为基础而提出的。因此有无审计假设,这些假设能否组成一个完整体系,能否形成一些重要审计原则、一整套健全完善的准则,对第一关系人评价第三关系人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履行情况的质量即审计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可见,确定或解除审计机构或人员的责任要求提出审计假设并将其组成体系。#p#分页标题#e#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审计理论结构的需要   如前所述,国外在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方面早于我国,并且在审计假设研究方面了得了若干成果(详见后述国外主要审计假设研究成果及其借鉴部分)。   对这些成果,合理的部分我们可借鉴参考,不足的部分应予扬弃,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套用以建立中国的审计理论结构。加强审计假设研究、完善假设体系、阐明审计假设哪些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审计假设体系的重新选择国外对于审计假设的研究,始于美国的审计学者莫茨(R•K•Manut:)和夏拉夫(H•A•Sharaf)。莫、夏二人首次提出包括八项内容的假设体系以后,引起了各国审计学者对审计假设问题的重要,他们继承和发展了莫茨和夏拉夫的研究成果,从有关专家学者提出的关于审计假设体系组成的各种观点可以看出,与国外同行相比,在审计假设研究领域,我们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进展:   第一,借鉴国外审计假设理论过程中,抛弃了错误的部分,完善了其中不足之处,吸收了精华方面。   借鉴使我国审计假设研究建立在较高的起点上。   第二,假设与其他审计理论结构组成要素之间的对应关系比较明确,几乎所有的专家学者在提出假设以后,均相应勾勒了假设与其他审计理论要素之间的关系。   第三,对审计假设进行了适当的分类,对假设的抽象在程度上有明显的提高。   在提出假设体系的具体构成和进行分类之前,首先必须明确审计理论研究过程中哪些方面需要提出假设。如果没有这些假设,就无法进行演绎。也就是说首先搞清审计基本理论中需要研究哪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有假设支持。笔者认为审计基本理论须研究的主要问题有:(l)审计产生原因;(2)什么是审计;(3)审计的目标;(4)如何进行市计即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程序,审计过种中可使运用哪些方法,如何确认或解释审计第一关系人(即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受托责任。其次,明确针对上述四大类问题而提出的假设,按什么顺序排列从而构成合理的假设体系。笔者认为按以下顺序提出假设:(l)必要性与可能性;(2)本质;(3)目标;(4)原WIl;(5)准Wll。   然后按这个顺序针对四大类问题提出若干假设。应设定多少条假设视其假设能否满足推导出上述四大类问题诸概念而定,不要以条数多少为标准评价假设体系合理地与否。   据此,可以提出此下二大类6条假设:第一类假设:审计必要性假设与可能性假设,即审计存在假设。   审计必要性假设和审计可能性假设,说明审计产生的原因、审计本质、审计目标间题。这类假设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受托经济贵任关系存在假设   财产所有者(委托方)将财产委托他人(受托方)进行经营管理,以便在实现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以增值部分满足其日益增长的需求。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导致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委托方在向受托方交出财产经营管理权的同时,享有得以要求受托方按其意愿经营管理财产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权利,而受托方在取得财产经营管理以后,对委托方承担按委托方意愿经营管理财产并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义务。受托方需要定期向委托方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及其结果。   2.正当怀疑假设   人们有一种不满足于已经谋利的经济利益而努力获取更大利益的倾向.人们都有一种维持既得利益、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和超利避害的要求。   因而委托方有正当、充分理由认为受托方报告的受托贵任履行过程及其结果不可能百分之百真实正确,可能存在由受托方过失引起的差错、损失或故意实施的舞弊行为.受托方是否全面有效地履行了受托经济贵任,只能由胜任第三者作出独立判断、评价。否则委托方、受托方将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论战泥淖不能自拨,影响对利益增长的进一步追求,与委长方、受托方目标相悖。   3.第三者具备执业所需的技能并保持独立假设   独立的第三者对受托经济贵任履行情况能否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l)具备执业所需的技能。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及其结果,主要由会计人员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等规定反映在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系列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如经济合同、管理记录等)中,评价者需具备生产经营、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具备这些专业技能者就不能胜任受托经济责任屐行情况评价工作。   (2)保持独立性。具备执业技能的第三者接受委托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时,必须自始至终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处于超脱地位,保持精神上的独立,以保证判断的客观公正,做到不偏不倚,不偏祖任何一方,其评价结果方具有权威性,方为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双方所接受。独立性包括机构独立、经济独立、无伦理关系三个方面的内容。   必要性和可能性类3条假设的提出为建立现代审计本质、职能和目标理论提供了前提.第二类假设:审计业务假设评价受托经济贵任是否得以全面有效履行这个基本目标确立以后,从逻辑上说,应当从理论上阐明审计机构如何接受委托、如何运用专门的技术与方法履行审计责任并向委托方报告审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结果.审计业务假设说明为什么要确立审计受托责任、如何履行审计受托责任、如何确定或解除审计受托责任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审计业务假设是形成审计业务理论的演绎前提.它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审计受托责任存在假设财产所有者(委托方)委托审计机构对财产经营管理受托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评价,委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立法授权委托,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行政授权委托,适用于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契约授权委托,适用于民间审计组织。#p#分页标题#e#   有关审计法律制定与颁布、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颁布或者行政命令(指示)的下达、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标志着审计受托责任关系的确立.   审计机构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与其职业地位相匹配的职业责任。   审计受托贵任成立,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没有审计受托贵任假设,就没有审计实践也就没有审计理论,特别是涉及业务方面的基本理论。   2.反映受托经济贵任履行情况资料可验证性假设财产经营管理者受托方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过程及结果,可以借助于数字和文字,按一定的方法(例如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或准则、制度等规定)通过一定的媒介(包括用纸张印制的凭证、帐册、报表、合同等纸质媒介和磁盘、光盘等媒介)反映。反映于这些媒介的与受托经济贵任履行情况有关的情况,其真实性可以由审计人员加以验证.   3.在评价受托经济贵任履行情况过程中,是否应用科学方法是确定或解除审计受托贵任的重要条件的假设当评价受托经济贵任履行过程中,包括收集、整理、评价审计证据、复核工作底稿、审计期后事项、编制审计报告等方面,是否运用科学方法是确定或解除审计受托贵任的重要条件.审计人员能否对审计结果表述客观公正的意见,运用方法科学则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审计方法按业务流程分为证据收集方法、证据整理方法、证据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复核方法、期后事项审核方法、报告编制方法若干方法.方法的科学性标志为“公认”,即为大多数人所认可、接受并广泛运用.审计人员应用了一系列必要的“公认”的方法,其受托审计责任得以解除,否则,就需确定其应负的经济、行政或法律贵任。   设立这一假设有利于审计人员认识科学方法应用的重要性,提高其运用科学方法的自觉性,同时也为确定或解除审计受托贵任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