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医院护理论文

妇产医院护理论文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某妇产医院的200名护理人员,随机抽取,均为女性;年龄21~52岁,平均年龄(32.4±4.9)岁;学历方面,中专及以下54人,大专139人,本科7人;职称方面,护士及助产士69人,护师107人,主管护师24人。

1.2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形式进行调查。问卷自拟,内容包括是否接受过职业防护培训、工作中有无防护措施、是否接触过传染病患者、是否在工作中受到过器械损伤、是否接触过化疗药物等。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200分,收回率100%,有效率100%。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用χ±S表示,组间用t检验,P<0.05为具有显著性差异。

2结果

2.1职业防护培训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仅有7名护理人员接受过系统的职业防护培训,占3.5%;未接受过职业防护培训的护士占96.5%(P<0.05)。

2.2工作中的防护措施

职业防护措施包括操作前后洗手、戴手套、戴口罩等。结果显示,处理患者排泄物时采取防护措施的共172人,占86%;进行终末处理时会采取防护措施的91人,占45.5%;而进行患者生活护理时采取防护措施的49人,仅占24.5%。三者对比,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

2.3传染病接触状况

调查显示,接触过传染病患者或病毒携带者的占88%,其中采取防护措施的仅23人,仅占总数的13.1%。

2.4工作中器械损伤情况

有过被针头等医疗器械刺伤、划伤的198人,占99%。其中被无菌针头刺伤的132人,占66.7%;被污染针头刺伤的162人,占81.8%。

2.5化疗药物接触情况

接触过化疗药物的112人,占56%,其中,采取正确防护措施的仅43人,占38.4%。

3职业安全防护分析与对策

职业危害问题已经是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在医疗卫生行业中,职业危害往往涉及的范围更大,危害因素也更加复杂。对于工作在临床的一线人员而言,每天必须面对大量的患者,在进行各种医疗活动时都存在职业暴露的危险。但是由于职业危害相关知识的缺乏,许多医护人员并没有意识到职业防护的重要性。在护理工作中,一些导致护理人员产生职业性感染的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曾有过被针刺伤或划伤的护理人员占总数的99.0%,这说明护理人员器械损伤发生率极高,加上防护意识淡薄,风险性较大。有文献报道指出,患有血液性传染病的医护人员有85%以上均是由于针刺损伤所造成,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临床护理人员。有关流行病学资料显示,被污染针头或医疗器械刺伤感染乙型肝炎的概率为6.0%~30.%,丙型肝炎的概率为0.4%~6.0%,艾滋病的概率为0.25%~0.40%。这些数据使我们认识到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很大的职业危害风险,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才能够防止职业性感染发生。对于妇产医院护士而言,由于缺乏必要的职业防护培训,护士们的职业防护意识十分淡薄,在工作中处理前置胎盘、子宫出血、产后出血等问题时往往会接触到患者的血液和体液,这些都是造成护理人员职业暴露危险的因素。从本文调查结果来看,接触传染病或病毒携带者的护士占总数的88%,而护士们由于缺乏必要的防护知识,只是根据自身的判断来进行防护措施,导致在处理患者排泄物、终末处理、生活护理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例分别为86%、45.5%、24.5%。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妇产医院护理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淡薄,不能够正确认识到职业暴露的危害。美国疾控中心对于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接触感染提出的两个预防标准中提到,医护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操作规程来进行,这不但是对于医护人员的保护,同时也是对患者健康的一种负责。标准中提到在整个医疗活动中医护人员不用考虑患者的疾病种类和诊断结果,而是一视同仁地进行微生物传播的预防。对于妇产科护理人员而言,应当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时戴手套,接触前后进行洗手,接触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时穿隔离衣,被医疗器械损伤后迅速挤压出血再进行清洗和消毒,要有血液是潜在危险物品的意识,及时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减少接触可能。本次调查结果显示56.0%的护理人员都有过化疗药物接触史,而在工作时会采取正确防护措施的仅38.4%。临床大量研究结果显示,化疗药物对于操作人员存在十分严重的危害,这些药物能够通过皮肤、呼吸以及经口吞入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即使低剂量的药物也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具有致癌、导致脏器功能衰竭等危害。因此医护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此类药物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一般而言接触化疗药物主要通过配置药物、执行化疗、处理药物溢出状况以及处理患者排泄物等途径,因此医院应当针对这些途径设立必要的管理措施,为接触化疗药物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避免药物对护理人员造成明显影响。本次调查共200名护理人员,其中仅7名护理人员接受过职业防护培训。这说明,绝大多数护理人员缺乏相关的职业防护知识。为此,必须加强护理人员的职业防护教育,广泛设立培训平台,全面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可采取讲座、发放资料等,增强护理人员的知识获取量,也可在院内建立防护机制,定期进行相关知识考核,进一步加强护理人员对职业防护的重视。

4结语

综上所述,妇产医院的护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防护意识,大多没接受过专门的职业培训,而在工作中造成护理人员职业危害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应加强对妇产医院护理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的培训,以提高其职业防护意识。

作者:陈明霞 单位:浙江省舟山市妇幼保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