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

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

摘要:当前,在西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其内生性的人才瓶颈问题越发凸显,主要表现为文化产业人才政策不适应发展需要,人才开发与服务专业化程度偏低,文化产业人才教育与培训较弱,导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人才开发与服务力度不够,人才政策保障不健全等。为适应西藏文化产业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应树立人才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第一要素的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人才保障策略,完善西藏文化产业人才保障的顶层设计,健全人才政策保障机制措施,构建人才服务交流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教育机制,以有效提高西藏文化产业人才质量,促进西藏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西藏;文化产业;人才;保障机制

西藏是民族文化资源富集且独具特色的民族自治地方,为当地发展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央的特殊关怀与相关优惠政策,以及各省市的对口支援,为西藏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发展西藏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促进本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提质增效的有力保障。文化产业有很强的人文创意特征,高素质人才对其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西藏自治区在谋划文化产业发展时,不能习惯于只盯着当地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和藏传佛教文化等,应把人才保障机制建设放在优先考虑的战略位置,强化有效人才保障机制的意识,并拿出相应的举措。

一、西藏文化产业人才保障机制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新世纪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文化产业发展放在全区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高度重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西藏现有各类文化企业4680余家,从业人员3.2万多人,总资产31.77亿元,建成234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相关特色园区经济形成初步规模,成为全区特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之一。西藏文化产业近五年来连续保持了10%以上速度增长,全区文化产业产值从2013年的24.24亿元迅速增长到2018年的46亿元[1]。尽管西藏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逐年增加,但与其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文化经营实体普遍感觉自身的发展受制于人才短缺,特别是高端文化管理和创意人才储备不足。西藏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与速度,与作为民族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特别丰富、具有国家大力扶持优势的民族自治地方地位相比,还不是十分协调。目前,西藏文化旅游、演艺娱乐等领域开发程度较浅,创新意识和能力普遍较弱,品牌影响力较弱,盈利水平不高,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文化产业人才保障机制方面的短板。具体而言,西藏文化产业人才保障机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西藏文化产业人才政策不适应相关专业人才。高素质发展需要,缺乏统一的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当前,西藏的文化产业人才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尽合理与完善,虽然早在2010年,自治区人才办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纲要规划》,2017年,自治区文化厅制定《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也制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这些规划虽然谈到文化产业人才发展问题,但这些指导性的文件更大程度上是在宏观层面原则性地指出方向,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政策。由于缺少政策间的配套措施和具体部署,导致其缺乏可操作性,故相关人才政策对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发展、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不大。因此,大多地市的各类文化经营实体对当下、中期和远期所需的文化产业各层次、各类型人才不能做到全面统筹、提前培养;对文化产业人才结构供求、使用状况,主管部门也没有进行调查统计、动态跟踪和有效测评;各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大多呈现为相关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以及资助文化项目的短期投入,对文化产业人才建设的投入则较少。

(二)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开发与服务专业化程度偏低。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开发与交流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在传统文化体制下,西藏的文化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加之西藏目前劳动力的就业观念还是以行政事业单位为首选,文化产业经营实体尤其是民营企业文化人才短缺严重。其二,文化产业人才流动的市场化配置水平低,招聘渠道狭窄,缺乏专业人才市场。当前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引进主要还是以采用不定期的招聘、校园招聘或从其他企业挖角等传统的人才招聘模式为主,这种来源方式狭窄的人才引入渠道,使得本地文化企业强烈需求的文化产业专业人才无从获得。由于人才市场中缺乏专门为文化产业人才服务的综合性机构,造成对西藏的文化产业发展无法形成有效的平台支持。其三,特定的经济环境制约人才开发与发展。西藏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属于典型的后发地区,在薪酬福利、生活条件、个人素质发展机会等方面与内地发达地区对比存在不小的差距,造成文化产业人才无法长期在藏,进而出现了文化人才外流趋势的问题。其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和保护扶持有待加强。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发展文化产业独特的基础条件,但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人们生产活动与生活方式的转变,西藏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众多需要口口相传的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主要表现为现存的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如说唱、藏戏、卡垫、佛造像等都不能直接体现经济效益,许多非遗传承人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而且大多年事已高,艰难的生存环境使得年轻一代对此不感兴趣,致使非遗文化传人青黄不接,面临民间技艺失传的困境。

(三)西藏文化产业人才总体数量偏小,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文化产业对人才的要求不但有数量的需求,还有专业性、结构性等方面的要求,虽然西藏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也有一定规模,但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市场需求都有一定差距。文化产业人才结构与西藏强调的大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不相适应。其一,在人才总量结构方面,西藏文化产业规模总量目前还未达到支柱产业标准,由于文化产业总量小,所以从业人员总量也小。目前全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总量为205.5万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为3.2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5%。同时,在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中,国有经济单位的占比高达85%以上,这说明西藏文化产业方面的人才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明显不足,而且文化程度偏低[2]。在人才的地区结构上,大多数文化产业人才集中于在拉萨、昌都、林芝等经济文化发展较好的城市,总计约占全区总数的80%以上,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牧区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极为匮乏。其二,西藏文化产业所需的高质量人才结构没有形成,尤其是既懂创意与策划,又懂经营管理与市场运营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稀缺,难以适应西藏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西藏文化企业员工90%以上从事生产,且多属于劳动力性质,说明大多数文化企业还以传统工艺为主,科技含量低、创新能力不足[2]。其三,在人才的行业分布上,西藏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文化艺术与文物、出版发行约占30%,文化旅游约占26%,日常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约占20%,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约占15%[3],这表明从事民俗工艺型、低端服务型和资源依赖型等传统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占比较大,而涉及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动漫网游、多媒体技术、会展经济、影视创作等文化业态中的从业人员偏少,特别是诸如高级会展策划人才、文艺经纪管理人、版权贸易人、数字媒体经纪人等新兴文化产业人才存在巨大的缺口。

(四)西藏文化产业人才教育与培训的良性机制还未形成。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同时又是知识密集型的产业,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对文化产业从业者来说更为重要,但目前西藏文化产业的相关教育与培训无法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其一,文化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未能有效发挥西藏本地高校人才培养的作用。目前,西藏开设文化产业专业的高校只有西藏民族大学一家,每年的招生数量只有30~40人,其他高校大多开设的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艺术、旅游、传媒等专业,文化产业学科体系建设不足,呈现出课程设置雷同化、培养方向不适合西藏特点、创意教育不足、实践环节薄弱等问题。同时,由于西藏高校中从事文化产业学科教学的教师很多是从学校到学校,多数教师没有实践经验,缺乏培养实践型、应用型文化人才的能力。其二,文化经营实体的人才建设措施不力。多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文化人才培训投入不断加大,但培训的重点在文化宣传部门和高校教师,对文化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问题重视不够,缺乏具体的政策规范和支持。由于西藏文化企业面临着人才不足与需求大之间的矛盾,以及文化产业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这就给文化企业进行员工在职岗位培训提出了较高要求,但西藏85%以上的文化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受到规模不够、资金不足、人才观念落后、人才环境不具优势等因素影响[2],在人才培养方面,大多数文化企业只有一些阶段性的培训,没有形成规范化、定时定期对职工进行再教育的模式,往往是需要某种特定人才了才临时培训。同时,大多数文化产业经营主体认为人才培养所花费的成本太高,投入与产出比不划算,还会冒人员成才就流失的风险,故一般从社会上招聘所需人才,人才培训投入严重不足。

二、优化与构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保障机制的应对策略

当前西藏文化强区战略的实施,需要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为西藏各族人民创造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针对西藏文化产业发展在人才保障方面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根据以往的文化产业实践经验总结,应借力中央对西藏的特殊扶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为文化产业人才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在借鉴内地省市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使西藏文化产业人才保障机制日趋系统与完善。

(一)健全科学有效的西藏文化产业人才扶持保障机制。西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观念性特质,应是偏重于精神层面生产的产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文化经营主体往往不是单纯固定资产的投资和原材料的运用,其更注重于人力资本的投入及人力资源的开发[4],故西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人才的依赖性较之于其他产业更为突出,所以人才是西藏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对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一是因地制宜作好西藏文化产业中长期人才建设专项规划。可考虑在自治区现有文化体制改革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文化产业人才建设工作办公室,作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管理的职能部门。西藏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增强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意识,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西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西藏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基础,在深入调研摸清人才资源现有存量、掌握人才流量情况的基础上,对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与建设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谋划和设计,规划文化产业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主要包括: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明确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开发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人才环境建设和人才竞争力提升等具体目标,为制定实施具体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二是形成完善的西藏文化产业人才政策体系,做好本地区文化产业人才发展的基础工作。西藏应借鉴国内其他先进省区的成功经验和相关政策,在全面把握现有政策,认真总结文化人才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来完善人才的内生与外引机制、使用与成长机制、激励与保障机制、流动与退出机制等,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建设与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这其中基金政策是重点,即建立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培养、引进和开发复合型的文化产业人才,通过政策的倾斜导向,引导高质量人才、其他领域的优秀人才向文化产业合理流动。相关人才基金应突出支持以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代表的高层次文化人才,以文化行业领军人物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创意策划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的开发、培养和引进。三是把握人才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在西藏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中,应大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的创新,建立适应西藏文化产业性质和运行特点的相关人才选拔、考核、奖惩等人事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形成规范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和各类人才的特点,以西藏文化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经营目标为重要考评依据,将岗位职责完成效果作为考核的基本标准,重点进行业绩考核,并将短期绩效与长期绩效结合起来进行评价,强调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及社会和业内认可。加大奖励力度,提升奖励的权威性,让各类创造型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可由自治区各级政府设立文化产业人才奖励基金,例如,可设立自治区级、市级文化产业荣誉称号或颁发相应奖项,表彰在文化产业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产业人才,使业绩卓越者得到政府应有的尊重和褒扬,使文化产业从业者的社会荣誉感、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得到充分体现。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要求,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把技术、责任、贡献与报酬紧密挂钩,使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构建起以岗位绩效为核心,与文化产业人才价值相匹配的薪酬福利制度,使文化产业人才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对应,特别是与自身的实际贡献、相关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以达到文化产业人才的付出与回报的相互匹配;大力倡导拥有特殊技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专业人士,以文化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等作价入股,以企业股权参与利润分配,真正做到特有的人才、专门的贡献获得特殊的报酬,使其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提升人才的创意动力和对企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5]。四是制定特殊政策,建立扶持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和保护的长效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西藏的文化名片,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保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要让这些文化世代相传下去,必须培养保护好文化传承人[6]。因此,建议采取区别对待方法进行扶持,可考虑制定《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科学认定、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目前西藏已拥有68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27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明确规定对列入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相应产业化条件较为成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尽快实施产业化,如唐卡、藏式服饰、藏香、藏毯、藏刀等。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在经费上给予倾斜,支持建立部级非遗大师工作室和藏民族文化艺术品专家库,按照政府出资、学校教育、传承人参与的合建模式,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扶持和保护工作。对于产业化条件尚未成熟的非遗项目,应重视生产性保护,做好传承人的传艺工作,完善传承体系建设,壮大传承人队伍。

(二)构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服务交流机制,有效增强文化产业人才活力。大力加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质量工程建设,应在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人才对文化产业重要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西藏各级政府特别是文化主管部门、文化经营实体应稳定现有人才,在把他们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的基础上,要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对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健全有效的人才服务机制。一是实施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西藏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措施。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文化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产业人才来藏创业的若干规定》,以重点项目开发引进、重大工程人才带动引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引进等特有的招才引智方式,充分运用文化产业集聚所产生的“辐射效应”,形成特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人才集聚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好中央政府对西藏特殊支持在吸引人才方面的政策优势,积极落实“对口人才援藏”计划,采取“对口委培、挂职锻炼”等方式,推动西藏和内地人才的交流,重点引进西藏特色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投融资人才。开设高质量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特定和紧缺文化人才,通过特事特办的方式实行无障碍引进;对于无法完全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按照不拘一格、人尽其用的柔性流动思路,可采取人员户口不迁移、关系不转出,而工作业务双向选择的任务导向型管理的灵活引进方式[8],吸引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通过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提供咨询服务、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为西藏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专业人才可以以自有知识产权所形成的项目、技术以及形成团队等形式到西藏创业。鼓励文化企业加大人才投入,做好人才引进规划工作,文化经营实体除运用传统的在线和线下招聘,举办校园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洽谈会,专业人士引荐等招才方式外,可以积极实施核心关键人才带动引进、组建团队建设引进、技术入股引进、产学研合作引进等多样化的文化产业人才引进方式,招揽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管理人才[9]。例如,定期列出若干重大技术开发、相关科研项目及技术攻关难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引导相关文化人才直接服务于西藏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产业人才引进与项目建设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快培育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市场体系,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市场对西藏文化产业人才资源调配的基础性作用,建好市场化的人才流动平台。培育专业的文化产业人才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文化经纪公司等行业性专门机构,形成专业的文化人才服务平台,帮助文化经营主体与市场要素尽快搭建联系,为文化产业专业人才队伍的科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专业的支持。鼓励本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到文化企业兼职或挂职锻炼,是当前人才服务机构可运作的重要内容。建设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人才门户网站,推进文化产业人才服务的信息化进程,实时文化产业的人才政策、人才需求目录、职位薪酬、教育培训、急需紧缺人才等方面信息,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的开发和发展,提供即时而迅速、可靠而详实的政策咨询、资源共享等便捷服务,为政府准确决策、企业快速引才、人才精准择业提供参考,由此加快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市场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三是进一步优化西藏人才服务环境。满足文化产业人才的需求是引进、留住、用好人才的必备条件,是保证人才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的关键。建议调整相关的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精简行政手续,打造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专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其重点包括:完善文化企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整合与完善公安、教育、社保等部门的服务资源,以便高效便捷地为西藏文化产业人才解决落户安家、学历认证、子女入学、社会保险、配偶安置等事项;解决西藏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由于在不同单位间流动所带来的相关职称、养老、医疗、社会福利等问题,特别是养老与医保的转移接续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人才的归属感,从而激励人才干事创业,推动西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具有西藏特色的文化产业人才教育与培养机制。从西藏文化产业当前的发展要求与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需要大量掌握本产业专门技术的专业人才,特别是精通经营、善于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这就要求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应瞄准西藏紧缺、急需的文化产业人才缺口,建立起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多元化的人才教育与培养机制,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知识形成、更新和职业成长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充分运用西藏现有高校教育资源,加快文化产业人才的高层次培养。积极支持西藏民族大学扩大现有文化产业专业规模,西藏大学、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按照市场需求,设置特色文化产业类专业,有条件的可开办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形成完善的文化产业学科体系,使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机制系统化、专业化,并可成立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以充分发挥高校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的主渠道作用[7]。目前,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模式还是以应用型教育为主,建议在充分了解西藏文化产业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拟定文化产业实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并依照文化产业链中相关各环节对人才的差异化需求,强化某个具体方向的特性进行专业培养,有效凸显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应用性,其课程设置要重点强调对学生的调研能力、创意策划能力、营销推广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突出文化经济和文化产业管理综合性把握的要求[10]。应特别注意专业人才培养与西藏相关文化企业需求的结构性错位问题,高校应加强与文化企业的交流协作,通过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内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高校教师阶段性到西藏相关文化企业挂职锻炼,了解决文化企业所需,切实形成课程设置、培养模式与相关文化企业的需求相契合,积极拓展人才联合办学培养、订单特需式培养、定向委托培养、共同进行文化产业项目开发等方式,为文化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服务,在相关文化企业设立实习基地,校企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合作,从而拓宽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渠道,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建立产学研互利共赢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培养高质量文化产业人才的作用。二是西藏的文化企业应加大从业人员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文化产业人才实践创新能力。文化企业既是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主体之一,又是直接受益主体。因此,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积极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使之成为本产业人才培养的推进器。明确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分类别、多种形式的培养计划,根据员工具体岗位和职业愿景,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建立可持续培训制度,使文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脱产培训等常态化、规范化。将在岗员工定期送往高校学习进修,倡导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因人而异地采取短期特定进修、脱产专业学习、岗位技能培训、项目考察观摩等方式提升职业技能,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人才潜能。文化企业要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探索适合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构建高效的培训教育机制,打造良好的继续教育环境,使人才知识更新、能力建设的培训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6]。根据文化人才的不同特点和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对文化创意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进行个性化培养,制定个性化培养使用办法,增强人才培养的实效性。三是完善西藏文化产业人才职业培训平台,高标准构建文化产业人才学习交流网络体系。以为西藏文化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服务为出发点,搭建文化产业人才职业培训平台,如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开办的文化人才实训基地,可以积极面向社会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并在财政上进行投入。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在支持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中,应当重视人才质量提升,不能将财政的专项支持资金或补贴资金仅仅用于文化产品或项目补助、奖励企业,应当用其中的部分资金支持人才培养,以持续提升本地的文化产业人才实力[11]。可考虑由自治区文化主管部门牵头设立文化产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基金,由政府、社会资本、行业组织和企业赞助、捐资,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运营,建立文化产业职业培训机构,使文化产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形成为一项公益性的教育活动,以确保各层次、各类型文化产业从业人员都有机会参与继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行业协会的相关技能培训应区别于高校的培养,其核心是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以及更新行业理念,接受行业新知识,达到快速提升员工的创新能力,因此,其主要针对企业的需求,举办各种特色培训班,如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班、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项目班等,形成特色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

三、结语

人才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第一要素,进一步发展西藏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全区的新兴支柱产业,离不开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因此,西藏自治区应充分利用自身的文化资源优势和国家的帮扶优势,加强人才保障机制建设,以政府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形成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资源的动态协调机制,使西藏文化产业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空间分布日趋合理,从而有效增强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动力,为实现西藏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作者:黄林 赵毅 单位: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