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景观设计中设计伦理关系探析

乡土景观设计中设计伦理关系探析

摘要:设计伦理学旨在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更加和谐的相处。从以设计师等为主导的“外来者”和以乡土原有事物(自然、人工、非物质、原有居民)为主导的“原有者”这对伦理关系中分析其中存在的伦理准则,重新反思乡土建设中乡土景观部分的现状,遵循一定的伦理准则使得外来者与原有者之间有更加融合恰当的关系,从新的视域拓宽对乡土景观设计的认识与思路。

关键词:设计伦理,乡土景观,景观设计,伦理关系

我国乡村地域约有6亿人寓居,并且乡村占全国总面积的94%以上,这意味着乡村地域的发展在我国整体发展水平中占有重要位置。党的文件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要求把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在乡土建设中,乡土景观是体现传统乡土文化、生活方式等遗存的重要表现形式。经历了从艺术到设计再到艺术的进程,更有艺术与工艺与设计三者分离的阶段,使得人们重新审视设计,认识设计。设计不再是单纯的工艺或是单纯实用功能的体现,设计伦理学概念随之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在乡土景观设计中,设计伦理学的观点具有指导意义,他们同样强调人与自然二者之间的互动,无论是道德层面还是观感层面,目的都是要营造二者更加和谐的关系,这也与“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中国传统建造营造观念相符合。

1设计伦理的内涵

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科学,在哲学的真善美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明代郑瑗在《井观琐言》中提出:“马迁才豪,故叙事无伦理,又杂以俚语,不可为训。”[1]认为伦理即事物的条理。汉代贾谊在《新书·时变》中言道:“商君违礼义,弃伦理。”[2]则认为伦理是人类伦理和道德的原则,是指人与人之间各种道德行为的标准和原则。在伦理关系中,人与人之间需要一定的道德准则去约束行为,在人与自然环境的相处中同样需要这样的规范去指正人们的行为。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除了给人们带来更优的生存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人、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中新的矛盾与不平衡。随着物质生活资源更加丰富,人们的选择逐渐不仅仅限制于满足功能需求即可的产品,而更多开始追求多元化设计以及设计中的个性表达。然而这其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设计欺诈、趣味庸俗等,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利益。网络经济的出现给这些个性化商品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带来一种新的消费与设计的价值和伦理关系,网络经济文化形成了一个迅速增长的世界范围的二级市场。网络经济文化正在创造一个二级的、虚拟的经济,并且开创了一个全新的交易中介。任何可以被扔掉的东西都能在网上销售,因此很快就表现出了废物再利用的观念[3]。自然环境恶化对人类的影响迅速扩大,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张起来。在商品循环的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恶化的恐惧同样蔓延在整个环节中,所以人们愈来愈注重人与自然协调的互动相处模式。设计伦理学在相关监管机制没有确立起来之前,在设计过程中担负了一定的伦理责任,对于设计伦理学的研究正逐步受到社会的重视。设计伦理学以社会道德关系为准则,跨越物质社会的社会界限和思想关系,展开物质与伦理观念的研究,其任务是运用一定的伦理学观念与发展规律适应人、社会、环境的新关系,设计正确的行为准则与社会规范实物,通过物质的人工设计,以求得道德观念上的人类社会的共同生存、平等、进步、秩序和安全,从而促进整个人类社会道德观念的进步[4]。

2乡土景观中存在的设计伦理关系及其伦理准则

乡土建设项目的设计意象可以分为三个方向:一是政府引导下的定向重建;二是资本与IP影响下的新建筑实验;三是生活与需求的空间投射。这三个方向看似对乡村都是一种“外来”的干涉,所以在乡土景观设计之初,可以提出一个问题进行内在反思:这是谁的乡村,乡建又是为谁而建设的。首先,乡土景观是村民为满足生存与生活,作用于自然和土地的一种自发行为,是人们从事乡村生产生活的缩影。它们在不断适应环境的过程中,展现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局面,是对内心理想环境的追求和对生活情感的总结。因此,它的营造应该建立在自然客观的基础之上,并且全方位、多角度考虑周边的环境,营造出具有乡土韵味的乡土景观[5]。其次,《党的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农、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态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的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更多落在对于村民生产生活的提升上,乡土景观设计也同样如此。所以村民是乡土景观设计的直接受众,乡土景观与村民生活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这样看来,乡土景观设计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景观设计,由于人的活动在设计中占有的比重更多,更需求设计伦理在乡土景观设计过程中起到的对人、自然、设计作品三方的约束与调和作用。乡土景观设计是景观设计与设计伦理的组合体。乡土景观是具有本土特色的地域性景观,是指当地人就是为了生活而采取的对自然发展过程、土地和土地上的空间及格局的适应工作方式,是此时对于此地人的生活学习方式在大地上的显现。因此,当地的景观是一个复杂的领域包括土地和土地上的城镇,居民点,民居,寺庙等。这种传统乡土文化景观可以反映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当地风景的这种理解包含几个核心关键词:即它适合于当地的自然和土地,这是当地人,这是为了生存和生活,三者缺一不可[6]。乡土景观设计不仅需要考虑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需要考虑到对于当地居民的实用性。由此概念将乡土景观设计一分为二,形成一组相对关系,即以设计师、相关政府等为主导的“外来者”和以乡土原有事物(自然、人工、非物质、原有居民)为主导的“原有者”。接下来以这样一组关系分析乡土景观设计,意在补充在乡土景观设计中对于设计伦理关系的认识,拓宽设计的思路。目前乡土景观设计案例中,“外来者”与“原有者”关系之间或多或少的不协调,导致乡村原有的自然人文景观被破坏的较为严重,强加给乡村的“资本元素”“艺术元素”在质朴的土地上显得格格不入。目前乡土景观设计的矛盾首先是乡村建设的自发性很强,项目没有统筹规划,在相应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力度稍显不足,对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及重要性缺乏准确认识,导致生态维护不够完善,乡土自然景观受到一定程度的毁坏。其次是艺术乡建与现实生活之间的“鸿沟”。在开发过程中,以经济为主要导向的观念影响下,大批工业厂房代替农田,已经成功的古镇古村落商业旅游模式大批量在中国各地复刻,导致村落原有非物质文化被忽视,乡村文化资金的不足导致传统文化的丢失与断裂是首要解决的问题,文化教育的缺失使得村民的精神世界相对匮乏,审美水平无法提高,优秀传统文化和审美观念无人继承是问题的核心,以及艺术家简单地将城市里的精英文化移植到乡村中,试图将村民也纳入唯美乡村幻象之中,但是村民与其之间存在的审美壁垒是不允许两者的文化互相融合的[7]。所以原有者与外来者之间的供需不对等,二者之间无法更好对接,造成乡土景观设计作品质量参差不齐以及大批量相同类型的设计不断继续复刻的现状。

3伦理关系的维系与平衡在乡土景观设计中的局限性

以设计师、相关政府等为主导的“外来者”和以乡土原有事物为主导的“原有者”是乡土景观设计活动中的一对伦理关系。这对伦理关系之间存在一种准则,是用以约束整体设计的。因为村民生产生活与乡土景观息息相关,所以乡土景观设计相较于城市景观设计更强调设计伦理关系的存在。目前以设计师、相关政府等为主导的“外来者”和以乡土原有事物为主导的“原有者”这两种关系目前处在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双方看似对对方都颇有了解,从场地调研等种种渠道进行深入的沟通,但因为最终需求的不同还是无法避免许多外来因素的干扰。设计师希望营造出自己心中的“桃花源”,古往今来有许多作品表达了对于乡村恬静生活的向往,这也容易形成对于乡村的固化印象:乡村生活就是诗意的、浪漫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作品往往都是理想化的表达,削减了生活中柴米油盐的描写,事实上生活并不只有诗意。村民的生活更加实际,他们每天面对的就是如何维持生存,再加上受教育程度低和大环境的影响,所以他们很难去谈论生活的高度。这样就出现了矛盾点,这个矛盾点也是设计过程中的难点之一。在审美观念上,村民受城市化影响严重,他们的目的就是富起来,或是到城市中去。相比起这样的想法,那些传统的民俗、民居等他们并不太关心,优秀的文化无人继承。于是可以看到乡村建设中逐渐露出了“千村一面”现象的端倪,也就是各种对于已经成功的商业模式的生搬硬套,这种复刻也可能并不是出于设计师本心,村民或是相关政府在设计过程中就会拥有这样的诉求,因为这样看起来省时又省力,这是设计中的难点之二。由于以上存在的两点问题,会导致乡土景观设计作品成为“四不像”,在多方角力拉扯中,最终的成品反而不能很好的表达各方的意愿。乡土景观设计应该怎样建,是遵循原有风貌,仅在外观上能够体现是新的建造;还是应该注入新鲜血液,同时满足农村与城市两方居民需求,在外观上也有一部分是与现代设计审美所持平的等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了“外来者”与“原有者”这对关系天平中的砝码。

4基于设计伦理关系及其伦理准则下的乡土景观营造

使“外来者”与“原有者”这对伦理关系维持在相对稳定状态,遵循这对关系下的伦理准则进行设计,成为设计者营造乡土景观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外来者”与“原有者”这对伦理关系中体现着乡土景观与城市景观的不同在于乡土景观更需要尊重“原有者”这个角色,在保护乡村自然、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更注重提高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由于乡土景观最大的受众是当地居民,乡土景观的设计与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所以设计规划中首要解决的问题聚焦在新建乡土景观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外来”的新景观和“原有”的居民生活模式之间的矛盾之上。新的乡土景观设计在营造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过多的“城市人”审美取向,减少设计中过于乌托邦的唯美构想。乡土景观设计是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现有的情况后,在尊重这些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设计者的主观能动性去营造的。在前期调研过程中,不单单只是了解当地传统的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植物植被、水文与土地状况等方面,更多关注当地居民的生活日常与当地民俗审美意象,使设计出的方案在外形上有当地特色与新时代审美的融合,在内涵上能够满足居民追求舒适生活的需求。其次,大部分乡村现有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多停留在基本温饱这类的生存问题的层面上,他们追求更多的经济效益能够让自己得到更多的保障,并没有太多的经济基础让他们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设计者在设计时应该满足这种需求,但避免过量对于利益的追求而陷入的消费化的陷阱。解决的基本的生存问题,让当地居民的生活不再窘迫与被动,他们就有更多的心灵空间容纳和享受生活的情趣。最后,外来的因素不仅要尊重当地居民的原有的生活状态,也需要尊重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和人文传统。在中国传统营造工程中,对于环境的分析和利用的重视态度延续至今。当地原有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需要保护起来,在现代科学技术强有力的支持下推动当地可持续发展,增强当地的生态价值与环保性。原有的人文传统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已经遭到不小的破坏,民居、文物等带有浓厚乡土特色的传承正在渐渐消失。在乡土景观营造的过程中,对于这些民俗文化记忆点的修复能增强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感,也能更优的体现当地的文化特色,为乡土景观设计添加闪光点,增加乡土景观设计的内涵。

5结语

乡土景观设计是乡村建设核心环节之一,乡村建设的最重要的落脚点之一落在解决村民实际需求,改善其生活上,可以有效改善乡土景观设计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站在设计伦理关系的视角更加理性的去看待乡土景观设计项目,尽量避免急于求成,生活与设计如果完全割裂开来容易陷入消费化和乌托邦的误区。所以打破自我幻想,更多关注乡土景观设计中存在的伦理关系问题,将生活与设计紧密结合起来,是乡土景观设计可以参考的一个设计方向。在深入挖掘本土文化,保持地方独特性的同时,不让项目走向符号化和消费化,这样一种思路也为设计师开阔了视野,提供了一条不一样的乡土景观设计思路。

作者:田丹珂 单位:山西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