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探究

农业技术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探究

[摘要]农业技术进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技术进步部分,为我国的粮食安全需求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使得中国能够在不足十分之一的耕地上生产出足以养活着全球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本文通过梳理农业技术和农民收入的现状,认为农业技术进步对于农民收入是有着很大的影响,并就农业技术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的收入给出了建议:首先,农业技术可以通过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从而提升农民收入;其次,还可以通过间接手段,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业技术进度,进而使得农民收入实现增长。

[关键词]农业;技术进步;农民收入

1引言

农业作为其他所有行业产业发展的最基本前提条件,任何行业产业均只有在以农业作为前提条件情况下才能实现产业相关人员的生存需求,因而农业也称之为其他产业发展的前置产业。农业技术进步则代表着未来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也是社会经济能够进一步发展的基石。一直以来,“三农”问题都是我国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解决和发展社会经济的重中之重,国家和政府每年都会在农业方面投入相当大的人力和资金资源,以保障全体国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同时也为农民的收入提供坚实的保障。农作物作为农民实现商品交换的基本物,它的价值相对于其他各种精加工商品是不太高的,但其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不仅仅关系到经济问题,更为涉及到各种社会问题。首先,农作物作为人们生存生活的必需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品,如果其定价过高,则会促使社会产生和激化一部分矛盾。其次,由于从事农业相关活动的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使得其门槛相对较低,同时其从业人员的竞争力就会相对较低,其可替代性会大大加强。再者,由于当前人口组成结构中,农民的基数相当大,农作物产量绝对数也是相当大,如果政府对于其进行大规模大幅度的补贴,也会使得国家财政压力增大。为了能够阐述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本文将从相关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在当前形势下,我国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一些影响,从而为相关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2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民收入现状分析

2.1农业技术发展现状分析。农业技术进步,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科学技术进步的一部分,是指包括各种不同形式的科学知识以及科学思想的具化表现,亦是在特定历史时间及空间的某种生产力提升工具的优化或改进。农业技术进步一般来说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经济管理,也包括的进步,同时也会将具体的生产技术包括在内。农业技术进步的结果或者说是最终的表现形式是使得当前时空状态的农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使得当前的农业形态朝着产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当前我国农业技术进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由于农业的行业产业门槛相对较低,这使得农民及农业相关的基层工作者专业素质也存在一定的落后。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主要农业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质偏低,大多数农业人口的文化水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受过系统性的农业技能培训的农民相对较少,这对于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有着很大的制约作用。其次,农业技术进度相关的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相关体制机制作为影响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的农业技术进步中有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其中包括政府对农业的投资扶持力度欠缺,虽然国家和政府将农业问题放在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但其要求基本还处于能够稳定粮食供应即可,并没有将农业技术进步作为促进农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战略去加大精力投资,这使得有部分思想先进的农民由于没有充裕的资金支持,而使得在农业技术进步方面所做的事情有所局限;还包括在相对农业技术推广制度方面,因为相关农业技术推广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一些好的农业技术不能及时有效地推而广之。

2.2农民收入现状分析。农民收入的计算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总收入,相当于城镇职工的税前收入是指农民在从事包括农业在内的相关产业活动的收入总和;另一种称之为纯收入,相当于城镇职工的税后收入,是指农民在扣去各种费用税费后的收入之和。一方面,农民的收入越来越高。2000年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总收入有着很大幅度的增长,此外,农民收入的结构也在发生着非常大的变更。在21世纪最初的十年,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基本是呈现出直线式趋势,农民收入翻了两三翻之多。且在收入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中,不论是在产业比例还是产业所带来的收入额,第二三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都是越来越大,纯粹的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的占比中不断降低,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大幅度发展,农业技术进步在农民收入中的体现越来越为明显,最直观的一种表现就是,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农业从事者的数量越来越少,或者说是专职从事农业相关行业的人员越来越少,但这些年来,农作物总产量确实从未下降过,这在很大一方面就是依赖于农业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城镇居民的收入差异愈来愈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来看,人口向着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流动是必然的趋势,而与此同时,相应的资本也在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这使得城市人口,也即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主力劳动者,收入相应的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而与此相对应的农业劳动者,由于自有资本的不足,再加上外来的投入资本缺乏,使得农业劳动者的收入虽然有所增加,但相对于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其收入比例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则是不断加大。

3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3.1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在农业生产领域同样适用,全面推广农业技术,促使农民能够提高对农业技术的认识,普及相应农业技术在农村农业中的应用范围。首先,政府应当积极主动引导农业推广机构的产业链建设,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确保相关经费能够及时有效地下放到具体的农业技术项目推广中。由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及应用离不开大型机械的支撑,而这也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的一个基本条件,但由于农民现阶段在资本投入方面有着明显的劣势,这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投入到农业领域的资金就较少。另一方面也是目前农村金融融资领域还相对不成熟,农民可获得资金的渠道少之又少,并且可得性相对较低,且由于存贷利率差较高,这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后,最终导致了农民获取技术的成本高昂。其次,积极鼓励推广农业相关设备并尽快完善农业推广制度,采取公开竞聘上岗的方式及时识别并选拔出一批有着扎实农业技术相关能力的人员加入到推广队伍中去,并在工作条件以及提升通道中主动探索更为灵活的政策通道,为相关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地方的农业产业格局不完整,则该区域内农业的专业化分工能力较弱,进而导致该地区的农业竞争力进一步下降,不能形成规模化经营。再者,还需要加大政府对于相关农业培训结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各种农业相关企业为农业技术在广大农村区域进行有效的推广开辟绿色通道,真正让有用有效的农业技术迅速推广到农业工作的第一线去,让科研成果尽可能快地转化成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应。最后,由于当前农业发展环境下,政府对于农业科研的支持力度不足,支持方向不尽合理,使得农村在形成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中,不能获取良好的社会公共资源,而这进一步导致了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情况的加剧,从而陷入一个非良性循环中。因此这需要从政府层面积极开展与高等学院以及相关农业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合作,通过将科研、技术、资金、项目连接起来,形成于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为农业技术与农民收入之间形成良性循环而努力营造更好的环境。

3.2加速城乡一体化提升农业技术进步,进而提升农民收入。针对我国东西部农村发展差异以及农村和城镇之间的发展差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主动向城镇发展靠拢,同时城镇的发展过程中资本的吸引力远远高于农村地区,而资本集中在城镇地区又会吸引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迅速向城镇转移,而由此产生的农村劳动力相对会减少,而这对于农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可能就有一些挑战,由于与农业相关产业的薪资报酬相较于城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薪资报酬较低,为应对此类挑战,农业相关从业者就会积极主动的通过提升农业技术从而降低对于农业从业者数量上的依赖。一方面通过城乡一体化,农民可以探索更多的农业发展地新模式,为农村发展、农民收入、城镇发展都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通过城镇与农村的交互沟通,又能带动相关的农产品加工行业、物流运输行业以及农产品销售行业的发展,使得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速。另一方面在城乡一体化对于农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中,要将政府在这其中的角色加以强调。例如,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农业技不太先进,农民对于先进的农业技术认识不足,城乡一体化进程相较于东部地区又不太有优势。此时就需要政府积极主动的对农民进行引导,这种引导不仅仅局限于农业技术本身,更应该包括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对于农业技术引入的态度。此外,在城乡一体化提升农业技术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完善农村的金融融资制度,丰富农民的融资渠道,为农业相关的技术推广实行低息补贴等各种有利于提升农民对于农业技术使用积极性的手段,以此将农民向着农业市场化的方向进行引导,保证农产品市场进行健康有序的运营。

4结语

本文通过对农业技术的当前现状以及农民收入的当前现状进行梳理,认为农业技术进步对于农民的收入提升确实有着很大的影响,具体的影响途径可以是同构提高生产效率来促进,也可使是通过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去提升,但无论是通过提高生产效率还是通过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只要合理的将相关先进的农业技术通过积极合适的农业推广政策进行推广,并对农民进行合适的引导,就会对农民收入有着积极的改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宽,邓鑫,沈倩岭,等.农业技术进步、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收入——基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分组PVAR模型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7(06).

[2]王爱民,李子联.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研究[J].经济经纬,2014(04).

[3]陈俊青.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研究[J].商品与质量,2017(02).

作者:朱敬虹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