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发展中农产品市场化的可行性

农业经济发展中农产品市场化的可行性

农产品的市场化过程中,价格的制定主要有市场来进行指导,行政部门要进行辅助,避免认为的对农产品价格进行干预。农产品的市场价制定,必须要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并且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在市场中,政府要由以往的管理者转变为市场的服务者,并且对市场中信息进行传播与保护。不断的开放市场,可以使得更多的资本融入到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从而有效的促进农业的生产过程发展。农产品的销售中,市场化可以使得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完成自由选择,总而到达提高市场竞争,促进农业经济体系发展的目的。

农产品的市场化过程是农业经济融入到市场体系的过程,也是整体市场经济的眼神与扩大。农产品市场化需要对农产品市场的本身进行限制与该给,促进有效资本的流入,扩大市场发展。土地是农业生产的过程中的第一要素,农业生产地区对于周边地区劳动与资本要素产生吸附,并形成区域限制性。

农产品市场化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区域限制,将以往农产品内部流通的封闭状态,转变为开发的流通状态。农产品市场化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投入环节中的市场要素进行市场化,并且逐步开放农业生产所需要设备、农药等物品的供给,使得工业用品得以大量的进入到农业生产当中,提高农业生产工业化水平,实现工业生产企业与农用生产企业的对接。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市场化需要对其中所有要素进行重视,并且实现信息的充分流通。

农业生产环节的市场化需要进行市场化引导,并且利用信息进行知音。信息本身需要开发农业市场,并且实现农业生产区域对整体市场体系进行开放,农业生产信息在农业生产链条中良好的流通与传达。农业生产中需要的机械设备和技术要素,需要在投入环节中,与工业生产部门进行良好的对接,促进农业生产基础要素的积累。

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周期过程的管理,并且对市场进行良好的规划。政府在促进农产品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为农业生产提供足够的公共资源,并且提供相关配套设施服务,以保证农业生产市场化得到有效的执行。

在农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市场化则主要是指农产品的价格市场化。农产品价格在以往计划经济时期,难以符合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实际情况,由于农产品价格制定不合理,造成了农业生产积极性不足,农业资金与人才流失,农业生产的发展难以得到保证。农产品的市场化必须要注重对农产品价格的制定,避免农产品价格偏离真实的供需水平。

农产品市场化中,需要完成供产品销售过程的市场化,使得农产品销售过程开放,直接与农产品的需求方进行对接。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完成职能转换,退出农业生产与销售过程的运作参与,将市场管理交回市场,让市场进行自主的调节。政府在农产品销售过程市场化的工作中,要明确自身的引导职能,防止市场失灵,并且根据市场的需求提供公共产品的与服务。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较长,并且需求多为刚需为主,农产品与国家基本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政府需要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保证农产品销售过程市场化顺利、平稳的进行。

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可以有效的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并且减少农民生产负担,提高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经济的活力。农民的自身收入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业部门的劳动要素得到优化。当市场不断开放与扩大时,农民得到实在的收益,农业部门的劳动投入也会不断增加。优质劳动力投入,可以有效的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并且实现农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另外,农业生产中相关重要的要素例如土地、资本等等,都会得到高效的利用。以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有较强的限制性,使得农业生产过于封闭,生产规模较为狭窄,难以达到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农产品生产环节市场化之后,先进的技术得以推广,农产品的商品属性得到增加,生产规模与利润水平将得到良好的增长。农产品的市场化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毋庸置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实现农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作者:李建国 单位: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