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发展法律保障体系探析

农业现代化发展法律保障体系探析

摘要: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农业现代化。但是,我国是农业大国,传统农业基础较为浓厚,以产业链为切入点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复杂的风险与挑战,不利于保障农业产业链发展主体的权益,需要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为以产业链为重要推动力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链;法律法规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农业产业兴旺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在传统农业经济中,农业面临自然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生产与销售均存在较大风险。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资本、技术与现代经营管理方式不断渗透并改变着农业生产方式。以农业产业链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打破了传统农业生产与价值链条,在推动农业产业融合中丰富了农业生产业态。但是,随着互联网与各产业的不断融合,农业产业链的现代信息技术因素越来越多,在带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也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风险与不可控因素。如何在维护产业链稳定发展中保障农业现代化,需要从法律层面构建农业现代化的保障体系,这关系到农村经济转型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农业现代化与产业链发展关系

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趋势。在传统农业经济中,农业生产方式早已落后于现代生产技术的变革。国内外研究普遍认为现代农业依靠技术进步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而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进步的农业现代化的推动作用是基础性。在技术的支持下,农业生产实践和对农业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入,精耕细作与农业规模化生产已经成为现代农业的必要条件。非农生产部门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在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不断扩展,农业现代化不仅意味着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对资本、劳动与土地生产效率的提高,还包括非农生产部门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通过多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的农业生产业态,以农业绿色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在现代农业发展理念下,正确认识传统农业经济存在的问题变得更具现实意义。从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来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安全生产早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未经加工或简单加工的原始农产品的供给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农产品价值增值不仅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从农产品流通环节来看,农产品的仓储物流等供应过程同样需要打破传统方式的价值与利益链接方式,以农产品流通一体化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安全。从产业业态上,打破单一化的农业产业形式,延长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产品价值链重构是对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丰富,能够有效拓展农产品价值与功能,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效率。农业产业链发展是打破传统农业业态的创新探索,通过对农产品价值链和供应链的融合,形成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服务以及其他与农村经济社会有关的服务业等各种产业业态联合发展的新模式。比如,农产品种植与旅游业结合的乡村旅游产业、农产品种植加工等相结合的“合作社+农户+企业”的产业链模式,以及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的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等。农业生产不再是简单的农产品种植,而是在城乡市场需求转变、农业多功能发展的背景下,融合了种植、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旨在发挥农业生产的多元化价值,以农业为基础引领农村经济,带动农业现代化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现代化法律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业产业链发展模式对农业现代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产业链借助当前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连接了更多的利益主体,不再是简单的农产品单一利益主体结构,因此,产业链发展模式在发挥农业现代化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更大的风险与隐患,需要法律法规规范农业产业链发展市场,约束利益主体行为。然而,由于农业产业链发展已经突破了一产化范畴,涉及的因素较多,原有的《农业法》等调整农业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在适用范围上受到限制,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仍需完善。1.立法工作滞后于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农业现代化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特别是在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农业产业链发展模式不断创新,也涌现出了各种新的问题。但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法律工作却进展缓慢。法律不仅是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各类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是对潜在隐患、问题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与约束。但是,面对快速发展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法律法规的引导与约束作用却更适用于基本农业犯罪行为,却对新形势新问题的判断与约束不足,无法满足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各地政府面对农业现代化中存在的问题,不断颁布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性指导方案或行政管理规定,但是,却仍然避免不了打法律和政策擦边球的行为,给农业现代化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2.农业产业链相关法律协调性差。目前,与农业产业链主体相关的法律比较分散,主要针对特定产业和行业,每一部法律均具有相对独立性,当发生产业链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往往难以准确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归根结底是由于各类法律的协调性较差,存在行为认定的适用法律重叠或空白等问题,并由此产生法律执行成本较高、执行难等困境,严重削弱了相关法律的约束力。比如,在现有农业产业链模式中,存在农户加企业的模式,加之现代农产品电子商务对农业的渗透,也存在一些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产品种植、加工与线上线下销售等活动。那么,在法律规范内,这家企业即有农业行为,也有商业行为,还包括互联网商业行为。一旦发生法律问题,就会出现违法行为认定的困难。3.法律保障的配套机制不健全。尽管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已经出现了很多政策指导意见,但是,仍然由于法律约束力高于行政法规与政策指导方案等,农业产业链的法律保障配套不健全,难以对农业现代化形成有效的法律推动力。而由于配套法规不健全,无法有效弥补法律漏洞,导致法律执行力差,影响法律法规的落实效果。农业生产最重要的资源是土地,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发展创造了现实条件,这就涉及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事实上,很多农村土地的确权与流转并没有立足于法律规定,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出台政策鼓励土地流转与承包,导致违法违规土地承包与流转现频发,不仅侵犯了农民土地权益,还导致了很多农业用地被用于商业用途或工业生产,不仅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农村经济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法律保障对策

从农业发展趋势来看,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完善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不仅关系到农村产业兴旺,也是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需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1.紧跟市场需要,不断完善农业现代化法律保障体系。为了推动农业产业链发展模式创新,与时俱进完善农业现代化立法工作是必要的。技术进步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生产体系,立足于传统农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很多已经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如果一直按照原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必将受到制约。因此,要加快法律法规的完善进程,摆脱原有经验性立法活动的桎梏,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与农业生产的发展规律,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制定适用于农业现代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完善农业现代化法律法规的配套机制与措施,在农业生产问题还不足以形成法律需求时,积极制定政府法规与行政管理规定,以弥补法律空白与漏洞,协调不同法律规章制度在违法行为认定过程中的矛盾,降低法律认定难度和成本,积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法律保障体系对农业现代化的积极促进作用。2.健全农业产业链发展机制,降低农业现代化风险。法律保障体系是对农业现代化违法行为的有效引导与约束手段,但是,要想发展健康的农业现代化,还需要相关配套机制的保障作用。首先,农业合作社、金融机构以及电商平台等组织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规范农业产业链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关系到对农业现代化法律保障需求的大小。如果具有健全的农业产业链主体运行机制与制度等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就会大大降低对法律法规体系的需求。因此,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所涉及的各类要素和机构,构建农业产业链运作体系与标准,规范非农服务组织、合作社、金融机构等的行为,明确农业产业链主管部门与责任,建立非农服务组织与机构的运行机制与监督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风险评估体系等,防止出现以农产品生产为噱头的违法套利与骗补骗税等行为,规范农业产业链运作行为,降低农业现代化发展风险。3.加强农村法律法规执行,营造农业现代化市场环境。为了提高农业现代化法律保障的作用,还需要加大农村与农业生产的违法监察力度,加强农村普法与执法,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农业现代化发展关系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法律保障体系还与农村法治水平息息相关。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要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资源保护,降低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要完善农村生态建设立法。从农产品安全健康方面而言,要积极推动农产品安全生产与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加大大数据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另外,还要积极推进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与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现代化市场环境,走绿色健康安全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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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莹 单位:山西大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