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偿付能力评价指标构建

农业保险偿付能力评价指标构建

摘要:本文通过界定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概念,构建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评价指标,结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时间序列,建立ARMA模型并进行风险测度。实证发现:(1)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一情况还将不断恶化。(2)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可以平衡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稳定关系,离开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将难以为继。

关键词:农业保险;偿付能力;指标构建;AMAR模型;风险测度

一、引言

目前,农业保险已经成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和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防护作用。构建农业保险偿付能力评价指标不仅能够进行风险测度,也能在数据上对政府保费补贴存在的可能风险提供证据,更是发挥农业保险服务扶贫攻坚战等政策目标的重要作用体现。那么,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偿付能力评价指标?如何依据指标体系对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进行风险测度?本文根据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时间序列数据,采用AMAR分析法,基于农业保险偿付能力持续性和规律性的特点,从收支角度对我国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和分析,进而对提升我国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提出建议。

二、文献综述

随着监管部门逐渐放开对保险资金投资的管制,有学者开始将投资风险纳入到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中[1]。此后,承保风险[2]、公司规模、投资收益、承保收益、流动比率、保险费用增长率和资金盈余增长率、保险公司自身的运行模式[3]等因素都成为研究对象。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采用风险资本比例法度量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然而,由于风险资本比例法需要先进的数据处理系统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支撑,这些条件在农业保险上有所欠缺,因此判定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4]。上述研究都在保险公司有能力应对未来风险的基础上展开的。由于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赔付率等数据能够直接反映出农业保险的经营状况,并且它能够反映出保险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战略、专业素质高低等内部条件所造成的影响[5]。基于我国特有的制度因素,这些文献选取的变量未能覆盖影响偿付能力的各个方面。农业保险利用自身分散风险机制,在弥补农业发展损失、提升农村发展水平起到了关键作用[6]。国内关于农业保险偿付能力测度的研究较少,有学者通过研究2019-2012年云南省的大旱,得出云南省种植业保险的偿付能力最大值为45亿元,34.1%-40.4%是最优的起赔区间[7]。现有文献大多是研究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具体关于偿付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风险测度的研究较少。本文有两点创新:一是在研究视角上,分别从行业发展和政府监管两个层面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和局限性,这是对农业保险行业偿付能力评价指标构建和风险测度的一种继承和拓展。二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基于协整理论展开,结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时间序列数据建立ARMA模型,通过综合分析构建的四个评价指标对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大小做以判定,并对比分析扣除保费补贴后各个指标的前后差异用以衡量政府补贴的重要性。

三、理论分析与指标构建

(一)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理论分析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认为,各类金融机构的管理核心是业务经营[8],偿付能力一般用来衡量在发生危险时,保险经营机构将要承担保险责任的经济补偿能力的大小。从概率角度上看,保险的偿付能力指的是保险经营机构履行赔偿或给付投保人的或然率[9]。从广义上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发生风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能够承担的保险赔付责任的能力,在数值上表现为在某一时间点,保险公司全部支出大于全部收入的或然率。由于农业保险具备很强的公共物品性和公益性,难以实现完全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所以需要对其给予财政支持[10]。本文认为农业保险偿付能力指的是在保费补贴的支持政策和特定的积累模式下,农业保险发生超支(即赔付支出超过保费收入)时,农业保险预期的支出小于实际支出的概率大小。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偏高的农业保险费用和较低的农民收入。此外,经营机构因为农业保险较高的成本和较低的收益导致农业保险有效供给不足。因此,农业保险出现“供需双冷”的现象,致使出现市场失灵的现状。随着农业保险市场经营主体日益增多,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不够健全也逐渐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尚未健全的农业保险市场将面临更多的挑战[11]。有学者构建农业保险各子系统利益关系的SAR模型,得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系统各主体利益的协同度低,在宏观上表现为农业保险发展稳定但进步不够明显[12]。据此,提出本文的假设1: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农业保险将面临收入保值、增值的不足和支出迅速增加的双重压力,致使偿付能力呈现下降的趋势。社会利益论认为市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政府或第三方监管市场的目的在于实现经济效率的最大化,避免市场自身缺陷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从而实现最优公共利益。有学者设计的保险偿付能力计算模型包括收入、支出和经济环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保费收入中占很大的比例,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由于农业保险在长期上显示出保值增值的风险特征,据此可将其视作政府预算管理的一部分。本文借鉴社保基金偿付能力风险的思路,认为对农业保险进行风险量化评估的一个核心环节是风险管理,分析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推出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指标模型,综合分析构建的四个评价指标对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大小做以判定,并对比分析扣除保费补贴后各个指标的前后差异,用以衡量政府补贴的重要性[13]。福利经济学认为,农业保险的合理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我国现行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主要是由中央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免除等政策支持,各家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我国农业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农业保险偿付能力体系仍不完善,由于政府追求的是全体社会的效益最大化,当农业保险偿付能力不足时,为了保护农户和保险市场,政府需要实行各种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对农业进行风险管理和灾后保障,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则是主要的政策性保障手段[14]。据此,提出本文的假设2: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可以平衡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稳定关系,离开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将难以为继。

(二)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指标构建

考虑到农业保险险种的特殊性,借鉴唐大鹏[15]对社保基金偿付能力收支的趋势性指标体系,采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和保费补贴的数据,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农业保险偿付能力指标体系。第一,从财务分析角度,财务偿付能力评价指标构建应以保险公司偿付特征为基础,农业保险偿付能力通常可以利用趋势性相对指标来反映。综合考虑保险公司及营利性组织的偿债能力特点,选取农业保险偿付保障倍数和农业保险赔付率作为赔付率概念下的评价指标。第二,借鉴社保基金财务积累率的概念,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净差额最终形成的农业保险积累的变化趋势描述偿付能力,再借鉴衡量保险经营机构和营利性组织偿付能力的累计结余率指标,本文选取农业保险本期结余率和农业保险累计结余率作为积累率概念下的评价指标。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农业保险偿付保障倍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农业保险赔付率=(1/农业保险偿付保障倍数)农业保险本期结余率=(本期结余额/本期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保险累计结余率=(累计结余额/(累计结余额+本期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其中,农业保险偿付保障倍数是整个评价指标的核心,它反映了当期的保费收入对偿付能力保障程度的大小,越高的偿付保障倍数代表着越强的偿付能力。当偿付保障倍数过高时,会降低资金的利用率,从而导致资金风险的增加,因此需要累计结余来弥补可能发生的资金损失。农业保险赔付率与偿付保障倍数互为倒数,变化趋势与之相反。农业保险的经营要符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结余”的原则,要保持适当的当期结余和累计结余来抵御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以达到长期均衡。农业保险结余率有两个目的,一是应对没有预估到的赔付支出,二是应付未来赔付支出的趋势性增长。

四、风险测度

ARMA模型将时间序列的随机性和扰动性考虑在内,适用于对经济现象进行短期预测。预测农业保险偿付能力指标的基本思路是: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历年数据视为一个随机变量序列,由于随机变量具备自相关性,根据它的过去值和现在值能够预测出未来值,这对于预测农业保险未来收支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一)未来农业保险的收支将出现缺口

根据公式(2),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序列的预测值与实际值的误差百分比绝对值均没有超出10%,说明此模型具有较高的预测性。根据对两者的再预测,从2018年至2026年,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均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本期结余均为正数,不会出现当期缺口的情况。但在2027年之后,可能会出现农业保险赔付支出超过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情况,这一差值逐年增长,这样指数型的增长趋势无疑会给未来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

(二)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呈现下降的趋势

在2001—2030年间,农业保险保障倍数和赔付率在这段时期都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其中,农业保险保障倍数在2027年之前基本大于1,2027年以后下跌小于1。除去2003年和2027-203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差额为负值外,其他年份的保费收入均大于赔付支出,本期结余率呈现增加的态势。农业保险的累计结余率从2005年开始持续增长,这种增长的趋势一致持续到2017年。之后的年份累计结余率虽然是正值,但是数值在减少。这些指标的变化趋势都说明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一情况还将持续出现甚至更为严重。据此,认为假设1成立。我国的农业保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相当多的问题,例如低效率、低规范的农业保险机构太多,造成农业保险发展远不及预期等[16]。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将导致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在未来的发展中面临更大的风险。

(三)扣除保费补贴后农业保险偿付能力的风险测度

我国从2007年开始施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扣除政府财政补贴的一部分,农业保险偿付能力还将高于上述测试数据。因此,本部分通过分析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扣除保费补贴前后的变化,对农业保险偿付能力进行风险测度。在扣除保费补贴后农业保险的偿付保障倍数均值明显下降,由1.5跌至0.9左右,且在2024年以后持续性下降,波动幅度较大,年均30%的本期结余率变为多年赤字,自2025年起处于负增长状态,累计结余也多年出现亏空。通过指标结果可以直观地看出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可以平衡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稳定关系,离开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偿付能力将难以为继。据此,认为本文的假设2成立。虽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这二者保持着长期平衡,但是,它们在短期内时而会出现偏离长期均衡状态的现象;而政府的保费补贴政策有助于加快调整保费收入的短期波动,使其更快地回复到长期均衡的状态。从而证实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减轻偿付能力风险的有效性[17]。

五、政策建议

(一)完善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偿付能力风险预警体系

首先,保险公司应注重平衡农业保险风险与保障关系,谨慎对待农业保险的赔付趋势。其次,要注重分散农业保险的承保风险,在承保范围不断扩大、承投保农户不断增加的趋势下,避免因一次农业大灾导致偿付能力危机的发生。最后,加大对灾害类别、损失补偿、赔付范围等条件的审核力度。

(二)构建差异化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制度

对比发达国家,发现农业保险的合理发展与政府支持密不可分。在我国,由于中东西部地区气候环境差异较大,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生产布局更是千差万别,这就导致各地区面临的农业生产风险不尽相同。农业保险作为管理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工具,差异化的经营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三)实施针对性的农业保险补贴策略,降低偿付能力的区域差异化风险

首先,逐步消除农业保险的区域差异化,使得农业保险密度均匀化,实现各地区农险要素的合理分配。其次,最大限度地实现财政支农的政策目标。最后,持续扩大农业保险的补贴规模,增加保险品种,提高赔付标准,建立健全巨灾风险保险制度,全面提高农业保险的偿付能力。

作者:郑军 朱京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