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城镇化建设研究

水资源保护城镇化建设研究

【摘要】

以淄博市城镇化发展与地下水使用情况为例,通过对城镇化建设与水资源使用状况进行分析,提出了城镇化建设及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淄博市;城镇化;水资源保护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中,资源承载力决定了城市化发展,由于对资源的粗放式利用,资源危机日益显现,资源匮乏已成为社会发展的瓶颈。如何充分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且保护好资源,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处,已成为政府和社会的研究主题。现就淄博市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情况进行简单分析。

1淄博市城镇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淄博市非农化特征变化非常明显。从淄博市1980—2010年全市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可看出:第一、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大幅提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2010年末,全市非农产业从业人员194.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达75.7%,比1990年提高33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14.1个百分点。淄博市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率不断提高。根据1953—2010年全国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淄博市城镇化率达到63.12%,比全国(49.68%)、全省(49.71%)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3.44个和13.14个百分点。

2水资源利用及开发情况

2.1水资源利用情况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依据淄博市水资源分布特点,同时考虑行政区划和社会经济水平,将淄博市自南向北划分为3部分,南部沂源县,中部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北部高青县,各区水资源供需状况如下:南部以农业为主,且位于沂河源头,大气降水丰沛,水资源相对富足,水资源供大于求。中部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工业发达,人民生活水平高,需水量大,且境内河流均属雨源型,大气降水是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源,水资源供不应求,供水紧张,地下水超采严重。北部是传统的农业县,濒临黄河,客水资源丰富,水资源供需平衡。据统计,从淄博市1993—2010年水资源使用情况看,淄博市社会和经济建设中,地下水占比额度较大。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后,淄博市中部的地下水使用量占到全部用水量的80%~90%。为了满足中部城市发展,不断开发利用中部的地下水,资料记载,20世纪70年代起,淄博市中部相继勘查开发了辛店、神头、大武等16个地下水水源地,建立了淄博市自来水公司和周村、博山、淄川、桓台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系统,受分质用水思路影响,城区单位自备水源井数量逐年增加,致使中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出现了大面积的降落漏斗。且由于水资源保护意识差,保护措施不到位,使得水源地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如四宝山水源地因水质严重超标而报废、大武水源地局部受到石油类的严重污染,如不加大保护力度,将对整个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缺水已成为制约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2.2多种水源开发利用情况

为了缓解水资源短缺,淄博市转变用水思路,引进客水,按照“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的用水原则。淄博市于1989年开始兴建“引黄济淄”供水工程。淄博市2010年引黄水量2.092亿m3,尚有较大潜力;2002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开工建设,淄博市引江受水量近期0.5亿m3,2030年2.2亿m3。2010年引太入张工程竣工通水,现向张店主城区日供生活用量10万m3。据统计,近几年由于转变用水思路,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地下水超采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用水比例明显降低。

3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3.1因地制宜,科学进行城镇化建设规划

科学规划是建设高质量城镇的前提,在城镇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循与自然条件相协调的原则,按照上位规划的要求,立足区域实际,统筹人口、用地、产业、空间、生态环境等要素,采取控制城镇规模、优化城镇布局结构、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在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突出内涵式城镇化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有限的能源条件下,充分提升城镇功能和人居环境。

3.2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要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应从如下几方面加强水资源管理:

1)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根据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因素,综合确定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用水原则,实行水资源调度令制度,对全市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一监控。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规范取水许可程序,实行取水许可区域限批。

2)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区域建设项目必须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制定节水方案,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督促工业企业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重复利用率,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大力发展管灌、微灌、滴灌、喷灌,提高农业节水灌溉率,推广节水的农业技术措施,建立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

3)限制纳污总量,有效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和自然环境的可承受能力,科学划定水功能区,强化区域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推广生物肥料的使用,减轻面源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3建设防治体系,科学积蓄雨水,充分利用中水

加大生态保护与恢复,严厉打击乱排乱放、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界定水环境保护与恢复责任,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污染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逐步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争取和利用资金,加快建设区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工程,使水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进一步加大防污治污体系建设,实现中水回用。科学集蓄天然降水,实行雨污分流。

3.4引入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保护好水资源

建立水市场调节机制。发挥水的经济杠杆作用,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使水价能够反映水的供应成本。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收取制度,建立不同分区水源、水质以及用水户之间的水价差异机制,合理调整供水价格。研究制定农村弱势群体基本水权的经济补助政策,适当考虑通过城市水费补贴农业水费。改革水价计价制度,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资源保护意识

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宣传车等有效措施,向广大群众普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唤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摒弃日常生活中不良用水习惯。

3.6完善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在水资源保护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给予奖励,对不执行水资源保护相关工作要求的给予处罚,以此激励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自觉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达到切实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标。

作者:张青 王蕾 单位: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