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标准化监督策略探讨

会计核算标准化监督策略探讨

一、影响监督标准化建设的因素分析

(一)制度层面的制约。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实施会计核算监督必须依据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部门牵头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业务指导”,这表明会计核算监督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延续,应遵照会计核算部门的制度要求,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为监督职能。相比较具体业务的会计核算规章制度,其监督规定是分散在多项文件中,制定的监督规程也较为宽泛,下发的制度也没有对业务风险点的识别等做出具体操作性的说明。实际运作中,由于上级行相关主管部门对下级行事后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渠道和指导方式不够明确,相应协调交流、组织培训等措施难以不到位;加之,监督体制形成纵向管理不顺畅,考核机制有所缺失,影响了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监督模式的制约。

按照《办法》规定,目前大多采取集中监督模式对所辖会计核算业务实施监督,要求是在核算业务发生后,对核算结果实施的复核和审验。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会计资料为隔日传递,监督部门通常要在“T+1”或“T+2”工作内完成监督事项。即使会计集中核算业务使用计算机监督,也只在核算系统提交业务截止后,监督部门才能采集影像信息进行监督。受监督时滞的影响,事后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大多局限于凭证要素规范性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等业务合规性方面,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风险防范的时效性难以保证。

(三)监督手段的制约。

《办法》要求,会计核算监督应采取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手段。目前,除了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监督采用人总行开发的事后监督系统进行监督外,国库、发行等会计核算业务仍采用人工监督方式。由于没有计算机监督程序的约束,缺乏校验手段,监督人员只是对会计凭证进行翻阅、审核操作,可能存在省略监督步骤或减少监督内容情况。这种局限于具体业务表层监督方式,履职成效会受监督人员水平、监督技能、职业操守的影响,带来监督质量差异。

(四)标准层面的制约。

会计核算监督在对相关业务进行审核、控制和检验操作中,如何规范履职、监督到哪一步等监督标准是体现监督效能的关键。由于现行事后监督的业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缺乏系统的梳理以及必要的更新,未能形成客观独立的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缺少硬性质控指标,造成各地监督流程、监督方法、监督标准、风险点识别等不一致,会计核算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了业务行为的规范性,制约了监督效能的提高。

二、基层央行实施标准化监督的积极作用

基层央行会计核算监督的“独立性、连续性、及时性、全面性、重点性”工作特点,决定其实施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标准化,履职成效即使换了不同的人来操作,也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对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自身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

随着央行二代支付系统的建设、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的推广应用,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从理念、内容到账务处理流程都发生重大变化,事后监督是会计核算的延续,必须符合会计核算发展的要求,制定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标准化的规章制度和监督系统,以适应央行会计核算发展的需要。

(二)有利于监督效能的提升。

有了统一的监督依据,监督人员能够按照业务制度化要求规范操作,保证监督活动有序进行。通过标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核算差错和违规操作行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央行整体会计核算水平。

(三)有利于资金风险的防范。

标准化管理应明确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提示和评价机制,可方便监督人员直观、快捷地掌握监督方法,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监督人员风险甄别、防范能力,能够促进核算部门不断完善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发挥会计核算监督在基层央行风险防范体系中的作用。

三、加强会计核算监督标准化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监督制度,确立工作准则。

完善监督依据是事后监督标准化管理的保证,需要从较高层面同步进行监督业务规程的整合、设计。根据会计核算部门新业务的出台或变动,统一完善监督工作制度、规程、质量考核指标等,不仅要对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方式、监督工作程序、监督工作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还要扎口梳理核算业务风险点,明确风险识别标志与等级,在监督要点、差错分类、处理办法等方面进行明确,形成基层行监督工作准则,做到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监督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监督人员行为规范、履职到位。

(二)改进监督手段,优化监督模式。

完善会计核算监督系统功能是监督标准化管理的支撑,通过科学、完备的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效能。一方面,要加快投入计算机监督系统建设,应用电子化监督方式,以配备辅助软件和后台终端的实时识别功能为监督模式,对账务处理、资金汇划、参数变更、核算进程等重要数据信息进行比对、跟踪,以解决人工监督方式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走出单纯合规性监督的局限,通过监督系统增加会计核算风险识别、提示和控制功能,做到风险等级自动归类,风险预警智能检索,打造风险性监督新模式,实现向实时监督、重点监督、风险监督的转型,真正发挥事后监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作用。

(三)统一监督标准,提升监督效能。

设置必要的监督指标是事后监督标准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基层央行要依据相关指引的要求,制定较为清晰的岗位职责;按照业务类型细化监督方法、操作流程、关联要素、限时指标、监督步骤等,从操作层面明确具体监督要求,确保监督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协调、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还要以制度对照为导向,对不同业务部门特定风险和个体风险进行赋值量化,确定不同的分析预警级别,制定核算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应对措施。依据监督结果建立监督数据信息资料库,运用风险控制指标进行监控、分析和预警,实现监督标准化管理的延伸与拓展,促进核算质量不断提高。

(四)构建“大会计”机制,拓展监督领域。

会计核算监督融入“大会计”管理范畴是监督标准化管理的实质要求,应建立会计核算事后与事前、事中的协调监督机制。一方面,会计核算监督部门要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源优势,前移监督关口,由事后的结果监督向事中的过程监督延伸,针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主动监督,形成预防性、动态性、针对性的监督态势。另一方面,不断深化监督成果运用。加强与会计核算部门和会计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交流和反馈监督情况,实现监督资源共用和监督信息共享,推动会计核算不断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监督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协调和处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和谐、顺畅的工作配合机制,确保会计核算管理严谨、高效。

作者:曹毅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