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角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策略

经济法视角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策略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市场监管具有普遍性,可以维护经济市场的秩序,避免假冒伪劣、诈骗等问题发生。通过市场监管,可以使资源配置满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的要求,进而使我国的经济关系得到良好巩固,确保我国政权、公民权益、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市场监管需要法律支持,在经济法视角下,我国市场监管方式需要创新和完善,本文就此进行了相关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监管;创新策略

0引言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问题是最主要的,也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政府应该正确认识自身职能,从原本的市场管理者,变为现如今的市场干预者。在市场运作过程中,“缺陷”和“失灵”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单纯依靠自由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也无法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所以,需要政府适当干预和管理。为了更好地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应该加强监管工作和法制化管理。市场监管主要对市场活动主体和主体行为进行限制、约束等干预行为。在市场监管过程中,主要由有相关权利的机构、团体、机关单位来实施,目前政府机关是最主要的市场监管主体。监管对象普遍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市场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此为前提,需要先保障市场的安全和稳定,减少市场风险出现。

1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目标

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核心目标就是提升监管效率,使监管活动能够达到最理想的状态。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不仅明确了重启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指导意见。在市场监管方面,强调政府的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由市场来决定,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与健全,就要严格遵守这个规律,对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监管不足等问题加强重视,并尽快解决此类问题。目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市场管理,并不断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大力推行市场化改革,减少了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行为,使资源依据市场规则、竞争等条件进行配置,进而提升配置的合理性,使资源效益最大化。政府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针对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过度干预等问题,要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建立明确的权责制度,确保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同时优化公共服务,避免恶意竞争、违规营销等行为发生,严格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总的来看,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目标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使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加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市场秩序,尽可能地避免市场失灵等问题。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就要确保其满足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市场监管应该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边界;第二,市场监管应该以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为主要目的;第三,维护市场环境和秩序是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内容;第四,市场监管需要从直接监管转变为间接监管,应该使其具有柔性化的特点,并以事后监管为主,确保监管工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2影响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主要因素

市场监管应该以经济法为基础依据,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已经有了明确的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目标,近年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市场监管方式创新过程中,监管者需要适应转型和创新后发生的变化,这个过程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促进因素和抑制因素两个方面。

2.1促进因素

促进因素就是促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因素,主要有以下3点。第一,政党政治的引领。目前,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化改革主要参考《决定》来执行,促进各方改革达成共识并凝聚在一起。除了《决定》之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上,还提出了“十三五”规划建议,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行动方向进行了明确规划,具有指导意义。其中包括了5个发展理念,分别是创新、绿色、协调、共享和开放。第二,经济结构转型。目前,我国经济已经从“旧常态”进入了“新常态”,以此为基础,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升级和转型,大力推行“三去一补”,重新规划和要求市场监管工作。此外,我国经济持续融入全球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下,市场监管方式正逐步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第三,科技创新推动监管创新。在信息时代,各类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商业社会发展。随着“互联网+”模式推行,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愈加广泛,与现代制造业相结合,使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发展迅速,网联网企业在国际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在互联网技术的作用下,市场监管也逐渐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创新与完善。

2.2抑制因素

要实现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最终目标,市场和政府缺一不可,二者需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创新改革过程中,许多抑制创新的因素也难以避免,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结构不平衡。我国疆域辽阔、人口密集,不同的城市、区域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不仅行业种类不同,市场运营方式也有所不同,所以市场监管难度较大。从产业划分的角度来看,各个行业的发展规律不同,市场结构特征也各不相同,所以需要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从区域经济的角度来看,全国性的市场监管如果针对某一类商品实施,则很容易受到当地经济水平的限制。从监管职能的角度来看,政府经济监管、社会公共服务监管等在某些领域会出现职能交叉、职能冲突问题,需要更进一步地对界定进行清洗和划分。另一方面,政府改革存在阻力。无论市场监管方式怎样创新,都需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不断加强法治化建设。因此,行政机关不仅要简政放权,还要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并提高法治化水平,使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更加全面和深入。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内部难免会出现一些阻力。

3经济法视角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策略

3.1传统领域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策略

市场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市场准入监管,另一方面是市场行为监管。传统领域的市场分为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在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方面,首先要加强准入监管,然后再做好行为监管。从金融类的角度来看,其实国内管制比较严格的行业应该先明确执业资格,也就是监管营业牌照。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明确经营许可证,为已经得到许可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牌照。目前,我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负责颁发金融许可证。许可证的审批需要办理多项手续,还要通过严格审核。虽然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正处于改革阶段,但金融产品的格局与品类并没有彻底调整,所以在短期内,金融市场的准入制度依旧以牌照制为主。而在行为监管方面,我国对金融类行业采取分行业经营、分行业监管的模式。依照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和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应该制订多种改革方案,并筛选最恰当的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以弥补监管漏洞为核心目标,全面提升分业监管主体间的政策协调性,使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能够统一。2017年年底,我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2018年,“两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提出的改革方案,银监会和保监会整合成了银保监会。监管架构改革之后,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缺少协调性的问题,促进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使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加速了政策出台,促进了金融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非金融类的角度来看,市场准入监管主要是对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与监管。近年来,我国商业登记制度日益完善,非金融领域的市场准入逐渐转变为“负面清单”制度。尤其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后,该制度发展更加深入。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计划,2018年,我国已经开始实行全国统一性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其中,负面清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做到全面覆盖、全国统一。其中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两个类别,也包括禁止准入事项,限制准入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服务、领域等。在行为监管方面,非金融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安全监管;第二,政策监管,也就是公文监管;第三,实现简政放权;第四,采取市场化、信息化的监管措施;第五,减少各类阻碍因素。

3.2互联网领域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策略

互联网领域也可以分为金融和非金融两类。金融类的准入监管创新主要包括金融牌照制度准入标准完善和电信增值服务营运商标准明确两个方面。在市场行为方面,需要采取“穿透式”的监管模式,即重视实质,减少监管中的漏洞问题。加强各个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参与,如股权众筹的监管以证监会为首、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以保监会为首等。在非金融方面,市场准入监管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审核电商平台的资质,明确电商平台的义务。另一方面,对电商平台设立主体所在行业的基本行政许可资质进行审核。对非金融类互联网领域的市场行为监管,应该以强化平台责任为主,主要包括行为监管和产品监管两个方面。行为监管包括消费者保护、电子合同、互联网价格等多个方面。平台监管范围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多种商品。尤其要加强广告宣传管理,广告应该具有明确的识别性标志,使消费者能够正确辨别广告,避免消费者盲目消费或上当受骗。

4结语

我国的市场监管方式正在不断创新和完善,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各个政府部门、机关机构的配合。目前,我国预计到2020年取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果,形成一个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使市场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春燕.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3).

[2]徐建军.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局的档案管理工作的策略探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8(26).

作者:周媛媛 单位: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