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积极意义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积极意义

摘要:社会整体利益的良好维护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发展,需要所有法律部门的共同维护,由于各个法律部门的职能与涉及范围各不相同,因此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以及途径也各不相同。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市场失灵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止市场失灵带来的负面效果,国家制定了相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划化的干预。本文对社会整体利益进行了论述,并对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意义做了探究。

关键词: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特征;社会公平;社会发展

经济法在我国已经施行了多年,其中基于不同的理念形成了多个流派,当今社会结构错综复杂,难免有许多难以调和的冲突,经济法在实行过程中遭到了众多人士的误解,但是经济法是对民法的重要补充这一点确实无可非议的,经济法之所以能够存在,是由于其关注社会的特点以及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

一、社会整体利益的含义及特点

(一)社会整体利益的含义

社会整体利益将国家民族、集体、个人等一切合法的利益包括在内,是整个社会利益的统一。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中不可避免的会威胁到一些人的个体利益,这并不能说明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是不可调和、相互对立的,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本质上是对社会生活中的人的利益进行保障,人们在维护自身利益时不能对社会的利益产生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效维护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进而使所有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时不会受到差别对待,社会公平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因此每个人参与社会活动中都要积极维护社会整体利益。[1]

(二)从经济法角度看社会整体利益的特点

首先,社会整体利益由于代表着整个社会,因此具有社会性,而经济法能够施行的支柱点就是由于社会整体利益中社会性的特点,为经济法的立法工作指引了道路。生活中各项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以及公共设施等都是社会整体利益的体现;其次,社会整体利益是代表了社会上所有合法人群的利益,因此具有一定的整体性,这需要经济法要有维护全体人员利益的功能;同时由于社会整体利益不可避免的会与少数人的利益冲突,因此经济法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尽量降低利益损害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长期性的,对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规划,因此经济法可以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长期维护,并且维护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特征

(一)调整手段多样性

目前经济法属于司法领域、公法领域以及第三领域中的何种领域在相关领域内仍然没有统一的看法,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中的手段多样,目前较为统一的认识为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中经济法主要通过私法与公法调整手段共同进行。经济法中,个人与公共的利益冲突极为常见并且非常复杂,而在这过程中并没有如私法调整那般将保护权利作为重点,也没有像公法调整那般对全力的相互制衡较为重视。从经济法的角度来说,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通过积极的介入一定的权力是有利于其健康运行的,对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二)维护路径独特性

在法学相关的领域中,经济法并非唯一能够进行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法律形式,其他法律对社会整体利益同样具有维护作用,只是路径不同,经济法可以通过独特的方式进行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经济法中提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是其根本目的,同时使社会中的全体成员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在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个人利益也能有有效的保障。从这方面可以看出,经济法是从整体利益到个人利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这与私法和公法的路径在本质上有着重大区别。[2]

三、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积极意义

(一)税法

税法为我国的财政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我国的经济布局在税法的调节下实现了均衡布局,同时对收入的分配也有着重大的作用,促进了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经过不断的研究与完善后,在缩小收入差距以及改善社会分配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人们得以安居乐业,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同时使社会竞争在一个相对公平的范围内进行,在此范围内人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争并得到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国通过税法在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政策,对一些经济发展不发达的地区施行优惠的政策,使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得到了缓解。[3]

(二)预算法

预算法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资金能够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及有效的管理,使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当前我国财政收入大大超过了财政预算,同时农村的教育教学开展不到位以及医疗条件不足,面对这一现状,国家将财政收入超过预算的部分拨给贫困地区用于发展当地的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等,使贫困地区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进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参考文献]

[1]王雪莹.对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探索[J].时代金融,2017(06).

[2]马小洁.法社会学视角下的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观的体现[J].法制与社会,2014(07).

[3]郑博熙,杜英,李捷,李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05).

作者:李子彦 单位:宁夏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