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论文范例

经济类论文

经济类论文范文1

一、经济法实践课教学国内研究现状

总体上,我国的相关研究得出的结论都是经济法学课应开展实践教学。但是,学者们对法学课程的任务驱动法研究甚少,有研究者也仅限于刑事案件处理能力训练、公司法方面,而对合同法、经济纠纷解决、财税法、市场秩序法等方面还没涉及。虽然近年来市场上也出现了《法学实践性教学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研究课题以及《经济法实务》方面的教材,但是这些研究大多是针对法学专业学生而言的,而且大多是建构在实训基地建立、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校外实习、实地观摩、义务法律咨询等层面上,实训的设计及组织等问题谈及较少。学者们通过研究非法学领域方面的任务驱动法教学模式及它带来的正面影响,进而将非法学的任务驱动法教学模式应用于公司法、刑事诉讼法、环境法法学课的教学过程中。这是对法学领域实践教学模式的一大创新。但是,这一创新对非法学专业(主要是经济类专业)学生法学教育的合理性和实效性值得商榷。首先,这种将任务驱动法应用于法学课堂的研究都只是理论,没有付诸实践。其次,法学课的任务驱动法教学模式是照搬别的学科的任务驱动法的设计方式进行的,而对是否适合经济类专业学生没有研讨。再次,法学知识能否用任务来驱动以及实际效果如何值得商讨。

二、对经济类专业学生经济法教学的思考

本研究试图将这些纯理论教学或大篇理论教学的模式用任务驱动方法进行替代,进而详细分析任务驱动法与经济类专业学生经济法课程的适用性与实效性以及如何实施等问题。特点是:(1)以实训为重点,重新组合经济法教学内容;(2)在实践的方式上不拘泥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实训、实地观摩等方式,而是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有效结合“案例导入、问题引出、分组讨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多种方式,根据所学知识特点灵活运用这些方法;(3)在学生知识的获取上,与时俱进,结合经济前沿新现象或典型案例,争取每块知识都能用线条直观地表现出来。为此,本课题重点要研究的是适应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课程内容设计以及经济类专业学生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式改革两大问题。课题组成员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以学生“有所学、有所用、有所悟、有所知”为目标,以“合理、适度”为原则,设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为以下四大模块:(1)企业法模块:主要包括企业设立实训、企业机构治理实训、企业合同管理实训、企业用工管理实训;(2)财税法模块:主要包括政府预算实训、政府采购实训、企业涉税(缴税实务与节税实务)实训、基础会计记账实训、审计实训;(3)市场秩序法模块。主要包括竞争法实训、产品质量法实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训;(4)经济纠纷解决模块。主要包括谈判实训、调解实训、仲裁实训、民事诉讼实训、行政复议实训、行政诉讼实训。教学方式确定为:以“针对性、实践性、灵活性”为原则,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案例导入、问题引出、分组讨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相结合的方式。实训的组织行式是:大模块情景假设/问题引入———子模块之间的关系———子模块实训环节(认识子模块———子模块情景假设———学生讨论———法律分析———角色扮演———实训评价———作业回顾)———总结大模块所学知识。

作者:祝华 单位: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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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年论文;管理困境;管理创新

学年论文是本科生学术能力培养和提升的关键性专业平台课程,与毕业论文一脉相承又各有侧重。目前,在学年论文的管理与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学生对学年论文重要性认识不够[1]、对学术缺乏足够的敬畏[2]、学年论文定位不明确和力度把握不当[3]、指导教师数量不足且缺乏有效的质量保证机制[4]、材料拼凑现象严重且创新性不强[5]、存档不及时及产学研脱钩[6]、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不衔接等问题[7]。针对这些问题,学界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包括强化学年论文在教学大纲设计中的地位与作用[8],建立确保学年论文选题科学性的保障机制[9,10],理顺学年论文指导机制与本科生导师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师生双向选择机制等关系[11-13],实现学年论文管理系统的科学设计并强化学年论文过程管理[14,15],实施与学年论文相关的课程改革[16,17],以及理顺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之间的衔接关系[18,19]。尽管学术界针对学术论文存在的问题及提升策略有了较为丰富的研究,然而仍缺乏针对经济类专业学生学术论文管理和实施困境与策略的专门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结合国内相关院校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的经验整理,以重庆科技学院经济类专业学年论文管理与实施为例,阐释经济类专业学年论文管理创新、现实困境与发展策略问题。

1他山之石:国内高校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中的经验借鉴

为了搞清楚国内高校在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中的好做法和优秀经验,笔者于2017年8~12月间,基于Google、Baidu等搜索引擎,搜集和整理了相关高校或学院涉及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等的相关规定,并重点收集了经济类专业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的相关规定,如表1和表2所示。

1.1国内高校对学年论文开课学期的设定

多数学校对学年论文开课学期都有明确的规定,仅有少数学校的规定不太明确,如黑龙江大学规定学年论文应该在专业必修课程基本结束的学期内。多数学校认为学年论文应该开设在第5学期或者第6学期,也有部分学校认为可以在第4学期开设。从学校层面看,大多认为学年论文仅应开设1次,仅有部分学校在第4学期和第6学期分别开展1次学年论文。学院层面对学年论文开设学期的相关规定基本与学校的规定一致。多数学院都强调应该在第6学期或者至少是第3学年开设学年论文课程,部分学院也认为学年论文在每个学年都应开设,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等。学年论文开课学期是该课程实施的重要细节。开课学期过早或者过迟,均不利于该门课程作用的发挥。学年论文的开课必须建立在学生对专业学习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而且应该与毕业论文写作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周期。由此,学年论文课程的开设最好应该放在第3学年。由于第3学年第2学期专业课程大多比较繁重,且部分优秀学生已经开始筹备考研,学年论文课程宜开设在第5学期。

1.2国内高校对学年论文主要文体形式的规定

学年论文的文体形式决定了写作质量、学生参与积极性等。从搜集到的资料来看,主要的文体形式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改革方案研究、实习报告、经济活动分析、研究报告、课件制作等。实际上,基于学年论文的课程名称,多数学校和学院偏爱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开展学年论文课程活动。不过,部分高校也以调查报告作为学年论文的主要内容,如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等。案例分析或者改革方案研究等形式也是主要文体之一,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均以案例分析报告或者改革方案研究报告等作为学年论文文体形式多样化的手段之一。实习报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研究报告或课件制作等作为学年论文的备选文体形式,也被杭州师范大学等加以采用。

1.3国内高校对学年论文字数的要求

任何一种文体的经济应用文书或专用文书都有一定的框架和结构,由此也会有一定的篇幅要求。篇幅过短,不利于实现文章的完备性;而文章过长则将导致更多的非专业术语、非逻辑用语的出现。由此,对学年论文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字数要求。国内相关高校和学院对学术论文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但具体要求则不尽相同,其中淮阴工学院等规定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怀化学院等规定字数应该在4000字以上,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规定字数应该在5000字以上,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则要求字数达到6000字以上。事实上,对不同专业、不同体裁而言,学年论文应该有不同的字数要求。单就经济类学年论文而言,可以采用的文章体裁形式很多,但要把一种经济社会现实分析清楚,学年论文宜规定在6000字左右,毕竟字数过少不太能形成一篇合理的论文或报告文书,而字数过多也不利于学生对整体框架或者文章细节进行有效的把握。

1.4国内高校对学年论文导师配备的基本要求

导师的配备决定了学年论文的层次和可能达到的高度,一般而言,国内高校对学年论文导师配备主要有最大指导人数限制、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等要求。不同学校对学年论文指导最大限制人数的规定不尽相同。其中,比较宽松的是重庆大学,仅要求单一导师指导学年论文的人数不超过30人。其次是黑龙江大学,仅要求单一导师指导学年论文的人数不超过20人。多数学校要求单一导师指导学年论文的人数不超过15人,如重庆工商大学等。最严格的是中国人民大学,要求每位导师指导学年论文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对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大致体现在职称和学历上。其中最为宽松的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仅要求指导教师具有助教以上职称,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稍微严格一点的是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要求学年论文指导教师至少应该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是讲师以上职称。更为严格的学校或学院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等,要求指导教师至少应该具备讲师以上职称。事实上,由于一般高校规定硕士毕业两年才有资格进行中级以上职称评定,由此以职称规定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条件要比以学历规定的条件严格得多。还有少数学校要求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既具有讲师职称也具有硕士学位,如安康学院经济管理系。也有部分学校要求指导教师是由确定的本科生导师具体来指导相应的本科生,如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对指导教师的职称、学历以及指导学生上限的要求,都对学年论文有很大的影响。然而,对指导教师职称、学历的要求必须结合系所、教研室实际师资结构进行设置。

1.5国内高校对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的其他规定

对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的其他规定主要包括校外导师聘请的相关条件设定、学年论文成绩评定的相关细节、学年论文的学分设定。从搜集到的资料来看,相关高校对学年论文外聘导师通常没有较大的限制,仅有安康学院规定校外导师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对学年论文成绩评定的规定主要以指导教师考核为主,但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也规定可以通过院系组织统一答辩来确定学生学年论文成绩。对学年论文的学分规定主要以2学分为主,但也有部分学校或学院将学年论文的学分确定为3学分,如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等。笔者认为,对学年论文考核方式的细节设定不宜过于具体,应该给指导教师相应的权限,以审核学生相应的学年论文成果。而对于学分的设定,由于毕业论文的学分数一般都比较多,所以学年论文学分不宜设定过高。至于校外兼职教师的聘任,除非是涉及调研类以及具体的经济管理实务工作等,如果学年论文采用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不聘请校外兼职导师,毕竟相比较而言校内导师在学术论文等方面的造诣要远比校外导师丰富。同时,对校外兼职导师的聘任也不宜在学位或职称上有过高的要求,仅仅应该在行业经验或者实践经验上具有更好的从业经验即可。

2重庆科技学院经济类专业学生学年论文管理创新及困境

2.1重庆科技学院经济类专业学生学年论文管理中的创新举措

1)以系副主任负责制确保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的有效性。学年论文是关系学生学术水平的大事,需要全体教师的投入。然而,如果仅将学年论文作为一门课程,则通常只会有1~2名教师参与教学过程。为了缓解这种矛盾,重庆科技学院确定了由负责实践教学的经济系副主任担任学年论文课程的责任人。由于负责实践教学的系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包括实验、实习、毕业实践、毕业论文、学生创新、技能大赛等实践教学的管理和实施,可以很好地调动全系教师参加学年论文的实施和答辩工作,也容易将学年论文和相关创新、创业和技能大赛活动结合起来。2)以管理规范制定及模板设计,提升学年论文的规范性。为规范经济学类本科生学年论文写作与实施,重庆科技学院组建了以经济系主任、支部书记和骨干教师为主的学年论文工作小组,经过多轮的讨论和修订,形成了《经济系学年论文教学与管理工作规范(暂行)》《经济系学年论文模板》(以下简称《规范》和《模板》)两个文件,以确保实现学年论文的规范性。其中,《规范》包括学年论文的选题、工作小组的选聘和职责、指导教师的选聘及职责、对学生的要求、成绩评定以及执行事宜等6个部分。《模板》包括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页眉页脚、图、表、参考文献等格式和内容要求。学校通过《规范》和《模板》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将学年论文管理和实施细节进行了制度化设定,也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格式和内容标准。3)以先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保证学年论文文体的多元化。《经济应用文写作》是开设在《学年论文》课程之前的专业平台性课程,旨在阐释经济类专用文书写作的相关细节问题。《经济应用文写作》课程内容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年论文备选文体的多元化。重庆科技学院为保证经济类专业《学年论文》备选文体的多元化,积极实施了教学大纲修订和教学内容改革。其中,在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首先讨论和设计了形式多样的备选章节库,包括论文写作、课题文书写作、契约文书写作、招投标文书写作、调查文书写作、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写作、行业研究报告写作、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写作、规划文书写作、个人求职文书写作等;并依据不同的专业设计了不同的课程章节。同时,在教学内容改革方面,重庆科技学院在对所有专业均强化了学术论文、经济契约文书等基础上,对不同专业重点选择不同章节,既可以增加学生学习兴趣,也利于不同专业学生在进行学年论文写作时有不同的备选题材。4)以学生自选文体款式,提升学生参与学年论文的积极性。一般地,学生对写作专业的学术论文并未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但可能对一些具体的调查工作、策划活动等,以及其他涉及具体工作的活动表现出更浓厚的兴趣。重庆科技学院在学年论文实施中,在选择文体上给予了学生较大的自由。学生可以在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活动策划书、课题申报文书、行业研究报告、规划文书、招投标书等多元化文体形式中任选一种。文体的多元化确保了学生能够根据研究兴趣或对实际工作的兴趣,来选择适应于自己的文章体裁。这样既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能提升学生的专用文书写作能力。5)以师生互动选题和工作小组审定,确保学年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学年论文题目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学生最终提交成果的质量,也关系到学生的写作兴趣。为确保学生学年论文选题的科学性,重庆科技学院经济系主要采取了备选选题库提供、师生互动定题和学年论文工作小组选题审定等措施。首先,以历年学年论文选题和指导老师新出题为基础,学校形成学年论文的备选题库,供学生初步选择。其次,对于不愿从选题库中遴选题目的学生,学校鼓励学生自行拟定题目或与指导老师协商拟定题目。最后,所有学生选定的题目,统一提交经济系学年论文工作小组审定。学生必须按照审定的题目进行学年论文工作。6)契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拓展学生学年论文写作调研的经费支撑。由于学年论文的多元化文体中涵盖了调查报告或其他专用文书的写作,这就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撑。单纯依赖学校拨发的学年论文课程建设经费并不足以支撑调研报告或专用文书类的科学写作。重庆科技学院在学年论文管理中,积极创新学年论文写作与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协同发展的工作模式。事实上,创新创业是目前国家关于大学教育的主流方针。各级政府或学校均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经费,包括部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优秀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等,可为学生提供0.3~5万元不等的经费,这可以支撑学生开展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科学研究。7)契合专业技能大赛,提升学生学年论文成果层次和水平。目前,学生就业仍然是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专业教育和学生学习的主要目标。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参与学年论文的积极性,重庆科技学院经济系将学年论文写作与专业技能大赛校内初选等进行了有效结合,包括海峡两岸校际模拟商展、全国商科技能大赛、全国能源经济征文比赛、资源与环境创新设计大赛等。学年论文写作成效突出的学生将有机会参加各级专业技能大赛并获得相应荣誉,这些荣誉反过来又可以提升学生参与学年论文学习和写作的积极性。

2.2重庆科技学院经济类专业学生学年论文的实践困境

1)指导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且实际工作投入力度不够。目前,重庆科技学院经济学类专业学生的学年论文主要由经济系教师承担。经济系在编、在岗的教师共有23名,其士6名,副教授7名。指导教师队伍存在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表现在缺乏教授师资、现有师资中大部分教师未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部分教师研究水平和研究层次不高、缺乏高层次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指导教师的水平相对较低且分布不均衡,致使学校经济学类学年论文仍主要采用现状、问题和对策等3段式写作款式,缺乏对最新研究动态和顶尖研究主题、最新研究方法的跟踪研究。同时,教师对学年论文的认识不到位。部分教师认为,学年论文就是分配给部分教师的教学任务,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指导学生。即便是担任学年论文主讲的部分教师,也仅仅把它作为一般性实训或者实习课程加以对待,缺乏对学生学年论文的深入指导和投入。2)学年论文体裁仍以学术论文为主,多元化程度不够。尽管在学年论文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重庆科技学院强调学年论文可以有学术论文、调查报告、行业研究报告、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但大部分学生仍主要采用学术论文形式。当然,并非以学术论文形式展开的学年论文活动有什么不好,但不同的学生应该围绕不同的职业和人生发展目标采用多元化的文体,以提升其专业文书写作能力。3)学术道德规范落实不到位,部分学生有抄袭嫌疑。学术道德规范是从事学术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学习和遵循,是为学生长期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奠定基础的必要环节。然而,目前在学年论文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部分学生对学术道德规范存在着漠视,主要体现在开始写作学年论文时抄袭框架、写作学年论文主体部分抄内容、图表格式不规范、参考文献格式不规范,并且存在伪造参考文献或注释、伪造分析数据等违背学术道德基本规范的问题。这将影响到学生学术研究和经济应用研究等能力的提升,也容易形成抄袭的习惯,不利于未来职业的发展。4)学年论文理论和方法论修养不够,学年论文通俗化趋势明显。学年论文是为后期毕业论文写作和长期从事学术研究作准备的一项基础工作,学年论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好坏,学年论文写作时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且学习时间较毕业论文更为充裕。事实上,从目前经济学类专业学年论文的管理和实施来看,学生多愿意选择“对策研究”“分析”之类的课题,该类选题主要强调对现状的把握、对问题的诊断以及相应对策的提出。选这类选题的学生由于对现状的调查和把握力度不够,对问题的诊断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而据此提出的对策则必然缺乏针对性。与此同时,该类选题的学年论文写作无须借助较为高深的研究方法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学年论文口语化、通俗化和空洞言之无物化比较严重。5)学生搜集和处理数据的能力不够强,分析缺乏严谨性。经济学不同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其对经济社会现象的描述、解释、预测与决策等活动均离不开对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数据的能力,目前重庆科技学院已针对经济类学生开设了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商务统计学、经济预测与决策、计量经济学等课程,以培养学生对数据的认知、分析能力。然而,目前学年论文写作中,学生对前述课程学到的数据分析能力应用不多,多以对原始数据的列表处理等进行数据的展示,缺乏对数据的深入和透彻分析。由此,基于这些数据的分析也只是流于表面,无法实现严谨而流畅的专业分析。6)学生对学年论文写作重点的把握力度不够,框架缺乏流畅性。不同的学年论文体裁有不同的框架和写作重点。以学术论文为例,综述类论文、调研类论文、理论分析类论文、经验验证类论文的写作框架不尽相同。综述类论文主要是对所有相关文献的评述,强调基于时间、空间或者逻辑关系的文献“叙述”和“评论”。调研类论文则主要基于调查问卷、座谈会等调查实际,对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强调对调查科学性、完备性以及调查结果真实性的处理。理论类或经验类论文则分别强调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框架,不同的框架应该安排不同的写作重点。目前,学生对学年论文不同体裁文章的写作框架把握不是很明确,找不准文章主要要干什么、解决什么问题,由此提出的对策建议也缺乏针对性和逻辑对称性。

3经济类专业学生学年论文管理与实施优化策略

3.1加大对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的引进培养力度,适度聘请行业兼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水平是学年论文水平提升的关键环节。针对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必须加大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首先,加大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博士是经过3~4年学术训练的专门人才,一般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而高级职称教师是专业技术人才经过多年积累并获得学术认可的教师队伍。对指导教师结构改善和水平提升的关键细节在于引进和培育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队伍,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的平均学术水平,并带动其他教师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其次,加大对现有教师学术水平提升的培训。学校要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培训,以学术研究范式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同时,还应该加强对现有教师学术研究方法的培训和通行研究范式的培训。从目前流行的期刊经验来看,学术研究方法的规范性和创新性以及学术论文写作的范式性已经成为各个期刊发表专业文章的基本要求。第三,适度聘请行业兼职导师作为学年论文指导教师。行业兼职教师相比较在岗在编的专业教师而言,具备更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而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的直观感觉和了解,也可能比专业教师更为深刻。由此,聘请资深的行业专家作为学年论文兼职指导教师能够弥补校内指导教师的一些缺陷。当然,对校外行业专业教师的聘请应该围绕一线、资深的专家进行,对其职称和学历的要求不宜过高。

3.2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奖惩制度

合理的课程指导激励约束机制是保证指导教师投入适度学时,开展学年论文活动的必要条件。学院或专业系应该划出一部分专项资金作为学年论文指导的专项补助,或者以折算工作量的形式,将参与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工作量纳入折算学时进行年终补贴。同时,对指导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行为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管理规范中并不具体规定每个指导教师每周或者每个工作日应该指导学生的学时数,放弃过程管理为结果管理。学校可以在相应的管理规范中规定:如果学生学年论文达不到规范的要求,扣除部分津补贴;或者按照学生的学年论文水平和评价等级,对指导老师的指导津贴予以一定的乘数系数。对于那些明显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学生学年论文,除了给对应学生一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可制定针对指导教师的教学事故认定或者津补贴扣除办法。

3.3契合《经济应用文写作》课程加大对学生写作学年论文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培养力度

《经济应用文写作》课程是《学年论文》的先修课程,应充分发挥其在学年论文写作规范性和科学性中的作用。针对学生写作学年论文中呈现出来的学术道德失范和框架缺乏科学流畅性问题,应该在《经济应用文写作》课程中加大对相关政策规定中涉及学术道德规范相关细节的阐释和讲解。同时,在各类应用文写作讲解过程中,应该着力讲解各类应用文的基本框架,各种框架的内部结构、结构重点以及框架结构流畅性的细节安排。

3.4契合数学、统计和经济等类课程加大学生理论和方法论修养的培育

学年论文写作需要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分析方法基础。这些基础的积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依赖前期相关课程的培育。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例,在专业学习的前4学期,应该安排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理论课程讲授;同时,应该安排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类课程;商务统计学课程也应该在前4学期加以开设。这3类课程的开设将可以逐步培养学生经济分析的理论修养、经济数学分析修养以及经济统计分析修养。学院或专业系在加大学生数学、统计、经济类课程开设的同时,还应该围绕这些课程的考核适度布置一些可供考核的课程论文,给学生以练习的机会和提升的可能。

3.5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拓展学年论文写作经费支撑渠道

经济类论文范文3

1.1教学的目的

了解以公司法为核心市场主体法、以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核心的财产法、以合同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行为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秩序法、税法为核心的市场调控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督法、以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核心的经济纠纷解决法。

1.2教学的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2015年3月15日修改并实施的《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六)到(十)项都是关于经济法的,足见经济法教学的意义重大。

2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的问题

首先,教师没有实践经验。很多教师直接从这个大学到那个大学,没有实际进行过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操作,举的案例都是从书本到课堂,很不生动;其次,教师教学没有针对性。很多教师不管下面坐的是那个专业的学生,教学往往采用相同的案例轮流适用,忽视了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最后,教师教学不能与时俱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经济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司法领域出现很多新型案件,但很多教师还是使用老案例旧思路教学,不进行前沿理论的研究。

2.2学生的问题

首先,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不足,经济法是平台课或专业基础课,不是经管类专业主干课程,很多学生没有考虑为什么学经济法?学到了什么经济法知识?更不知道如何具体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经济法律问题?其次,经管类专业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对经济法的没有兴趣,没有兴趣怎么学好经济法?最后,经管类专业学生草率应付经济法考试,学生为了通过考试,使用要求老师考前划重点或者作弊等方式来应付考试。

2.3教材的问题

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教材是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和价值观念、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具有静态性。但是经济法顺应于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发展进程的,经济生活也是日新月异,不断会产生新问题、新案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因此经济法教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本落后的教材,怎么给学生使用和老师教学?

2.4课时的问题

由于经济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不是专业主干课,很多学校往往只开设32学时到40学时,导致很多内容没有时间讲解。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么短的教学时间,理解法律条文都存在很大难度,更不谈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问题。没有足够的学时,怎么学好经济法课程?

3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3.1针对教师的问题

首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比如每5年去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至少6个月或者每到寒假暑假去上述单位挂职学习。在那里可以得到大律师、大法官和检察官的指导,可以认识很多优秀的法律界同事,可以接触真实而鲜活的法律案件,可以让自己的法学专业得到发挥的空间和境界的提升。其次,要求教师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比如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同计划,不同教案。比如工商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营销和物流专业就要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合同法;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税法、会计法和票据法;金融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金融法等。最后,要求教师教学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内容,不断发表法学论文。在课堂授课的教学方法中,把自己论文中或别人论文中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展示给学生。在案例教学法中,以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或选择网上有目的性、时效性的热点事件为题材,老师总结争议焦点,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通过“头脑风暴式”的对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

3.2针对学生的问题

首先,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从法律案例讲解中强调经济法对每个人的意义。比如于润龙案前后经历13年,当事人两次入狱,四次受审,几经反复,终获无罪。于润龙案说明人治的时代,个人生命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剥夺,个人财产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以各种名义侵占。中国只有走法治,个人生命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说明经济法很重要。其次,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比如可以进行法律顾问式教学法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在法律顾问教学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纠纷中的法人、非法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经营中的法律困惑,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路。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角色小组,分别代表原告、原告的法律顾问,被告、被告的法律顾问,法官、仲裁员等对案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最后,改革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热点问题讨论题,法律顾问教学角色扮演教学,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参考依据。期末考试一律闭卷考试,考前不准划重点,严查作弊,倒逼学生学习经济法,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3.3针对教材的问题

可以用电子教材和纸质教材结合方式解决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的问题。电子教材是指数字化、交互功能的智能化将教材内容以科学直观的视、音、图、文展现出来的通过电子介质阅读的课本。电子教材形式多样,比如PPT,WORD文档。教师定期发放PPT,WORD给学生,让学生了解电子教材上的案例和最新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电子教材可以弥补纸质教材滞后性的缺陷,可以加入书签、笔记和标注等功能,更好的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为传统教材模式向现代网络化教材转变提供了好的模式。

3.4针对课时的问题

经济类论文范文4

(一)教材适用性不强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教学的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托。选用科学合理的教材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目前,市场上针对经管类专业编排的经济法教材很多,如《经济法》、《经济法教程》、《实用经济法教程》等,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教材理论性过强,内容晦涩难懂;二是内容陈旧,跟不上现行立法实践的步伐,如《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在教材中没有得到及时体现,使学生在学习时造成混乱。新华学院在教材的选用上也是几经更换,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到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但从教学的效果来看,目前所选用的教材依然存在内容过广、难度较深的问题。可见,要选择一本教师认可、学生满意的教材的确很困难。

(二)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对于法学基础几近空白的非法科学生开说,要想熟练地理解掌握困难颇大。因此,经济法课程在大学的第几学期开设、安排多少课时数就显得极为重要,而合理的课程设置对于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生的有效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新华学院的经济法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在课时上分为经济法A和经济法B两类,经济法A为48课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经济法B为24课时,主要针对工管类专业。对于动辄近二十部法律,囊括了民法、商法、狭义经济法、程序法的“大经济法”而言,48课时或24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造成教师不得不快马加鞭、紧跑快赶,匆匆讲解书面知识,甚或无奈砍删部分章节,造成知识的支离破碎;而学生在紧张的教学中,囫囵吞枣、一知半解,甚至产生厌学烦躁情绪,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要想顺利实现教学目标,多元丰富的教学方法极为重要。在目前经济法的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以讲授为主,以“讲授+板书”或“PPT+板书”为常态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虽有部分教师偶尔夹杂少许案例,但由于时间有限,往往是看完即分析,很少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课堂上,教师是教学的绝对主导者,严格控制着整个教学的过程,而学生只是默默的被动接受者,课堂教学看似有条不紊,但实则沉闷乏味。

(四)考核机制不尽科学

考核是检验教学的重要手段。在对学生的考核中,目前新华学院分为两种模式,经济法A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题型大体分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客观、主观题各占50﹪,其中案例分析占15﹪左右。经济法B采用考查形式,一般通过小论文形式呈现。这两种考核模式较单一采用闭卷考试、完全依托期末考试有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对理论知识考查过多,对案例分析涉及过少;题型内容多为对知识点的再现,这种以修炼“背功”为主的题型,较少具有创造性和挑战性,学生只要提前一周稍加准备即可顺利过关,甚至取得较好地成绩。而经济法B的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学生只要在课程结束时按期提交一份小论文即可,至于是自己独立写作还是提前一晚在电脑前“复制+粘贴”,缺乏相应的规范监督机制。

(五)教学资料库缺失

在经济法教学中,学生的参考资料往往只有教材和课堂笔记。而经济法内容丰富,知识广博,囿于课时和教材等限制,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极为有限,而教材又相对抽象,这就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让学生在学习教材的同时,有机会和途径去了解相关部门法有哪些法律规范,通过章节习题和综合性习题加以检测,并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加以思考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建立相应的法规、习题、案例库就显得极为迫切。目前,新华学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教研室或经济法教研室,相关的资料收集还只是由各授课老师各自为政、单打独斗,难以保证资料的代表性和高价值,也难以做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经济法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是经管类专业的一门基础性课程,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法律实操技能和法律素养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而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选用先进合适的教材

教材是否合适,直接关系到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在选用教材时,要坚持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能够体现经济法立法的动态情况,反映经济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适用性是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富有启发性,能适应应用性人才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市面上经济法教材的版本众多,我们在坚持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下,还要充分考虑教材内容是否符合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了经管类专业职称考试的要求、是否切合经管类各专业的专业性质。我们在长期的经济法教学中,根据新华学院的学科定位和专业特点,正在拟定《经济法》自编教材,希望能早日完稿并取得良好地教学效果。

(二)增加课程学时数

经济法课程内容庞杂,涉及多个法律部门,而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原有经济法课程的48学时或24学时远远不能适应系统讲授经济法知识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适当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当然,在增加经济法课程课时数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到,经管类专业的专业课程较多,课时需求量大,经济法课时数的增加不能过多挤占专业课课程的时间。根据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不同经管类专业的专业性质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以56课时至72课时为宜。

(三)丰富教学方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授课教师需要在课堂上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为此,有必要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探讨式、情景式教学;加大案例分析的比重、倡导学生参与专题性讨论;有选择地播放具有代表性的影像资料,如“今日说法”、“法治进行时”、“庭审直播”,边播放边分析讨论;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增加实践性教学的比重,组织相应的模拟法庭,有条件的还可以安排学生到各级法院参加庭审旁听。

(四)完善考核机制

1.推行教考分离制度。

考核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包括考试前的命题选题、考试中的监考督查、考试后的评阅分析,其中最关键的是命题选题和评阅分析。推行教考分离,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授课程,考核试卷由教研室或所有授课教师统一命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前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合成一份试卷。这种教考分离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平的学习和竞争环境,有利于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优化考试内容,加大案例分析题的比重。

目前的考试题型和内容,均以死记硬背的知识为主,难以考察学生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因此,在考试中应增加案例分析的比重,可采取客观题中的小案例和主观题中的大案例的结合。

3.完善考核方式,

在试卷中增加选做题型。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的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针对理论知识,而面试可选取热点事件、经典案例,综合考察学生的理解、语言和组织能力。同时,在考试时,可增加选做题,以方便不同专业不同学习兴趣的学生进行选择。

4.规范考核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并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宣讲考试规范和学术道德,倡导诚信考试、无监考考试。对考试、考查两种考核形式进行督查,发现考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格处理。

(五)健全教学资料库

1.法规库。

建立法规库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查阅相关法律规范提供方便,法规库的内容主要是现行有效的民事、商事、经济法律规范和相关联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在进行汇编时,应注意法规的时效性,要根据立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习题库。

习题库的主要内容是与教材相匹配的各章节练习题,其来源可以是来自于教材或教材的变通,或来自于司法考试或专业职称考试。建立习题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生更好地自测自评,查缺补漏,以更好地掌握经济法律知识。在建立充实习题库时,应注意保证习题的代表性,并可根据难易程度设立易、中、难三个难度区间,以方便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练习。(3)案例库。经济法内容纷繁复杂,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经济法律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经典案例,结合教材的编排内容,可选取有代表性的实例充实案例库。根据案例的难易程度,可设立初阶、中阶、高阶三个层次。案例库的设立,对于学生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培养法律兴趣,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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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在我国高等院校开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基于该课程的实用性,与经济生活联系的密切性,一直以来各高校财经类专业都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经学者和教师多年的努力在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的改进实践方面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譬如:在专业针对性、教学内容设置、教材编辑选用、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学习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作为一门专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经济法课程中包括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本身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多部门法;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法知识的更新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同时较之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素养上经管类学生存在先天不足,在学习经济法课程之前法学专业学生已经学习了如法理、宪法、民法、商法等相关法律课程,而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各大院校通常都在大一开设。由于一年级的学生不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再加之学习时间短、内容多,对于比较抽象的法律规范和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经管类专业学生往往不易消化掌握;而且由于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一些被广泛选用的教材更适合于法学专业而非经管类专业,这些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经济法学的研究,而这与经管类学生的专业需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因而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这亟需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改进才能得以实现。因而针对此现状,并为配合北方民族大学课程评价改革及2014版新培养方案“适应社会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标的实现,本着为学生提供有用教育的教学理念,在总结我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设置及教学工作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上进行了以案例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改革实践。

二、从教学体系设置上增强经济法课程的专业针对性

作为一所民族院校要在高等教育市场上长足发展可以说只有突出专业特色,通过差异竞争、补缺竞争才是我们得以生存、发展的硬道理,那么作为基础性主干课程的经济法当然也必须契合我校经管类专业特色,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的需求。因此我们重新审视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定位,以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为重,把学生的学习重心放在学法、懂法、用法,而非研究法,即所谓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依此思路,我们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共性和差异,区分不同专业制定教学大纲,编制实训教学指导书、重新构建教学体系,增强课程的专业针对性。虽然这样在有限的课时量下按不同专业班级设置不同授课内容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但利于不同专业的实际需求。比如:对于经济类学生重点介绍竞争法、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重点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及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学生,侧重深入讲解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会计法、税法的内容,并有意识的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倾斜;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有所侧重的选取教学内容才能确保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的实现,使学生能学以致用。法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稳定状态,所以授课内容要有对现实和法律的预见性,作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前瞻性和针对性结合,及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成果和最新的立法动向。为此我们选用容量多、更新快、难度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用书,虽每年更换教材加大了教师备课难度,但能与时俱进将最新立法成果、最新考试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学生,确保实用性。即使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年年更新但依然会有滞后,如在2014年3月开课时,于2013年12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为了第一时间将最新法律成果教授给学生,我们在开学第一周就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学生,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课程通知提出预习要求,授课过程中依据新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登记制度的修改,有针对性的选取实务案例进行了改编,以力求使学生对修改内容及社会现实意义有感性的认识。同时要求学生自行搜集资料,对新法主要内容及修改的重大意义进行论述,从而促使学生对社会问题作深度思考。

三、以案例教学为主、创新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教学方法。作为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综合性课程,经济法的学习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既难以理解、又枯燥。那如何调动学生主动性,变知识的奴仆为知识的主人呢?为此我们在教学方式方法上依据教学过程中不同章节的知识特点综合采用案例教学、讨论精讲、比较结合、模拟实训、强化练习等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灵活运用。首先,注重授课内容的实用性以案例教学贯穿始终。鉴于学生未来的职业需求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联系,在具体的课程内容设计上力求做到符合专业特点的前提下,更侧重于强调案例内容设计上的实用性,例如针对财管、会计学专业学生参加从业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考试的实际需求,在全面系统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内容、历年考题重点,搜集整理了既适合课堂教学又具有针对性、代表性、规范性、启发性的课程案例,在授课中适当的增加了相应实务案例的分析,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按课程进度依次相应案例,做到课前下达学习任务,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预习;课堂贯穿案例讨论来推进;课后通过网络自测练习、答疑讨论来检测复习。确保课课有案例、节节有讨论,既丰富课堂内容又通过真题演练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加快学习进度,增强对学生应试能力的培训。其次,通过模拟实训教学,训练学生灵活运用课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结合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我们采用了模拟教学,例如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为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在授课之前依据学生意愿自由组合形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各组员为股东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各组学生可利用六周的时间完成从资料搜集、文本制作、分组讨论、陈述展示到答辩评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而设立公司有哪些基本流程、公司需具备哪些法定条件、需制作那些相应文案……这将会迫使学生认真理解记忆法律规定并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在这样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能在实训中掌握企业登记注册流程、公司章程制定、银行账户开立、公司股票发行条件程序等法律知识;既提升了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培养其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能增强学生对于我国目前大力进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层社会意义的理解,同时也为学生后续相关课程学习、日后实际工作奠定了基础。再者,以寓教于乐的体验式教学方式增强教学效果。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以客观的局外人的角色出现,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组织和督导的作用,承担依据教学内容设计具体的教学场景、提供案例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的任务;而学生才是真正的主角,在教师所设计的每一个教学场景中,由学生去扮演各自不同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参与思考、提出接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在游戏式的教学体验中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深刻体会所学法律知识。我们在物权法、合同法的讲授过程中采用了此种方法,例如在讲授合同的订立时,为使学生充分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由教师依据学生的接受程度,指定学习能力、探知力强的学生作为负责人,以模拟实训教学中组建的公司为基础,依据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分别代表买卖双方进行洽谈形成合同文本,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尤其是未直接参与洽谈的学生)就双方在洽谈过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并由教师针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增强教学效果。

四、学习成果展示与评估相结合、优化学习效果的评价体系

经济类论文范文6

根据笔者多年的微积分课程教学体会,目前微积分教学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课时少,内容多,教师受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约,往往忙于赶进度,不易照顾到学生的感受。课堂教学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学生没能成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没有真正融入教学过程,学生与教师主客体倒置,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降低了学生学学数学的兴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内容抽象,理论性强,教材偏向于纯数学的理论和计算,学生得到的是一大堆的数学定理、公式,缺乏直观的演示,导致学生对微积分这门课程产生畏难情绪。缺乏数学与经济之间的相互渗透,使学生学习微积分的目的不明确,为学微积分而学微积分,许多学生学完微积分后不会具体应用,从而造成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好,微积分学习形成了一种不良循环。尤其是新形势下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大学毕业生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数学的教学工作必须跟上时展的步伐。微积分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体上可以分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三个方面的原因。

2.1从教学内容方面看

目前的微积分教材十分注重理论的严谨性。微积分的教学内容和体系长期以来基本沿用过去已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固有模式,以传授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主要目的。从内容展开的层次看,大多仍沿用传统的“概念(定义)→定理(结论)→例题”固定模式,过分强调了形式倾向严格化的东西,如极限的定义等,注重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解题技巧,而忽视了微积分教育最本质的东西应是直观化和形象化。理论介绍缺少实际背景的铺垫。课堂上学生的思维总是被按部就班地朝着固定的方向引导,往往重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其实际背景和应用价值。这使学生感到微积分课程非常抽象,非常难学,非常神秘。

2.2从教学方法方面看

目前大多数微积分的教学,出于对理论性和知识体系的严谨性考虑,教学方法仍显得抽象而陈旧,讲课中往往过于注重知识的系统传授而忽略了知识的产生和应用背景;偏重符号演算和解题技巧的训练,忽视从直观(主要来自应用和美感)和问题背景方面的引导。往往走的是一条只讲推理不讲道理的“最捷”路线,使学生难以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不少高校微积分课的教学,一直延用着传统的教学模式———讲授法、问答法。很少把学生真正理解并掌握了多少微积分知识作为尺度,也很少思考如何用最少的语言和最新的教学技术和手段去启发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的能力,经常用单一的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绩,而不注意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和考核学生的认知能力。缺少实验课程环节,学生应用数学困难。缺乏微积分的验证性实验、计算性实验、探索性实验和综合设计性实验。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难以发挥学习的主动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学习效率低是高校微积分课教学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3从教学手段方面看

目前许多教师仍然还停留在一支粉笔黑板教学的阶段,多媒体教学运用不够,过分强调教师的讲解,学生听与练,与数学发展和应用现状极不适应。缺乏数学软件包括Matlab、Mathematica等的使用。缺乏对网络平台和网络资源的利用。

3微积分教学改革的对策措施

3.1教材改革

微积分教学内容改革的成败,教材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微积分教材改革经验,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微积分教学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近几十年来,美国在微积分教材建设和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不少改革者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使用自编讲义进行教学,并对原有教材内容作了比较大的改变和调整。在微积分教材改革中,由哈佛大学编写的《微积分》是最有影响的一个。作者在编写这本教材时采用了两个指导原则。其一,全书采用“三原则”的模式介绍定理和概念,“三原则”是指:每一个概念以几何,文字描述和代数形式呈现出来。其二,“阿基米德方法”。这实际上是对建构性学习理论的重述:该学习理论认为正式的定义来源于对实际问题的研究。这两个原则的采用有利于加深学生对概念和定理的理解,使学生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和不同的角度为切入点,深入概念和定理的本质。后来,“三原则”又发展为“四原则”,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上“写作”,换句话说就是让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述所学的定理或概念,从而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改革微积分教材中使用了大量的图形、表格,而且大多数的改革微积分都没有对证明进行严格的要求。改革者认为,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定理比证明定理更有价值。改革微积分教材应遵循着“精简而生动”的思路,在充分考虑到对学习要求较高的学生的要求的同时,可以将那些认为“不重要”的内容从微积分教材中删掉。我国的微积分教材大都是严谨的思辨的微积分体系。各种教材和教师讲课通常都是从极限理论开始讲授,并以极限为线索贯穿始终。缺乏以直观、具体的方式来描述微积分,不利于学生系统地学习微积分的思想和方法。美国的微积分教材通过几年的改革,已涌现出一批优秀教材。这些教材注意以多种表现形式向学生展现微积分的概念,处处从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出发。通过比较可以发现,美国优秀微积分教材概念介绍详细、直观、通俗易懂,有着丰富的应用例题,涉及面广泛,有物理、化学、生物、经济、地质、气象、天文、心理、社会科学等。这对在教材编写过程中过分强调微积分自身体系的我国教育工作者来说无疑是很好的借鉴。如何在保持我们的优势与特点的同时,加强微积分的几何直观教学、注重概念的理解以及实际应用,是值得我们思考与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现在必须加大微积分教材改革的力度,在适当考虑微积分自身体系的基础上,一定要跟上时代的发展,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前,我国使用教材中的应用部分内容多为传统的教学范畴内容,而反映经济学科、生命学科等目前比较活跃的学科的内容太少,换言之,微积分教学在应用方面的内容还远远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因此,一方面在教材建设中必须加强应用方面的内容和例题,另一方面,在微积分教学中要充实和加强应用知识,特别是反映经济学科、生命学科等方面的内容。

3.2教学方法改革

改革微积分教学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改变传统微积分以教师为中心,教学以讲授为主,在教学中学生起着次要作用的弊端,强化参与式教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是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学习,学生成为教学的主角。学生也不是以听课为主,而是在教师创建的环境下经过实践将知识变成自己的。在学习中理解知识,体会数学本质,学会应用;第二,处理好所讲述内容的严密性和清晰性。在教学过程中,部分定理可以给出严格证明,部分定理只提示定理证明的主要思路,而部分定理则可以不加证明,只需从一些简单的例子中总结出定理的内容,并解释如何应用即可。当严密性和清晰性相抵触时,应该选择清晰性;第三,处理好微积分教学中形式化和直观化这对矛盾。当形式化和直观化相抵触时,应该选择直观化。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直观理解,降低学习的难度;第四,在教学过程中,巧妙植入数学文化,激起学习兴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渗透相关的数学文化,让学生换个角度去观察数学,以一种欣赏的眼光去看待数学,使学生感受到数学的美感与魅力,从而激发学习的兴趣;第五,适时融入数学建模思想,增强实用训练。如运用微积分中的导数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用料最省、体积最大以及经济理论中的最大利润、最小成本、边际、弹性分析等问题。定积分中的微元法也是应用中的有效方法,可以用来计算面积、旋转体的体积、图形的重心等。在教学过程中适时融入数学建模思想,对各专业特别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更有助于专业课的学习及抽象思维能力的提高,使得学习经济学和管理学变得容易,而且可以更完整、更深刻地理解和解释经济和管理理论;第六,加强微积分的验证性实验、计算性实验、探索性实验和综合设计性实验。将微积分看作实验科学课程,强调实际操作和发现式学习。在实验过程中,鼓励学生通过执行计算机任务,自己发现最重要的数学结论。这些任务都是教师精心设计的,以促进学生数学概念的思维构建;第七,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可以在加强应用性教学的基础上,开始增设研究性课题作业。让学生自己设计、参与探索知识和体验道理的过程。它能使学生像研究者那样,自主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自主地进行创造性探索。研究性课题作业将学生置于发现者、探索者的位置,可更大限度地挖掘和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和能力。

3.3教学手段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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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培养学生法律层面的职业素养是学生未来职业能力的需要,是实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我院经管类专业主要有营销、会计、物流、商务等专业,此类专业学生未来的工作岗位会涉及到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职业技能人才,为学生日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夯实基础。另一方面,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是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我院学生实行“双证书”制度,即“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而我院经管类专业所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会计从业资格证、国际商务师等。在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中我们发现,近几年的职业资格考试中,经济法律知识的分值比重在逐年加大,其重要性逐步显现。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有利于学生灵活应对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对经济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查。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现状分析

(一)课时少,内容多

目前我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总课时是32课时。随着高校“两课”课程体系改革的发展,原来的法律基础课程被整合到思想品德修养课程中,课时大幅缩水。加之我院多数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开设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导致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方面,学生刚刚从高中跨入到职业院校,教育模式、学习模式的转变尚未完全适应,突然面对大量的法律术语和教学案例,学习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对经济法授课教师而言,在课时短缺的情况下,要让学生掌握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大量知识点,无疑压力倍增,因而不可避免的有选择性的删选教学内容。

(二)授课内容未能有效体现专业特性

我院经济法平台课的开设专业主要有市场营销、会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学院对各专业的教学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课程标准的制定、教材的选取也大多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因此,课程内容的选取、课程标准的制定必然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实际上,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如,营销专业学生需要熟悉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国际商务、会计专业则需要熟悉票据法等等。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讲授的内容没有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区分,而是一视同仁,专业虽不同内容却一致,这必然导致专业间的差异性消失,法律知识模块的学习也难以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基于“厚基础、大平台”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的搭建

随着我院“厚基础、大平台”人才培养方式的提出,基础课、平台课的建设工作日益得到重视。根据高职院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近年来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经验,对经济法课程体系的建设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源头,课程标准是标杆

高职院所有课程的设置必然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课时、知识要求、技能要求、职业要求是制定课程标准的依据。因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课程标准的第一指南,是制定课程标准的直接导向。此外,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的标杆,也是规范教学的有效手段。因而,课程标准的执行程度,直接影响到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要想有高质量的教学内容,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前提,高效的课程标准的执行与实施是保障。

(二)课程内容应体现专业特点

目前我们统一称之的“经济法”,更多的可以说是民法、商法、经济法的混合体。以经贸学院经济法课程为例,在第一章,经济法基础部分,学生所学习的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实属于民法范畴,但却是经管类学生学习商法及经济法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大多属于商法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则属于经济法的内容。经管类学生究竟该掌握哪些法律知识,可以由专业需要和生活需要决定知识模块,即应该根据学生职业素养和个人素养两个方面来确定教学内容。一般而言,可以从生活相关和专业相关两方面考虑。如,生活方面,应该熟悉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专业方面,考虑到经管类学生的专业特点,应掌握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三)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证相结合

在教学内容选取的宽度和深度上,要结合各专业职业技能岗位的需求,以职业能力发展为目标,围绕职业资格考试来精选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适应当前及今后职业生涯中的相关法律知识模块考试。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营销专业学生要求在校期间需取得助理营销师资格证书。而在营销师考试大纲中,明确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担保法、商标法、劳动法等相关内容。而对于会计专业学生而言,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因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中已学过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因而,就没必要再将票据法重复放在经济法课程中,而要想继续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则必须认真学习民法基础和劳动合同法。

(四)教材结构的设计

经济法课程的教材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学专业用教材,主体架构包含了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特点是“专、深、窄”,这类教材显然不适合经管类学生使用;另一类则是专门针对非法学专业或者经管类专业学生编写的,这类教材大多受到“大经济法”观点的影响,内容比较宽泛,即前文所称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混合体”。相比较第一类教材,显然第二类更适用于经管类专业,但是第二类教材最大的特点也是其最大的缺陷———太过宽泛,反而忽视了专业间的差异性。鉴于经济法教材的现状,我们不妨尝试“基础+通识+职业能力”模式来重新搭建教材结构体系。“基础”部分,即民法总论,包括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仲裁、复议制度等。“通识”部分,即经管类各专业都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职业能力”部分,则采取“自由选择”的方式,根据各专业职业能力发展需要,从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物权法、保险法等内容中选择与专业职业能力相关性较强的法律制度模块,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组织教学。目前,经济法课程定位为我院经管类专业技术平台基础课,鉴于课时有限的现状,不妨在32课时中重点讲授“基础+通识”部分,让学生对此部分模块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而“职业能力”部分可以设置在专业技术课程体系中,或者作为职业资格考试专项培训课程。

四、结语

经济类论文范文8

2001年教育部确定经济法为我国高等院校经济学和管理学所属各专业必须开设的核心课,经济法成为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然而,很多高校经管类专业的领导、教师和学生或多或少都有些许疑问:经济法教学什么?怎么教学?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促进市场的交易安全,迫切需要我国经管类专业大学生全面深入了解民商法、经济法、经济行政法、财税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等经济法律知识。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内容上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和创新,使经管类专业人才具备经济法与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结构,在精通经济、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金融的同时,获得系统的经济法律知识以及独特的经济法学思维方式,增强对经济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减少对经济法律的错误适用,提高追求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实践能力。

二、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统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教学目标偏离人才培养目标

不少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在教学目标取向上,还停留在把学生培养成经济法研究型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应用型人才。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理论教学主宰课堂,认为只要把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将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在这样的观念和教学目标定位下,经济法教学摆脱不了对理论的依附,课堂课成为理论课的演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冲突和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任课教师对经济法课程的设置目的认识不清,不少教师将对法学专业经济法学的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移植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之中,从而产生教学内容严重偏离经管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窘境。

(二)教学内容与专业的融合度不高

经管类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金融、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等专业,学生缺少民商法、经济法的基础,因此就需要在经济法课程中补充,经济法课程实质上应成为教授与经济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的课程。然而在实际教学中,经济法教材有的选用法学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教材,也有的选用通识性较强的经济法概论或经济法通论教材。但是学生要么反映学理性的东西太多,看不懂,要么反映教材过于简略,不能支持他们解决实际案例。于是,由于经济法课程涉及的经济法学概念、经济法律原则、经济法律规范等理论知识较多,并且与专业的融合度不高,最终导致学生兴趣不高,缺乏学习的动力,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妨碍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不强

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只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进行构建,按章节结构、各种概念分析来编排,而不是作为一个开放的、活的、实用的市场经济法体系。这对于学生对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整体掌握大有裨益,但只注重经济法的逻辑框架和对经济法相关概念的解释,不能很好解释抽象的经济法律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之间的矛盾,比如公司法、合同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应用等,从而使学生对经济法知识性的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存在着一定差距。由于经济法教学内容不实用,课本知识与实践案例之间容易出现脱节,结果,培养出来的毕业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业务的需求,致使熟悉经济法的经管类复合型人才奇缺。

(四)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雷同

对于经管类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经济法授课过程中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相同的经济法教材,在教授经济法基础知识的同时,也应把握好不同专业的侧重点。而在实际教学中,经济法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同一教案轮流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学生在将来经济管理工作中最需要的经济法知识教师就没有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三、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原则

(一)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置教学内容

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在具备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经管类专业所要达到的人才培养目标直接决定了经济法教学内容、教学重点的安排以及相应的教学方法的改革。经管类专业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且经济法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因此,经济法教学必须满足培养经济管理应用人才的要求。经济法教学应根据经管类不同专业所面向的行业、区域,或者专业定位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选取经济法学教学的内容,在不忽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实效性。不同的专业都有着自己的培养目标,因此对经济法的教学要求就不同,经济法教学在着重阐述运用广泛的经济法律问题、使学生对市场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体系以及主要法律法规有全貌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的专业情况,选择与专业相适应的经济法学知识和经济法律法规去教学。比如针对会计专业,就需要讲授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会计法、税法、票据法、银行法等;市场营销专业的就需要重点讲授合同法,特别是各种合同的签订;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就需要多讲授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等等。

(二)根据综合性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经济法在经管类专业课程体系中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它涉及到法学基础、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门学科知识。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虽然从理论深度上来讲比法学专业要求低,但其综合性和所涉及到的知识非但不比法学专业少,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因为在法学专业中,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票据法、公司法等一般都是单独开设课程的,但在经管类专业中则将这些内容全部归入经济法。因此,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要融会贯通,要突破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来确定教学内容,揉入、物权、债权、合同、国际经贸等民法、商法、国际经济法以及经济行政、仲裁与诉讼等内容,使得学生学习较多经济实体法的同时,对经济程序法也有相应了解。

(三)根据实用性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应与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内容不同。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真正掌握一些有关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提高经济法实践能力更为重要,因此,轻理论体系重实际应用应该是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设置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时,应着重安排实用性与实践性较强的经济法知识,使学生学到的法律知识能够满足职业岗位的需要。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当与我们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接轨并且实用,而不是只是涉及到经济类的法律。在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后,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为学生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体系。融入民商法、经济诉讼、经济行政、行政管理、法律文书以及经典案例,使得学生增强自我学习、主动学习的能力,教给学生一种独特的经济法思维,使学生在日后的工作中,具备学习新法律、法规的思维方式与能力;使学生在工作中,能够自我遵守法律,自我运用法律处理问题。学生按照这一体系,再就具体的部门法深入学习,学生的思路就会非常清晰,并且对经济立法的现实意义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另外,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还要注意与执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如果不注意与执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容易使学生感到学无所用,学习兴趣下降;相反,如果做好知识衔接,则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使教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根据互补性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设置应与专业其他课程内容相辅相成,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删减与调整,以适应经管类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不是固守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体系中原有的架构。要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和课程体系,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安排,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重点、难点。如会计专业的专业课中已经包含的内容,那么经济法课程中就可以删减这部分内容;金融保险专业要专门学习金融法规,其证券法、保险法以及会计法的内容在经济法中也都可以删减,从而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而市场营销专业就要以合同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为重。这样就可以使教学内容更加具有针对性与有效性,既不会使学生觉得内容晦涩难懂,又能够使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掌握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与生活中知法守法,更好地使用经济法律来解决问题。

四、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一)以民商法为核心构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毕业后主要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就业的经管类专业学生来说,学习一些相关经济法律知识对于他们以后依法从事经济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因此,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当是有助于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做人的素质的经济法律知识,主要有三个方面:与本专业紧密关联的经济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经济法律知识、与人的道德教育有关的经济法律知识。按此标准并考虑经管类专业的特点,则下列经济法律知识应为经管类专业学生所掌握: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合同法、担保法、企业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从教学内容上看,以上内容中有很大的篇幅都属于民商法,如市场主体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而市场行为法中的合同法、担保法、工业产权法又属于典型的民法范畴。我国现在是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和商法在调整对象、法学理论的运用上都基本一致。其它法律制度如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财税法等按法律部门归类应该属于经济法部门,但因其本身内容少,非教学重点,教学大纲安排的授课时间较少。因此,以民商法为核心构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更加符合该课程的内容设置和教学目的,这既反映了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也遵循了法学学科体系的内在规律。

(二)按通论+专论的模式构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