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国际化实施策略

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国际化实施策略

摘要:实施继续教育国际化的战略意义毋庸置疑。对将国际化确立为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的研究型大学而言,继续教育国际化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竞争能力,提升国际声誉的重要途径。该文从定义继续教育国际化内涵、标准入手,从依托的主要载体、可开展的主要形式、目前主要限制因素、需要得到的保障支持等方面展开研究,并提出若干思考,为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规划有效路径。

关键词:继续教育;国际化;战略

1继续教育国际化内涵与外沿

继续教育国际化是指国际继续教育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继续教育面对世界,重视向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输出自己的继续教育,是一种现象。它是本国教育融入国际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更具体一些,我们可以从教育模式和教育开放性两个角度来阐释继续教育国际化。首先,它是利用国内高校继续教育资源和国外高校继续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互补与共享的一种教育模式。其次,从教育开放的角度来看,是指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增加人员派遣和接收,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办学的趋势。定义了“继续教育国际化”的内涵,我们进而要考虑的是确定其外沿,即符合哪些特征的项目或者说继续教育活动,可以将其视为国际化的继续教育。在综合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和已有项目的基础上,我们提出“继续教育国际化”的8个指征,即:理念国际化、标准国际化、对象国际化、师资国际化、内容国际化、资质国际化、基地国际化、团队国际化。当然,任何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受到发展阶段的约束,目前还鲜有项目、合作完全符合这8项指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中指出“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大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因此,把握当今继续教育发展潮流,依据我国教育国际化的具体部署,应以此8个指征为靶向,更新继续教育认知,树立国际化观念,并致力探索实施战略。

2继续教育国际化主要载体

我们这里所说的载体,主要是指可依托的手段。我们将其归纳为“虚拟和实体”两类,两者分工明确,但缺一不可。

2.1依托线上平台,打造“虚拟”国际化办学

互联网的联通性让跨区域、跨行业、跨时间的合作成为可能,它为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整合提供了可能,同样也为继续教育领域走向国际化指明了道路。MOOC、超MOOC、国际间视频学术会议,移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已成为新的学习潮流。2015年,国务院连续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重要文件,继续教育行业利用互联网精神进行改造的空间同样很大,“移动互联网+开放教育”也将引领教育新常态。

2.2开拓线下合作,开展“实体”国际化办学

从香港多所知名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伦敦大学等多个案例研究表明,继续教育的国际化,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一定是需要与海外合作机构或大学有合作的。对于研究型大学而言,开拓与世界知名高校、行业内国际顶尖机构、政府的深度合作,是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化的主要载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应成为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国际化开展合作的立足点。

3继续教育国际化的主要形式

教育国际化,自然不光是简单的“走出去”,也需要“引进来”。研究型大学的继续教育国际化也应包括这两种主要形式,更精准地说,应该是“坚持输出为主,兼顾输入”,既要注重国际化品牌的引进,更要注重本土化特色的输出,在这两种大框架之下,我们认为具体形式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3.1跨境考察

跨境考察是继续教育国际化最易也是最常采用的形式。课堂讲授结束后直接跨境到实地参观,能够极大地开阔学员眼界。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均有包括跨境考察的项目,因特尔、谷歌、IBM等知名跨国公司,港口桥梁,城市规划、法制等政府部门,都是主要的跨境考察对象。

3.2人员流动

通过交流学员、交流教师,促进继续教育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与教学技术上的国际化融合。在学员交流中,尤以企业家作为其中重要力量,互联网+新思维、跨境电商、企业现场教学等成为热点;教师交流的案例,可以从香港理工大学的培训方式中体现:香港理工大学开设了伦敦大学国际项目的法律课程,同时与马来西亚私立培训学校AdvanceTertiaryCollege(简称ATC)签署协议,由ATC提供全部学术支持,学生在香港理工大学接受来自马来西亚培训机构教师的授课,培训结束后获得伦敦大学国际项目的结业证书,目前已有2000余名学员在香港报读相关课程。

3.3课程合作

课程设置的国际化是继续教育国际化最基本的要素,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的基础,也是通常采用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合作过程中,立足于本校优势、特色学科,通过品牌输出,逐渐打造起国际化继续教育品牌。例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美国托马斯杰佛逊法学院联合举办“中美法学院国际交流高级研修班”,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开展法律学习,学习内容涉及国际商业法、国际谈判法、国际娱乐法以及中国法律系统。

3.4加盟中心

国际间继续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是继续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和高阶手段之一,以加盟中心的形式开展继续教育跨国深度合作,既有利于促进继续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又有利于创造和整合教育资源,提升继续教育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高校国际声誉,同时利于构建多元化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例如,伦敦大学在2009年引入的一项“教学机构认证框架”,对符合特定质量标准的教学机构予以认证。目前已经有来自4个国家的75个教学机构作为加盟中心通过了伦敦大学的认证,可以在本地提供伦敦大学的国际项目培训,这其中包括学历和非学历的培训。目前中国内地还没有一所真正意义上完成认证的加盟中心,只有华南师范大学正在认证的进程当中。当然,在实际继续教育国际化开展过程当中,每一种形式并不是单一被割裂的,很多项目整合了两种以上的模式开展。往往是结合高校的学科背景,通过举办继续教育领域内的学会、协会的机会,加强与国内外办学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坚持全球视野整合资源,才能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化办学。我们也可以根据上述四种具体形式,规划一条比较明晰的继续教育国际化办学路径。

4继续教育国际化的保障支撑体系

客观说来,我们对继续教育国际化的战略意义已有足够认知,完成继续教育转型的研究型大学也逐渐达成共识:将国际化作为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除去大学本身的探索与实践,我们认为,我国继续教育国际化还缺乏两个有力的保障支撑条件,一为制度,二为认证。

4.1建章立制,规范推进,保障合作持续发展

从教育整体大环境来看,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阶段不断提升。2013年9月的《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三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明确中外合作办学已进入“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也已稳定实施。但目前,尚没有就继续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专门推出的规章制度,政策环境不够明朗和稳定,乱象丛生。

4.2跨国认证,提升质量,促进合作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的跨国继续教育质量评估与资格认证才刚刚起步,在继续教育机构认证制度和课程标准制度方面,我国尚未按国际规则建立相关的认证制度,影响了继续教育总体质量在国际上获得认可,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的份额也因此受到影响。建议可以在借鉴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框架体系的基础上,先从与中国有密切合作的国家或中国在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国际组织入手,例如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相关认证制度,促进合作的良性发展;引入认证制度,加强国际化教育的质量控制。以此推动继续教育国际化合作的持续发展和规范发展。例如推动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内国际双证等,都可以作为突破口和具体形式。

5研究型大学实现继续教育国际化的几个突破口思考

5.1依托品牌化,提升继续教育国际化辨识度

品牌化是继续教育国际化的立足之本。实施品牌战略,体现特色,要通过具体的项目,课程和专业化管理模式运作体现国际化,从而提升继续教育国际化辨识度。已实现继续教育转型升级的研究型大学,应该将继续教育品牌由塑造国内品牌向打造国际化品牌转变,成为国际继续教育市场不可或缺的“供应商”。

5.2打造品牌化、高端化特色项目,依托地缘、学科优势,实现继续教育国际化

品牌化、高端化,可以说是实现继续教育国际化的两个重要抓手,在品牌化、高端化初步打造完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依托优势学科、地缘优势,在国际继续教育市场上大有可为。例如,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东盟贸易区、华人地区等的国际教师进修与交流基地,做“培训者的培训”,搭建资源共享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同时努力成为沿线国家教育合作孵化中心。例如,更多地参与到制定中国创造和中国制造国际标准,开发应用型教育专业标准、课程体系,探索中国到国外开展继续教育的新模式等。继续教育国际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对目前我们处于起步阶段而言,还存在国际合作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培训质量和培养模式面临巨大挑战,缺乏国际化发展活力等问题。需要从稳定的政策、良好的质量保障、精准的重点发展区域和领域、品牌化高端化的项目等多处同时着手,形成合力,实现继续教育国际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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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英蓓 单位: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