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中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

基础教育中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

一、乡土音乐教材编写的理性思考

(一)新疆乡土音乐教材的困境

回归现实,笔者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共计23所中小学的音乐教育现状进行了调研,发现这些学校的音乐课使用的教材基本上是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只有2所学校的音乐教师在音乐课教学中自主加入了少量的本土音乐内容,而校本教材或是新疆的乡土音乐教材基本不可见。面对这种乡土音乐教材数量贫瘠到如此程度的境况,则更无法谈其质的问题和普及程度。纵然统编教材内容覆盖面广、涵盖了国内外各类、各民族优秀的音乐,能够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而乡土教材则是选用学生的成长环境中所接触到的音乐文化、学生更易理解、更易接受。除此之外,通过课外活动的形式进行音乐教学也是音乐教师的选择之一,带领学生融入生活中所使用乡土音乐的场所,使学生更加深刻地感受本土音乐的魅力。

(二)新疆乡土音乐教材亟待编写的理性思考

每个人心中自然会产生一种无法释怀的乡土情结。《标准》亦认为:“艺术学习只有与学生个人成长环境联系起来,从其兴趣、需要、情感表达、人际交流出发,才能使学习变得丰富多样、鲜活充实,并获得持久的动力。”例如,新疆人一听到优美、热情的新疆民歌,就会感到格外亲切动情。在我们新疆的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如果能适当地把新疆各地区、各民族富有特色的优秀民族音乐部分地纳入到乡土教材中,应该是有必要、有好处的。总而言之,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步的表现之一就是允许教材多样化,乡土音乐教材是音乐统编教材的有益补充。面对新疆音乐教材的使用现状,迫切地需要开发和编写适合新疆的乡土音乐教材。

二、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策略

(一)配置一线的音乐教师作为乡土音乐教材的开发主体

通常情况下,统编音乐教材由音乐课程专家进行编写,从教材的结构、内容的选择等方方面面均符合学生所需要的审美性、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合理性等要求,具有相当地权威性。然而,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不能像以往那样仅仅依靠音乐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之外的音乐课程技术专家,这种专家虽然具有广博的知识和高深的专业技术,但往往会将乡土音乐按照自己的思维简单的移入到教材中,以至于产生乡土音乐教材在本土音乐教学中的“水土不服”。所以建议,专家可以作为顾问参与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对编写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指导性的解释。最终要把教学一线的音乐教师作为是内在化的乡土音乐教材的核心编写主体之一。

(二)确立乡土音乐教材编写的原则

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首先应遵循《标准》的基本精神和原则,除此之外还应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教育性原则、多学科融合的原则、学生为本原则、科学性原则、实践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开放性原则、提供丰富教学案例的原则和配备多种媒体材料的原则,这些原则都应与基本原则有紧密联系。

(三)选编乡土音乐教材内容的基本要求

乡土音乐教材的内容是地方性音乐课程开发的首要任务之一,选编应符合以下要求。其一,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多层面、多维度、全面地编写教材的内容。其二,要选择优秀的、有特色的、具有代表性的地方音乐作为教材的内容。其三,乡土音乐教材的内容要充分体现本土性与时代性的结合。其四,乡土音乐教材的内容需“量身定做”,要能符合学生的每一阶段的身心特征。其五,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应该是守护本土音乐文化的传统。

三、新疆基础教育中编写乡土音乐教材内容的选择

我国是一个有着56个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其优秀的、且不可被替代的民族音乐文化。一方面,学生通过学习统编教材中各民族的音乐,可以从音乐内容中了解到各民族的历史、宗教、哲学及美学思想、生成方式及生活习俗等,有助于学生领略到各民族音乐的美感。另一方面,学生还应学习本土乡音,将乡土音乐教材引入到基础教育中,因为自幼就身处其中,学生就更加容易理解、学习和把握其风格特点,进一步增加了对民族音乐的情感。新疆幅员辽阔、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聚居区,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新疆现有55个少数民族(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等),其中有13个世居民族。新疆的文化多样性为乡土音乐教材的内容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新疆乡土音乐教材的内容可以参照中国传统音乐的分类,大致可以分为民间音乐和宗教、祭祀音乐。民间音乐分为以下类别:民间歌曲(维吾尔族情歌、哈萨克族的独唱和弹唱歌曲、回族的“花儿”等)、舞蹈音乐(维吾尔族木卡姆歌舞等)、说唱音乐(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锡伯族的“念说”等)、戏曲音乐(维吾尔族曲子戏、蒙古戏等)、器乐与乐种(蒙古族的马头琴、达斡尔的四胡等)。按照这个分类进行选择,挑选优秀的乡土音乐内容作为乡土音乐教材的资源。现以新疆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的音乐为例,进行介绍。新疆的维吾尔族音乐以其独特的风格和魅力独树一帜。更有号称“东方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明珠”的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维吾尔族民歌更是浩如烟海,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劳者歌其事”,每首民歌都是他们生产、生活及情感的真实流露。《送你一枝玫瑰花》、《黑眼睛》、《牡丹汗》、《爱劳动的小伙子》、《白鱼》等,早已为人民熟知,还有不少广为流传已经成为世界名曲,也有一些被改编成管弦乐曲或合唱曲。音乐是文化的一个部分,在学习音乐的同时,也是学习一个民族的文化。

不少民族的音乐内容覆盖面很大,通常还包含了这个民族的物质生活及精神生活。哈萨克族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民族。正如哈萨克族谚语所说的那样:“歌和马是哈萨克人的两只翅膀”,“当你降生的时候,歌声迎接你来到人世;当你去世的时候,歌声陪伴你走进坟墓。”可以说,哈萨克族民歌就是他们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他们全部生活内容的真实写照,用鱼与水的关系来形容哈萨克族人民与民歌的关系是恰如其分的。像《玛依拉》、《都它尔与玛利亚》、《美丽的姑娘》、《等你到天明》等这样一些民歌,中外传唱,知名度很高。像这样的民歌,对于哈萨克族来说何止千百!我们应进一步开发整理,将其纳入教材之中并进行教学实践。

四、总结

综上所述,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步的表现之一,是教材多样化的体现,是全国统编音乐教材的有益补充。区域性的、编写合理、科学和有特色的乡土音乐教材纳入到学校教育中,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民族情感和学习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对于增进不同民族间的情感交流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担负着对本土音乐文化精神的呼唤和守护。呼吁站在一线教学岗位上的音乐教师作为乡土音乐教材的编写者,唯有这样,基础音乐教育的教师才能始终对本学科持有热情和敏感性,也为基础教育教材的多样化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从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其自身的价值。

作者:赵艳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