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教育思想家庭教育启示

儿童教育思想家庭教育启示

一、蔡元培儿童教育思想的内涵

(一)儿童本位的教育意识

蔡元培推崇“尚自然、展个性”的儿童教育思想,他强调在儿童教育中应该发扬民主精神,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在新旧教育的比较中,他从受教育者本体的角度,阐释“尚自然、展个性”的儿童教育思想,“夫新教育所以异于旧教育者,有一要点焉,即教育者非以吾人教育儿童,而吾人受教于儿童之谓也”。他指出,违反自然、束缚个性自由发展的旧教育,不仅是对儿童身心的摧残,更无益于家庭、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童子就傅以后,接父母兄姐之时少,而日与其仇耳相对,务剥削其亲和眷恋之良,而养成夫乖戾忮忌之性。夫是以在家而戾于家,在国而戾于国”。蔡元培主张儿童教育要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从教育的主体出发,要“尚自然,展个性”,他形象地将这种新的教育方法比喻为“干则灌溉之,弱则支持之,畏寒则置之温室,需事则资以肥料,好光则覆以有色之玻璃”。将这种科学的教育方法用于培育儿童的教育中,不仅能够促进儿童的个性发展,更有利于儿童个性和群性的有机统一。

(二)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

在儿童教育中,蔡元培倡导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反对“守成法”“求划一”,他主张“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其核心教育思想就是要求立足实际,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反对任何滞后或超前的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方法。蔡元培指出,以养成科名宦官之材为目的的旧教育,在教育方法的选择上必然带有强制性和盲目性,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然而“新教育则否,在深知儿童身心发达之程序,而择种种适当之法以助之”。无论是“体育、智育,均当按其年龄而施之”,强调了教育要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特征,施行相应的教育,挣脱滞后或超前的旧教育枷锁,秉承与践行因材施教的新教育方法。因材施教的践行,不仅体现了循序渐进的教育原则,更隐含了对儿童个性的尊重。蔡元培在美国给中国留学生讲演时指出:“孔子主张陶冶性情,发达个性。其教人之法,为因材施教。”蔡元培对孔子教育思想的认同,映射出了他自己的教育主张,在施教过程中必须根据儿童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长善救失、有的放矢,这不仅符合教育的客观规律,更有利于儿童的个性发展。

(三)培养健全人格的教育目标

蔡元培强调儿童教育的目的,要通过德、智、体、美的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儿童的健全人格,培养未来国家的健全公民。“盖国民而无完全人格,欲国家之隆盛,非但不可得,且有衰亡之虑焉。造成完全人格,使国家隆盛而不衰亡,真所谓爱国矣。”然而,中国传统旧教育却违反儿童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偏于智育,忽视体育和美育。在蔡元培看来,对儿童德、智、体、美健全人格培养的认识误区,不仅违背教育促进个体社会化的价值追求,更不利于发挥教育改造近代社会、发展未来国家的功效。只有四育全面发展,“一无偏枯,才可教练得儿童有健全的人格”。在“四育”中,蔡元培首先强调的就是体育,体育是诸育之首,“夫完全人格,首在体育”,健康的精神寓于强健的体魄之中,体育的目的是强身健体,振奋精神,非竞技输赢。其次,蔡元培的智育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视和传授,他认为智育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途径;二是智育重在启发儿童心智,引发儿童读书兴趣,丰富儿童精神世界,因此,他提倡通过启发式教学的方式,开发儿童的智力。再次,蔡元培将德育视为教育的中坚,培养健全人格的根本。他强调德育重在践行,要养成儿童博爱心、求上进、拥正义的良好品质,必须通过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最后,蔡元培很重视美育独特的教育功效,美育不仅可以陶冶人的感情,培育良好的道德心,还有助于移风易俗、改造社会,成为科学发展的原动力,要鼓励儿童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

(四)重视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

蔡元培强调教育的彻底性,他重视家庭教育,认为:“幼儿受于家庭之教训,虽薄物细故,往往终生而不忘。”“一生之事业,多决于婴孩,其矣,家庭教育不可忽也。”但是,他对家庭教育又有所质疑,认为不应过分强调和依赖家庭教育,因为教育是一项专门的事业,只有具备较高教育素养和丰富教育知识的专业人员才能够担任,而缺少系统性专业训练的家长难以完全承担起教育儿童的责任,而且“囿于职务而无暇为教育子女之准备”。幼儿园是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完备的硬件设施、内隐的精神文化以及专业性的教学人员,使其教育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和专业性的特征。

1.幼儿园教育的系统性对家庭的影响。

幼儿园教育的系统性主要表现为,幼儿园完备的教育管理体制、专业的教职人员以及契合教育主题的环境设计。幼儿园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是对儿童家庭教育随意性和片面性的弥补,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的优势互补,增强了儿童家庭教育的成效。

2.幼儿园环境的育人性对社会的辐射。

蔡元培认为,优美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环境可以开智陶情,提高教育成效。在学前教育场所环境的设计上,蔡元培主张,一方面要把学校建在风景佳胜的地方,通过物化环境培养儿童真、善、美的性情;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人文教育环境的创设,在潜移默化中感染熏陶儿童。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社会也必然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幼儿园环境的育人性隐含对社会环境育人性的内在要求,为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社会舆论、社会风气、社会教育设施等软硬社会教育环境的营造,都必须与幼儿园教育对接,彰显隐性社会文化的教育功效。

3.幼儿教师的示范性对家长的启迪。

在蔡元培看来,由于儿童兼有养与教的特点,凡是与儿童接触的人,都具有为人师表的作用。在幼儿园教育中,幼儿教师是儿童的直接接触者,加之幼儿时期的儿童模仿性较强,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幼师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教员须有充分之知识,是以应儿童之请益与模范而不匮。”蔡元培认为,教师的学识、品德、仪表、言行举止都对儿童健全人格的养成关系极大。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必须以学校专业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好对儿童的示范作用。

二、当前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教育观念片面

在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将子女视为自身价值延伸的父母,在早期家庭教育中,为了完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夙愿,他们秉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理念,将家庭教育“学校化”,为孩子请家教,报各种兴趣特长班,将家庭教育演变为幼儿学校教育的延伸与再续。在家庭教育中,作为教育者的父母,有的始终将满足应试教育的升学要求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过度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子女兴趣、爱好、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上海青少年研究所的调查显示:0-6岁独生子女的年轻父母,更多地认同“学习第一”,在比例上甚至高于6-14岁、19-25岁两组孩子的父母。

(二)家庭教育内容单一

1.重智育轻德育。

在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重智轻德的现象,部分家长甚至将分数的高低作为衡量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唯一标准。在某高校“弘扬家风,立德树人”的家庭教育调查中显示:有70.55%的父母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只有26.02%的父母关注孩子的品德修养。

2.重知识轻实践。

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一些家长为了增加孩子的知识储备,他们往往限制孩子交友和参加社会实践。“中央教科所的调查证实:中国父母最关心孩子的求知(85.95%),求知在孩子的各类素质中排到了首位,而孩子的实践(40.86%)、创新(39.24%)、审美(36.80%)等素质却被忽视。”

3.重身体轻心理。

在“健康的精神寓于强健的体魄之中”教育思想的指导下,部分父母对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较为重视,而忽视了以隐性方式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多元文化的冲击,社会思潮的泛滥,使儿童理想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的真实境遇不符甚至相悖,这一时期需要对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家庭教育方式欠科学

每个父母都希望子女成才,但大多数父母却不太了解儿童心理,不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不能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施行教育,因此在家庭教育中主要存在娇宠型、专制型、放任型三种非科学的教育方式。

1.娇宠型。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数量的增长,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呈现出骄纵溺爱的一面,至少两代人及其双方家庭关注着“小宝贝”的一切活动,对他们百依百顺,缺乏管束,鼓励他们在“安全网”内学习、生活。

2.专制型。

在应试教育影响下,父母对子女的学历期望值偏高,为了让子女“不输在起跑线上”,他们以自己的意志代替孩子的意愿,想当然地为他们准备生活、学习上的一切,包括报读特长班、不让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家务劳动等,这种忽视儿童自主性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对儿童自由发展个性的泯灭。

3.放任型。

部分父母由于对“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所以他们只将抚养、照顾子女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职责,而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幼儿园。上海青少年研究所的调查显示,0-6岁儿童的父母养育方式绝大多数为“放任型”,即一方面对孩子给予的关注有限,另一方面对孩子提出的发展要求也非常少,属于“随便孩子怎么样”的状态。

三、启示

(一)转变观念,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

科学、民主、平等的思想已经辐射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社会生活基础组成部分的家庭教育,必须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进行相应的变革,这种变革首先是观念上的变革。为了培养孩子的良好品质、创新精神和独立能力,在家庭教育中,作为施教主体的父母,要遵循蔡元培儿童本位的教育思想,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施以相应的家庭教育。“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在教育中,父母与教师承担相同的职责,父母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和自主权利,倾听儿童的意见和想法;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利用自身在家庭教育中榜样角色的力量,对儿童施加影响;最后,父母对儿童主体地位的尊重,还表现在要营造民主和睦的家庭氛围,父母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要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父母不仅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充分的物质资源,也要供给丰富的精神养料。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摒弃已往错误的思想观念,正确认识自身在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切忌喧宾夺主,以主导性代替儿童的主体性。

(二)因材施教,彰显儿童的独特个性

在以儿童为本位教育思想的引领下,蔡元培强调在教育实践中,要奉行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因为教育不仅仅局限于使人获取更多的知识,还需要丰富个性、多角度思维、关注人整体素质的提高,这为适应社会、发展个性的教育培养新方式提供了理论指导。坚定的“性善论”者卢梭主张,要根据每个阶段儿童年龄和心理特点进行教育,应该遵循教育任务使儿童“归于自然”的自然主义教育理念,他提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任何滞后或超前的教育方式都是对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违背。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因材施教,以年龄为选择教育方式的维度,充分发挥儿童的个性潜能,切忌照本宣科,对儿童进行模板式的“克隆”。同时,为了响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父母要注重对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与年龄相适宜的活动。

(三)和谐发展,促进儿童健康成才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使人懂得人之为人的意义,明白人的生存价值和追求目标,促进人在品德、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均衡协调发展。智育属于精神方面,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是促进儿童健康成才的精神养料;思想道德素质在儿童和谐发展中起着根本性的导向作用,是促进儿童健康成才的关键;强壮的身体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首要前提,是促进儿童健康成才的基础;高尚的审美情趣以提高道德,完善人格为根本宗旨,对儿童四育的培养,是促进其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根据蔡元培培养儿童健全人格的教育目标,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矫正重智轻德、重知识轻实践、重身体轻心理的教育弊端,树立通过和谐发展,促进儿童健康成才的目标。处于幼稚期的儿童,可塑性较强,在可塑期内对儿童施以教育,学得好就好,学得不好就不好,儿童的行为习惯一旦养成,难以轻易改变。父母对此阶段儿童的教育,要立足于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提升儿童知识文化、体育和美育的水平,秉承“强壮的身体始于健全的精神,高尚的品德源于情感的陶冶”原则,对儿童施以德、智、体、美的教育。

(四)家园合力,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在蔡元培看来,胎教院、乳儿院和幼儿园都是系统完备的教育机构,健全的教育体制、和谐的教育环境、专业的教职人员是学校教育优于家庭教育的本质所在。具有幼儿教育优势的幼儿园教育,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实施的教育,幼儿园是儿童进入小学阶段前独自接受正规教育的主要场所,健全的培养机制、园内外教育环境的营造、专业的幼儿教师给予儿童的教育必然兼有系统性、全面性和专业性。专业的幼儿园教育对儿童身体的发育、知识的获得、品德的陶冶、个性的塑造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部分父母推卸教育责任,将幼儿教育误认为只是幼儿园教育,搁置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发育中的作用,这种认识误区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更容易导致家庭和幼儿园在孩子不良行为产生时责任归属的矛盾。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必须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与幼儿园互通信息,了解孩子的身心状态;另一方面要将幼儿园丰富的教育知识和资源,吸纳为家庭教育的素材;最后要学习幼儿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宗旨,转变落后的家庭教育观念。只有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家园配合,形成教育合力,才能展现教育优势互补的功能,将儿童培养为全面发展的人。

作者:陈义新 单位: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