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论文范例

环境监管论文

环境监管论文范文1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质量管理

国家环境问题日渐严峻,环境工程建设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在环境工程中环境监测是作为关键的环节,为了能够确保环境工程质量,使其能够充分发挥环境工程价值和作用,确保环境监测质量非常重要。相关部门以及质量监测人员要明确自身责任,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标准和要求进行监测,同时,还需要完善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环境质量监测时效的发挥。

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意义

环境工程中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监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环境监测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预测,根据预测、监督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治理,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进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要专业的团队、专业的组织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观察、分析、监督、监测,并能够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可以确保环境保护的作用,也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但是,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实施的过程中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从而无法保障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最终也不能保障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可行性。

2环境工程中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措施

2.1构建现代化环境监测网络平台

信息化时代,环境工程已经成为国家基础性建设的重要内容,环境问题日渐严峻,加大力度进行环境工程建设,是现阶段我国发展战略方针中不可缺少的一方面。但是从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的情况来看,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虽然有所成效,但是与环境工程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强化现代化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尤其是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通过构建全面、严谨的资源信息库,为环境监测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持。网络监测平台具体包括:环境监测数据采集与数据构建、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环境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2.2坚持完善机制,增强监测网络运行实效

一是完善监测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落实机制。建立并严格落实测管协同、异常数据处理、沟通协商、24小时值守、考核预警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服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数据。二是完善监测点布置机制与生态补偿监测网络。完善服务监督价值,将环境质量达标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依据全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并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转型。三是构建环境质量预警机制。采用月分析、旬分析、专题分析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为相关环境监测提供参考和依据。四是做好环境监测认证考核。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过程中要构建全面的认证考评机制,这样才能够确保各项监测管理措施可以有效落实。将全体工作人员都纳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中,明确监测人员责任,监测数据传递要规范、有序,监测质量管理要贯穿于整个整修工程之中。同时,上级监测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构建灵活、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考核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实效得到充分发挥,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2.3构建全员参与的监测体系

环境工程中的环境监测是一项非常系统、非常庞大的工程,环境监测的范围大,内容多,因此需要更多的人员参与和支持。环境监测不仅仅是部门领导、干部的事情,还需要基层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这样才能够真正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基于此,构建全员参与的环境监测体系很重要。全员参与环境质量监测管理,需要部门全体人员,包括部门领导、基层工作人员等,全体人员参与监测工作,明确监测责任与监测目标,将工作人员落实到人头,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能够马上联系到负责人,以最快速度解决和处理问题。监测人员要具有责任心、自觉性,能够重视质量监测工作,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监测工作中保障环境质量监测的落实,另外,对于参与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来说,其自身的工作技能和技术方面的水平对整个环境检测的影响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相关的人员管理部门还需要组织高水准的技术培训,让全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在关于环境监测方面具备足够专业知识贮备,具备独立处理问题、协调问题的能力。

3结语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工程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可以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而为环境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数据分析,以确保环境工程建设科学、有序进行。随着我国环境问题日渐严峻,重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质量监测管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旨在助力于我国环境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件】

[1]魏锋,钮剑锋,温跃龙,等.质量控制措施在环境监测分析中的应用[J].绿色科技,2019(06):142-143+148.

[2]陈禄祺.环境工程中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措施分析[J].环境与发展,2019,31(03):191+193.

[3]邱旭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03):44.

环境监管论文范文2

1.自然资源

土地与气候:地质公园中的土地分为可利用土地、宜开发利用土地、难利用土地等。这些分类着眼于土地的开发、利用,着重研究土地利用所带来的效益。气候是大气物理特征的长期平均状态,四季交替、季节差异、冷暖雨量、时空分布等因素都制约着地质公园的景观开发与设计。水文与石景:水文是一个地区的典型代表元素,它能够提升整体空间环境的生态质量。应结合特定的水文特质来塑造地质公园景观与空间环境。瀑布与温泉:地质的多样化为瀑布的成因分类研究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同时为景区内的景观塑造形成令人震撼的背景。

2.文化资源

历史与文学:历史资源在地质公园景观的开发中的主要用途是通过展示过去、结合当下来体现地质公园景观的发展特征。历史资源为地质公园景观的生动塑造提供了重要依据。此外,地质公园通过对主体景观活动的想象和定位来实现文学资源的景观再生。如石碑摹刻、人文笔墨等文学艺术常成为地质公园景观的突出标志。宗教与民俗:宗教信仰是文化现象特征的普遍存在形式,也是人们对地球的本能感性认识,同时是人类对自身存在于世界中的整体反映。

3.生态资源

森林与湿地:森林中名贵树木和植被蕴藏着深厚的生态潜力,保持水土平衡,保护河流线性空间的完整性,保证野生动植物的迁移、扩散和繁殖。生物与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物理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敏感区是指当受到外界影响时,那些容易受到干预甚至破坏的地区,即抵御性较弱的生态区域。建筑与风貌:建筑是文化的实体表现形式。建筑文化的表达通过建筑的外立面或者建筑风格等直观呈现在地质公园中。

二、自然、人文、生态“三位一体”的开发定位与整体设计——以安徽天柱山世界地质公园为例

1.开发定位

地质公园景观及空间环境的开发,应围绕整合资源要素,形成明确的开发理念。通过对地质公园景观现状环境调研分析,围绕已有的自然资源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地质公园景观的开发目标,开发时序与景区特色。本文提出自然、文化、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性开发理念,自然与文化相互联系,并与生态相互交融,满足景区的协调发展。下面以安徽省天柱山为例进行分析研究。天柱山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境内,以崩塌堆垒型花岗岩景观和古新世哺乳动物化石群闻名于世。2005年8月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全国第四批国家地质公园,2000年又荣膺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区”的称号,2011年9月,荣膺“世界地质公园”称号。其中主景区面积82.46平方公里,规划保护区面积为333平方公里。

2.整体设计方法

天柱山世界地质公园分为15个景区,分别为主峰景区、三祖寺景区、马祖庵景区、阳裴岭景区、大龙窝景区、天龙关景区、虎头崖景区、后山景区、锣鼓冲景区、龙潭河景区、九井河景区、皖水滨水旅游带、潜水滨水旅游带、牌楼—新店科考区和天柱山旅游服务区。根据地质公园的总体布局与空间结构,依据地质公园景观分布密度、类型,从点(景点、居民点等)、线(景观线、旅游线、交通线等)、面(景观组合区、地貌区、建筑设施分布区、后勤服务区等)三个维度进行分析思考,形成整体设计方法。

(1)旅游线路的系统优化与布局

旅游线路是为了使旅游者能够用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大的观赏效果。地质公园旅游路线的空间布局是根据各种活动的需要,有差别地进行不同功能的组合布局,从而形成不同的公园空间形态。天柱山世界地质公园的旅游线路设计从观看景观、接触景观、体验景观、回味景观的角度出发,设计了一条生动而有趣味性的线路,它将柱状峰、脊状峰等奇峰,象鼻石、寿塔石等怪石,龙宫、迷宫、天宫、逍遥宫等洞穴,山势险要的断层峡谷等地质景观,串联起整座公园的景点、休憩地等景观节点,形成合理的旅游景观空间,并通过规划的绿化廊道、步行系统、公众活动走廊等多种路径,使游客对同一景物和景点从不同视角或距离去欣赏,可以产生不同心理作用。充分考虑到了“人观看景”与“景引导人”的行为模式,完成了游览互动体验时的心理感受。可见,地质公园景观的设计必须重视空间维度,强调旅游线路的分区与连续。

(2)自然特色地质景观及空间环境的整合与表达

地质公园的特色景观是人们对园区景观特点的形象化、艺术化的概括。从地质审美特征的角度上看,特色景观是让游客留下深刻印象的景区的独有特征。它的内容与形式都包含着深刻的历史、文化、经济等价值。因此,将地质学知识与景观规划设计有机结合,能为地质公园的开发与建设提供良好的指导。在地球内外引力的作用下,天柱山形成了花岗岩奇峰、怪石、洞穴、峡谷等自然地貌景观,变幻莫测的云海、佛光等气象景观及多姿多彩的水文地质遗迹。主峰天柱峰是典型的花岗岩柱状体,由垂直节理及风化剥蚀而形成岩脉与纹理,拔地而起,突兀众山之上,直插云霄,势如“中天一柱”。怪石形态各异,如天柱猿、金鸡唱晚、神鬼探海、双狮戏球,虎头崖的蘑菇石、船形石,马祖庵景区的猪头石、霹雳石等。洞穴以规模最大、结构最为奇特著称,被誉为“中国花岗岩洞第一秘府”。峡谷势气非凡,如小天门、大天门、千丈崖等。景区围绕这些特色资源组织游览线路,通过步行、攀爬、缆车等形式,整合自然景观的组成形式,从而更好地表达地景空间特征。

(3)文化资源的融入与呈现

文化因素的导入为游客提供较高的精神愉悦体验,是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的基础。但是现在大部分国家地质公园开发定位不够全面,仅仅注重景观环境的规划,而忽视文化的吸引力。应该充分考虑文化与公众的相互影响和参与,实现文化历史与景观环境资源的共生。安徽省天柱山世界地质公园得天独厚,其人文发展与山水美景相映生辉。天柱山附近的皖河是安徽省简称“皖”的溯源地,中国禅宗文化发脉于此。汉末时期,这里也是中国第一部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地,李白、白居易、王安石、苏东坡等文人墨客在此留下了众多的石刻作品。南北朝以来,天柱山成为佛道共尊的圣山,六代祖师中就有三位即二祖、三祖、四祖居山活动。天柱山地区是清代京剧母体艺术潜山弹腔、岳西高腔的发祥地,是为创立京剧做出卓越贡献的许多徽班艺人的故乡,也是黄梅戏诞生、成长、繁荣的摇篮之一。围绕这些众多的文化传说、文化遗存、历史故事等进行整合并融入到景区开发与设计当中,使得自然景观变得更有魅力,更富有吸引力。如仙人打鼓、龟兔赛跑、犀牛望月等,形象生动,令人回味。

(4)景观生态敏感区的控制与保护

地质公园的生态敏感区是景观控制与保护的重要区域。控制敏感区内水岸、坡地、台地、湿地等资源,改变植物种类,种植本土植物等生态系统,保持生态敏感区的植被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依靠地质景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我组织能力,使生态环境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天柱山世界地质公园在敏感区的设计开发中以控制为原则,结合自身的生态系统,对不同的生态敏感区景观进行保护与控制,既形成良好的景区环境,又保持了生态平衡。其草木花卉、沟谷溪流呈现出听觉美与视觉美的四季交替,这是自然生态的最好体现。

(5)旅游景区的配套设施与服务体系

为建立高品质景区环境,应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作为保障。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包括:住宿、餐厅、游客接待中心、特色商业、停车场、地质博物馆、标识导向、安全防护、通讯、交通、卫生设施等。上述配套设施与服务体系作为一个系统,围绕着布点适宜、整体协同、方便使用的目标,结合自然环境路线、特色景区进行优化布置,满足游客观赏和游览的需求。天柱山世界地质公园是集山水风光为一体的风景区。新的规划中心区占地面积260亩,分成特产购物步行街、茶庄小学、地质公园博物馆、大型生态停车(换乘中心)和折迁安置四个区域。建成后的生态停车场能满足天柱山风景区旅游发展的需要。景区的配套设施与服务体系的数量适中、视觉醒目,整体设计呈现人性化趋势,具有可达性、便捷性、安全性三大特点。自天柱山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以来,经过与国际接轨的保护管理与精心建设,已成为科学家考察、青少年探秘、大众旅游休闲观光养生的绝佳去处。

三、结语

环境监管论文范文3

(一)加强校园网建设

抓住网络对小学生具有强烈吸引力的特点,为他们在校园里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设高质量的校园网。要保证学校的计算机配置数量,解决好校园网络硬件设施建设问题。认真实施“校校通”工程。充分利用好校园网的资源,加强德育板块建设,发挥德育与校园网整合的优势,打造校园网络的文明空间。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控制、净化信息资源。多给学生提供有教育意义、积极向上的网站。

(二)建立健全网络立法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有害信息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用以规范网络行为。同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惩处力度,保护学生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同时也预防学生利用网络犯罪。

二、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

(一)教师要提高与网络相关素质

教师要树立加强自身信息素养的意识,积极学习网络方面的知识,拓宽自身知识结构和视野,丰富和提高自己的网络技能。多从网上搜索一些有助于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网站和信息资料,并推荐给他们。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

(二)教师要提高信息识别能力

教师要培养自己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判断力和缜密的思维能力。能够从众多的信息当中迅速选择所需的有价值信息,重视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筑起心灵的“长城”,抵制网上各种不良思潮和有害信息的侵蚀;加强小学生网络行为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传统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学生严格自律,不把虚拟的网上不良行为带到实际生活中,把遵守网络伦理规范与传统道德规范统一起来,形成健康良好的网络品德。

三、利用网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一)网络自身的资源优势

网络本身承载着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提供了大量的心理辅导案例、鲜活的心理健康教育个案、心理活动方案及心理健康测量表等。这些都是我们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好内容,是对传统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有力补充。

(二)网络自身的平台优势

以网络为媒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学生克服羞涩心理、畏惧心理、防范心理,从而真实、主动、大胆、轻松地参与心灵的交流。学校可以创建专门的心理咨询网站,开展网上心理咨询,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现实,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培养对自己、家庭、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这种心理咨询还可以通过聊天的形式进行,既消除了面对面的尴尬,免除了学生的思想负担,又使他们产生更多的亲切感和认同感,从而敞开心扉,畅所欲言。面对小学生的交往困难,可以利用网络的多功能特性为学生创设活动平台,让他们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学会合作,在合作中体验交往的乐趣,在快乐中成长。

四、建立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学校、家庭、社会都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建立校外教育网点,使学校教育有效地向校外延伸,是防止学生心理障碍复发,巩固校内心理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

(一)家长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

家庭是学生成长生活的主要空间之一。家长的综合素质、一言一行,家长的教育方式以及对孩子的期望、态度等,无一不影响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学校可以定期开展网络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帮助家长了解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所应具备的知识、方法和手段;同时,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邀请家长参加,使家长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孩子;还可以开展咨询活动,与家长共同学习教育中的热点、难点,为家长答疑解难。作为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客观而科学地对待孩子上网的问题。既不要强行阻止,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因势利导,在严格控制上网的时间、次数和内容的同时,给予孩子更有效的上网指导。

(二)社会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

社会其他部门的配合也非常重要。比如社区要加强对管辖区域内网吧的管理;建立更多的青少年活动基地,让孩子们除了上网还有其他吸引他们的娱乐活动;影视报刊等媒体也应主动承担更多责任,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生活做出更多的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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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信息化时代的知识管理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得到迅猛发展,人们越发感受到信息革命带来的积极影响,为其生活、工作和学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然而,繁荣背后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另一番景象:如今网络信息总量早已超出了人类所能承受的认知负荷,从过剩的信息中筛选出一小部分符合自己要求的,必将消耗过多无意义的时间和精力。知识管理是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帮助个人有效管理飞速增长的信息,把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且将成为个人知识库的信息进行整合的概念框架,它为那些零散的、随机的信息转换成可系统利用的和可扩展的个人知识提供了一种策略,为个人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甘永成认为,知识管理的核心作用有两个:①将隐性知识更加明晰化,一方面将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分析、综合,得到可直接用于解决问题和决策的知识化信息;另一方面使知识能更清晰、明确地表达或更容易理解、查找和利用。从学习者的角度来看,网络学习的过程往往是从获取信息开始的。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资源经过学习者的评估、组织、分析、外化的过程,才能成为真正有价值的知识。随着知识数量的增加,学习者还应建立起明确的知识结构体系,并逐步将已有知识归类整理,以便日后的查找和利用。②与他人更好地共享已有的知识,能使知识快速传递到需要的地方,更有效地将思想转化为行动。从知识的角度来看,知识的价值在于流动。只有通过交流和共享,知识才能获得更好的利用和增值效果。对于个人来讲,一方面共享知识能够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获取满足感,并赢得尊重和信赖;另一方面对他人共享的知识、经验进行消化和吸收,有助于丰富知识结构,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知识创新。

1.2个人学习环境与知识管理的契合性

知识管理需要工具的辅助和支持才能提高人的竞争力。然而,专门的知识管理软件由于占用资源大、运行速度慢、高级功能有限等原因,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并不十分广泛。随着社会化学习理念的推动和Web2.0技术引发的巨大变革,个人学习环境应运而生,并为网络环境下的个人知识管理创造了新的机遇。

1.2.1个人学习环境从理念上涵盖知识管理

2004年,个人学习环境(PLE)在英国教育技术和互用性标准JISC中心(centreforeducationaltechnologyandinter-operabilitystandards,JISCCETIS)会议上被正式提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Harmelen认为:个人学习环境是一种能够帮助学习者个体控制和管理自己学习的系统,包括建立学习目标、管理学习内容、控制学习过程和支持学习交流等。实质上学习者学习的过程就是对知识的获取、加工、存储、传递、应用和创新的过程,这与知识管理的基础活动是一致的。此外,MicheleMartin构建了PLE概念图。根据学习阶段将个人学习环境分为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学习行动三个主要方面。通过各类工具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应用,从而更高效地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学习效果,这与甘永成所提出的个人知识管理的核心是相吻合的。

1.2.2个人学习环境从工具上支持知识管理

个人学习环境不仅在理念上支持知识管理,它还集合了多种工具帮助学习者进行知识管理。Wiki作为一种开放的超文本系统,模糊了信息创造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的界限。学习者可以通过目录检索和全文检索两种方式查阅相关条目信息,也可以创建、修改某一主题,将自己的知识分享给他人,以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利用。Blog作为信息的获取与平台,结合了网络环境下读与写两方面的信息承载功能,学习者既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同时又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Flickr、BBS、人人、豆瓣等各类社交网站聚集着海量的志同道合的人群,有利于集思广益;此外,实名制的人脉关系,也为进一步的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提供了诸多便利。随着网络信息的爆炸式增长,RSS阅读器日益得到人们的青睐。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订阅相关的网页内容,大大缩短了查找信息的时间,提高了学习和工作的效率。近年来,聚合技术逐渐从简单的内容聚合走向了应用聚合,用户可以根据个人偏好将不同的站点或应用放在一个页面内进行集成显示。一站式的用户体验,方便了个人学习环境的构建,也给学习者的个人知识管理带来了新思路。

2个人学习环境模型构建

进入e-learning2.0时代,学习者不再是单纯的消化、吸收课程者组织的课程教学内容,而是充分利用网络上的信息资源,不断创造新内容,并进一步促进知识的传播、应用与创新。如何使学习者在网络学习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技术给养,并使学习成效发生显著飞跃,是教育技术研究者的研究重点。文章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依据甘永成和MicheleMartin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基于知识管理的个人学习环境模型。个人学习环境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只有把它纳入到动态的学习过程中去考察,才能设计出符合学生要求,有效支持学生学习的学习环境。个人知识管理的过程主要包含获取加工、交流共享、应用创新三个阶段。获取信息是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即实现对显性知识的编码化和数据库化,包括获取、分析加工和显示存储等环节,交流共享与应用创新是知识管理在信息管理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学习者在此过程中将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换,通过进行比较、分析、概括、提炼和推论,促进知识的有效增值。下面将以学习过程中知识管理的一般流程为脉络,对上述模型展开论述。需要说明的是,模型中知识管理与个人学习环境并不是简单的叠加组合,而是更深层次上的动态融合,人、工具、资源、服务可以为知识管理的各个环节服务。

2.1获取加工

获取加工是知识管理的第一步,学习者往往根据自己的需求浏览、查找并收集信息。知识搜索引擎是学习者常用的信息获取工具,学习者可以利用其自然语言查询技术,通过输入简单疑问词句直接搜索得出答案。然而,网页上大部分信息资源几乎都是非结构化的。非结构化的数据信息往往具有以下特征:形式上的高维、海量、异构与动态;内容上的不完整、不确定、无序与歧义;表达上难以用有限规则刻画;翻译与应用上依赖信息利用主体的感知和理解等。这就需要学习者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和方法,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鉴别、筛选、组织、归纳和整理,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质量较高的知识集合。知识集合只有充分显示出来才能被进一步的利用,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学习者可以利用Wiki、Bl-og等工具进行知识的外在化(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和组合化(从显性知识到显性知识),也可以利用电脑或网络云盘等将组织好的知识存储起来形成一个知识库。值得注意的是,学习者应根据一定的规则给信息内容加以标识并做好分类整理工作,以便日后方便快捷地提取先前资料。

2.2交流共享

网络学习共同体是一个多元化网际助学者的集合体。所谓助学者(facilitators)意指一种多身份的存在,他不仅是教师、学科专家或经过训练的辅导者,还应该是包括学生在内的所有学习活动参与者,所有人都应当成为共同体学术性对话的主体之一。在个人学习环境中,学习者可以利用QQ群、博客群、论坛社区等应用与助学者之间展开对话,双方可以就某个主题各自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想法,相互解疑、争辩和评价,相互合作解决各类问题。交流共享的过程涉及到人、工具、服务,自然也涉及资源。然而,信息拥有者习惯于通过“垄断”的方式,将信息、经验作为个人财富的一部分,不愿意把自己最珍贵的知识资源拿与他人共享。这就导致共同体内成员间的交流与共享一直停留在较浅层次,难以达成真正意义上的思想交流与知识共享。为了实现良好的共享效果,学习者应摒弃传统的垄断观念,主动共享有价值的思想、观点以及各种显性材料,从而获取他人的理解、信任与认同,不断把交流共享提到新的高度与层次。

2.3应用创新

学习者进行网络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将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学习任务按其本身的复杂程度,往往被分为个人任务和协作任务。在个人任务中,学生通常在信息获取、加工、交流、共享过程中逐步构建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在实践应用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从而提出最佳的解决办法。在协作任务中,学习者在主动承担个人任务的同时,还应与他人共享资源、及时沟通,以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第一代知识管理强调现有知识的编码化与共享,相比而言,第二代知识管理则更加重视新知识的快速生成,从而提高学习绩效。个人学习环境为知识创新的自然产生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平台,许多工具,如概念图、思维导图都能够帮助学习者厘清知识脉络,发现关键环节,产生思维跳跃。随着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累积,借助想象与灵感,学习者就有可能突破原有的思维框架,产生新的设想与发明。学习者还可以使用Bl-og、Wiki等工具把自己的观点或想法记录下来,将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从而促进创新成果的生成。个人学习环境和Web2.0的基础是一样的:社会性网络和社区的兴起,强调创新而不只是消耗。基于知识管理的个人学习环境将学习者置身于一个研究创造的学习环境中,学习者在发现问题、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不断进行深度思考并展开一系列的分析、探讨活动,这对他们创造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3个人学习环境平台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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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在信息环境下,图书馆要生存下去必须转变思路,改变纸质文献为主,学生自习为辅的空间布置,重塑图书馆空间提升图书馆服务。美国社会学家R•Olden-burg提出了人们活动有居住空间、工作空间和图书馆等休闲娱乐第三空间,即以舒适的空间提供社交和活动机会,达到聚集人气、凝聚智慧和交流思想的目的所在。也有学者将“创客空间”的理念引入图书馆建设中来,如2013年上海图书馆创客空间包含五大区域:阅读空间、共享空间、专利标准服务空间、设计展览空间和全媒体交流体验空间,五大空间可以相互利用,集图书馆传统服务、数字化新媒体服务以及各类展示、讲座、共享、交流活动于一体,使得图书馆空间具备阅读、教学、休闲、展示、互动及开发创造等多元功能。近些年,图书馆界相关人士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探索馆内空间设计和构建,纷纷在建筑设计、功能规划上动足脑子,希望将图书馆打造成为生活空间、学习空间之外的最佳活动空间。

2图书馆空间的新功能定位

传统图书馆的空间设计以馆藏为主,在功能划分上紧紧围绕印本图书、图书数量和收藏方式、相关书报刊的借阅服务来展开,一切服务也都围绕着印本资源借阅及服务。因此,传统图书馆的空间设置重点是藏书空间、借阅空间和图书采访加工布局的内部工作空间。泛在信息环境下,图书馆空间设计逐步以用户为核心,一切从用户角度来考虑。在功能空间设计上主要从两个角度来考虑,一方面,图书馆要坚持纸本文献重要职能,尊重图书馆传统,保存藏书和为藏书开展各项服务的空间,但要对这类空间进行布局和改造,以适应泛在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图书馆的空间要增加文化休闲区域,比如咖啡吧、展览区、学习研究室、交流空间、创意空间等。这些空间表面上看跟图书馆联系不大,但能启发读者学习和思考,属于文化场所,是未来图书馆空间发展的趋势。

3图书馆新空间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是方便、灵活、便捷的分层布局。图书馆是知识存储的空间,是读者获取信息寻求知识的场所,其主要的功能就是传播信息,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方便的形式获得所需的知识。图书馆大多数有4~6层,一般人们把第一、二层作为主层。在功能分区上,应该把读者使用最频繁的检索区、咨询台、借阅台等设置在一层,以方便读者使用,而使用较少的服务,如科技查新室、研讨室、影像播放室等放在楼层最高的区域。此外,现代图书馆注重为读者服务,可以参照营销学中的理念,将图书馆向读者宣传的新服务放置在主层,如图书漂流室、新书(好书)推荐台等。

二是处理好藏书空间与阅览、休闲空间的关系。目前,纸质资源仍然作为图书馆主要资源而存在,特别是人文社科类图书使用频率还是很高,外文图书和各类特藏书籍也因稀缺性而成为馆藏必备,图书馆要处理好贮藏空间和阅览、休闲空间的关系。有学者研究表明,目前馆藏建设中,近20年库馆面积比从29%降至24%,预计未来会降至20%左右,书库空间的相对减少使得其他公共空间和学习空间相对增加。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北京大学等一流大学均在所在城市的远郊建设贮存密集书库,以减轻馆舍的馆藏压力,适当增加读者可用空间;也有一些大型图书馆用馆内或者周边地下空间建设密集书库,对原有馆舍进行重新布局,以适应现代社会读者需求。

三是采用模块化设计,空间既有灵活性又有前瞻性。传统图书馆的空间功能一般分为:馆藏空间、借阅空间以及图书编目加工等内部工作空间。现在的图书馆强调开放、平等,读者至上的服务原则,追求将图书馆建设成为开放的信息中心,在服务上做到尽量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与此相适应的是新时代图书馆的空间设计要以用户为中心,以适应用户对纸质资源不断减少的需求和对学习、休闲空间不断增长的新需要。这种动态发展要求新时代的图书馆分区在满足现有职能的同时也要兼具灵活性和自主性,例如各种隔层可以自由移动,馆内家具和摆设可以灵活移动和重新组合,平面布局更是可以随着图书馆功能的需求随机调整等,为未来的发展留下余地。

4泛在信息环境下图书馆的新布局

现代图书馆在空间功能划分上既要保留图书馆传统服务机构的地位,又要顺应泛在知识环境的背景,增加大量单纯用于服务的空间。具体来讲,现代图书馆的空间可以分为:公共空间、典藏空间、学习空间和馆内工作空间。

4.1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一般包括入口区、总服务台、展示空间。入口区作为图书馆人流交通的枢纽,主要设置在一楼处,入口区可以看到提供咨询和指引的总服务台,以及自助存包柜、自助借还区、检索区、休息等候区等空间。有些图书馆为了增加文化氛围,会在入口空旷地点设置展示空间,用来给学校举办各种展览,如书画展、摄影展、手工作品展等。

4.2典藏空间

作为传统图书馆重要的组成的部分,典藏空间在新时代图书馆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典藏空间又可以分为封闭式藏书架和开放式藏书架,前者主要针对特藏文献,古籍等一类珍贵文献,后者主要针对馆内一般文献。典藏空间也可以按照使用频率划分为一、二、三线书库,也可以按学科专业来设置书库,还有些图书馆以文献语种来划分书库。总的来说要视各馆服务对象和馆藏定位来决定。

4.3学习空间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学习场所,是教师学生进行科研、获取知识的主要场所,学习空间对馆内的硬件设施有着更高的要求。学习空间不仅要求获取纸质资源方便快捷,还要将电子资源、各种资讯等动态资源整合在一起。如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设置了小型学习室、中型研讨室和专家研讨室,并配有家具、无线网络、电脑等设备[;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图书馆规划了休闲读吧,与期刊报刊阅览区、新书展示区相邻,书吧设置有休闲座位并提供茶水,无线网络覆盖。

4.4馆内工作空间

馆内空间包括馆内业务空间、行政空间和技术设备空间。业务办公区一般位于顶楼,采光和通风条件要求高,独立于读者使用空间;技术设备空间为图书馆开展服务提供技术环境,一般位于负一楼或者地下室,包括服务器机房、空调机房、监控室和能源管理室等。

5结语

环境监管论文范文6

回顾设计的发展历史可以更为深刻地认识到,建筑与环境设计是否能够获得使用者的认可、是否能够得到社会力量的支持,与是否关注人的情感、是否与人之间建立起情感上的交流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例如,山崎实设计的保障性住房普鲁伊特•艾格大厦,采用了典型的现代主义建筑的设计手法,特别是勒•柯布西耶的建筑观念。整座建筑没有任何装饰、采用预制构建建造,同时,住宅群的环境规划也整齐划一,冷漠单调,展现出纯粹的功能主义的特征。因建筑与环境严重缺乏人情味而导致入住率不到1/3,并成为犯罪率频发的区域,最终在1972年7月15日被拆除。与之相反,同样是社会福利住宅,加拿大建筑师萨夫迪设计的Habitat67就受到社会的欢迎。Habitat67起名源自1967年的蒙特利尔世界博览会,为了呼应当年的主题“人与世界”,整个建筑结构由350多个立方体的活动房屋或者叫做“模数”单位组成,这些立方体构成150多个单元。萨夫迪对于这些单元的排列表面上看起来是随意的,但从某一个角度看去时,整个建筑就像是一系列的金字塔。复杂的住宅分为三个区域,各个区域之间通过若干个人行天桥、楼梯和电梯相连接。考虑到住宅既要满足家庭居住又满足单身人群的居住需求,建筑师设计时将儿童游乐区域以及步行街考虑其中。各个单元的排列错落有致,在保证每户都有阳台的基础上,兼顾了个人空间与房屋采光的需求。另外,Habitat67还考虑了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通过周围的繁茂的树木以及社区绿化花园与浅色的砖块之间的衬托,改变了一成不变、枯燥乏味的现代城市居住环境。同样是住宅设计,都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同样是为低收入者的设计实践,都具有较为低的建造费用。普鲁伊特•艾格大厦与Habitat67的不同命运生动地展现出建筑环境设计中人的情感注入的重要性,建筑不再是“作为一种‘强迫性’的艺术,无论美与丑,我们都要接受。”建筑师应意识到“建筑其实也是可以为人们提供真实生动、有生命力的感觉。”建筑与环境设计从关注功能到关注情感的转变,是建筑与环境设计在文化情感、社会人文层次的深入,也是对设计本质的重新回归与解读。

2建筑环境的生态设计与人的体验

《艺术的起源》中格罗塞论述道:“原始的造型艺术在材料和形式上都是完全模仿自然的。除去少数的例外,都从自然的及人为的环境中选择对象,同时用有限的工具把它描写得尽其自然。”人类的造物活动从本质上体现出自然的特性,而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够更加理性、客观地认识自然,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模仿自然生物的形态,但能够借鉴其部分的特性,使设计更加符合人的体验、符合自然的规律。“自然不属于人类,但人类属于自然。”建筑与环境的设计是人融入自然的过程,在工业化和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重视、突出其生态性成为主流与趋势。建筑与环境的生态设计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需要在建筑与环境的规划设计中运用生态的理念,将设计与生态联系起来,处理好建筑与周围环境、新环境的建造与原有环境保存和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以提升人的物质体验;另一方面,生态文化需要通过建筑与环境的设计来传达,注意建筑、环境与人之间的互动性,表现设计的生态、将设计的社会性与功能性通过建筑、环境展现出来,促进人们了解、懂得进而实践生态的生活方式,以提升人的精神体验。中国传统“宜居”的建造就非常注重建筑、环境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明代文震亨的《长物志•室庐》中论述到“居山水间者为上,村居次之,郊居又次之。吾侪纵不能栖岩止谷,追绮园之踪,而混迹廛尘,要须门庭雅洁,室庐清靓。”居住建筑的最佳地方是山水之间,而非郊区山村之地。在远离城市的山水之间的居室更适宜人的修养,是人获得生活的最佳体验之处,这不仅显示出了作为文人士大夫的文震亨对于理想居住环境的选择,更从侧面传递出向往自然以及对自然的热爱是人的本性的事实。在周围环境的布局上,他认为,即便是身处城市的喧嚣之中,但仍然需要创造出“门庭雅洁,室庐清靓”的空间。在明代工业经济尚不及现达的年代,文震亨提出要创造一种自然和谐远离喧闹的宜居之所的观点,可见其远见卓识,认识到,让山水与城市共生并努力提高居住生活空间使其能够达到清静、雅观。中国传统的“宜居”建造关注的是人的居住以及体验的需求,在生活发展中形成与自然之间的良好沟通关系,是最古朴的建筑、环境生态设计。而新加坡国际公共住房大赛中获奖的“梯田式住宅”将中国传统的宜居观念现代化、本土化。住宅形式取自于自然、诗意的梯田,并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特点来优化住宅的通风、采光,以减少热量的吸收和能源的消耗。而住宅区的整体规划与所在地的地形条件,尤其是水源之间的组合,更是展现出一座座真实的“梯田”,创造出令人神往的居住体验。建筑、环境的生态设计是社会人文发展趋向的结果,它从现代意义上更加深刻地诠释了时代化的“道法自然”的精神。它从“人”出发,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宗旨去指导、实践设计活动,不但创造出时代化的绿色设计,更是在引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对于人类自身的反思以及设计的开拓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

3结语

环境监管论文范文7

关键词:公害防止协定 ;环境合同; 内涵

    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单纯的命令控制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应对。然而,长期以来形成的错误观念却把环境保护工作仅看作是政府的任务,相关的法律制度虽然规定了公众有环境管理的参与权,但实际上,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要么只能是被动的接受政府的“施舍”,要么虽然参与到环境管理中但参与的范围非常有限,环境保护多数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再加上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的支撑,这些都影响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较完善以及执行较好,取得的效果显著的国家主要是日本、欧盟和美国,从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到欧洲国家的环境协议和美国的环境协议项目制度在实践中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成为各国借鉴的典范。我们必须在理解环境合同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合同制度。

    一、环境合同制度缘起与发展概况

    1.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及发展

    环境合同制度是起源于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此制度的典型是1964年的横滨方式的公害防止协定,又称为“横滨模式”。“横滨模式”的出现,是由日本当时的经济政治和严重的环境问题引起的。日本自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矿业在“富国强兵”的国策号召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矿业的发展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矿害成了主要的环境公害。枥木县的足尾铜山矿毒事件是日本当时最具代表性的公害事件之一,其与这之后的别子铜山烟害事件以及日立矿山烟害事件等都是随着矿山的开采而发生的矿害问题。后来随着经济的急剧发展,公害程度不断上升,范围不断扩大,在日本的各工业地带连续的发生各种公害病。到了20世纪60年代,公害事件在日本已经成为民众最大的痛苦。日本也成了世上有名的“公害大国”,日本的公害预防和治理破在眉睫。再加上20世纪日本实行的是地方自治的制度,地方公共团体或地方自治团体,具有所谓地方政府的性质,是国家内部的一个组织,即相当于我国的行政机关。中央对地方主要是通过立法、行政、财政来予以控制的。日本的这种地方自治制度以及地方公共团体对地方环境公共事务的管理,为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此之前,日本对公害的防治主要依靠法律,但当时的法律对公害防治制度的规定非常不足,能够依靠法律调整的范围很小,只能限于“与经济的发展相协调”的范围内实施,所以起到的作用也微小,而公共团体依据行政事务条例制定的制度不能超过中央政府的法令,否则就无效而不能实施。针对这种情况,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就避开了中央法令,创造了公害防止协定制度。1964年,日本横滨市让进入根岸湾人工造地的企业都承诺采取各种公害防止措施,这成为公害防止协定方式的开端。此后,让企业和公共团体签订采取公害防止措施的协定并受该协定约束的做法通常都称为横滨模式。这种方式迅速成为各地公共团体的效仿对象。到了1997年10月,日本全国市府当局仅这类协议就签署了13000份。

    采取公害防止协定的方式,使地方公共团体避免了法令的抵触问题而又能够实施有效的公害预防对策,与企业方面进行交涉在其自愿的同意之下,让其实施严格的防止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害防止协定是未在法律制度得到认可,而作为一种脱法性控制手段产生出来的。 有关公害防止协定的法律性质问题,学术界存在几种观点,主要有三种:君子协定说;民事契约说和行政契约说。很容易看出来,君子协定说是认为公害防止协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其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企业家的态度,没有可以约束双方的机制;而后两种观点认为公害防止协定在协议具体的条款上是有约束力的。在日本,最初的处理是当对方不履行义务时,不能采取行政上的强制手段,但地方公共团体可以司法法院的判决为依据,直接或间接地强制其履行义务。两者的分歧主要在于公害防止协定是民事(私法)契约还是行政(公法)契约。在实务上,判例也在向承认公害防止协定的法律效力的方向发展,其中甚至还出现了明确宣布公害防止协定是公法上的契约的判决。

    2.公害防止协定的发展

    现在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已经成为与法律及条例并存的第三种公害防止行政上的管理制度。日本不断出现事业者与地方居民以及居民团体缔结的协议。尽管后来日本的公害控制的法律制度得到完善,但公害防止协定仍在被广泛使用。如1969年《东京都公害防止条例》制定后,就使各地的公共团体相继的制定出比法律的限制更加严厉的控制内容的横向型的公害防止条例,即使这样,公害防止协定的适用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在区域内选址的有主要公害发生源的企业,几乎都与当地的公共团体签订了公害防止协定。而且如果没有公害防止协定,地方公共团体的公害控制简直就无从谈起。随着日本公害防止协定的广泛应用,不管在公法领域还是在私法领域都出现了此种协议,主体也更加广泛,关键是创造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机制,使各种协议能够有效实施。根据日本环境厅2000年出版的《环境白书》统计,1956至1999年这43年间日本共签订了54379个公害防止协定,公害防止协定制度与日本的中央法律、地方条例、行政指导并称为日本“四大公害规制手段”。日本在较短的时间内,从一个污染公害大国转变成一个清洁的国家,公害防止协定的应用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不仅使日本能更好的应对环境问题,而且使民众的环境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

    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取得的良好实施效果,使该项制度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针对经济发展出现的环境问题纷纷采取了相似的措施,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p#分页标题#e#

    3.欧美国家的环境合同制度

    在欧洲,环境协议或称为环境合同,适用环境合同比较成功的国家主要有荷兰、法国和德国。根据欧洲委员会及欧洲环境局的官方文件,欧洲学者认为环境协议的核心特点是“以自愿为特点的一份协议或者一个自我管制行动,其相关当事人中至少一方有国家,作为实施环境法律和政策乃至更高目标的替代措施或者策略,其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荷兰是欧洲第一个使用环境合同的国家,其称之为环境自愿协议,而且到目前为止已经签署了200多份协议,其中最著名的协议是荷兰的“目标集团盟约”。在荷兰,环境合同的主要形式是集体环境合同,而且这种形式的环境合同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并在实现荷兰的环境政策目标中起到了最为重要的作用。这种集体环境合同是中央政府(主要是环境部部长)和工商业以行业为单位签订的旨在集中消减污染物的合同。除此之外还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机关或他们的代表组织签订的旨在处理环境问题的协议,通常包括执行环境政策的资金筹备等;一种是单个的行政机关和单个的企业之间签订的,要求企业消减其排放的污染物。

    法国是行政法的发源地,也是行政合同的创始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政合同广泛应用于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方面。政府在执行经济计划的时候,避免采取行政命令方式,而是和企业界签订合同,向后者提供一定的援助,由后者承担计划中的某些任务。法国称这种执行计划方式为政府的合同政策。 法国的环境行政合同主要有三类,即环境行政机关与工业界的合同、环境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合同和环境行政机关与公营事业的合同,环境行政机关与工业界的合同又分为特别行政合同和行政机关与企业团体的合同两类,特别行政合同是工业界在接受政府财政援助的情况下,与政府签订特别行政合同以达到控制公害污染的目的,这类合同以水污染的防治为主。而行政机关和企业团体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政府的财政援助;环境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合同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的政策,政府会对这些机关予以一定的补贴,此类补贴合同对于防治公害,特别是噪音防制、资源保育及整治河川有很好的效果;环境行政机关与公营事业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是督促国营事业单位加强防污自制。1982年7月1日一方面由环境部与能源部,另一方面由环境部与法国电力国有企业签订为期5年的合同。合同内包括明示对水、空气、噪音、生物、景观及使用地区保护义务及应有的措施,并应对上述资源研究,以配合履行义务的充分达成。

    美国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所以美国的环境合同也就没有环境民事合同和环境行政合同的区分,都笼统的称为环境合同。美国的环境合同是指通过在利益主体之间协商和达成可执行的协议来调整环境问题的方法。环境协议在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美国环境合同的分类是按照合同当事人的不同而分为三种: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为企业实体的环境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为政府机关的环境合同以及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一方是企业实体的环境合同。学者相对应的称之为环境保护民事合同、环境保护内部行政合同和环境保护外部行政合同。美国的环境合同主要是以社区为基础签订的,美国的环境协议包括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声明和有法律强制性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有毒物质控制法令》所规定的“新利用规则”,这项规则鼓励公司与地方社团达成协议,如果某项协议经协商达成,法令就授权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一项重要的新利用规则,以确保签署者的遵守执行。 自1991年美国环保局在联邦强制性的有毒物质释放清单制度基础上发起了“工业有毒物质项目”后,美国大力推行环境执法和环境管制改革,鼓励使用各种环境管理创新手段,包括通过谈判协议与州、土著部落和企业、社区等建立新型伙伴关系。 20世纪中后期的XL项目和随后的“共同观念创制项目”都是在这种协议管理模式下建立的,只不过XL项目是建立在个案基础上,由环保局和利害关系人与特定的公司和企业进行谈判,包括其他行政机关、整个社区等,对企业采取创新的环境管理、审计和报告项目等给于一定管制上的放松;“共同观念创制项目”是建立在对特定行业的管制基础上的,此项目是将多方利害关系人召集在一起,在合意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由于这种环境协议的管制方式较其他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灵活和有效,美国很多州都开始使用环境协议的方式来保护环境。如1991年的新泽西《污染控制法令》(PollutionPrevention Act)要求大约700家工业企业工厂准备污染防治局计划,计划和总结涉及十分重要的细节,必须每五年更新一次。法令同时授权环境部制定10~15家工厂首先实施“灵活宽泛的许可方案”。 根据该方案,参加公司将利用一种污染防治方法与政府合作,促成一项全面的计划,以满足或者超过所有许可证的要求。作为回报,参加者将获得一项统一的许可——而不是像参加该方案之前需要申请60~100项许可。

    从这些国家适用环境合同的情形可以看出,任何一种调控手段得以产生和发展,都有其特定的生存的土壤和条件,在环境保护中寻找有效的方式和制度,借鉴外国的做法,必须要深入了解这些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以求找出更加适合我国环境的环境保护机制。

    综上,日本公害防止协定的产生与发展是由日本特定的经济制度、政治背景以及社会形势所导致的,在横滨模式得到广泛应用的情况下,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对日本的环境保护的效果是其他管理模式所不能及的,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承认它的效力,但协议本身使双方或多方之间产生了信赖,在此基础上公害防止协定本身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不局限于政府和企业之间订立的协议。环境合同制度在欧洲国家广泛使用,与各国的国情也有密切的关系。荷兰的政治文化传统决定了环境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成为大家共同的责任,法国的环境行政合同有渊源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而美国的环境协议得以广泛应用和取得良好效果,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美国的社会公众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方面享有较为宽泛的权利,使环境协议能够很好的实施,纠纷也能很好得到解决,另一方面美国的环境公益组织很多,这些环境组织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和其适用的法律,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提出建议和批评,再加上美国有很成熟的和解协议形式,法律诉讼有时也成为协商谈判各种目的环境合同的一种形,其实这些都构成了美国环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p#分页标题#e#

    环境合同是合同的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旨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协议,此协议能“因地制宜、因业制宜”,使企业能够根据此协议自愿承担比制定法上更高的义务或制定法所没有规定的义务。然而对于环境合同的性质,学者之间还存在诸多的争议,我们有必要对环境合同研究的成果进行分析,弄清环境合同的相关理论知识,奠定环境合同制度的理论基础。

    二、环境合同性质的争议与确定

    环境合同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人们对各国不同类型的环境合同有许多不同的观点,究竟环境合同是什么,我国要构建的环境合同制度是其中之一还是另有内涵,这些都必须正确的界定环境合同的含义以及分类,这样才不会因为理论研究的缺失而导致实践的困难。

    (一)代表性观点与评析

    公害防止协定并无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以,学者对公害防止协定的法律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从研究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到我国的环境执法实践,学者较多的是研究环境行政合同,但随着国际上环境协议的新发展,环境协议的主体有所扩大,已经不再局限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因此,又有很多学者提出了环境民事合同、既有民事合同性质又有行政合同性质的环境保护协定等概念,显然,环境行政合同无法包含后面的协议类型。对于这三种关于环境合同的概念,有必要进行分析。

    1.环境行政合同

    基于环境协议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签订的,我国的大多数环境法学者认为公害防止协定属于环境行政合同。而且不仅在日本,在法国,环境行政合同也已经成为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重要制度。我国行政合同在行政法中也得到广泛应用,再加上我国近年来在环境资源立法及实践中有些采用了市场手段来控制环境污染和资源有效利用,比如土地出让合同、排污权交易、水权转让合同、旅游资源利用合同等,所以很多学者开始研究环境行政合同,并提出很多构建环境行政合同的设想。我国环境行政合同的实践源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指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环境目标和任务,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惩的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是我国最早的环境行政合同。

    环境行政合同,学者认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环境管理目标、行使环境管理监督职能,与行政相对人就环境事务中各自的权利(力)、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这里的行政机关不是有些学者所指的环境行政主体,也不是有的学者认为的只要是行政主体即可,以及还有学者认为的政府或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均可,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认为只要是在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机关,就可以认定为具有签订环境行政合同的资格。 这种环境行政合同适用范围广泛,对所有的环境法领域都能适用。但是随着环境行政合同的研究和实践,他的局限性也显现出来了。首先,环境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限于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机关和相关的企业,适用范围较窄;其次,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传统民法和合同法中的一些私法原则,如平等原则、诚信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在环境行政合同中都应该适用,正如学者指出的“行政合同的出现标志着行政法正趋向于体现一种私法的精神或本质。” 依此来说,合同法的很多制度,行政合同都是能够适用的,这样又会面临一个问题,“姑且勿论行政合同是否存在或到底哪些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范畴,仅就其适用而言,它是否适用于合同法或将来的民法典,这是必须要探讨清楚的问题”。 如此的话,环境行政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自由协商关于环境治理的问题,而且双方是否有选择权,企业能否与行政机关讨价还价等,而我国出现的环境目标责任协议是否属于这里讲的环境行政合同,以及环境行政合同与合同法、民法的关系如何,将来能否适用民法典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做深入的思考。

    2.环境民事合同

    张炳淳认为环境民事合同是指合同主体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就环境民事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就此观点而言,环境民事合同的主体应当是民事主体,协议的内容只涉及到环境方面的民事权利和义务,这将大大的缩小了合同的适用范围。合同已经在世界各国的环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了有效的环境保护的手段,但将环境法领域中的合同界定为环境民事合同,此种概念显得过于保守,现在的环境合同与传统的民事合同已经有很大的差异,民事合同制度以意思自治为核心,但当国家对合同进行强制性的干预时,合同已经不再是当事人的共同意志,而且,当意思自治在合同中不占主导地位时,此类合同就不能称之为民事合同了。相对与传统的民事合同,现代合同制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强制缔约的发展、格式合同的应用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在《契约的再生》中,内田贵教授探讨了关系契约法与当代美国契约法以及日本民法之间的关系。内田贵指出无论是美国的统一商法典,还是第二次契约法重述,现代化和单发性的规范仍然处于核心地位,而执著于现代化和单发性的规范,无论如何引入关系契约规范都是有限度的。因此在现实社会中为了解除这一限度,更多的契约关系构成独自的领域,这导致了契约法缩小的现象。  “对当事人基于自己意思而缔结的契约给予司法上的干预乃至立法上的干预,还有,承认当事人约定的领域上的广泛责任”。无疑,将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关于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协议称之为环境民事合同,也无法适应和涵盖现代环境合同制度的发展,虽然我们可以专门的给环境民事合同赋予特定的含义和内容,如在环境民事合同中将公法性义务转化为具体的合同条款等,而与其这样,不如给这类合同一个更科学的名称和含义。

    3.环境保护协定

    蔡守秋等学者认为“环境保护协定是指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组织)与所在地居民或当地政府为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发生,基于双方合意,协商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纠纷处理方式和其他对策的书面协议。” 根据定义可以看出环境保护协定较之于环境民事合同和环境行政合同而言,具有主体广泛性,环境保护协定从性质上看这类协议包括的范围较前两种合同类型较广,其性质既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还有行政合同的性质。由于这种环境协议的性质较特殊,所以对其救济的方式也要区别对待,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其自身的执行委员会处理、行政机关处理和诉讼的途径得以实现。环境保护协定制度利用合意的方式促使污染源单位基于其自身的自主性而主动采取措施保护环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是一种“合意性手段”。环境保护协议的主体虽然较宽泛,但它适用的范围从定义可以得出主要针对的是环境污染的防治和处理,而并没有涉及到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p#分页标题#e#

    众多概念的提出和制度的设计,都体现了环境法通过合同方式来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要求的国家公共利益和环境私人利益的目的,但对这类合同下个科学的概念,还需要对这类合同的性质以及其内涵和外延进行研究。

    (二)环境合同性质之我见

    据上分析,这类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特殊类型的合同,可以称之为“环境合同”,首先可以避免因为名称而缩小了这类合同的外延;其次叫环境合同也有别于其他合同,能较好的处理和合同法的关系,使这类合同既能适应现代合同制度的一般的原理和规则,又能使其具有与一般的合同不同的特殊的适用规则;而且其主体包括民众,当事人签订合同是在一定的意志自由下签订的,是国家环境管理权、公民环境权和企业的发展权相协调的结果,环境合同更适应我国国情,有利于吸收民众参与到合同中,容易被民众接受和采纳。 “环境合同”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用来指代环境法中的合同,它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但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环境合同有其特殊性, 环境合同中政府的干预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的共同意志与民事合同中的合意也有很大的不同。环境合同也不属于行政合同,环境行政合同仍然是行政合同的一种,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为了执行环境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约定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仅限于相关的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这种合同比一般的行政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在这里行政机关仍然是享有特权的机关,其处理问题的方式仍然脱离不了传统的行政行为在管理行政事务中的局限性,这种方式适用范围有限,也不利于全面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友好合作。环境合同不同于此类行政合同,它的适用范围更广,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加灵活。行政机关的特权受到很大的限制,有利于吸收更多的企业和民众的加入。

    由于学者对环境合同的认识不同,概念也有别,导致对有关环境领域的合同的分类也不同。主张环境行政合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标准将环境行政合同作了很详细的分类,根据环境行政合同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环境内部行政合同和环境外部行政合同,区别在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与其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受其委托代为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与行政主体和非行政机关的相对人之间签订的环境行政合同;根据环境行政合同的性质,又可分为承包合同(如环境保护承包合同)、执行合同(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书)、出让合同(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行政委托合同等;根据环境行政合同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污染源限期治理合同、环境保护建设合同、排污权许可合同、使用排污合同和环境资源保护合同等。 也有学者专门就环境保护外部行政合同进行了分类,依据环境问题的主要类别将其分为环境污染防治与环境改善合同、生态破坏防治与生态质量改善合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养护合同。环境污染防治与环境改善合同又可分为企业的建设与运营环境保护合同、污染治理目标合同、排污许可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营运合同等。生态破坏防治与生态质量改善合同又可分为河流疏浚合同、荒漠化防治合同、生态恢复合同、小区美化合同等。研究环境民事合同的学者,认为环境民事合同是一个“类”概念,它不是一个具体的合同,它可以根据具体的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情况确定合同的名称,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如此的分类有,根据适用对象可分为污染治理合同、固体废物服务合同、排污权交易合同;根据目的可分为环境分配类合同和环境消费类合同。这些分类由于仅局限在特定的定义之下,如前面分析的概念的缺陷一样,只是对现实出现的有关环境的合同进行了一定的归类,不具有开放性,环境合同理论是开放的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会出现更多的类型,所以对环境合同进行科学的分类,找出其适用的统一的规则,对环境合同制度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将我国环境法实践中出现的有关环境资源的交易现象,结合合同制度理论和环境法理论再加以抽象和深化,这对于完善环境法理论和制度体系以及解决现实的环境问题和引进国外的先进制度,促进我国环境法的实践发展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这里对环境合同的分类不是根据主体进行的,而主要是从实现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与协调的角度对环境合同进行的分类,即结合合同制度对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之间的协调把环境合同制度主要分为环境分配合同和环境消费合同。依环境合同的的目的将环境合同分为国家与私人之间的环境分配合同和私人与私人之间的环境消费合同。这种分类相对来说比较科学。在我国,政府间的环境资源交易也是实践,如浙江东阳和义乌两个市政府间的水资源使用权交易协议,也是以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进行的,也应该属于环境合同的范畴。

    (三)环境合同的内涵及外延

    1.环境合同的内涵

    本文所构建的环境合同,是通过对前面各种有关环境领域的合同的分析和总结,结合合同制度认为,环境合同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环境合同涉及的范围很广,关系到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环境的保护问题;主体也广泛,除了政府、企业,还包括与一定环境有关的公众。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环境保护蕴含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所以环境合同这种制度既要使环境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实现他们的经济价值,同时又要在开发利用中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避免环境的恶化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此,环境合同制度必须要兼顾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从环境资源的分配到消费,环境合同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有些情况下也可是企业)与企业和当地的公众(通常是地方的环保民间组织或团体)共同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应当有明确的约定。根据学者的观点,这种只以合同的形式来确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最广义的合同,或者说这类合同是指可以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效果的合同,发生什么样的效力,则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不能简单的用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理论来解决,环境问题关涉到国家管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综合问题,不能简单武断的用一种方式解决。环境合同制度能够最有效的达到三者的统一。#p#分页标题#e#

    2.环境合同的特点

    环境合同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是三方,这三方是国家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企业和当地的民间环保组织或自发成立的环保团体,甚至包括一定区域的社区,民众作为环境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环境合同制度里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环境合同区别于其他环境管理方式的重点所在。建立环境合同制度最大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构建和谐的环境发展模式,公害防止协定之所以在日本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主要是由于日本具有官民协调的文化传统,官民双方都不愿意简单地用生硬的法律手段来处理权力和义务的关系;在荷兰的环境保护合同也是其传统的不同的争执利益团体和不同的民间组织协商文化的体现;美国的环境合同的最终达成也必须有利害关系人包括社区和工作利益团体的参加,这些共同的特性告诉我们,环境问题的解决、环境和人类的和谐相处,所有的关于环境问题的处理必须要有民众的参与,把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公众和团体作为环境合同的一方,能够更好的发挥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这样的环境合同具有很大的透明性,对于环境问题可以做到事前调整,避免大的环境问题的发生,这是环境合同中最重要的特点;

    二是这三方当事人在不同的具体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及地位是不同的,例如在环境资源分配合同中,环保组织或团体主要处于监督的地位,在环境消费合同中,企业和公众是合同的主要当事人,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是提供指导和服务的一方;

    三是合同中约定的关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防止污染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和达到的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经济的发展仍然会带来巨大的环境损失;

    四是环境合同以协商和行政指导及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方签订合同要以平等协商的方式,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相关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各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知识的指导。

    3.环境合同的外延

环境监管论文范文8

一、中文期刊学术论文英文摘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中英文摘要不一致

从国际学术惯例来看,摘要是体现学术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成果、研究意义的核心段落。中英文摘要的区别仅在于语言形式的区别,在内容上应当保持一致,以防止因信息增减导致的认知差异。然而,通过对中文期刊英文摘要案例分析,中文期刊学术论文仍然存在着大量中英文摘要不一致的情况。其中,篇幅过短是最为突出的一类问题,即英文摘要的字数和内容并没有完全展示与中文摘要同等的意思,往往只是通过一些概念性的字句,简要翻译了中文摘要,缺乏对结论、过程的准确阐述。如中文摘要中帮助读者更深入理解内容的案例实证过程,在英文摘要中往往不被重视。此外,英文摘要也存在内容过长的现象,有些英文摘要没有忠于中文摘要,而是增添了一些辅助理解的“简单句”——由于中英文语法差异,英文摘要使用简单句过多而带来的篇幅过长问题较为普遍。

(二)词类误用

与中文一样,英文作为一种讲究语境、语气和语法的语言,同样需要考虑词类使用的场景、状态和顺序。中文期刊学术论文的作者虽然是具有一定英语表达能力的研究者,但是其在英文文献阅读和英文学术写作方面还较为薄弱,用词不准确的现象十分普遍。在英文摘要撰写过程中,作者往往通过翻译软件或者基于个人词汇储备进行直译,忽视了其实际使用语境,因而极容易导致读者的误解。如在我刊录用的某论文摘要中,有“经费保障机制”一词,作者原稿译为“financialsupportmechanism”,但是根据语境,“mechanism”常用来表达实体的机械装置,并不适用于管理学中的“体制”“机制”。最终建议作者将“mechanism”修改为“policy”,这样就能够较为贴切地表达出中文的含义。又如英文中有大量的形容词,在翻译中需要选择最为准确的词汇才能实现有效表达,否则就容易产生误解。在中文中常用的“解释力”一词,许多作者翻译为“interactive”,意在体现能够有效交互,但是这一词汇常用于社交场合,而在学术领域,则常用“responsive”来表示较强的解释力。

(三)语法表达不规范

英文表达有一套完整的语法表达体系,不恰当的语法表达会产生病句,会大大影响读者的理解。在摘要翻译中,最常见的是双谓语的语法错误。在英文语法中,一句话只能出现一个谓语,或者通过连词连接,其余的动词可通过伴随状语或不定式的形式出现。但是,由于中文摘要中常常存在单句话多个动词的现象,就容易导致英文直译过程中的双谓语或多个动词的现象。

二、中文期刊学术论文英文摘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

(一)作者英文水平参差不齐

中文期刊学术论文英语摘要的质量直接反映了论文作者的英语水平,英文摘要存在的种种问题体现了作者在教育层面、学术层面、思维层面所存在的不足。(1)在教育层面,我国传统的英文教育以单词记忆和大量的阅读理解为主,其注重对英语文本的分析和理解,但是对于语言的地道表达和精准的词汇运用不够重视,灌输式教育方式使得学术人才的英语输出能力较弱,尤其是在英文书面表达上容易出现词汇、语法、结构等方面的错误。(2)在学术层面,中文期刊是我国学术成果发表的主要平台,研究人员虽然会通过英文文献了解最新的前沿成果,但是与容易获得的中文期刊而言,阅读中文期刊仍然是较为便利和有效的选择。在英文文献阅读量较少的情况下,作者就难以对特定的名词、句式等产生直接的认知,在英文学术内容撰写的过程中就容易脱离英语语言范式,出现中式的英文表达。(3)在思维层面,职称评审和研究生要求,迫使科研人员需要开展高效的论文写作,因此其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往往只关注中文内容的论据、语言和格式,而在英文摘要撰写过程中只是进行机械的翻译,许多科研人员并没有注意到英文摘要对于学术成果国际化和学术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仅作为一项形式化的工作呈现,这种思维模式也是导致中文期刊英文摘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期刊编辑部重视不够

期刊编辑部是对英文摘要把关的核心主体,也是拥有学术权限的重要机构。从当下我国期刊编辑部的运行模式来看,其在流程层面、个人层面、环境层面均存在忽视英文摘要的现象。(1)在期刊编辑部用稿的流程中,论文的中文部分始终是最核心的内容,编辑部会通过初审、复审、外审等形式进行极为细致的内容评价和校对,以保障论文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但是,这一过程中并没有对英文摘要建立起专项的评审机制,往往是某个编辑通读一下便了事了。这种粗放管理、缺乏多主体评审监督的方式,极易导致大量不规范的英文摘要出现。(2)期刊编辑部的英文编辑大都并非英语专家,其在进行英文摘要审阅时,也只能够通过自身的理解和能力来评价英文摘要。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个人的不专业就会导致评价失真,进而产生英文摘要的常识性错误和不规范现象。(3)期刊编辑部除了日常稿件刊发外,还承担着期刊质量提升和影响因子提高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任务。为了提高影响因子,期刊必然更偏向于中文内容的理论性和科学性,更注重文章整体对于后续学术研究的指导意义。在这种选稿用稿的导向下,英文摘要的重要性被进一步削弱。

(三)相关规范不明确

从制度视角来看,我国英文摘要相关规范还不够健全,对于英文摘要撰写规范、英文编辑从业规范、审查规范等存在机制上缺陷。(1)在撰写规范上,作者或期刊编辑部可参考《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中所提出了“英文摘要一般要英语中文内容相对应”这一条规范,但对于其他类型的论文,例如行业类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等,尚未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这种撰写规范的真空,导致科研人员和期刊编辑部对待英文摘要呈现出较为宽松的态度,“规范缺失”对我国学术成果的国际化传播是极为不利。(2)在英文编辑从业规范上,只有《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外文期刊应当配备专职的外文编辑,但对于其他类型的期刊而言,仅需要满足国家对于期刊出版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就能够参与编辑出版工作,并没有对英文编辑提出具体的从业要求。(3)在审查规范上,并没有针对英文摘要专项审查的规范,在期刊论文出版的过程中仅存在部分排版和版权方面的核查规范,英文摘要作为文章的从属内容,在实践中对文章审查结果并没有决定性作用。

三、中文期刊学术论文英文摘要质量控制对策

(一)提高学术论文作者的英文输出质量

中文期刊论文的作者大都为学历较高的科研人员,其本身具备较强的英语学习能力,因而通过恰当的引导,完全有可能输出更高质量的英文摘要。编辑部可通过征稿提示、鼓励引用英文文献、英文摘要规范案例等方式进行引导。(1)征稿提示。编辑部在征稿公告中就要提出编辑部对英文摘要的基本要求,如应当明确提出“英文摘要应当与中文摘要相一致”“英文摘要要表达准确规范”等,从而使作者能够对英文摘要保持足够的重视。(2)鼓励引用英文文献。作者进行较多的英文文献阅读能够提升其对英语语境和学术英语的认知能力,有助于其更加准确的英文表达,编辑部可以鼓励作者增加英文文献的引用,从而提升英文摘要质量。(3)英文摘要规范案例。编辑部还可以通过单独的版面进行英文摘要的案例解析,让作者了解优秀英文摘要所涵盖的要素和特征,从而更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大学期刊社还可以通过课程、研讨等形式提升在校师生的英文摘要撰写水平,例如开设《学术英语写作》课程、举办“英语论文大赛”等,从而提升师生的学术英语能力。

(二)编辑部要把关学术论文英文摘要质量

随着我国学术研究的国际交流不断深入,学术论文英文摘要将成为衡量中文期刊国际化的重要指标,因而,编辑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1)在论文的评审过程中,应当注重对英文摘要质量的把关,除了基本的评审流程之外,应当专门增设英文摘要评审环节,通过专业的人士或外国专家对论文的摘要进行评审,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不恰当的地方,切实提升学术论文英文摘要的质量。(2)在组织建设上,中文期刊编辑部应当弥补自身在英文人才方面的短板,一方面,期刊编辑部应当通过专项培训、内部分享、组织交流等形式,不断提升编辑部工作人员的英语水平,鼓励其通过阅读专业的英文文献,考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来提升英语编辑水平。另一方面应当招募具备较强英文审核和学术英文写作能力的专业编辑,对稿件的英文摘要评审,并根据英文摘要存在的问题,向作者反馈,通过互动交流提升录用稿件的英文摘要质量。(3)从期刊发展的角度来看,国际化传播是国内期刊发展的趋势,中文期刊必须要注重英文摘要质量,并将英文摘要作为国际化传播的重要平台,以提升中文期刊的国际影响力。编辑部应当将英文摘要的质量纳入自身发展的评价体系之中,通过评价来推动质量提升。

(三)加大对中文期刊学术论文英文摘要的质量监管

在期刊出版规范的建设方面,应当加大对中文期刊学术论文英文摘要的质量监管,建立起涵盖内容质量、从业资质、阶段审查的质量监管体系。(1)在内容质量监管上,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出台较为具体的学术论文英文摘要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对全部中文期刊采用统一的质量评价,将英文摘要质量的评分纳入“国家期刊奖”“双效期刊”“全国人文社科学报优秀奖”等各类奖项的评选中,通过奖项激励、过程评价、处罚,引导期刊编辑部更加重视英文摘要的质量。(2)在英文编辑从业资质方面,要明确期刊编辑部在英文摘要评审中的审稿人员资质,建立恰当的外文评审编辑从业考核体系,进一步规范外文编辑的从业要求和技能储备,从而切实提升编辑部的团队能力。(3)在阶段审查上,应当加强对期刊出版的事前监管审查、事中报备审查和事后评估审查,将英文摘要的审查贯穿到审查过程的全方面,对于英文摘要中出现的错误、问题,应当反映在审查结果中,并对不当的行为和作风予以纠正,构建面向国际化和科学化的学术环境,不断提升中文期刊的英文摘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