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例6篇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文1

中共**市**区委组织部 关于2004年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汇报 2004年以来,我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立足我区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我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聘请干部监督员的意见》、《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召开联系通报会议的通知》、《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警示诫勉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的意见》等规定,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联系通报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织部牵头,区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审计局、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议,及时通报掌握每季度干部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负有一定经济责任、任职满两年且两年内未进行过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准备调整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力求做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今年,已审计9个单位,领导干部13人。 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每半年申报一次个人收入;要求领导干部对本人及家属婚丧嫁娶、升学就业、房产买卖等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一年来共组织领导干部收入申报1次,510人。收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份。 四是认真落实警示诫勉谈话制度。对2003年度考核和2004年度半年考核中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警示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2004年共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对1名问题比较严重的科级干部做了降职处理。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内容和监督办法,使干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 六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召开干部监督员工作会议1次,认真听取干部监督员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干部监督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在全区15个社区选聘了45名社区社会监督员,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等情况进行监督,这项工作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二、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最有效途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区不断探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内容。一是认真落实考察预告制度。在考察班子和重点考察时,都事先将考察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区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被公示人选后,通过电视台和到被公示人单位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设专人、专点、专门电话来接待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文2

一、干部职工的调配和录用

(一)调配和录用的原则

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因事择人,优化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严格按照编制、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进行有计划的调配,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调入人员。

3、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干部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工勤人员的补充,应在工勤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和编制部门批准后调入。

4、不准随意调工人到干部岗位上工作,搞新的以工代干。

5、凡上级下达的选调干部通知,属指令性调配,各单位要按时完成。

(二)审批权限及调配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及调出机关,由人事处提出方案,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并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2、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调配,由人事处提出方案,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入调出,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人事处审核(对调入的干部,局人事处要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调动人员,应由调入调出双方单位进行商洽。干部(工人)调动表要如实填写,调入单位要认真审阅被调人员档案,并经组织考察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5、局机关各处(室)一般不得随意外借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由用人处(室)写出专题报告,注明事由、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批准,由局人事处协调办理。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工作。

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在编制职数范围内选任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工作由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民主推荐一般应有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时,应向参加推荐的人员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人事处向局务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预告。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人事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3、任前考察。考察工作由局人事处派出两名以上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数一般应在15-20人,谈话的对象应包括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同事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考察报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

4、酝酿。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向局务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干部拟任初步意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6、任职。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在局务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局务会议最后议定任免意见,人事处履行任免手续。

(三)局机关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根据局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和干部队伍结构,由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在科级干部职数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向局人事处写出任免请示,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签发任免文件。

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可采取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年度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了解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为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供依据。

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工作包括工资普调、晋升职务后工资变动、调入人员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工种变更、津贴、补贴发放以及保险金的缴纳管理等。

(一)局级以上干部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二)局机关处以下干部、工人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三)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手续,由本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人事处审核后自行办理。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数据提供由人事处负责,各项保险金的缴纳由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

四、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的原则和学用结合、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局里统一安排。

(一)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党务方面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并分别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

(二)局机关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报考院校、专业、费用及学习年限,经处(室)领导及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报考人数及各处(室)报考人员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办理报考手续。

凡经局里同意参加专科和本科学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全部学费;报考在职研究生班者,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30%的学费。其报销程序是:报考者持报考院校出具的学费发票,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处(室)领导在报帐单上签字后,由人事处核定报销金额,到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报领。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审核并办理报考手续,其学费报销比例参照局机关规定执行。

五、干部职工的奖惩

(一)奖励。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条件之一者,应予以奖励。除国家规定的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外,还根据年内评选、争先创优等活动,对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处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当年不能评奖、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人聘干等。

六、干部职工的退休

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职工,应当退休。

(一)退休条件

1、公务员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局属单位干部退休

局属单位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退休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办理程序

1、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退休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或以书面报告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

2、局属单位科以下干部职工的退休,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填写干部、工人退休审批表,报局人事处审批。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文3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

围绕“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县委组织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1、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听证制度,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县委制定了《中共*县委委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不按规定如期报告,或与事实存在出入的,组织、纪检部门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县委组织部定期邀请各类党员召开党内民主听证会,听取他们对干部任免、重要决策等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防止小错酿大过。结合班子考察、干部提拔调整、年度考核和群众反映,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违反科学发展观,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的,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和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由县委领导和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其他有关领导进行函询和谈话诫勉。*年,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制度,还与县纪委共同建立了廉政档案,要求每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填写廉备案表。*年以来,共函询7人次,谈话诫勉1人次。

3、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妥善解决班子内部矛盾和问题。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与此同时,每年都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下发通知,对民主生活会的议题、方法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并借鉴“先进性教育”的成功做法,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生活会上,协调县级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领导有重点地参加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严肃认真地搞好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每年还对年度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从而,达到了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县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准确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年以来在坚持对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的同时,着力探索领导干部届中、届末及任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途径,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并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年以来,共对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今年9月份,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

5、建立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及时澄清有关问题。为了增强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今年5月,成立*县委组织部干部举报中心,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有问题的干部,县委组织部根据问题的性质,采取与县纪委联合调查、直接查核和发给回复组织函询通知单等办法,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年以来,先后对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公布以来,纪委与组织部先后对3个单位的领导中午接待饮酒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通过坚持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既增强了干部的自警意识,又提高了查证、核实问题的效率,便于澄清事实真相,给干群一个明白。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

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寓监督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之中,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在推荐环节上,建立了民主推荐制度。在干部选拔上,将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群众在选任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两个坚持、两个决不”,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除个别特殊情况可由组织推荐外,凡未经民主推荐或不按规定进行推荐的,决不考察和讨论;坚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决不提拔任用。在民主推荐的方式上,采取了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每次推荐后,都对推荐的结果进行客观的分析,既尊重推荐结果,同时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今年来,结合县级班子换届,对全县县管干部职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公开推荐,部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等代表12人参加了推荐会。两个乡镇党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又在全县县管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推荐。据统计,*年以来我县共提拔科级干部104名,都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到其所在单位和部门进行民主推荐。

2、在考察考核环节上,建立了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考察档案记实制和考察责任制度。在干部考察中,坚持落实好“三项制度”:第一项是考察预告制度,即在对班子和干部考察前,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考察预告,便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第二项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度,坚持一个职位考察几个人选,由一个考察组考察,优中选优。*年以来,有三个职位实行了差额考察。第三项是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记实制度,从干部考察的第一个环节到公示任用实行全过程记实。几年来,县委组织部对提拔的干部都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考察,严把用人的考察关。2005年,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探索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百分制年度考核办法,采取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百分量化的方法,将县管领导班子及成员按所在部门与经济工作关联紧密程度分为四个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实行单位群众、县级分管领导、同级同类、考核组四个层次分别评价,汇总计分,通过分数评价干部,扩大了群众参与程度,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的准确度。为了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察质量,防止用人失察,正在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要求考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对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将按照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3、在任用环节上,建立了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既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又是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形式。县委常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认真听取组织部门有关考察情况和审计结果的汇报,主要领导不定调子,不率先表态,与会人员各抒已见,认真发表个人意见,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县委任用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暂行办法》,规定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由县委全委会实行票决,制度实施以来,对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制16人次。从而从机制上防止和克服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人或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凡拟提任的科级干部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年以来先后公示拟提拔干部104人,受理来信来电举报12件次,涉及拟提拔干部9人,对反映事实比较具体的举报,都一一作了认真的核查,对新提拔的实行委任制的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4、在监督管理环节上,建立了《条例》检查制度。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宏观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一方面,坚持每年一度的《条例》自查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逐条进行检查和对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列入组织部工作目标加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对乡镇和县直局以上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平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一些单位的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抽查。结合每年的年度考核,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查阅基础材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为了抓好检查问题的整改,下发了检查情况的通报,特别是对问题比较突出乡镇还下发了专项通报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落实,较好地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

三、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努力提高干部监督的整体效应

干部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形成多层次的干部监督网络,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1、建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去是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运作中,要求组织部门内部各科室都要切实负起干部监督的责任,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规定干部监督科是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日常监督,并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干部考察工作以干部科室为主,班子内部存在问题或对拟提拨干部有反映时,干部监督科参与考察,并负责有关问题的核查;对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干部监督科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干部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形成了干部监督科牵头,其他科室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格局,增强了组织部内部抓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2、建立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年印发了《*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一直坚持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计生、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邀请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干部队伍的现状,相互通报有关干部存在问题的信息,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等。2005年印发《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广泛搜集信息,尽可能多地掌握干部在有关案件中的涉及查处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各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成果。2005年以来,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对群众来信举报的2起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文4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党校科级干部空缺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试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任用参公管理空缺岗位的科级领导。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职责

(一)岗位设置

政治处副主任

1名

教务处副主任

1名

财务科副科长

1名

民干科副科长

1名

公务员培训科副科长1名

(二)岗位职责

1.政治处副主任

①协助主任抓好政治处的日常业务工作;

②负责党委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

③负责纪检工作,承办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工作;

④负责本处室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公文的草拟工作;

⑤负责老龄工作,联系工、青、妇工作;

⑥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务处副主任

①协助主任抓好教务处的日常业务工作;

②分管多媒体教学及校园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制定我校远程教育建设规划草案,经学校批准后具体负责建设和管理;

③负责全校教学器材、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协助校办公室采购教学设备和用品;

④负责拟定教务处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

⑤协助学校办公室主任做好函授方面的接待工作;

⑥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财务科副科长

①协助科长抓好财务科日常业务工作;

②承担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指导财会人员做好各种报表和决算;

③承担财务科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

④带领财会人员做好财务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⑤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4.民干科副科长

①协助科长抓好民干科日常业务工作;

②负责民干科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

③指导民干科有关人员做好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中有关情况的统计及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④负责培训班任课教师的择优选聘、教学考核、学员测评工作;

⑤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⑥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5.公务员培训科副科长

①协助科长做好公务员培训科工作;

②负责公务员培训班年度计划及经费报告的草拟工作,协助财务科管理好培训经费;

③负责公务员培训科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拟定,并及时报科长审定;

④负责公务员培训班教师课时酬金的测算工作,承担培训班的具体联系工作;

⑤负责培训班学员学籍档案的建立和培训证书的制作,负责培训情况的统计及相关材料的草拟工作,抓好培训档案及本科室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⑥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竞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知识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做出成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4、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决策能力。善于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5、坚持群众路线,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 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资格

1、具备参公人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四年以上工龄,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4、竞争财务科副科长者须具有财会资格证书;

5、竞争政治处副主任者须是中共党员;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工龄一年以上。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1、公布职位及岗位职责。在校内通过职工大会并用张榜的形式,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争职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竞争上岗程序、办法等相关事项。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报职位。一般由个人报名,也可以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竞争职位数与参加竞争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应持有以下材料:

(1)毕业证复印件1份。

(2)小一寸照片1张。

(3)连续3年年度考核称职证明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对报名竞岗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公布报名人员及资格审查结果。

4、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30分。

5、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作竞争上岗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和经历、主要优势,自己所竞争职位的工作设想和任期目标,并就有关的问题进行答辩。演讲答辩结束后,由领导组成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分组给每位竞岗者打分。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是竞岗者面试得分。面试满分为40分。群众代表8名,由全体教职工无记名投票产生。根据得票多少,从最高得票者开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8位群众代表。

6、民主测评。竞争上岗演讲结束后,由与会全体教职工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测评,用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选拔任用。民主测评成绩满分为30分。测评为优秀等级者得分30分(30×100%),测评为优良等级者得分24分(30×80%),测评为中等等级者得分18分(30×60%),测评为差等级者得分12分(30×40%),测评为不合格者不予评分。

7、组织考察。把笔试成绩、评分组评分及民主测评成绩三项相加后的总分即确定为每位竞岗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一职位前两名竞岗者作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然后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着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并实行考察人责任追究制。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组全体成员鉴名的书面考察材料。

8、确定拟任意见。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成绩和干部考察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竞岗者的拟任用意见。领导组成员必须全体到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决定方为有效。

9、公示。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10、上报审批。经公示后,形成书面拟任用意见呈报中共××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笔试内容

一、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题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报告

三、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四、《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六、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云发〔〕24号)

七、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在11月14日全省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委党校校长李纪恒同志在11月15日全省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高认识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党校工作迈上新台阶》

九、中共××市委党校关于党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

七、任职和任期

1、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

》和《××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办理。

2、竞争上岗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履行职责,享受该职务的相关待遇。

3、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该职务,安排到竞争上岗前职级相同的岗位工作,并按新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任职回避

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时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九、组织纪律

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市委党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试行办法》实行。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全体教职工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不得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教职工对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委或市委党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检举、揭发。

十、时间安排

1、公布职位及岗位职责:20xx年3月15日

2、公开报名:20xx年3月16日—18日

3、资格审查:20xx年3月19日

4、复习备考:20xx年3月19日—20xx年3月30日

5、笔试考试:20xx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6、竞岗演讲及民主测评:20xx年4月5日—7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7、组织考察:20xx年4月12日—14日

8、确定拟任意见:20xx年4月19日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文5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要、实绩为重的原则,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考核评价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察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任人唯贤的氛围、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引导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在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考察考核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作为下一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及后备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看德才、重实绩、凭能力选拔任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考察考核组,具体负责本次考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州财政局人事科长

州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四、考察考核对象

局内各科(室)、局、中心副科实职以上干部。

五、考察考核时间

考察考核对象于9月20日前向人事科上报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电子档)。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考核活动,汇总后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察考核的方式和程序

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式和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1.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对象就近3年以来履职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撰写字数1500字左右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及时上报人事科,正科级干部要求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时间控制8分钟以内。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对科级后备干部和干部轮岗交流进行民主推荐。

3.个别谈话。考察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有关情况;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履职尽责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征求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轮岗交流和提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

科级干部考察报告范文6

一、公推竞选职位:

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公安局副局长1名、指挥中心正职1名。

二、选拔范围:

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现任中层股职以上符合条件的干部或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员中选拔。

三、资格条件:

在上述范围内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竞争。

㈠、基本条件:

1、任正股职满2年(**年11月1日前任职)。检察院副检察长条件可放宽任副职满4年(**年11月1日前任职)或律师执业时间满十年;

2、年龄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任正股职满4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指挥中心正职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

4、身体健康。

㈡、岗位条件:

检察院副检察长: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或具有检察官、法官、律师资格),从事法律工作两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办案能力,能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公安局副局长: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熟悉公安业务。

公安局指挥中心正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公安信息警务、督查督办等综合性业务,有在一线实战单位任职的经历。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1、宣传发动和公告;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3、民主推荐;4、组织考察;5、研究决定拟任用(推荐)人选;6、任前公示,履行任职手续。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年11月5日至11月8日。

2、报名办法: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检察院、公安局的报名者在本单位政治处报名,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的报名者在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人员须填写《**市公推竞选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关学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