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例6篇

科级干部培训计划

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大及**届**全会精神和全国干部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区发展定位、工作思路、目标和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实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知识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用时代精神和创新力提升干部的培养目标,从而为打造**区中心城区新优势,实现超常规、跨跃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新阶段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方针,干部教育培训新体系、新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合理;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得到优化配置,信息化教学手段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更加得力,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全区干部教育要努力实现从素质培训向素质和能力培训相结合转变,引导干部把学习理论、更新知识与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结合起来。要把在加强干部思想理论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的同时,密切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努力把学习理论同运用理论研究解决我区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干部培训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进行。做到周密组织,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指导。逐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充满活力的干部培训新机制。

(三)突出培训重点的原则。着重抓好科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公务员培训、辖区企业法人和科技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和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在内的宏大的人才队伍。

(四)注重培训质量的原则。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任务,以突出时代性、实用性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加强培训管理,严格考核制度,努力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四、干部教育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全区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任务,要按照现行的干部管理范围和干部的类别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任务。“十一五”期间,计划培训干部10,000人次。

(一)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是加强对广大干部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搞好对党的重要会议、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理论观点的学习,始终把理论教育放在干部教育的首位,提高全体干部在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执政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干部在理论上、政治上的成熟水平。

二是加强干部业务知识与各种技能的培训,使各级各类干部精通本行业务,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同时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学习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关知识,加大法律知识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展现代管理、现代科技、财政金融、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培训。使全区各级各类干部具有全新的与时俱进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

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水平,巩固和扩大开展“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在广大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宗旨和党的纪律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各级干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构建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中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事关全局的重要部署,以及社会上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培训。使培训工作直接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决策的贯彻实施,直接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直接服从服务于各部门、各单位推动和促进实际工作的现实要求。

五是不断改善和提高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促进知识更新,实现学历升级。

(二)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

1、抓好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对科级干部、职务晋升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轮训)。“十一五”期间,培训人数要分别达到1500人次和200人次。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安排区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及时完成上级的调训任务。

2、抓好中青年及后备干部的培训。坚持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干部的成长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每年要举办1—2期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人次,“十一五”期间共500人次。除培训外,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中、青年干部。每年选派10—20名中、青年干部到相关部门或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还可选派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或挂职锻炼,以此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高他们驾驭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能力和发挥引领作用。

3、抓好各职能部门的培训。主要是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统战部、区委办、人事局、劳动局、计生局、民政局、经计局、司法局、建设局、农委、检察院、工会、妇联、团委等。

4、抓好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全面实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搞好晋升领导干部职务的任职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包括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在内的进修和培训,切实提高全区各级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本领。

5、抓好农村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围绕建设农业强区目标和适应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需要,紧紧依托党(干)校阵地和省内外大专院校,对于农业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以及农业科技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培训和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农业干部驾驭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水平。

6、抓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全区科技专家和优秀科技人才的政治理论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期间,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使8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培训,特别注重培养拔尖人才和跨世纪专业技术人员。

7、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培训。根据区情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进行调训。

8、强化对社区干部培训。要以街道党(工)委基层党校为阵地,按照社区建设八项重点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社区干部的政策、理论和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社区建设快速发展、功能作用快速提升的迫切需要。

9、加快学历教育发展步伐。根据我区各级各类干部学历调查的统计,全区45岁以下需专科升入本科学历的人员298人,中专以下升入专科学历人员176人,合计474人。“十一五”期间,要扎实推进我区干部学历层次新一轮的进档升级工作。学历教育的主要途径,以在职函授教育为主,以党校系统学历教育为主渠道。学历教育的主要方式,要采取分期分批、逐年推进的方式。学历教育所需经费,原则上以自费为主,对完成学业获得毕业文凭的人员财政可给予全部或部分补贴,也可划分学历层次或人员职位性质给予全部或部分补贴。“十一五”期间,对拟提拔任用的正、副科级干部,原则上要具备本科学历条件。

10、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开展应时性培训。即按照不同时期的实际需要,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安排其他各种培训。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区直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及相关单位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和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干部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的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定期对培训规划、计划和各项培训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干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十一五”规划期间,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具体要求,发挥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办学单位的积极性,做到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尽其职、工作到位。

区委组织部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对干部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政策协调、综合管理、检查监督。并具体负责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等培训。

区人事局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组织实施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

区委宣传部负责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规划和工作指导,负责宣传干部、辖区内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专兼职干部的培训。

区委统战部负责全区派干部、无党派知名人士和非中共后备干部的培训。

区农委负责全区农业干部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社区干部、村干部的培训。

区劳动局负责全区劳动保障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区计生局负责全区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区司法局负责全区干部“四五”普法培训。

区财政局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和利用。

区直其他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有关干部的培训。

(三)充分发挥区委党校、行干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要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和同志关于“要充分认识党校的重要地位,把党校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去部署,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主渠道作用”的讲话精神,使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和培养造就人才队伍方面发挥其独特的、更大的作用。要积极改善党校、行干校的办学条件。“十一五”期间,要增加对党校、行干校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提高以信息化教学为主要手段的现代化教学水平。要按照中央《决定》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把“党校基本建设经费由各级计划部门安排”,把“党校事业费除一般行政费外,还包括教学业务、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教员进行调研、业务指导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实行全额拨款”的规定得到全面落实。要稳定教师队伍,提高素质能力,同时,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聘请专家、学者、各级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提高培训质量层次,增强实际指导作用。

干部教育经费要列入区财政计划,专款专用。并根据需要每年按工资额0.3%拨款。事业单位无论实行何种体制,都要按规定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干部培训。

(四)建立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1、调训制度。培训主管部门按计划采取发文件或《调训通知》的形式,抽调干部参加培训。无论何级干部都必须服从调训。学员所在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干部参加学习。要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申报制度。区直各部门举办涉及全区性的业务骨干、副科级干部培训,一律实行向区委组织部事先提出申报计划,经批准列入区委党校(行干校)年度培训计划,避免多头重复调训。

3、依法培训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和人才、用先进的知识提高充实干部和人才、用丰富的实践锻炼干部和人才、用优良的传统教育干部和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亲民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为实现我县“富民强县”的发展目标、构建和谐**、小康**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各项培训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马列主义学风得到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和人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培训基础设施继续完善,办学水平得到逐步提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干部和人才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干部和人才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的干部和人才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1、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和专业人才学习政治理论。坚持把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的首要任务。要使广大干部和专业人才通过政治理论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方向,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自觉地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2、有组织地开展干部和专业人才思想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我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成果,不断增强干部和专业人才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以《中国共产程》和“八荣八耻”等为重点学习内容,经常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使广大干部和专业人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凝聚群众的人格力量,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有目的地培训干部和专业人才专业知识技能。组织干部和专业人才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引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学习外语、计算机、外经外贸、财政金融、国际经济法等知识、技能。要围绕国际、国内、省内、县内若干重大现实、战略问题以及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讨论,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4、有步骤地规划干部在岗自学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两办督查室、县人事局联合组织实施,规范学习内容,统一学习计划,组织精干力量编写学习资料。每个阶段学习结束时进行严格的考试检查,评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档次,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激励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切实搞好在岗自学。

5、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和专业人才参加社会实践。继续坚持组织选派干部和专业人才下派企业担任“县委特派员”、下派农村担任“科技特派员”、下派农村党建工作点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并采用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形式多渠道地培养年轻干部。教育广大干部坚定不移地走与群众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帮助广大干部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丰富工作经验,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6、有针对性地派遣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根据我县加快发展工业、城乡经济、农业、民营经济等不同需要,认真组织好干部和专业人才到江浙、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外派培训。主要采取挂职锻炼、在当地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坚持以时间短、见效快的短期培训为主,适度少量的进行中长期培训,并且按照专业为主的原则,每年调派一定数量的干部参加。通过切实有效地抓好这项工作,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具体部署

1、县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县级在职领导干部按省、市委规定,五年内分别到中央和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或衡阳市委党校等院校进修一次。根据上级安排,县委书记参加中央党校的培训;县长、县委副书记任期内到省委党校培训一次,时间2个月;其他县级领导五年内到衡阳市委党校培训一次,时间2个月。

2、正(副)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县委管理的正、副科级干部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规划期间,根据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适时举办正、副科级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探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每年安排在县委党校举办2-3期领导干部进修班,每期培训70人左右,学制2个月,5年计划系统轮训700-1000人。要坚持党委(党组)中心学习,每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在职自学制度。一般干部每年安排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月。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积极选派学员参加调训。

3、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培养年轻干部的形式和途径。“十一五”期间,县委党校每年举办1期年轻干部培训班,主要对象为科级后备干部,每期培训60人,5年培训300人,学制不少于2个月。要特别重视年轻干部的使用,积极探索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路子。

4、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实施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普遍开展以创新思维为主要内容的普及性教育培训。“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组织、人事及有关部门每年要鼓励、支持并积极组织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人员参加学术研究,参加高层次的专业知识培训。

5、基层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县委党校、乡镇远程教育站点及其它教育培训基地,突出抓好乡镇机关干部和基层站、所干部的培训。县委党校要重点抓好农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每两年集中轮训一遍,每期轮训时间不少于7天。坚持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和无神论教育。

6、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要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好县处级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组织县处级后备干部到衡阳市委党校进行培训,时间半年,每年一期,每期2-3人。

7、新录用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实行新录用公务员的新任培训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包括专门业务和知识更新在内的进修和轮训。

8、民营企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县委党校每年举办一期民营企业人才培训班,重点培训骨干民营企业主、中层骨干,每期培训40人,主要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WTO基本规则、工商管理知识。选派一批年纪较轻、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者和科技人员到国内优秀企业、高等院校等地进修学习。企业中层骨干的政治理论和岗位资格培训,由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县委组织部规划安排在县委党校培训。

9、其他干部的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对全县政法干部的培训,切实增强政法干部政治素质、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公正执法。继续做好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特点,每年在县委党校安排一期理论进修班或培训班,时间为15天,每期50人,并积极选派优秀干部进省市党校、干部院校学习。组织干部外派挂职培训,学习外地经验。

10、国内外形势的教育培训。根据国内外形势和本县工作发展需要,每年举办一次形势报告会或一次专题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领导主讲,参加对象为县科级以上干部、民营企业主和其他人员,了解形势,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更新观念。

五、主要措施

1、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在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面向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制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校教学新布局,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使县委党校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县委党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发挥党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并要积极开辟县外培训渠道,利用省、市干教培训基地,积极联系培训内容、落实培训任务,认真组织我县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快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利用远程教育体系开展干部的培训工作。

2、努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现职教师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培训,每年选派1-2名在职教师到基层、机关、企业挂职锻炼,同时适当选调1-2名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热爱干部教育工作,具有较强教学能力的同志充实干部培训师资队伍,此外,聘请一批理论水平高,研究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逐步建立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与竞聘上岗任教制度,全面提高师资教学、科研水平。

3、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根据培训对象和任务的不同,制订出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加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实地调研的份量,增强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远程教育,拓展培训空间。教学内容方面,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的实施,科学设置相应课程,加大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使学员带着一个问题来,留下一条对策走。在教学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学分管理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教材建设要突出时代特色、最新成果和**特点。各培训机构要根据自身承担的任务,组织力量编写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的教材。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和协调,确保教材质量。

4、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各单位、各部门在不断加大对干部和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投入的同时,也要把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争取逐年适度增加。县财政要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的要求,对县委党校主体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按人头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县委党校要在县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5、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一是继续坚持干部脱产培训制度。县委管理的党政干部在届期内要到县委党校脱产进修培训2个月以上,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经过相应的党校培训才能提拔使用。二是严格干部调训学习纪律。坚持按计划指令性调训干部参加培训的制度,任何干部都不得无故不完成组织安排的脱产学习任务,领导干部参加调训学习,必须做好工作安排,保证集中精力搞好学习。三是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规定,把参加学习培训作为选用干部必备的资格条件。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干部培训考试制度,把培训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档案,及时掌握干部学习状况和培训需求,为干部使用和有计划的开展培训服务。

六、领导管理

1、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宏观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要把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帮助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坚持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我市实现现代化服务。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能够担当新世纪历史重任、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突出培训重点。突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育,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新发展成果的学习研究;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兼顾新知识新技能的培养。坚持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一起抓,重点抓好科级以上干部的教育培训,尤其要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

注重培训效果。注重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高。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努力提高师资水平、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按照省的部署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评估体系,健全考试考核制度。

培训与使用结合。建立健全并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职定期进修等各项制度,把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提拔任用时,不符合培训资格条件或没有呈报参加培训情况的,党委不予讨论。

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干部政治业务素质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终身教育、素质教育等观念,树立与时展相适应的新的教育思想,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创新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目标是: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特点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新体制和新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

加强对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继续把推进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坚持和完善脱产进修、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成果,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和党的宗旨、党的优良作风的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教育等,使广大干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凝聚群众的人格力量。

抓好干部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训。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还要学习和掌握外语、计算机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把学习各种知识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围绕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讨论,努力使广大干部精通本职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努力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45岁以下的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硕士、博士学位的达到一定比例;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逐步达到70%以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

四、工作重点

(一)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坚持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参加脱产进修学习的制度,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对拟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逐步推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积极做好选送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等培训机构进修学习的工作。市委党校不定期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五年内计划轮训800人左右。

(二)镇领导干部和市直科级干部

继续举办镇(街道)领导干部培训班,正副书记、镇长(街道办主任)、组织委员,规划期内到市委党校轮训一遍。副镇长(街道办副主任)、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加县(市、区)委党校培训外,按分管工作分期安排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继续举办市直科级干部培训班,五年内不定期轮训1000人左右。

(三)中青年干部

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探索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途径和形式。坚持学员选调与后备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继续办好市、县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市委党校每年举办1至2期,五年内培训400人左右;县(市、区)委党校五年内各举办3至5期,共培训1000人左右。

(四)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等工作人员

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干部队伍的目标,按照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的要求以及职位和职业发展需要,依据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法规,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初任培训;加强任职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对处、科级国家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任职培训,可结合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有关班次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抓好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45岁以下人员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培训;抓好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40岁以下人员的外语培训;在全市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

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派等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其他政法干部,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五)基层干部

以镇、街道为重点,通过在职自学和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基地,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基层干部的培训。培训内容可根据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继续在县(市、区)部门、镇、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科技知识和无神论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

(六)妇女干部、共青团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

妇联、共青团、统战等部门要积极会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有计划地抓好妇女、共青团、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五年内在市委党校各举办2至3期相关干部培训班。

(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

开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市委党校五年内举办2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轮训100人左右。开展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坚持报考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党校和其它培训机构的职能以及所承担的任务,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现有基地的作用,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网络体系。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着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质量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培养一批既有较高理论造诣、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干部教育专门人才。逐步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有计划地对现职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研骨干进行培训。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聘请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形成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三)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不断完善课程设置,按照提高干部整体素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必修课程,适应干部的不同发展需要设置有关的选修课程。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对策研究等方式以及数字信息技术、多媒体手段等开展教学。市、县(市、区)委党校要进行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建立网站,利用现有的广播、电视等手段,加快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系统远程教学网建设。

(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重要的培训项目,优先安排经费。积极探索改革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根据教育培训任务下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模式。

各部门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培训干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培训经费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专款专用。

(五)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发〔1995〕4号)和领导干部参加在职学习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全市干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考评与通报制度,党校主体班次学员学籍管理制度,组织部门了解考察调训干部在学表现制度等。加大调训力度,严肃调训纪律,建立领导干部调训情况通报制度,并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指标。建立干部培训档案,把干部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成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和评议体系之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未经党校等干部院校3个月以上培训或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干部,原则上不能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六)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

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监督和办学质量检查,逐步形成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学质量的监督机制及评价体系。按照中组部制定的对干部教育管理部门和承担干部教育任务培训基地的质量评估标准,各培训基地每年要组织一次自评,自评情况报各级党委组织部。在此基础上,按照省的部署和具体要求,组织力量,有步骤、分类别、分层次地对全市各类培训基地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进行评估,进一步促进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七)加强干部教育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

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保证有必要的编制,配备专人负责,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者的培训。各级干部教育管理部门要不断探索和总结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律,及时把先进的干部教育理论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去。鼓励干部教育管理者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努力工作,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六、领导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注意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切实起到表率作用。

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文4

关键词:气象;评估;思路;借鉴

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可以分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对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的评估、对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的评估以及对干部教育管理部门的评估等四个方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承担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的单位,其教学、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培训质量和效果。因此,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在整个干部教育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及具体内容提出了要求。依据中组部的精神,以气象部门为例,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进行探索研究。

一、气象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指标编制依据

培训机构评估指的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根据一定的培训目标和质量标准,通过系统搜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关信息,准确了解其真实的情况,并进行科学分析,从而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培训质量等作出评价。《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监督和办学质量的检查,逐步形成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学质量的监督机制及评价体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明确指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改革,激发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出:“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干部教育条例》则提出建立健全包括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及课程评估在内的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具体的评估内容包括7个方面: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以及经费管理等。为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气象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方面进行了探索。气象教育培训体系由气象部门培训机构、相关高校业务单位及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构成(如图1)。气象部门培训机构是气象教育培训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全体气象从业人员的培训;气象及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是专业型和复合型气象人才的培养基地,在气象培训中具有辅助作用;气象部门相关业务单位为人员培训提供了实践基地,科研院所则可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而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则是气象培训体系的有益补充。作为气象教育培训体系的主体,气象部门培训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两级构成。部级包括干部学院和干部学院分院,各级培训机构分工各有侧重。干部学院主要负责培训体系的统筹牵头,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承担示范培训及骨干人才培训,并对教育培训进行统一评价;干部学院分院重点按照统一布局承担部级培训任务,牵头面向所在区域的培训任务,并开发设计其特色培训项目。省级气象培训机构则主要面向本省,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利用气象远程培训管理平台开展面向本省的远程培训,面向社会开展气象科普培训等。目前,部级气象部门培训机构构成1+8的格局。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作为部级气象培训机构,河北、辽宁、安徽、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8个分院作为部级气象培训机构的重要补充,承担部级气象培训任务;自主策划开发面向基层、区域培训的气象培训项目。为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分院成立以来的阶段性成果,提升分院培训核心能力,针对8个分院开展自成立以来的阶段性评估。评估指标结合气象部门气象教育培训机构特色,设计主要依据3个方面:一是《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培训水平。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重要阵地,作用重大。要求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并提出从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管理等七个方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资质与实力,对气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根据中国气象局对气象培训体系建设的部署。按照气象教育培训发展的统一布局,《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培训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部级培训机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着力实施重点培训,加强课程建设、教材(课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培训环境建设等几个方面,为气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指明了方向。三是根据发展规划。《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指出加强气象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持续推进分院建设。主要包括凸显区域培训特色,加强特色课程、教材建设,强化师资培养,提升气象远程教育培训能力等,对分院建设内容进行了统筹。分院所在省(区)气象局围绕气象事业的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条件和地方特色,制订了分院发展规划。规划对培训任务、培训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气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以推进规划的滚动修订与落实为目的,围绕规划提出的要素制定。

二、气象教育机构评估指标设计思路

依据《干部教育条例》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涵,设计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43个(如表1)。基本涵盖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培训机构评估的内涵。重点按照干教条例精神以及凸显气象教育培训的特色。对特色学科、培训课程、培训质量、远程培训能力建设等进行了强调。一是办学方针(A1)。根据中组部提出办学方针体现政策水平与办学思路,设计办学定位与发展理念两个指标。办学定位体现分院建设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气象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发展理念体现了遵循教育规律,建立了先进的教育理念,并体现了观念、制度以及工作上的创新。因此,包括办学定位与发展理念两个2级指标。办学定位中包括定位目标、发展规划;发展理念中包括思想观念和政策支持。二是培训业务(A2)。二级指标包括特色学科、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教材、教学研究5个方面。特色学科着重考察学科建设方案以及依托于学科开设的特色培训项目;培训项目主要考察牵头策划或开发的面授和远程培训项目。培训课程主要考察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两项指标。课程建设涵盖课程建设计划、课程管理、开发课程数量等内容;精品课程考察数量以及具有教案等情况。培训教材考察教材建设以及远程课件资源。教材建设考察内容包括计划、管理、数量;远程课件资源考察课件资源数量及使用情况,面授课件不在考察范围之内。教学研究包括教育规律与方法研究、培训技术研究以及教学案例(个例)研究3个方面。三是培训质量(A3)。包括教学质量与培训效果两个二级指标。从培训设计、课程设置、教师授课3个三级指标考察教学质量的优劣程度;培训效果包括学员收获和单位评价。学员收获的涵盖意义较为广泛,包括学员培训后收获以及学员自评(工作和素质的提高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师资队伍(A4)。二级指标包括师资结构、师资建设。师资结构包括编制、结构2个三级指标;师资建设里面包括师资培养、教学团队建设、授课时数比、教师管理4个三级指标。五是组织管理(A5)。二级指标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规范。组织机构包括领导班子结构(专业、学历、职称等情况);管理人员结构(专业、学历、职称等情况)、机构设置;管理规范包括制度和档案两个方面。六是学风建设(A6)。文化建设包括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以及体现气象教育培训的特色。培训纪律从学员和教师两个方面指出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强化教师队伍教风及培训纪律等。七是基础设施(A7)。与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基本环境、实习实训基地、远程培训环境以及满足培训需求的食宿保障与学员活动场所。八是经费管理(A8)。包括人员经费、专项培训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的投入;以及管理规范和使用的效益情况。

三、气象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实施

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履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等管制职能的具体体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按照“下评一级”的方式开展。对部门和行业系统的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原则上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干教条例》以此为基础,提出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评估分工、评估程序等。因此,以此思路为指导,气象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在评估指标建立之后,需要确定评估实施方案,方案中主要包括设计评估方法、明确组织分工、对评估进度进行安排以及设计评分办法等几个部分。(一)设计评估方法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根据教育培训机构的现状组织评估实施。因此结合分院发展实际,干部学院对8个分院开展阶段评估工作,采用“分院自评”+“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二)明确组织分工评估工作包括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评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评估的实施工作部门。实施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总体协调;拟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工作组;核查、分析、汇总上报材料;并编制阶段评估报告等。评估的协助完成部门。要求按照评估方案的要求开展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协助完成实地考察评估。(三)制定评估进度安排主要包括4个阶段:一是评估准备阶段;二是自评阶段;三是实地考察评估阶段;四是评估总结阶段。评估准备阶段包括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估方案和评估报告;成立评估工作组,负责拟定评估实施方案和实施。自评阶段。根据评估文件开展自评,并按照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实地考察评估阶段。组织专家组开展实地考察评估。通过听取自评报告、查阅文件资料以及对学员随机调查等方式,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逐项打分,提出评估结论。评估总结阶段。在自评、实地考察评估的基础上,核查汇总评估数据,完成评估报告。(四)评分办法(如表2)根据评估指标及指标说明,按照A、B、C、D四档,确定43个指标自评档次。专家根据评估指标及指标说明,参考分院自评结果,量化评估分值,在0-100之间取整数打分。每个专家的最终评分为43个指标的平均值,每个分院的最终得分为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值。di是第r个专家的第i项指标的评估得分,r是评估专家的总数。

四、对气象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思考

(一)评估指标体系凸显阶段性进展气象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目前正在实践中探索,该指标体系基本达到全覆盖、具有了针对性与科学性。根据2012-2015年分院建设情况设立评估指标说明对43个三级指标内涵进行详细阐述,需要随后续气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情况,做相应调整,呈现动态性特征。(二)建立完善的评估业务流程和评估反馈机制气象教育培训机构在不同的阶段,相应评估指标体系侧重不同。因此,需要评估实施机构建立完整的业务工作流程,明确阶段评估目标,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进行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反馈,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三)评估专家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中,需要根据评估指标编写对应的评估指标说明,指标说明的目的是进行具体阐述指标内涵,包括定量的和定性的部分。涉及具体数量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测算,但关于定性分析描述的完成情况需评估专家把握,因此,评估专家的选择尤为重要。

五、结语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是干部教育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以中组部《干部教育条例》中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涵及精神为指导进行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实践,其相关评估指标的设计思路以及具体的评估实施可以作为其他党校、行政学院以及部委和行业系统的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借鉴,具有一定的意义。育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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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文5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4号)的精神,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的要求,适应我省实施十五年教育、深入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等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为原则,以《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为依据,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

二、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全员提高培训项目(简称“3333”项目)

1.300名访问(进修)学者项目。在“省5522名师名校长计划”基础上,全省选拔顶尖教师250名和校长50名,参加国内外高级研修活动,培养一批中小学各学科首席带头人。

2.3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全省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2500名和校长500名,参加省级培训,造就一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领军队伍。

3.30000名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结合各市工作实际,按教师总人数10%左右的比例组织选拔一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参加市级培训,形成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

4.300000名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结合全省小学教师专题培训和中学教师主题培训,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参加新一轮全员培训;结合新课程要求,全面推进新课程师资培训。

(二)学历提升进修项目。动员和鼓励全省约13000名幼儿园教师、62000名小学教师、50000名初中教师和2000名高中教师参加学历水平提升进修。到20*年底,全省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和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含在读)平均分别要达到50%、80%、80%和5%。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未达到专科学历的幼儿园、小学教师和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均须参加学历提升进修。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支持中小学教师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水平提升进修。

(三)农村教师素质提升项目。用三年时间,在欠发达地区选拔300名教师和100名校长参加培训,逐步形成一支农村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在上述学历提升进修项目计划中,这些地区要有2900名幼儿园教师、16000名小学教师、12000名初中教师和170名高中教师参加进修。到20*年底,这些地区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和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含在读)平均分别要达到50%、70%、70%和2%。

(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省级区域项目。以省内高等学校为主体,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支撑,充分利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和现有网络资源,构建我省区域教师教育网络。2005年完成“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研修网”教学平台建设,开发一批继续教育课程并投入试运行。20*年,全省有60%左右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能够运用网络资源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五)师德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培训制度;每年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主题,开展一次师德主题培训活动和师德论坛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能力。

(六)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项目。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每县(市、区)办好一所教师培训机构。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改善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的要求,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到20*年,所有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必须达到省备案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资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与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等学校教育资源,为教师全员培训服务。

(七)培训者培训项目。选拔和组织500名教师进修院校优秀教师参加省级以上的高级研修学习,培养和建设一支继续教育教学和研究骨干队伍;建立和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的兼职教师人才库。

(八)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英语学科教师培训,充实英语教学力量,满足中小学英语教学需要。每年选送20名中小学英语教师赴英语国家参加短期进修学习。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省师训、干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计划项目的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省级培训经费保障及督查评估等工作。省师训、干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各地应明确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机构。

(二)落实培训经费。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原则。从20*年到20*年,省政府每年下达的2000万元教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升项目。省教育厅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省级培训项目和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省级区域项目等工作。

各地应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47号)文件精神,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中小学师资培训专项资金,由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各地应按省政府要求安排骨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特别要对农村地区教师培训予以经费和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

(三)明确“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小学的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培训县属中小学教师和指导中小学校本培训;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培训市属中小学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和指导辖区各县(市、区)教师培训业务;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培训省级骨干教师和指导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业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努力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四)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议。有关学校在成人高师招生和教育硕士招生中要首先满足中小学和教师培训机构教师的进修需要。

科级干部培训计划范文6

全市干部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规划和统筹安排重要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所确定的职能,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分工负责。

市委组织部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市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组织大中型企业和农村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市(县)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组织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新闻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

市人事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规划并组织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同时抓好中青年科技干部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

市经委负责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高层次学历进修,具体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必备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负责涉外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所需专门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修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培训的教学组织工作;负责对承担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进行资格认定;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市企业管理人员的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履行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考试办公室的职能。

市教委负责全市干部学历教育及成人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认定和审批学历教育办班学校;汇总、审核、下达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入学考试和招生管理工作;负责教学指导、检查和评估;负责学籍管理、学历教育证书的发放和验印;履行市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成人教育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干部有关培训考核的组织、统计分析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全市干部的普法教育;负责管理和指导政法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

市委农工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农村管理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培训。

市委统战部负责对全市干部的统战理论教育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

其它有关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责按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的职能配置承担。

二、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办班的申报审批制度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党委和政府机关一般不直接举办培训班。各级干部培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干部培训规划,提出培训任务,选调培训对象,检查、督促、指导培训规划和任务的落实。办班的具体教学组织工作一般由经过批准的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各种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班应明确具体内容,不得笼统冠之于“干部培训班”的名称。

实行干部培训办班计划的申报审批制度。凡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培训班,应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类由市人事局管理,党务和人民团体类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由办班单位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原则上按企业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凡举办涉及全市性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必须纳入市培训计划,并经市经委审核同意后才能举办。协调审批内容包括培训对象、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办班地点、经费来源和收费数额等。

市直各部门组织、举办跨部门、跨市(县)区领导干部培训班,必须于每年5月和11月底以前作出后半年的培训计划,报市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举办;未提前报批,当年确需举办的,应及时补报计划。

市直各部门举办正科(局)级以上干部的培训班须向市委组织部申报;举办副科(局)级以下干部培训班须向市人事局申报,同时抄送有关市(县)区局组织人事部门;在承办为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抽调省、市管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时,须向市委组织部通报后方可选送。

关于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过渡培训及其初任、任职、知识更新和专门业务培训,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规划实施。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学历教育(国民教育系列)班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由主办部门、单位根据要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批。欢迎省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来锡进行智力辐射,但任何院校、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学历教育班次。

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国(境)外培训班,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外事工作规定办理手续。市管干部出国(境)参加培训,事先应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成批抽调科级(含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培训,组团前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国手续。

市干部培训主管部门结合培训规划和工作需要,主要办好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和其它一些重要班次。市直各部门系统内办班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实施、管理,培训内容侧重相关方针、政策和本系统业务,不搞重复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对于同一领导班子,一般不同时抽调两名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而举办的中央和省、市干部培训重点班次的学员选调,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所属党委、行政组织的领导下,按照要求确保完成。

各部门要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精心制定计划,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各类干部培训活动的目的内容、规模范围、时间地点等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办班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切实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干部培训的经费管理

凡由中央、省、市干部培训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班次,各单位要保证学员正常的培训经费。对其它以干部培训班名义举办的非指令性班次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主办部门不得以各种手段硬性摊派指标,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确需收取少量费用的,应按照物价部门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手续要齐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收费,制止一切以培训为名牟取暴利的行为。

办班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不得进高级宾馆,不得借培训之名,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乱发纪念品,铺张浪费。必要的考察(短班一般不安排)应围绕教学培训目标,本着充实、就近、方便、讲求实效的原则安排。

四、干部培训证书的管理

实行对院校和培训机构承办干部培训任务的资格审查制度。办学资格分别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审定。凡未经审定或审定不合格的办学单位不得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培训班。

为规范干部培训证书的发放管理,除中央和省级干部培训机构发放的证书外,暂定市级统一的培训证书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颁发的结业证书;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统一编号的公务员类培训证书;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济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统一编号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涉外企业高级管理培训证书;外向型经济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证书;教育部门颁发或认定的各类学历教育证书、大中专专业证书等。随着干部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所定的市级统一培训证书相应进行调整。

五、干部学历管理

举办学历教育,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学历教育(国民教育系列)证书须由教育部门统一印制、颁发或验印。未经教育部门验印或参与认定的学历毕业证书,不得作为干部申请更改学历、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除组织、人事、教育部门事先已明确规定的外,无论何类结业、肄业证书、写实性证明、学业证明均不得作为管理和使用干部在学历方面的依据。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干部学历教育证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属于非学历教育,有其特定的要求和规定,委托部门和主办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部门同意,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后方能举办。不得随意允诺学员享受有关待遇。

成人中等、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也属非学历教育,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中高等专业证书班,需向市教委和市人事局提出申报获准后方可实施。举办此类班次的宣传、招生、考试结业、学籍管理和学员待遇等问题须按国家教委、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

干部填报或更改最高或最后学历,必须严格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学历管理的若干意见》(苏组发[*]17号)执行。干部履历表等有关表格中“干部学习情况(接受过何种培训)”栏目填写的主要内容为:

参加工作后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在县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校)、干校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培训情况;

参加公务员培训及相应考核情况;

参加省级以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情况;

参加高、中等专业证书教育情况;

参加省、市级外语、计算机培训考核的情况;

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情况;

出国(境)培训情况;

其他重要培训情况。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涉及干部学历认定,特别是在招聘录用、考核任免、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训进修、选举登记、入党入团、档案管理等过程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