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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范文1
关键词:涉案物品 价格鉴定 审查机制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判决。虽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行为人的罪行,但是由于我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的不完善客观存在,例如鉴定意见过于相信权威、无实物鉴定不可避免、鉴定过程不规范、检察机关把关不严等,都使得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出现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行为人的利益,所以完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审查机制,成为促进我国司法公平,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在此,本文将对现有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审查机制存在的意义、问题、改进意见进行简单的分析和阐述,希望对实际状况能够有所帮助。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存在的意义
(一)检察机关是否犯罪嫌疑人的依据
检察机关犯罪嫌疑人是要有充分的依据,在侵犯财产权案件之中,犯罪嫌疑人涉嫌的金额和物品价值成为了检察机关进行公诉的最直接的依据。检察机关会根据价格鉴证部门的鉴定结果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二)判定行为人是否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主要因素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是决定行为人命运的关键所在,法官会根据涉案物品鉴定意见,判断涉案物品的价值,根据价值判定行为人是否犯罪、情节是否严重,然后综合相关的其他因素,对行为人做出比较合适的判决,在尊重行为人的前提之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二、我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审查机制存在的不足
(一)无实物鉴证过程不够谨慎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需要有实物,但是由于部分行为人销毁或损害物证,使得鉴定部门无法对实物进行鉴定,只能依靠照片或行为人口述,再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鉴定过程即不能考虑到物品的损耗程度,也不能对物品的材质、价值进行合理的判断,使得鉴定意见出现偏差,若鉴定结果过轻,使得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无法给社会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若是判定结果过重,则会损害行为人的人权,不能显现出我国法律的公正公平。
(二)鉴定过程不规范,鉴定部门定价不合理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对涉案物品鉴定的鉴定过程做出了规定,但是真正将其落到实处,还有一个过程。首先,司法机关没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具有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而是让社会机构定价,造成鉴定结果的公信力缺失。二是,鉴定机构在拿到涉案物品进行鉴定时,没有经过认真的市场调查,没有经过透彻的分析,随意定价,例如“天价葡萄”、“天价太空豆角”、“天价兰花”等现象的产生。三是,对于一些稀有名贵的植物、动物、古玩、字画等特殊物品,更是缺乏公开的市场参照物作为相应的鉴定依据,随意估计定价也是一种无奈选择。同时,对于鉴定结果的理论说明并不重视,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也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有些缺少职业道德的人甚至因为利益关系人为的造成了鉴定结果的不合理。
三、如何完善我国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审查机制
(一)司法机关要重视鉴定机构的合法性
司法机关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时,应该充分的重视所委托的鉴定机关是否有合法的鉴定资格。在一些不合法的鉴定机构,受利益熏陶,一些没得到国家认可非涉案物品鉴定机关也从事涉案物品鉴定,他们的职员专业技术较低,对法律法规掌握的也不够全面,他们极有可能做出不合理的鉴定意见,影响司法机关行使权力。所以,司法部门在进行鉴定委托时,一定要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获得合法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
(二)引进鉴定机构内部集体审核机制,保证鉴定意见的合理性
鉴定机构应该深知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不断对自身的鉴定程序进行完善和改进,提高自身的鉴定水平。所以鉴定机关应该将内部集体审核机制引入到鉴定程序之中,集体审核能够杜绝盲目相信权威和“拍脑袋”定价格等不合理的鉴定方式,也能避免由于鉴定人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不足造成的鉴定结果不合理。特别是价格涉及罪与非罪,罪行轻重等法律临界线的鉴定意见,更应该充分发扬民主精神,汲取每个人的智慧,使得鉴定意见在民主讨论中得出。这样得出的鉴定意见一定是最科学、最民主、最合法的,从根本上保证了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正确性。
(三)检察机关要完善对鉴定意见的审查
检察机关在拿到鉴定意见的时候,不能采用“拿来主义”,虽然鉴定部门的鉴定是有据可依,但是也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因素或人为因素使得鉴定结果出现偏差,所以检察机关应该审慎对待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意见,以意见为参考,再组织专门的人对调查意见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判定意见的合理性,更不能因为行为人是犯罪嫌疑人就忽视行为人的相关权利,敷衍了事,损害行为人的合法权利,破坏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范文2
2、开展“法治”、“法治区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基层、行业和部门法治建设进程的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围绕推进2011年“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意见确定的重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启动及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五进”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及成效。
4、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中心任务,积极搭建平台,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特别是高端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措施和成效。
5、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和诚信建设,实施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战略,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核心竞争力的情况。
6、加强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推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的做法和成效。
7、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围绕降低门槛、畅通渠道、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典型案例。
8、贯彻落实《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改善民生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和典型案例。
9、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对解决司法所收编管理方面问题的对策分析和采取的措施。
10、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
11、在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思考及思路对策。
12、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强化衔接管控措施,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的经验做法。
13、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结合”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强化资质管理、执业监管和业务指导,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的做法。
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范文3
副市长丁同志、潘同志、黄同志、叶同志、林同志等参加会议。副市长詹同志主持会议。
自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市政府制度建设逐步规范,依法决策更加科学,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化解矛盾成效显著。国务院法制办多次介绍推广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省政府对全省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依法行政指标考评中,我市综合得分连续四年位居全省首位。
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突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要着眼服务大局、质量提升、法制统一、立法制度创新,大力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要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强化决策责任,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突出管理创新、规范行政权力、强化监督问责,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切实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范文4
按照包头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做好综治宣传活动,为党的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现就我区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3月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9月份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平安法治新xx”。各地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宣传主题。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zd工作会议要求。
(二)宣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李纪恒书记关于zd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zd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重要成果。
(三)宣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张院忠书记关于zd综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xx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重要成果。
(四)宣传中央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精神;宣传自治区、包头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及我区《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形成保安全、护稳定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宣传我区推进平安xx、法治xx和过硬队伍建设所做的努力及成效,宣传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好局面。
(六)宣传zd各部门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等、开展命案防控、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形式及具体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常规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1.利用“魅力喜桂图”微信客户端,开展综治知识宣传;建立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在各自平台上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2.在xx区政府门户网站展播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题片,学习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3.区广播电视台记者和zd各部门、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基层,走进一线,贴近实际,采编和发表一批有影响力、高质量宣传作品。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手段,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集中宣传,制作并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并配备宣传员发放宣传材料。
4.定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在喜桂图新区社区医院前开展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
5.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就近设置宣传点,在辖区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好社情民意搜集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把综治宣传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培训班、讲座、展览、征文和文体比赛等活动,借助民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旅游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群众。
6.组织苏木、镇、各街道以及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杯”知识竞赛。
7.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平安建设专题讲座。
8.zd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9.在各中小学开展“上好一堂平安课”活动,法制副校长讲一堂普法课,zd各部门、区教育局要共同抓好学生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的宣讲和普及。
10.表彰一批综治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月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区综治办将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二)扩大声势,强化效果。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找准切入点,结合职能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着力推出适合多种载体、适合反复使用的综治宣传精品。苏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制作以综治宣传和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橱窗等,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标语1-3条。同时,要办好嘎查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发展“墙头文化”。
(三)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各地区、各成员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注意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总结报告于4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区综治办,阶段性和专项宣传工作情况随时报送,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联络人:李xx,联系电话:xx
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范文5
(一)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培育普法亮点
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广领导干部、公务员述法、考法新举措。推进学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继续组织“送法早班车”到乡村、集市为农民普法,推广如东、通州等地农村普法经验和启东聘用大学生村官担当农村普法辅导员的做法,切实解决农村普法难题。利用暑期时间,组织青少年参加学法用法守法演讲、法制教育主题队会、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服务企业“五送五帮”主体活动,针对企业需求,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巡回法制讲座,宣传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市级机关与社区结对普法共创活动,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情况督查,促进社区普法宣传工作。开展第五批“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村(居)落实普法要求。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普法渗透力
要组织各县(市)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风格迥异的法治文化街区、广场、展馆、主题公园、教育基地等固定的宣传阵地,同时开发设计法制教育宣传短片、法治动漫,利用火车、汽车等流动阵地进行法制宣传。11月份组织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刊《南通法制宣传报》(暂定名)替代《南通普法》,展示南通各条战线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做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各地要发挥当地文艺骨干作用,围绕“五五”普法主题,创作编排1至2项法治文艺节目,以丰富多样的文艺表现手法展示南通法治文化底蕴,为争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增添亮点。
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范文6
一、把握舆论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宣传舆论方向。把握宣传的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上求突破。
2、确保全省领先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持续提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宣传效果
4、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十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一些新招、实招、高招;大力宣传全系统积极参与“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创建,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打造南京司法行政特色和品牌中的做法、经验。
5、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大力宣传全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等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积极宣传“法律人在行动”、法治文化建设等特色普法工作。办好“12.4”法制宣传日南京日报专版。
6、大力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各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案例和好的做法;积极宣传创新调解模式,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各类跨地区、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房产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案件。
7、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在推进劳教创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宣传对未成年、涉黑涉毒涉、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
8、大力宣传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9、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三、把握新闻规律,提升宣传水平
10、加强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与省市媒体的合作,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每周《江南时报》的司法在线专版,加强新闻线索报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继续在《南京日报》开辟专版。
11、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2、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运行机制
1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
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
14、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把好审查关,重大新闻事项要及时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