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员工管理制度范例6篇

简单员工管理制度

简单员工管理制度范文1

当前,企业的制度虽然日趋完善和丰富,但员工在工作中依然经常会无所适从;企业职能管理人员虽然终日忙于各项事务,但很多人搞不清楚自己做这些工作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虽然对一个员工的考核罗列了多项指标,但他仍然感到自己的工作没有被合理的衡量和肯定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实质上是这时候的企业,已经患上了“复杂管理综合症”。其典型的特征就是为管理而管理,为考核而考核,企业管理工作已经逐渐脱离了企业价值创造的初衷。当复杂的管理体系没有产生正面效果,反而让员工疲于应对的时候,管理者们自然会希望管理能够化繁为简。而“简单管理”的核心,则是要掌握原则、抓住关键。从企业管理实践的演进过程来看,没有哪家企业的管理是一开始就是复杂的。一开始总是简单的,都是掌握原则,抓住关键问题,解决关键问题。如果不能很好的分析企业的管理是如何变的复杂,而只是想着回到那种“最初简单而美好”的时代,就会为了简单而简单,使管理变得一团乱麻,更加复杂,并可能陷入从“复杂———简单———再复杂———再简单的”的恶性循环。

(一)企业管理变复杂的成因

对一个企业来说,当企业规模比较小,员工结构比较简单的时候,企业管理比较重要的决策,基本都是由企业领导人直接负责的,这时候的管理,是比较简单和原则性的,企业领导人拥有较高的权威性,而且这个阶段,企业的发展速度也比较快,员工的升职空间比较大,管理工作的争议性也较小,权威高、空间大,管理自然比较顺畅。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人员的增加,经营状况的稳定,企业的管理制度不断的丰富和完善,管理工作日趋复杂,直至出现上面提到的“复杂管理综合症”。究其缘由,主要是由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断丰富和细化制度。

一个企业的管理工作,事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企业至关重要。当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领导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很多管理的重要决策必须委派其下级去完成的时候,企业领导人自然担心企业会出现“任人唯亲”、“嫉才妒能”、“拉帮结派”、“敷衍了事”等问题,因而就希望通过制度,通过非常具体的条文来约束相关的人和事,以防止出现企业领导人担心的问题发生。

(2)希望在企业内部建立公平的评价和分配体系,对考核和激励系统不断修订和改进。

当企业规模比较小,发展比较快的阶段,员工会为企业的发展前景所鼓舞,企业内部也有大量的职位空缺,员工职位晋升的机会比较大,这时候的员工,大多不会去计较眼前利益的得失。可当企业的发展趋于稳定,管理班子基本建立之后,员工在企业中能够看到的发展空间开始变得有限,这时就不可避免的会“斤斤计较”,相互攀比。为了减少员工的怨气,企业就开始重视让大多数员工认可的分配机制,对其进行不断的修订,不断的增加内容,并寄希望于企业的绩效考核能够全面科学的评价企业人员的工作,通过分配机制与员工绩效的恰当考核,以对应提高员工的公平感和满意度。

(3)很多管理人员热衷制定制度,把制度当成争夺利益,逃避责任的工具。

不单是企业的领导人,各级管理人员都热衷于编订制度。一方面,由于很多企业的制度管理不够完善,很多制度都是相关部门编订,企业领导人签字批准执行,很多部门于是开始编订一些对本部门有利的制度,然后想方设法让其通过,然后“照章办事”。造成企业出现很多由不同部门制定,其内容相互冲突的制度,造成很多扯皮现象;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五花八门,制度纵然是写的再具体,也不可能全部都能预见到。在遇到实际问题,特别是棘手问题的时候,很多部门依然是“照章办事”,不管结果如何,不管给企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只要是按制度办,就可以把所有责任都推卸掉。何况制度本身还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各级管理人员的推波助澜,加剧了企业的“复杂管理综合症”。

(4)特殊性阶层的作用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和文化背景,相当多的企业都打上了“家族化”、“政治化”和“人情化”的烙印,家族人员的亲情纽带关系,政治化的垄断和人情化的忠诚,都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比如说,老板的兄弟在公司做了多年老总,谁都知道他这辈子、甚至下辈子都不可能提升,也绝对不可能治理好这家企业,但你敢把他给“革掉”吗?又如,政治化程度很高的垄断企业,你又能拒绝上级派来的一个明显外行的高层吗?再有,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的总监,都是由连总监是什么、监什么、怎样监都一无所知的亲情人物担任,你又能说她不合格而替换吗?这就是中国企业的企情。“家族化”、“政治化”和“人情化”员工的存在,也给“企业管理复杂化”增添了份量。

(二)企业管理复杂化的症结

为什么企业在管理方面的制度不断丰富,问题却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不断地产生新的问题呢?主要是企业的管理容易进入三个误区:

(1)过分夸大制度的作用

不少企业过于夸大制度的作用,认为只要有好的制度,人就不重要,换谁都可以;认为只要制度合理,就可以让企业有序运转,就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质上,企业的制度,无论是在制定环节还是在执行环节,都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而且企业及其内部与外部环境,总是处在动态变化当中,现实情况千变万化,制度不可能凡事都考虑到、规定到,做到完美,做到非常切合实际。而过于夸大制度作用的结果,就是让企业不断去制定制度,但却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特别是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不同于企业的生产工序,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程,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很大。如果按照制度“一刀切”,不仅不会让问题简单化,反而会引发部分员工的不满情绪,增加企业内部的冲突与矛盾,增大摩擦,加剧管理的复杂化。

(2)过于追求企业内部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应是企业的经营基本原则。过于追求公平,反而会适得其反。企业不是法院,法院的宗旨是要维护公平正义,但企业的宗旨是要创造价值。很多企业都希望考核制度能够全面的反映员工的所有工作及工作效果,导致考核本身的工作量很大,占用了大量的企业资源,但结果却是考核越细,员工认为问题越多;考核涉及面越广,考核结果反而越发脱离实际;经常是,越想争取赞同,异议就越多;越要追求公平,越让员工感觉不公平。

(3)过分依仗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只是企业管理的手段之一,企业内部管理的手段有很多,比如文化的引导、情感的维系、现场的督导、工作的沟通、发展前途的激励等等。想把所有的管理问题都归集到绩效考核上,都归集到经济管理这单一手段上,实质是把很多部门内部的、日常管理中可以解决的问题,上升到企业层面,积攒到月末、季末或年终,增加了管理的复杂程度,增加了争议。为了平息争议而投入的资源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争议也会影响到员工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正是其他管理手段的缺失,让企业和员工之间缺少长久可靠的纽带,影响了员工队伍的稳定,影响到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

二、破解死循环,实现“简单”管理

上述企业管理的误区,是每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的。要真正实现“简单有效”的管理,就必须跳出从简单到复杂,再从复杂到简单,然后又从简单到复杂的死循环。要破解这种死循环,必须从培植企业核心文化、清晰企业管理体系、理顺企业利益结构、完善内部竞争机制等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培植企业核心文化

企业文化,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也不是领导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企业员工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是体现在企业用人理念、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原则。很多企业设计了华丽而富有激情的企业文化,但实质上,企业文化关键是要“立正守中”。所谓“立正”,是要确保企业文化是正面的、积极的,是与企业的核心利益相辅相成的;“守中”则是强调平衡,既不能太激进,也不能太保守,否则“过犹不及”。另外,企业文化代表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体现了企业的规范要求,要注重维护企业内部各方利益的平衡,这样企业才能长期稳定发展。

(二)清晰企业管理体系

企业管理,不仅是人力管理体系,而是企业整体的管理体系都需要清晰化。管理体系清晰化,并非是制度越简单越好,有时候“复杂”也是一种简单。比如有的烹饪企业的手册制订的非常复杂、非常细致,但使员工工作操作的时候感觉很简单;相反不少中餐烹饪企业的手册写的很简单,比如“加盐少许,清蒸几分钟”,却使员工操作起来反而感觉很复杂,很难把握。这就是近年来企业要求“精细化管理”的精神。要实现管理体系清晰化,首先是要系统化、具体化,企业制度必须要统一归口管理,必须符合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系,任何新制度的出台,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评议———批准程序。企业管理体系非常重要的目的,是控制风险,首要的是控制系统性风险,通过管理制度体系,将企业运营的系统性风险消除;其次是层次性,层层管控,不能都是“一杆子插到底”,事无巨细,想抓的太多、太紧,反而什么都抓不好。企业运营的风险,不可能彻底消除,只能是有效控制。

(三)理顺企业利益结构

企业的绩效考核,对应的主要是员工短期的、直接的经济利益。而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既包括当期利益,也包括长远利益;既包括实际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情感、感受、个人发展等方面的利益。理顺企业内部的利益结构,关键是要构筑清晰的企业内部利益关系框架,让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清楚地了解他们要为企业、为其他部门、为其他员工提供哪些方面的利益或便利,要做到什么程度,而其能够获得的利益又有哪些、有多少,其贡献与所得的基本对应关系是怎样的。企业内部利益关系的架构,不需要像绩效考核制度那样细致、精确,但必须确保企业所有员工的认识和努力方向与企业核心利益能够保持一致。

(四)完善内部竞争机制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几乎都会陷入管理团队人员相对固化的困境。没有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老员工会把当期的所得当成一种刚性的福利,不管其对企业效益的贡献是否提高,都希望得到更多的利益。同时固化的管理人员也很容易出现拉帮结派等问题,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员工队伍的稳定性。由于老员工的影响,新员工则会感觉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空间有限。必须让所有的员工都有适当的危机感,有“危”有“机”,才能保持员工队伍的活力,才能使企业更好发展,让员工得到实惠;而缺乏危机,则会让员工,特别是老员工安于现状,不可避免地会去计较眼前利益,哪怕只是蝇头小利,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从而降低员工的满意度。

三、关于管理的方法

未来的管理,一定是向着既要简单而有效,又要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传统粗放式的管理将会受到巨大挑战。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其背后也必然是管理的竞争,这也是成就一流企业的根本。能够成为世界级一流品牌的企业,其根源在于有一流的管理理念。但在这一点上,不少本土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差得远。甚至可以说,很大一部分企业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管理。

(一)“人岗管理”法

“企业管理”,实则是主要对于“人”的管理。但是,凡是做过管理的人都知道,几乎所有的组织设计理论都告诉我们,在管理变革过程中,组织设计的首要原则,是“因事设岗、因岗配人”,是要“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而决不能“因人设岗”。而几乎所有的管理者都遭遇过这样一种管理尴尬:“因岗配人”,根本无法在企业中实施下去。一是企业内部几乎没人能达到岗位要求的标准,外部招聘的可能性更小;二是有些人明明不合标准,但是却不得不用,不得不把他放在一个连他自己都认为不可能胜任的岗位上。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和文化背景,相当多的企业都打上了“家族化”、“政治化”和“人情化”的烙印,家族人员的亲情纽带关系,政治化的垄断和人情化的忠诚,都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这是无法回避的中国企情。所以,在组织设计的过程中,也是绝对不可能对这种实际情况视而不见,也不可能照搬组织设计的西方理论。忽视这种实际情况,往往会引发企业内部本来就潜在的管理矛盾,也必定会阻碍整个组织的管理变革。管理变革和组织设计时,我们就必须面对一种“人力资源不匹配”的现实。只有在现有的组织资源条件下,既按照标准设计岗位标准,又参考特殊情况设计组织流程,既要“因事设岗”、又要“因人设岗”,既要“因岗选人”、又要“兼顾平衡”,否则,就只有留下满腔遗憾。相关办法是:如可以在一个明显不称职的“领导”下面配一个较为专业的助理或副职,让助理进行具体的管理事务,让领导专门从事发号施令。还可以先将明显不合格但又是很“特殊”的人放在一个位置上,然后制定规范、实施考核,加强培训,给出时间,让“特殊”的人们慢慢提升,实在无法提升的,再让他“自我淘汰”;还可以建立内部人力资源机制,培养年轻的知识型的人员作为“第三梯队”,慢慢进行“职位替补”。

(二)“文化管理”法

在如今的管理中,我们常遇到一些管理尺度与方法上的问题。比如管理人员和员工相处太过亲密,本以为可以和下属打成一片,方便管理与沟通,可结果却是走的越近,管理越难。失去威信,随意妄为,有令不从。而严厉一些时,员工又觉得太苛刻,产生抵触情绪,依然效率不佳。此时的企业管理,不妨借鉴一下中国历史传统文化中流传积淀下来的智慧。“用法家思想治天下,用儒家思想安天下,用道家思想持天下”。使企业团队打造一种和谐强大的企业管理模式与文化氛围。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家提倡:有功则赏,有过则罚,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提倡人无高低贵贱,“定分止争”。“不法古,不循今”,法家的观点思想应用到今天的企业管理中,十分有借鉴意义。在中国,儒家文化盛行了二仟多年。儒家文化以仁德为本,和谐处事的思想观,教人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处事,和谐关系,仁德载物。道家推崇“虚静无为”,“无为而治”。道家的哲学内涵是以柔克刚,以退为进,具有强大的韧性力量。在共同遵守规章制度的氛围中,与大家和谐相处,创造基于律法为前提的情感管理。做到以威,慑天下,以德,安天下。法家、儒家、道家三种思想各有特色,在企业管理中,不可独立使用,凡事过犹不及。过于依靠律法治理企业,容易造成员工无归属感,忠诚度低,甚至觉得不平等,受压迫,与公司貌合神离,完全是利益驱动。这样的企业一旦遇到重大的危机或困境,极容易轰然倒塌,土崩瓦解。过于注重儒家的思想,过于“和谐处事”,容易导致企业没有生气。而道家思想的应用,则是要在企业有了律法治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方可导入。当企业连奖罚制度都没有成熟完善,就大讲无为而治,此时想无为而治,只能是天下大乱。

四、结语

简单员工管理制度范文2

1.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1产业、产品结构单一,抗市场风险能力差

建筑企业的发展直接受制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周期,为抗御由经济发展周期带来的市场风险,世界各大建筑企业多采用产业、产http://品结构多元化的策略。反观我国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近年来虽然都先后启动了多元化发展战略,但几乎所有企业80%以上的营业收入都还来自于建设主业,除个别企业依靠房地产业贡献较大份额的利润外,绝大部分企业利润的60%-80%是靠建设主业支撑的。

1.2集约化程度低,管理质量和效益水平差

经营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直接决定企业的强弱优劣,一方面是我国各大型国有建筑企业都是多重法人结构,各级法人重叠,并且同业子公司众多,公司总部(母公司)统筹管理控乏力,各业务板块经营协同互补程度差、各同业子公司恶性竞争现象突出;另一方面是各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还远未走上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道路,基本都还是劳务密集型企业,每个企业都管控着数以百万计的员工和作业人员,加上项目高度分散,在鞭长莫及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存在作业管理粗放现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缺乏牢固的基础。

目前,企业管理突出问题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但无一例外地都给企业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弊端:

(1)抬升了企业的成本

一家大型建筑业企业在管理成本支出方面,包括自身的管理成本,也包括协调成本,内部协调、外部协调、地方协调、社会协调。wWw.133229.cOM如果自身管理机构庞大,链条松驰,必然导致这些成本上升。

(2)制约了管理整体优势的发挥

企业层级多了,机构多了,部门多了,必然会出现扯皮、揽功推过的现象。管理效益就在这种内耗中大幅度降低。

(3)对市场需求的千变万化难以作出迅速反应

建筑业企业的特点是点多、面广、人员分散,总部与各施工点距离千里,颇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情形。例如一个项目部在距离总部几千里之外的项目上施工,经常会遇到地方协调、物资采购、人事调配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按部就班的请示、汇报,再经过层层部门的审批,最后即使批准下来也贻误了战机。

(4)挫伤了一线职工的积极性

管理机构庞大,冗员过多,必然导致消极怠工、浪费生产材料等现象发生,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5)形成更大更多的贪污黑洞

企业多一层管理机构,多一道权力,就容易滋生腐败。某些人拜金主义思想严重,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捞取个人好处,盗取企业资产,使企业效益流进了个人的腰包。

(6)减少“接口、环扣”

目前,建筑业企业还是多重法人结构,法人重叠,且同业子公司众多,公司总部(母公司)统筹管控乏力,各业务板块经营协同互补程度差、各同业子公司恶性竞争现象突出;另一方面是各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还远未走上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道路,基本都还是劳务密集型企业,每个企业都管控着数以万计的员工和作业人员,加上项目高度分散,在鞭长莫及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存在作业管理粗放现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缺乏牢固的基础。从资产质量和效益水平看,都存在着应收款和应付款双增的现象,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因此,面对上述诸多问题,许多企业一直在探寻管理之路,有的学习国外管理模式、有的咨询管理顾问、有的甚至将全部精力用于构建管理体系,不自觉地把管理复杂化,曲解了管理的真谛。复杂化的管理,自以为条条是道,实则于事无补,不能解决企业的管理问题。由此,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进入管理者的视野,“简单管理”在企业界呼声渐高。

2.何为简单管理

简单管理,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奥卡姆,当时有位哲学家威廉提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原理,后来在企业管理中被认为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在我国古代道家文化也曾信奉“无为而治”,“有所为,有所不为”,“治大国若烹小鲜”都是企业管理的较高境界。

简单,包含多种含义。

一为简洁化。现在作报告要求简明扼要,因为许多长篇累牍都是为了文字而文字;越来越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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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放权”,因为事必躬亲不但造成劳累而且没有成效;现在规章制度需要内化于心,因为上墙上报相当于束之高阁。同样一个问题http://,用简单的眼光去审视,它就简单,用复杂的眼光去包装,它就复杂,结果大相径庭。

另一层含义是清楚明了。我们在思考和表述的时候都应做到这一点。“简单”要求我们分清主次,从关键入手,简单高效地解决问题,逐步养成简单的思维习惯。抓住事物的本质,将复杂问题清晰化。一句话就是化繁为简,以简驭繁,以效果和效率为出发点。

3.“简单管理”的核心理念

简单管理,首先要求企业有明确的目标,全员形成“共同愿景”,并能主动为此而奋斗。把管理看作手段而不是目的,“简单”只是个方式,根本目的还是要高效地完成工作。管理,不是束缚人而是要充分释放人的内心潜能,它是一种通往目标的工具,而不目标本身,所以,不要过于追求美感,面面俱到,太多的繁枝末节容易成为累赘,管理者不能沦为管理的奴隶。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将人力资源充分转化为生产力。该简化的地方一定简化。

我们在多变的环境中学会用简单管理的思维去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寻求企业生存和发展之道。对应传统模式中的“重管轻理”,而讲究管与理的平衡与自然。管和理是一对矛盾,是相辅相成的,是对立统一的,是对“度”的把握的求真务实。 它倡导化繁为简,以简驭繁的理念和方法,要求凡事找规律,以效率和效果为出发点,努力让组织、管理者和员工的各项工作更容易、更清晰、更有条理和更有效率,以最简洁、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4.如何实现简单而有效的管理

4.1以体制创新带来管理创新

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企业必须改变靠个人权威、经验的管理方法,逐步采用决策论、信息论、控制论、价值工程、目标管理、经济预测、行为科学等管理方法来进行管理。而要实现这个转变,有赖于企业学习推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引进、借鉴国外知名企业的现代管理方法,做到创新体制,以此来实现管理创新。

4.2管理机制程序化

企业管理需要机制的支撑,同样也需要一个完整的流程,这是简单管理的必然要求,与企业实际发展相契合。逐步形成企业独具特色的管理机制。如制定具体的操作标准、形成管理制度汇编、员工行为规范等,重新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去糙取精,形成简单实用的新流程;通过这些举措,实现管理机制的程序化和流程化,将管理制度深入人心。

4.3管理考核有效化

现在许多企业劳师动众地推行绩效考核,或大量的表格数据,或大量的文件流程,或逐层逐级的上报,往往收效甚微。按照“帕累托法则”所说:20%因素会决定80%的结果。因此只要抓住了复杂问题中的20%关键因素,我们就可以把复杂问题进行简单化处理。从而迅速解决问题。

4.4理顺企业利益结构

理顺企业内部的利益结构,关键是要构筑清晰的企业内部利益关系框架,让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清楚地了解他们要为企业、为其他员工提供哪些、有多少,其贡献与所得的基本对应关系是怎样的。企业内部利益关系的架构不需要像绩效考核制度那样细致、精确,但必须确保企业所有员工的认识和努力方向与企业核心利益能够保持一致。

4.5要加强企业管理的系统性

企业管理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统筹考虑,才能灵活运转。无论采取哪种管理方式,都要考虑各部门、各层次的衔接配套,有责有权,绝不设立可有可无的机构,更不能设立给管理添乱的部门。从专业管理来说,可以分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劳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这些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把这些管理分割开来,而要找出他们的内在规律,进而把其他专业管理带动起来,使企业管理形成科学体系。

4.6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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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上述精神,为全面深化新形势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朝着什么方向深化?如何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怎样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述问题略谈浅见。

一、我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现状

从目前我国党政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改革深化的状况看,党政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存在着两种用人制度和方式。一种是编制内用人制度和方式。即通过公开招考、录(聘)用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及占用编制的工勤人员等。这一部分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或相关规定等进行编制内规范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另一种是编外用人制度和方式。现在,党政机关,尤其是事业单位的编制外用人,有以下不同的方式或形式,主要是:

1.聘用(任)制用人。即用人部门或单位的所需人员,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聘用制或聘任制的规定,通过公开招聘,以契约的形式聘用或聘任、管理。

2.劳务派遣用人。即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公开招聘,把经考核合格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派遣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每月一次性转给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由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负责支付,并负责代缴“五险一金”和对派遣员工的管理。

3.非全日制用人或劳务用人。即季节性用人、项目用人、临时用人等。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过程中,许多部门或单位对编制内的工勤人员或熟练型、普通技能型以及辅助型等低端工作人员,也采取了劳务派遣等比较灵活、简便、易行、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深受各方面的欢迎和好评。

(二)问题

由于上述用人大都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或选人用人方式比较灵活,于是就经常出现以下问题:

1.非规范用人,管理无序。就目前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或编制内灵活用人的合法性还未得到确认,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实践中对编外人员或编制内灵活用人的管理方式已经出现多样性、做法不一的混乱问题。一方面,编外人员或编制内灵活用人大都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经审核批准的所占比例很低;另一方面,编外人员或编制内灵活用人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而定,导致与编外人员或编制内灵活用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混乱,在岗位设置、人员进出、工资福利、管理考核等事项上随意性较大;再一方面,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或报酬,由于无法通过正常规范渠道列支,很多单位通过挤占办公经费、项目经费或职工教育、福利经费等办法列支,常常违反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财会纪律;还有一方面,就是为规避法律,逃避责任的非法用人等等。

2.编内与编外人员权益不平等,编外人员权益难保障。一方面,编外人员不是以管理、技术、工勤等岗位为基础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以身份为基础管理的。而用人单位则出于减少用人成本考虑,给编外人员较低的报酬;另一方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编外人员不在此范畴之内,职业发展空间受限;再一方面,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存在减少险种或降低缴费参数等问题;还有就是编外人员在加入工会、业务培训等方面,缺乏机会等问题。

3.人事、劳动纠纷投诉多,处理不及时。近年来,由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数量的日趋增加,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劳动保险及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投诉也越来越多。由于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善,有关部门受理或处理上述问题的难度加大,编外人员的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或编制内灵活用人及其管理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通过法律制度和政策法规的完善来规范其管理,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深化的“顶层设计”,不仅是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长远问题。要站在党政机关精简、高效和勤政、廉政建设和事业单位发展对用人需求的战略全局高度,从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规范并重出发,通过多元人事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完善,推进和完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

二、国际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用人制度和方式的引进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市场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及部门或单位逐步引进了国际上一些机动灵活、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适应改革需要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方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与发展,现已在我国形成了一种新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方式,这就是劳务派遣制度和方式、政府雇员制度和方式。

(一)劳务派遣制

1.什么叫派遣制。派遣制,也叫劳务派遣、人才派遣或人才租赁等,是人才、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公开招聘,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且已与人才、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人才、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的名义,派遣到用人单位进行短期工作或一定期限工作并可续签一定期限合同的一种灵活的用人方式,是新时期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新的用人制度。这种新的用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派遣员工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这些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人事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落户、建立员工业绩和诚信档案、各类社会保障的办理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及具体管理,则由人才、劳务派遣机构或公司负责完成。

2.劳务派遣制的优势。劳务派遣制的主要优势:一是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管理分离,有利于管理成本降低;二是人才、劳务派遣机构服务于用人单位和派遣员工双方,有利于人力资源供求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权益保障;三是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能进不能出的负担,卸掉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人员冗长的包袱,有利于单位人力资源队伍精干、优化;四是促进了社会人力资源的流动,有利于社会人力资源的市场最佳配置。由于其具有灵活性大、成本低、效率高、活力强以及单位用人风险小的好处和特点,美国、西欧以及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许多国家的企业,甚至政府机关、第三部门等大都采用了上述方式,有的国家实行派遣制的人员,甚至占到就业人口的30%以上。

3.劳务派遣制的引进与发展。在我国,人才、劳务派遣业务起步较晚。1996年,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市人才市场共同引入了人才、劳务派遣这一新型用人方式、签署了第一份员工派遣劳动合同,办理了30人的员工派遣业务。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到2013年底,全国人才、劳务派遣机构或公司已超过80万家,派遣员工超过3000万人次。其中仅上海市的人才、劳务派遣机构或公司超过5万家,派遣员工超过300万人次,营业额超过1500亿元。

当然,人才、劳务派遣这一新的用人方式,在我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面对刚刚改制的国有企业和不太成熟的民营企业以及人事制度改革正在深化过程中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劳务派遣显然没有做好法律制度、市场规划、行为规范等各项准备。派遣员工——这一逐步形成的劳动群体,虽然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但在许多用人单位被视为“另一类”职工,而屡屡受到不公正待遇,并长期处于“维权难”的弱势地位。

因此,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起草过程中,劳务派遣是各方分歧、争议最大的焦点。一方面是对于劳务派遣这一新生事物缺乏深入的了解研究,其重大意义与作用认识不清;另一方面是劳务派遣缺乏法律制度规范,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多不规范的操作,损害了劳务派遣业的整体形象。但瑕不掩瑜,劳务派遣本身就是一种灵活用工的国际潮流,是突破我国传统用人制度的新的用工方式,也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在国家法律层面上确认了劳务派遣制的合法地位,并对其在法律制度上进行了规范。2013年7月1日修订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又对劳务派遣制度从四大方面进行了完善。可以说,劳务派遣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的用人制度和人力资源配置方式。

(二)政府雇员制

1.什么叫雇员制。雇员制又叫政府雇员制,是20世纪50年代前联邦德国为适应政府组织弹性化、专业化的要求而采取的公共行政改革措施。80年代以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也纷纷根据本国实际进行了本土化改造,针对某些特殊职责和专业性强的职位,实行了公务员合同制管理模式。

由此可见,政府雇员制是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人力资源制度。它通过公开招聘并以劳动合同为主要手段,来界定、规范和调整政府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和高品质的公共产品。

在一些西方国家的行政事务中,对政府雇员的范围和对象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上的理解,即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行政公务人员都称之为政府雇员;另一种狭义上的理解,即是指政府从社会上直接招聘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急需专门人才或打字、驾驶、维修、勤务等熟练型、普通技能型等低端工作人员。他们一般不占用行政编制,不直接行使行政权力,而是按照雇佣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在一定时间内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他们与实行常任制的公务员共同完成行政机关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技术事务。

2.政府雇员制的推行和发展。据了解,在推行政府雇员制的德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国家,政府雇员的人数大致占其行政公务人员队伍的10%—20%。在我国,政府雇员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种新的人事制度。最早实行政府雇员制是吉林省政府,2002年6月,吉林省政府率先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官员管理试行办法》,其政府雇员分为三类:即一般雇员、高级雇员、资深高级雇员,工资薪酬比照公务员平均工资的2—15倍,设14个档次。随后,上海、无锡、武汉、长沙、珠海、深圳、扬州等地区,纷纷尝试这一新的选才用人制度。

政府雇员制把市场用人机制引入政府机关,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用人成本;而且还淡化机关的“官本位”色彩,打破了政府机关只能进、不能出的用人弊端。

(三)派遣制与雇员制的异同

1.派遣制与雇员制的相同之处。一是都打破了传统的用人选才方式,保证单位用人选才的能进能出,搞活和优化了人力资源队伍;二是都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都是用契约合同管理的方式,明确各自的工作期限、权益义务和目标责任等事项,使每个人都有工作目标和职责依据等。

2.派遣制和雇员制的不同之处。一是劳务派遣制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规范范畴;而政府雇员制,只是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虽然是一种制度创新,但还缺乏相应的制度配套,政府雇员制与现行公务员制度是脱节的。因为现行的《公务员法》中并没有规定在公务员系列之外有政府雇员。二是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招聘并考核合格后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使用,其余一切人事管理均由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负责。也就是说,派遣员工是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的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只是按照其要求工作,而其他一切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政府雇员,则由政府及用人选才的部门直接招聘并雇佣。因此,政府及用人选才的部门对其的一切人事管理负有隶属责任。三是派遣员工与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派遣服务机构或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的关系是间接连带责任的关系。政府雇员与政府及用人部门签订的是直接雇佣合同。所以,政府及用人部门与雇员是直接责任关系。

三、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制度体系,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制度改革与建设方面取得长足发展。比如建立健全适用于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要求的公务员制度,出台并推行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又比如建立健全适用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等人员管理需要的聘任(聘用)制度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这里且不说上述制度及政策法规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也不说上述制度及其政策法规只适用于编制内人员,而对编制内的一些人员的选用,也需要新的制度及其政策法规的出台与施行。下面就如何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深刻认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多元化选人用人的客观合理性

近些年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多元化选人用人趋势,是有其深刻的客观原因的。一是现行编制不能满足工作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国现行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还是几十年前制定的编制标准。随着这些年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许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数量非但没有增多,反而有所减少。现在,人口增多了,事业发展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不仅未增,反而减少,已不能满足党政机关工作和事业单位发展的客观需要,多元用人,尤其编外用人顺势而生。二是搞活用人的实际需要。传统的人事制度用人僵化、进出口不畅,造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使用编制外人员或编制内机动用人,方式灵活、管理容易、听话好用及工作积极性和效率都比较高,且进出口畅通,从而消除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能进不能出的人员包袱,增强了内部活力。三是减轻负担的实际需要。一方面,多元用人尤其是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相比,人工成本低,可减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多元用人尤其是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可采取外包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这就大大减轻或免除过重的管理成本。

所以,我们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多元用人,尤其是编外人员存在的客观合理性,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它反映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过程中对多样化选人用人的客观需求。

从国外的先进经验看,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韩国等国家,在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中,采用的都是正式职工、雇佣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短期用工相结合的用人方式。因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多元化选人用人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律。

从国内的先进经验看,广泛并择优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专业人才的智库作用,是党政机关,尤其是事业单位保持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从国家政策导向看,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尤其是事业单位推行灵活并具有生命力的用人选才制度。比如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即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方式和办法等。

可以说,多元化用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市场规律和党政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发展需求。

(二)加速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后勤管理社会化的用人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深化步伐的加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后勤工作及其管理越来越呈现出社会化趋势。首先是职工食堂、医院、幼儿园、学校等从机关分离出来,走向社会化运营;其次是办公大楼的维修、卫生清洁及区域绿化及其管理,交由社会物业公司负责;第三是办公用车交由社会出租车公司负责,随叫随到、服务周到,按时、按公里计费,等等。上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后勤工作和人员及其管理社会化的做法,应该普遍推广。

当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面临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的新趋势。我们认为,除了个别部门或单位涉及保密、机要、执法等公共车辆外,一律取消公务用车。上海市人事局早在10年前就成为无公务用车的单位。该局的所有公务用车的使用,都交给上海市出租车公司负责。局内无论领导还是业务部门的用车,都首先到局办公室申请,填好用车理由、时间、地点,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联系上海市出租车公司,保证车辆随叫随到,按时、按公里计费。这样的做法完全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混用以及公车改革不彻底的现象,从根本上铲除公车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逐步完善政府雇员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雇员制,已在全国多个地区推行,效果也逐步显现。从目前的实践看,政府雇员制,一方面需要上升为国家法律或规章层面。现在的政府雇员制,还都在地方省、市政府的政策层面,而且是因地而异,做法不一,影响力较小;另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实行政府雇员制,主要应针对高端人才展开。因为从现实情况看,我国政府的工资福利制度还没有达到招聘雇佣高端专门人才到机关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但政府的某些专业技术岗位确实需要高端专门人才担此重任。所以,政府雇员制的推行成为必然。

对政府雇佣的高端专门人才,一方面要给他们具有吸引力的报酬,包括年薪制等;另一方面要给他们完成各项专业技术目标相应的权力;再一方面,还要明确他们被雇佣的职责、任务和要达到的工作目标等。只有这样,政府雇员制才能推广开来、坚持下去。

(四)进一步健全劳务派遣制

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到2013年7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作为我国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和制度,已经上升为国家法律层面,并不断健全。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大力推行并不断健全劳务派遣制,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事管理体制和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认为,从这些年的实践成效看,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或编制内人员的辅、临时性、替代性等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

但在实行劳务派遣制的过程中,要注重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劳务派遣机构或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二是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机构或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派遣期限、派遣岗位等相关内容。三是注重保障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人单位相关岗位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近似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确定。四是按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五是按规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相关的福利待遇。六是保证连续使用派遣员工正常工资的调整以及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有关维护派遣员工权益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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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管理在事业单位中的重要性

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事业单位来讲,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文字工作。对个人来讲,档案记载了员工从学校到单位全部的学习、工作、奖惩等全部经历,一份档案就像员工的简历一般,可以作为单位评定、选拔人才、进行奖惩的有效凭证。[1]对于单位来讲,是事业单位全部的核心型文件,其中含有企业的很多秘密信息,不经个人及单位同意,任何人均不能私自泄露。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劣也可以作为评定一的事业单位工作体制、员工能力、单位实力的重要指标。

2.现阶段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足

2.1传统档案管理方法的滞后性

自档案出现以来,从最早的竹制记录发展到纸质记录,再到现代信息技术条件相爱的电子记录,档案管理形式的每一次变化,都使档案管理效率■到巨大提升。而当今在很多事业单位仍然沿袭传统的档案管理方法,更多的依赖人力来完成工作,无论是档案信息的搜集、档案本体的整理及校对都使由档案工作人员亲自进行。对于一个大型的事业单位,企业的档案相应的也会非常多。如果大都依赖于人力来完成,必然会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2.2事业单位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档案管理工作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持久性的工作。而档案管理的不完善除了传统方法的使用外,单位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也是诱因之一。单位内部缺乏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制的有效结合。因为管理体制的缺乏,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往往不能接收到上级管理机关对于档案管理的意见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2]而自下而上反馈的断流,使得这些问题都难以向上级反映,长久下来,积累下来的问题必然会影响到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事业单位从属于政府管辖,而政府工作人员也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没有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和检查,工作中的问题也没有及时的被发现和解决。

2.3人力资源设施的匮乏

事业单位对于档案工作的管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当期那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分配不均和高素质人才的缺乏是英系那个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传统的理念往往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对于知识水平要求不高,仅仅需要文案型工作人员即可,因此导致单位内部很多岗位需要换血。档案管理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不是简单地识字这么简单,他还需要具有文字分析、资料搜集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多方面的能力。对于一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往往因为缺乏实战经验,面对如此多的文案,不知从何下手。而对于那些经验丰富的年老职工,又因知识水平的落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缺乏,而使得工作效率较低。因此档案管理也同样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在掌握一定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运筹帷幄,稳重不慌乱,才能将文案型的工作做好。

3.加快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进程

3.1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进程

传统档案管理方法的滞后性,使得人们开始反思,开始寻求更加高效的档案管理方法。近些年来,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与革新,数字化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数字化的档案管理不仅可以解决传统技术水平上的弊端,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大大的加快工作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3]具体来讲,首先,将档案搜集与汇总工作集中到计算机来完成,进行归档处理。并且将必要的信息融入单位的工作体系中来。从长远来看,档案管理的数字化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一向比较复杂的管理系统。另外计算机网络信息存在安全性的问题,在工作时,要做好信心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信息的外漏。

3.2完善档案管理的体制性建设

体制性问题是阻碍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根本所在。针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各个管理部门,针对各项档案管理任务都分配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并在上下级工作人员之间做好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另外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包括自上而下的严格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完善监督。在制度制定上要遵循简单明了,实用可操作的原则,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规章制度的指导性作用。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要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其规章制度必须要符合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另外,为了激发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单位要做到奖惩分明,对于表现积极、工作上进的个人要给予奖励,在起到鼓舞作用的同时,对其他员工也起到激励性的目的。当然,对于工作拖沓,不按时完成任务量的工人,也要进行惩罚,只有奖惩分明,对一个单位来讲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

3.3加强人才建设与培养

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对于日后计划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来说,要在学校将专业知识学好,并具备基本的英语、数学、计算机知识能力。充分利用好寒暑假的时间,到一些相应的单位实习,这样既可以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也可以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当然,事业单位也可以举办一些知识性的讲座和能力培训,将一些新兴的知识、方法、技术等信息向大家传播,并单位员工提供一个交流实践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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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容注意问题

中小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从业人员较少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占60%左右,利税占40%,就业人数占75%;在新增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灵活、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

但目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影响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如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账目混乱,财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可以看出,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对会计的规范和准则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会计监督体系及其他涉及会计工作的有关方面进行设计。它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也应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阐述如下。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是指规范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包括核算形式的选择、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设计、财务会计报告设计及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会计工作可以手工操作,也可以实行电算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本单位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作出设计。

2.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制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安排有3种形式:独立的机构,独立的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但有独立的人员;既无独立的机构,又无独立的人员,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记账。到底采用何种形式,有关人员在其中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企业应当在会计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业务量大小的基础上,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安排。

3.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会计质量和监督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会计制度、材料物资管理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制度、会计档案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规划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上述会计制度的内容中,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下面就这两个问题作重点阐述。

首先,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设置会计机构,配置有关会计人员,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既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又要与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相适应。就中小企业来讲,原则上应简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财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应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对于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部门设会计组织,并配备有关人员。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应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设置方式,即仅在企业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并允许一人多岗。具体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则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大小、经营特征及管理组织形式等情况予以决定。

(1)微型企业(雇员1~5人):这样的企业经营规模很小,业务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额信用交易。会计的任务只是记录营业额、控制费用、计算盈亏及纳税所得。因此,可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直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2)小型企业(雇员6~50人):这样的企业经营业务数量少,交易简单而且交易类型有限,可能进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数量的信用交易。会计系统需要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简单信息,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不必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管理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不会太多,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 (如有些企业将会计人员放在总务部门,有的放在办公室等),并且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可不设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代管。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

由于会计人员较少(一般2~4人为宜),为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会计岗位可设置以下4个岗位:

①会计主管兼稽核岗位。职责是在厂长(经理)领导下,组织、管理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调度,进行账目的定期核对,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

②总账报表岗位。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管和管理会计档案。

③出纳岗位。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签发支票所用印章。

④明细账会计岗位。负责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申报、缴纳税金,进行工资核算等。若小型企业的规模、业务量接近微型企业,可采用微型企业的做法,或将4个岗位进行调整合并,即会计主管与总账报表岗位合而为一,明细账会计与稽核岗位合而为一。

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中,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凡涉及到企业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处理,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即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 (3)中型企业(雇员51~250人):这类企业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还可能有进出口业务,业务量比前两类企业增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会提高,如要求会计系统提供稍微复杂的管理信息。此情况下,原则上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可设置为科、室或部。同时,中小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经济业务简单的中型企业,会计和财务机构以合并为宜。其他的中型企业,一般应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开,即分别平行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就当前组织机构的特点来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财会合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财会分离将成为必然)。

会计核算一般应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对于经济业务较多的中型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非集中核算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企业会计机构集中办理。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置如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报表岗位、出纳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材料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销售和利润核算岗位、资金岗位、稽核岗位、会计档案保管岗位。在上述岗位中,一般来说,总账报表、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资金、销售和利润等岗位应当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等岗位可根据企业核算体制的具体情况或者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或者分别设置在其他有关部门,如材料核算岗位可设在供应部门,工资核算岗位可设在劳动工资部门,结算岗位中的购料结算岗位设在供应部门,而销售结算岗位则设在销售部门。至于出纳岗位,则应当统一设在会计部门。会计工作岗位可一人多岗,具体设置几名会计人员,视单位情况而定,一般以4~5人为宜,但要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上述岗位设定以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其次,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

中小企业应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加强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在审批程序中规定财务上的每一笔支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签字组合中规定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同时还应规定出纳只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对于没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支出,出纳员应拒绝执行。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可由企业负责人对每笔开支进行审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对于中型企业,要考虑对于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强化负责人一枝笔审批。如规定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付款事宜,各部门办好各种手续后,将付款单送交会计部门,并说明付款理由和依据,由会计部门汇总后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根据支付能力和轻重缓急,决定各个款项的付款时间和额度,并依此办理有关支出。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需求等方面与大企业不同,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符合它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前提和基础。中 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其内部的经济活动以及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内部运作方式也会与大企业有很大不同。另外,不同的企业由于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为使设计的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中小企业设计的会计制度应简便易行,不宜过分繁琐、复杂。“

(2)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以满足管理需要和税收征管为主。这是由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有限性及其会计需求的有限性决定的。从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业主或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税务部门等。对于单一业主或企业股东来说,由于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中小企业的利益高度相关,他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十分关心。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许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业主和股东可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需要获得相关会计信息,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因此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符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考虑企业的内部信息需求。比如,帮助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费用结构等。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由于中小企业逃避纳税的愿望比大型企业更强烈,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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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县级国库财政资金建议

一、县级国库管理现状

自2001年财政部在全国推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2014年新《预算法》出台以来,县级财政逐步推开零基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会计电算化、国有资产系统化管理,推行县乡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了县乡财政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财政服务一体化、资金控管一体化,县级财政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效率化的轨道。

(一)预算编制、预算指标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资金是存放在国家金库的财政预算资金。根据国库资金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县级财政部门使用集中支付软件管理财政资金,细化了预算编制项目,规范了预算编制流程,从预算编制下达、指标管理、额度申报审核、商业银行支付及人民银行清算全部实现了网上操作并留存纸质原始凭证记账,增强了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为国库资金的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税收、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县级财政以人民银行管理系统为平台,以银行“横向联网”为基础,使用如“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入管理系统”等类似系统对税收、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实现了系统入库全覆盖,采取税收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确保了税收、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入库,有力的保证了收入收缴安全。

(三)县级财政专户得到清理规范2015年以来,按照财政部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规范专户资金运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要求,县级财政对财政专户实行了撤并,仅保留社保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等财政部允许保留的专户,实现了财政专户精简、统一、规范管理,保证了国库资金使用安全。(四)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监管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对各个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过程进行监管。这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内容和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是财政资金保证安全使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十分重要。(1)对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及财政资金运行监管。部分地区实行预算单位持证上岗制度,在选择财务人员时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财政监督部门按规定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求按时整改,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虽然县级财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制,但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财务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加之近年来会计业务的多元化、精细化,使一般人员甚至部分持证人员也不能很好的胜任会计岗位。为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安全问题,部分县级仍保留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加强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对防止腐败有一定效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但管理成本大大增加。

二、县级国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系统有特完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收入不能做到实时入库,且人民银行国库余额不能实时查询,最快也只能跨日查询,不利于对账。(2)很多县级县域经济还不够发达,社会各项服务不完善,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大型采购项目和基本建设类项目在招投标、项目建设、后期竣工验收等具体实施中,受到地域和服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严重影响预算执行速度从而影响库款管理水平。有些建设项目在招投标时由于本县无招标公司需要与省市的招标公司合作,地处偏远工程材料无法及时运达,财政拨付资金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竣工验收绩效考核也需要省市第三方机构合作,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对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都有不同程度影响,无法及时形成支出。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操作流程繁复,资金从下达到形成实际支出按规定要经过多道手续,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有不同程度影响,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3)预算单位财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些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财经法律法规掌握薄弱,所报财务数据重视不足。一些预算单位账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未落实,财务运营行为不规范。仍有预算单位在部门决算编制、预决算公开、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财务工作中存在“应付了事”心态,上报的数据质量远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