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例6篇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文1

各位代表

根据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开展全面述职和重点评议相结合的述职评议工作,时间安排在5月—8月份。现就做好述职评议工作讲三个方面:

一、要提高对组织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举措,我们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在强化人大监督力度和体现人大监督职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干部被选举、任命后,既被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同时又授予了一定的权力,为保障这种权力合法有效地行使,作为权力的授予者—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对其依法实施监督,使被监督者依法履行好职责,使其拥有的权力依法受到必要的约束。目前,人大常委会虽有多种监督手段,但以被选举、任命干部为对象的最直接的监督手段主要还是述职评议。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可以了解到述职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工作情况及作风情况,从而对其是称职还是不称职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让被评议的干部能静下心来,认真对自己过去的工作进行回顾和反思,对今后的工作作出规划和设想;还可以让他们从民主测评和评议发言中,比较真实、直接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被认可的程度,以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与时俱进。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对述职干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改进工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可以使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高效,使人大的职责得到更好的体现,使依法治国的方略得以更好的实施。

从我县19*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的实践证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职能的一种有效形式,评议工作紧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这两个重点,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坚持评议工作的依法、公正、客观、务实的原则,增强了被评议干部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人大意识,对推动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积极的作用,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完善监督制度,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一项有效监督手段。

二、关于今年述职评议工作几个问题的说明

为进一步探索健全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有效监督机制,提高述职评议的实效,今年述职评议将采取全面述职和重点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经28次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已由办公室行文下发。在这里我就有关工作安排具体讲一讲:

(一)关于指导思想。我们这次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通过评议,进一步健全人大的监督机制,促进被任命干部依法行政(司法),严格公正执法,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发展意识和廉政意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关于评议工作的原则。述职评议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评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整个评议工作要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评议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委汇报,听取县委的指示,以保证评议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依法评议的原则。评议工作要充分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特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开展,要有利于促进评议对象依法行政(司法)和勤政廉政。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立足以“帮助、爱护、支持、促进”为出发点,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敢于和善于向评议对象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讲究实效的原则。评议工作要力求起到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进工作、提高效能的作用,要克服评议工作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意见的反馈和落实监督工作。通过评议,使评议对象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关于述职评议的对象、内容和主体全面述职的对象为本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职能部门26位局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述职方法为书面述职。

述职并评议的对象是县财政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述职和评议的内容为述职干部本届任职以来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主要是以下几方面:一是述职干部本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监督的意识及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二是落实本单位行政(司法)执法责任制,本单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情况;三是贯彻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面的情况;四是抓好本单位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及本人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述职评议的主体是县人大常委会。

(四)关于述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

全面述职述职对象要按照述职和评议的内容和要求,根据本人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对本届任期以来的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向县人大常委会的书面述职报告,要求一式40份在5月15日前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重点评议重点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调查、评议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具体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大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时间大致安排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起草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实施意见。组织工作班子,明确分工和职责,研究确定对述职干部的调查方案。二是就是我们这次常委会的一个内容,组织我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把握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以及评议原则。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对述职评议的三位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并由县政府下达审计任务。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与重点评议对象谈话,明确述职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方法步骤,提出具体要求以及明确述职报告的内容和重点。

在这期间要求重点评议的述职干部着手准备述职报告初稿。

2、调查研究阶段时间大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四个调查组,分别由联系工委牵头,拟订调查方案,通过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被评议干部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了解被评议干部履行职责及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在《今日***县》上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对被评议干部的评议意见。三是四个调查组分头召开若干个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县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镇乡的意见。四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调查组调查情况和审计局审计情况汇报。五是调查组拟定对被评议干部评议调查情况的汇报材料。

在这期间,要求述职干部修改完成述职报告并于7月10日前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在评议阶段,还将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书面述职对象和述职评议对象填写评议表。其中对书面述职人员的评议表将连同材料一起送给各位,请各位在认真审阅材料后,负责地填好评议表,在第12次常委会会议时交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会议上述职评议的评议对象的评议表,将安排在会议上填写。

3、评议阶段时间为7月中下旬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述职报告和调查组的发言。“一府两院”的领导和被评议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列席会议,请县委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同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二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评议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

4、总结整改阶段时间大致为8月上旬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对评议中的意见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述职干部。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与述职干部个别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述职干部根据评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整改书面报告。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搞好评议工作总结并向县委报告。

最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评议材料整理归档。

三、对做好今年述职评议工作的几点要求

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对选举、任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议和评价的监督活动。这种监督对述职干部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同时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因此,不重实效,述职评议便没有生命力。为顺利搞好这次评议工作,根据主任会议研究,我在这里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精心准备,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述职评议工作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和原则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根据实施意见的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议工作优质高效顺利的开展。各牵头工委要认真仔细地拟订调查方案,要保证调查组有充足的调查时间,要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尽量掌握被评议干部的全面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要营造有利于开展述职评议的工作气氛,要把述职评议的对象、工作要求、工作进程及时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评议调查,主动提供有关情况,促使述职者和评议者包括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同志,以高度的党性观念,严肃认真地、优质高效地、善始善终地开展工作,搞好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述职评议中的作用。

2、深入开展调查,努力提高评议实效。

述职评议作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的重要成果,既是加强干部监督的一种好的形式,也是关心、爱护和支持干部的一种好方法。其意义在于它使地方人大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过去,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基本上都属于对“事”的监督,是一种不完整和不全面的监督。述职评议这一创新形式使地方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手段都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如果述职

评议不重实效,为评议而评议,那么,它原有的创新意义就不可能得到真正实现。提高评议实效要把握好下面三个环节:

一是调查研究。述职评议包括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述职和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评议两个方面。述职的干部要将担任现职期间贯彻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政勤政等有关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则要在有关工作机构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议并作出评议意见。因此,调查工作非常重要,调查工作要深入细致,要尽量征求到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意见,对一些重点问题要进行深入了解,要形成客观真实的调查报告。只有在充分了解和客观评价被评议干部有关方面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指出述职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才能真正把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评议发言。评议发言要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法。既不能捕风捉影,也不主观臆断,对成绩要充分肯定,对问题能敢于揭短,适当地提出有深度、有力度的批评和建议,确保评议工作不走过场,不摆形式。

三是整改反馈。整改是述职评议的关键环节,是整个述职评议工作的目的和落脚点,关系着评议工作的成败。要敦促述职者做到评议前主动开展未评先改,评议中做到边评边改,评议后能够集中整改。述职评议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对评议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分类,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印发到被评议人员及所在单位,要求被评议的干部提出并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文2

刚才,。。。就开展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就全面正确理解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虚心接受人大评议,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有着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实行依法治国,让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搞好述职评议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搞好述职评议有益于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保障。没有法制,市场就会无序,没有民主,市场就会无力。更进一步说,没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实现,更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为此,必须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中,由于其所处的地位和所肩负的职责有其特殊性,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手中的权力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更应受到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制约。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将监督制约与支持促进统一起来,是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好形式、好方法,对于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搞好述职评议有益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既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又对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人大及常委会作为人民的代言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权力,代表人民赋予政府组成人员以执行权,并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人民意愿,更是自身不可推御的责任。为此,要求授任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和监督,既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也是对每个授任者的基本要求。人大用开展述职评议的方式对每个授任者实施监督,用法律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既是人事任免权的延续,也是人大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约束国家行政机关准确行使国家权力,促进被任命的干部更好的树立公仆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述职评议,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人大的依法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现实性和有效性,使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更好的体现和落实。

第三、搞好述职评议有益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并对其任命的干部进行监督管理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都是对人民负责。现在人大对其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进行任后监督,这既是党管干部的延伸,又是人大对党和人民的负责,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人大对自己任命的干部,定期考核他们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有利于督促干部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又为党委及时掌握干部任职情况,正确选拨任用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可贵的一手资料和重要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地搞好评议

述职评议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人大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努力做到实事求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近几年在开展述职评议中已积累的一些比较好的经验和做法,认认真真地搞好这次评议工作。对此,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要突出评议重点。在这次述职评议中,要坚持把被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评议的重点。一是看依法行政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二是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定决议情况;三是看是否具有较强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四是看能否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要讲求评议方式。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应该说都是为了保证述职评议真正起到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的作用,起到促进被评议人员改进工作,减少失误的作用,起到强化监督的作用。因此,评议工作要把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被评人的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基本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开言路,拓宽知情渠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人大代表、发放问卷、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述职对象的意见,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力求客观、公正、准确。

三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搞好评议。在述职评议中,无论是被评者,还是参评人员,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为被评议者,认识要正确,态度要端正,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客观实在的向人大常委会陈述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既讲成绩和经验,又讲问题和教训,要多作自我剖析,敢于直面自己的缺点和问题,勇于进行自我批评;另一方面要虚心听取评议意见,自觉接受评议监督,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参评人员来说,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向被评议人员客观准确的提出意见,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在评议中要防止出现或只评功摆好,掩饰问题,或过分苛求,全盘否定的倾向,要克服泛泛而谈、轻描淡写的现象,摒弃“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思想,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敢于打破情面,一针见血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突出整改工作,注重跟踪监督,务求述职评议收到实效

开展述职评议,最为重要的是要讲求实效。被评议人员能不能针对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是述职评议工作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为此,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归纳汇总评议意见,及时向被评议者反馈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和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帮助述职者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同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对整改期限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以增强评议工作的权威性。被评议的单位和个人,要把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下功夫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人大常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述职对象在人大规定的时限内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同志们,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组织的这次述职评议工作非常重视,希望大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认真扎实的搞好述职评议每一阶段的工作,并以述职评议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在述职评议大会上的讲话

赵瑞霖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大会,听取万勇同志的述职报告,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这是整个述职评议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了解述评对象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在这里,我就如何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依法评议和讲求实效等原则,以执法为重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听取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问题建议、督促整改的一项履职活动和工作制度,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深化和强化人事监督工作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形式。实践证明,通过评议,把评人和评事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增强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从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这也是党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与管理的有益补充。

从当前我区情况来看,要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关键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搞好投资环境建设,特别是要抓好软环境建设。在这方面,最紧迫的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办事效率。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这次接受述职评议的是区交通局局长万勇同志。区交通局担负着全区城乡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对全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区交通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并借此推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是十分必要的,既是接受监督做好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加快我区发展的客观需要。无论是被评议的同志还是今天参与评议的与会人员,对此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这次没有列入述职评议对象的其它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审判、检察人员也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照检查,积极改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二、依法评议,务求实效,认真扎实的搞好述职评议工作

这次述职评议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2004年全区重点工作,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结合区交通局工作的职责任务,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述职评议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评价,从而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班子团结,强化宗旨意识,推进政府的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对此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评议。依法行政是这次述职评议工作的重点。对此,无论是参评者或是被评议者,都要正确认识。作为评议者,一方面在评议中的一切环节都要严格依法进行;另一方面评议的重点要放在被评议者的执法和工作情况上来。作为被评议者,要认真按照自己所执行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分析寻找差距,切实整改解决问题,从而使评议真正达到推动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二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述职评议组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中肯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广泛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并要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督促其进一步修改述职报告,为在今后的常委会议上的评议提供准确、全面、客观的依据。同时,要以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三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被评议对象一定要全面、正确的理解述职评议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端正态度,认真准备。要虚心、广泛的听取班子成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的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客观实在的向人大和社会汇报自己的工作。述职报告既不能掩饰问题,又不能夸大成绩,内容要翔实客观,条理要清晰明朗。述职后,要诚恳的接受人大评议组的评议,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对区人大评议组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有述职任务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努力做到述职和工作两不误。

四要正确对待,积极进行整改。述职评议是手段,推动工作才是目的。因此,整改是述职评议的关键。整改阶段的工作做好了,述职评议才能取得实际效果。不搞好整改,就无法巩固评议成果,整个述职评议也就失去了意义和作用。因此要把整改贯穿于述职评议的全过程。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往往是工作不到位和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此评议对象要虚心听取,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积极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的,一定要按期改进。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搞好协调,拿出可行的综合整改方案,决不能一推或一拖了之。要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整改的一个重点。整改要动真格的,要注重落实,务求实效,决不能不痛不痒,应付了事。

同志们,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我们的工作必须做到使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因此,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这次评议工作,通过评议和整改,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公仆意识、勤政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好“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同志们:

刚才,。。。就开展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就全面正确理解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虚心接受人大评议,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有着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实行依法治国,让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搞好述职评议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搞好述职评议有益于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保障。没有法制,市场就会无序,没有民主,市场就会无力。更进一步说,没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实现,更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为此,必须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中,由于其所处的地位和所肩负的职责有其特殊性,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手中的权力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更应受到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制约。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将监督制约与支持促进统一起来,是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好形式、好方法,对于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搞好述职评议有益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既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又对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人大及常委会作为人民的代言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权力,代表人民赋予政府组成人员以执行权,并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人民意愿,更是自身不可推御的责任。为此,要求授任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和监督,既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也是对每个授任者的基本要求。人大用开展述职评议的方式对每个授任者实施监督,用法律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既是人事任免权的延续,也是人大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约束国家行政机关准确行使国家权力,促进被任命的干部更好的树立公仆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述职评议,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人大的依法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现实性和有效性,使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更好的体现和落实。

第三、搞好述职评议有益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并对其任命的干部进行监督管理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都是对人民负责。现在人大对其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进行任后监督,这既是党管干部的延伸,又是人大对党和人民的负责,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人大对自己任命的干部,定期考核他们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有利于督促干部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又为党委及时掌握干部任职情况,正确选拨任用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可贵的一手资料和重要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地搞好评议

述职评议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人大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努力做到实事求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近几年在开展述职评议中已积累的一些比较好的经验和做法,认认真真地搞好这次评议工作。对此,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要突出评议重点。在这次述职评议中,要坚持把被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评议的重点。一是看依法行政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二是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定决议情况;三是看是否具有较强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四是看能否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要讲求评议方式。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应该说都是为了保证述职评议真正起到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的作用,起到促进被评议人员改进工作,减少失误的作用,起到强化监督的作用。因此,评议工作要把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被评人的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基本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开言路,拓宽知情渠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人大代表、发放问卷、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述职对象的意见,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力求客观、公正、准确。

三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搞好评议。在述职评议中,无论是被评者,还是参评人员,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为被评议者,认识要正确,态度要端正,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客观实在的向人大常委会陈述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既讲成绩和经验,又讲问题和教训,要多作自我剖析,敢于直面自己的缺点和问题,勇于进行自我批评;另一方面要虚心听取评议意见,自觉接受评议监督,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参评人员来说,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向被评议人员客观准确的提出意见,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在评议中要防止出现或只评功摆好,掩饰问题,或过分苛求,全盘否定的倾向,要克服泛泛而谈、轻描淡写的现象,摒弃“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思想,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敢于打破情面,一针见血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突出整改工作,注重跟踪监督,务求述职评议收到实效

开展述职评议,最为重要的是要讲求实效。被评议人员能不能针对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是述职评议工作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为此,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归纳汇总评议意见,及时向被评议者反馈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和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帮助述职者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同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对整改期限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以增强评议工作的权威性。被评议的单位和个人,要把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下功夫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人大常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述职对象在人大规定的时限内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同志们,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组织的这次述职评议工作非常重视,希望大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认真扎实的搞好述职评议每一阶段的工作,并以述职评议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在述职评议大会上的讲话

赵瑞霖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大会,听取万勇同志的述职报告,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这是整个述职评议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了解述评对象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在这里,我就如何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依法评议和讲求实效等原则,以执法为重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听取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问题建议、督促整改的一项履职活动和工作制度,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深化和强化人事监督工作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形式。实践证明,通过评议,把评人和评事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增强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从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这也是党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与管理的有益补充。

从当前我区情况来看,要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关键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搞好投资环境建设,特别是要抓好软环境建设。在这方面,最紧迫的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办事效率。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这次接受述职评议的是区交通局局长万勇同志。区交通局担负着全区城乡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对全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区交通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并借此推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是十分必要的,既是接受监督做好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加快我区发展的客观需要。无论是被评议的同志还是今天参与评议的与会人员,对此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这次没有列入述职评议对象的其它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审判、检察人员也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照检查,积极改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二、依法评议,务求实效,认真扎实的搞好述职评议工作

这次述职评议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2004年全区重点工作,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结合区交通局工作的职责任务,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述职评议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评价,从而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班子团结,强化宗旨意识,推进政府的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对此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评议。依法行政是这次述职评议工作的重点。对此,无论是参评者或是被评议者,都要正确认识。作为评议者,一方面在评议中的一切环节都要严格依法进行;另一方面评议的重点要放在被评议者的执法和工作情况上来。作为被评议者,要认真按照自己所执行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分析寻找差距,切实整改解决问题,从而使评议真正达到推动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二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述职评议组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中肯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广泛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并要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督促其进一步修改述职报告,为在今后的常委会议上的评议提供准确、全面、客观的依据。同时,要以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三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被评议对象一定要全面、正确的理解述职评议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端正态度,认真准备。要虚心、广泛的听取班子成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的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客观实在的向人大和社会汇报自己的工作。述职报告既不能掩饰问题,又不能夸大成绩,内容要翔实客观,条理要清晰明朗。述职后,要诚恳的接受人大评议组的评议,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对区人大评议组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有述职任务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努力做到述职和工作两不误。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文3

今天在这里召开大会,听取某同志的述职报告,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这是整个述职评议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了解述评对象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在这里,我就如何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依法评议和讲求实效等原则,以执法为重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听取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问题建议、督促整改的一项履职活动和工作制度,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深化和强化人事监督工作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形式。实践证明,通过评议,把评人和评事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增强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从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这也是党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与管理的有益补充。

从当前我区情况来看,要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关键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搞好投资环境建设,特别是要抓好软环境建设。在这方面,最紧迫的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办事效率。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这次接受述职评议的是区交通局局长万勇同志。区交通局担负着全区城乡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对全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区交通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并借此推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是十分必要的,既是接受监督做好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加快我区发展的客观需要。无论是被评议的同志还是今天参与评议的与会人员,对此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这次没有列入述职评议对象的其它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审判、检察人员也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照检查,积极改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二、依法评议,务求实效,认真扎实的搞好述职评议工作

这次述职评议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2006年全区重点工作,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结合区交通局工作的职责任务,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述职评议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评价,从而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班子团结,强化宗旨意识,推进政府的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对此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评议。依法行政是这次述职评议工作的重点。对此,无论是参评者或是被评议者,都要正确认识。作为评议者,一方面在评议中的一切环节都要严格依法进行;另一方面评议的重点要放在被评议者的执法和工作情况上来。作为被评议者,要认真按照自己所执行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分析寻找差距,切实整改解决问题,从而使评议真正达到推动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二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述职评议组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中肯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广泛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并要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督促其进一步修改述职报告,为在今后的常委会议上的评议提供准确、全面、客观的依据。同时,要以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三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被评议对象一定要全面、正确的理解述职评议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端正态度,认真准备。要虚心、广泛的听取班子成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的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客观实在的向人大和社会汇报自己的工作。述职报告既不能掩饰问题,又不能夸大成绩,内容要翔实客观,条理要清晰明朗。述职后,要诚恳的接受人大评议组的评议,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对区人大评议组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有述职任务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努力做到述职和工作两不误。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文4

一、述职评议的形成及其原因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最早萌发于80年代,但90年代才在陕西省全面展开。1991年,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韩城市和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其后,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纷纷效法,渐成规模。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研究、吸收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了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首创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的先例。

述职评议的产生和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实际需要,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人治和腐败现象,多次反复地讲,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与民主法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要通过改革,健全法制,实行法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讲:“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要接受监督。掌握权力而不接受监督,必将导致腐败,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它是一种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各级人大要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使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程序化。”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和法治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讲话精神,成为地方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动力。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肯定了这一新的监督形式,使述职评议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2.九十年代初,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阶段。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从依靠政策向基本和主要依靠法律转变;二是由权力经济向民主经济过渡,从依靠行政命令向依照市场经济法则和价值规律办事转变。市场经济也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保障和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一方面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强化对执法部门,特别是对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情况的监督。

3.近年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物质刺激和利益驱动下,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这些腐败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监督,加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防范腐败滋生。

4.在过去的工作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报告,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询问、质询,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政府和两院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这些监督形式,对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整体工作监督的份量比较重,对领导人员个人的监督比较轻,缺乏对他们的检查,较少了解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对他们工作方面的改进和思想作风方面的转变帮助不多,没有把对整体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把选举任命和选举任命后的检查、督促、帮助、支持连续起来,没有形成直接、具体、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研究,探索一条加强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监督的新路子。

在述职评议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各地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两方面成功的措施:

一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改进办法,促进述职评议工作稳步开展。述职评议刚刚兴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就密切关注此项新生事物的发展,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经验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总结,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述职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实施,初步实现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经过三年实践,1998年,对述职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述职评议的措施更为得当,成效更为显著,保障了述职评议工作的深入进行。1999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又着手制定九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规划,以保障本届述职评议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帮助,保证述职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述职评议,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专呈了请示报告,省委领导肯定了述职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省述职评议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1996年10月和1998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又先后两次就改进和完善述职评议工作,解决述职评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向省委呈送了请示报告,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述职评议时,常委会党组也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得到了同级党委的支持和帮助。

二、述职评议的做法和体会

采用恰当的述职评议的方式和方法是取得述职评议成效的关键。陕西省在述职评议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主要环节,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明确规定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述职评议工作在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l)把述职评议纳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范畴,使述职评议成为权力机关的日常性工作;(2)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机制中的作用,使述职评议与党委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事监督体系;(3)体现了人大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特点,使述职评议更具民主,监督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2.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和任命的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这样做 :一是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是政府的组成人员,依法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二是部门正职领导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有主要责任,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应主要加强对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监督。通过对正职领导人员法制观念,执法决策水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达到对部门执法状况的检查监督。

3.明确规定不安排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曾把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作为述职评议的主要对象,省人大常委会也在1996年制定的述职办法中做了有关规定。但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感到,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每年在人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本身已带有述职性质,再安排他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似有重复述职之意。

4.严格规范述职评议内容。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的内容究竟应当包括哪些方面尚不十分清楚,有的把述职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放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执行党的干部管理政策,搞好机关自身建设,以及述职人员的德、能、勤、绩表现上。这样做,没有很好地体现人大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作用,也容易把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混为一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慎研究,将述职评议的内容确定为三方面:(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3)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这三方面内容,集中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基本性质和特点以及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范围,给述职评议做了较为准确的定位。

5.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基本形式是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采用什么形式进行述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始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是向常委会视察组述职,也有的用书面形式述职,还有的在不同的会议上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实践,认为让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最能体现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特点,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便于常委会委员直接进行评议,述职人员直接听取评议意见,从而提高述职评议的效果和质量。

6.明确规定述职人员应当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述职评议开展之初,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安排述职的随意性较大,有的述职人员被重复安排述职,有的则未安排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认为,安排述职人员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既是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必要途径,也是被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向选举任命他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表现。因此,每个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都应以述职人员的身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考虑到述职评议量大面宽,从准备到结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规定每个述职人员在本届任期内安排述职一次。

7.要求述职人员写好述职报告。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进行评议的根据,述职报告写得全面、客现、真实,评议才能有的放矢,评有所得,议有所获。因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述职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起草,以便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述职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精神面貌。第二,述职报告要写得实事求是,尽可能准确地估价自已的成绩和缺点,点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拿出改进措施,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评议。第三,述职报告写好后,述职人员应在本部门职工大会上先行报告,征求干部群众对述职报告的意见,再根据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对述职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增加述职报告的透明度,提高述职报告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四,述职人员在起草述职报告时,应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述职报告应在述职前20天呈交人大常委会,以便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述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述职评议如期进行。

8.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视察活动。为了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掌握述职情况,决定述职评议如何安排,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开展评议提供必要情况,述职评议前,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前往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进行视察。通过召开部门领导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以及个别走访、专门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写出视察情况报告。

9.认真听取、评议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开始,人大常委会先召开全体会议,让述职人员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郑重述职;然后,召开分组会,让述职人员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可以对述职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对述职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对述职人员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指正。为了增进评议效果,评议时,人大常委会还邀请政府领导和人事、监察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

10.切实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述职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将述职评议意见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述职人员按照述职评议所提意见,对所在部门和本人的工作进行整改,是最终实现述职评议目的的关键。为了落实整改意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整政工作做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一是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汇总整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供述职人员在本部门对照整改:同时,将评议意见分送党委和政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求述职人员在两个月内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如实汇报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直至满意为止。需要对述职人员进行处理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改进述职评议工作的几点建议

述职评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毕竟时间较短,经验还不足,需要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文5

述职评议将监督事和监督人、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监督的效果,各地人大因此比较普遍地将其作为有效行使监督职权的突破性路径之一。从最初基层人大自发性的探索试验,到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和推动下各级地方人大普遍地开展这项工作,历经十多年的探索实践,述职评议已经成为各级地方人大一种重要的经常性的监督方式。但是,由于缺乏明确而持续的理论指导、法规不够完善以及存在体制性矛盾等原因,述职评议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并因此而呈现出停滞不前的状况。要让述职评议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对其所面临的问题作出理论回答,并进行制度性、法制化的现实解决。

一、关于述职评议的功能问题

明确述职评议的功能(即目的和作用),是解决述职评议一系列问题的前提和起点。从本质上说,述职评议是人大为了对自己的人事决定行为负责而采取的一种人事监督行为。法定的监督方式应有其特定的法律功能。述职评议作为一种常规性的人事监督方式,它不同于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特殊情况下的“问题式”监督方式。特殊或者“问题式”监督是针对可能存在或者已经查证的特定问题进行监督,主要是为了弄清可能存在的问题,或者直接根据已经查证的问题进行处置或制裁。述职评议一般是“非问题式”监督,是对评议对象依法履职的一般情况进行监督,主要是为了了解其任后依法履职的情况,基本功能是: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评议优劣,加以勉诫;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如果评议中发现了重大问题,需要对评议对象进行处理,则需启动新的程序,即人事处理程序,比如责成评议对象的主管机关进行查处,或者提出特定问题调查案,或者直接提出免职案或撤职案,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人事处理不属于述职评议的范围,虽然可以由述职评议转入已有的人事处理程序,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定程序,并且人事处理程序必须另行依法启动。这就是说,述职评议不应也不能直接承担人事处理的功能。现行有关述职评议的地方性法规一般也正是遵从的这种原则。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种直接根据述职评议的结果进行人事处理的倾向,企图将人事处理程序简单化地作为述职评议的一个环节。似乎不进行人事处理(如在评议测评“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述职评议效果不好,还因此而埋怨不敢“碰硬”,或者简单地归咎于党委不支持人大的工作,认为与其如此,还不如不搞述职评议。这种情况正是由于对述职评议的法律属性和基本功能认识不清造成的。对述职评议法律属性和基本功能的认识的紊乱,将会使述职评议工作陷入矛盾和尴尬的境地,有损于述职评议的效果和信誉,从而影响其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必须对述职评议的功能进行明确的理论界定和严格的法律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人大述职评议不同于有关国家机关对其组成人员的考核评价和内部行政性监督。目标考核、业绩和全面评价及其内部行政性监督,是有关国家机关的职权,人大不能越俎代庖。人大可以要求和责成有关国家机关加强和改进这些方面的工作即加强考核和行政监督,但是不能越权代办。必须明确,人大述职评议是监督而不是工作考核或者人事考察。人大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应该是: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以及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依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的情况;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有无违法、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等。

二、关于述职评议的程序性问题

在讨论述职评议的程序性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对述职评议的主体和对象进行简要的界定。从理论上说,人大述职评议可以分为代表大会述职评议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两种;至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其所选举代表的述职评议,则不属于本文论述的范围。代表大会述职评议的完全主体是代表大会,评议对象是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操作上比较困难等原因,代表大会述职评议很少开展(鉴于此,本文所论述职评议主要是指常委会述职评议)。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完全主体是常委会;评议对象一般是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从可操作性出发,也可以包括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好要有代表大会的授权)。常委会作为评议主体,负责决定述职评议案,授权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听取和审议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调查报告,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听取评议对象的说明和辩护,进行满意度测评,作出评议意见或者有关决定。在述职评议的这些环节中,不能用其他会议来代替常委会全体会议。

述职评议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监督方式,需要法制化的程序保障。

首先是述职评议案的提出和决定要做到民主化和制度化。现行地方性法规一般规定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情况提出并决定述职评议案。这种规定使得提出和决定述职评议案的随意性较大,比如开不开展述职评议,什么时间开展述职评议,选择谁为评议对象等,都是由行政化倾向较重的主任会议来提出和决定的。这就会让述职评议随着领导人及其观念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显然不符合民主和法治的要求。因此,应当对述职评议案的提出主体、决定主体和提出、决定程序作出法律规定。述职评议案的提出主体应该包括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和一定数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署)等。提出述职评议案,应当说明理由。述职评议案的决定主体只能是常委会。主任会议应于年底对各方提出的下年的述职评议案进行汇总和协调,形成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年中可以按照一定程序对述职评议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提出和决定述职评议案,主要应当遵从“有事”评议和“告诉”评议的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从必要性、可行性和效果、成本等多方面考虑,不宜对所有(决定)任命人员进行普遍的述职评议。

其次是述职评议的过程要公正、合法。述职评议涉及到对有关国家机关重要官员的评价,可能会导致启动人事处理(处罚)程序,可能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述职评议过程的合法化、公正化是述职评议后果合法化、公正化的前提和条件。因此必须对述职评议的过程尤其是评议调查、评议会议、评议申辩以及作出评议意见或者决定等作出程序性规定,使之具有法律确定性,以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尽可能地避免随意性。比如评议调查人员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也可吸收其他代表参加);评议调查应当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方式来进行;评议会议和作出评议意见或者决定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剥夺了评议对象申辩的权利,在未进行申辩的情况下就草率地进行评议表决,有的甚至据此作出免职、撤职等惩罚性处理。这就如同法庭在无理剥夺被告申辩权的情况下根据一面之词强行作出判决一样的没有道理,更何况在述职评议“判决”中,评议主体往往集“原告”和“法官”身份于一身,处于难以对抗的绝对优势地位。这种倾向应当引起高度注意,并及时加以校正。

三、关于述职评议的法律后果问题

述职评议的法律后果一般包括转送或者作出评议意见,进行勉励、表彰(比如授予荣誉称号)或者督促、警诫,责成整改或检讨,以及有的责成评议对象的主管机关依照规定和职权进行行政性查处,提出特定问题调查案,提出免职案或者撤职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目前有关述职评议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是否可以根据述职评议测评的结果进行惩罚性人事处理,比如免职、撤职等。这也是有关述职评议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继续发展下去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基于如前所述,对于述职评议的功能的法理认识和法律定位不清、评议调查尚不具备司法取证的性质、目前述职评议的过程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比较浓厚的行政化色彩、述职评议还缺乏申辩机制(程序)和法律救济途径等诸多原因,笔者认为,直接根据述职评议测评的结果作出人事处理(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持,失之草率和粗疏,有损于人事任免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因此,不宜将评议测评的结果直接作为人事处理的依据,换句话说,就是不宜直接根据述职评议测评的结果作出人事处理(处罚)决定。

那么应该如何对待各地人大在述职评议中普遍开展的测评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测评结果所可能具有的法律效力。就目前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操作的情况而言,述职评议及其测评都还缺乏必需的、严密的、公正的法律程序,评议测评不具有生成法律效力的基础、条件,测评结果本身不具有或者说不应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不能由测评结果直接形成人事处理(处罚)的法律后果。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测评结果就没有一定的作用。测评结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意向性评价,至少可以对评议对象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或者构成某种社会压力和心理压力,促其扬长避短,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如果将包括测评结果在内的评议结果及时公布于众,就会使评议结果较差的评议对象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述职评议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形成一种威慑态势。这是述职评议可能实现的重要监督价值之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考虑,笔者才认为有必要进行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不过,测评的技术指标只宜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其指向为评议内容,而不仅仅是述职报告)之类的意向性指标,而不宜设置“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一类与述职评议的法律属性不相对称的确定性指标。

我们知道,问责监督是摆在人大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人大不能对述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如果述职评议中发现评议对象有违法、失职、渎职、严重不称职等重大问题,应当启动有关程序或者移交有关机关进行查处。就人大本身而言,根据情况,可以提出特定问题调查案,调查结束以后,如有必要,可以提出免职案或者撤职案;如果无须进行严厉的惩罚性制裁,也可以提出不信任投票案,如果不信任票达到半数以上,评议对象应当自行辞职,如果不辞职,则应责成其辞职。

述职评议点评意见范文6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干部述职评议动员大会,刚才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XXX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同志代表六位局长作了表态性发言。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性

对部局“一把手”进行述职评议,这是人大对“一府两院”依法实施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搞好述职评议,对于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促进作用,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洁,推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开展述职评议,是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企业改制、招商引资、重点建设、民营经济、经营城市等方面都成绩优异,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目前,全年仅剩下两个月时间,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进一步细化、要进一步落实,特别是在金电工程开工庆典以后,开展述职评议,有利于再次激发全县上下的热情,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进一步助推全县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述职评议,是依法加强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述职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在工作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地方人大如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各级人大都在探索,述职评议就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是在新形势下,为强化监督机度、完善监督机制,把民主监督、工作监督落到实处的有益尝试和重要探索,政府各级组成部门要认真对待,以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搞好述职评议。

(三)开展述职评议,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人代会上,我们提出要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人民政府,这就需要政府各组成部门要始终坚持“勤政务实,公正廉明,高速高效”的工作方针,强化管理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民政府不是空的,不是由几个县长组成的,而是由20多个系列局、政府直属部门组成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政府,所以政府各组成部门要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这就需要人民代表时时刻刻监督我们的工作、评议我们的工作,而人大常委会评议部局“一把手”,就是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权利,就是在监督我们工作的进展情况,落实情况。人大评议我们的工作,是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交流,这种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不足,增添举措,再创佳绩。因而,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并主动搞好这次述职评议工作。

二、围绕方案,突出重点,自觉接受述职评议工作

这次六位局长要进行述职评议,这是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干部的述职,我们各个部门要围绕人大的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在具体的述职评议中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刚才吕主任已经讲了,这次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府规定,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的前提下,扎实细致开展评议工作。

二要明确述职评议的内容。述职应回顾总结本人在今年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包括:述职人员对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对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勤政廉洁、踏实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希望六位局长的职报告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内容详实,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客观反映自己的情况。

三要明确时间步骤。整个述职评议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下面吴主任要作具体讲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办理。

三、端正态度,实事求是,自觉搞好述职评议工作

这次涉及到的六个部门,要结合全县经济工作和部门职责,认认真真搞好述职评议。

一要端正态度,认真整改。被评议者要克服怕挨整、怕被否定成绩等思想障碍,积极主动地写好述职报告。评前要认真总结工作,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看到工作中的不足,评议中必定涉及工作,工作总是有不足,刚才,阳和平局长讲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要主动搞好自查自纠。评中虚心听取意见,边评边改。评后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真正把评议作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契机,自觉地把述职评议看作是人大常委会关心支持自己工作的具体行动,看作是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工作的难得机会,并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主动自觉地接受评议。

二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述职者要客观、准确地起草好述职报告,要着力于述职报告的深度,一定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既实事求是地讲工作成绩,实事求是地讲工作中应该肯定的方面和自己作为一个局长所起的作用,也要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自己应负的责任,同时表明改进工作的态度和措施,给自己一个恰当的评价。这一年来工作怎么样?思想怎么样?都要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与此同时,述职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也要实事求是地评价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改进不足,认真负责地支持他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