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例6篇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文1

本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各乡(镇、场)、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容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县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各有关乡(镇、场)和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县市容局、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实施意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一)县城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未依法取得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手续的建设行为或经批准但超过批准面积的建筑;

(二)私自买卖土地、私自进行房地产开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进行建设的;

(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各相关乡(镇、场)和建设、国土、房管、市容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各相关单位必须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举报者应当予以奖励,并为其保密。

三、权责界定

(一)各乡(镇、场)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2、必须落实巡查和监管职责,发现违法违规建筑,应及时告知县市容局,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至其停止建设;

3、对已认定拆除对象,提出拆除方案,责令违建户自行拆除,对限期未自拆的违法违规建筑,组织力量实施拆除;

4、对仍不能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制定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向县整治领导小组申请;

5、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定期向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报告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并抄送县市容局;

6、对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的农民建房或居民建房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核材料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市容局。

(二)县市容局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违规建筑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场);

2、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违法违规建筑拆除方案的要求,及时依法有序对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拆除。

(三)其它各有关部门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并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2、对违法违规建筑依法实施时,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派人到现场给予配合;

3、县公安部门要派员到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挠或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的当事人,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现场秩序的稳定;

4、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一律不许办理供电、供水开户手续,对私自接电、接水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厉处理;

5、各有关部门未能积极配合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违法违规建筑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的相关工作;

2、组织国土、建设、市容等部门,现场取证界定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建筑,协调供水、供电等部门履行职责;

3、掌握县城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

4、研究制定查处违法违规建筑的统一行动方案,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严重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

四、责任追究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属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属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直接组织实施或参与小产权房开发的;

2、不按规定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

3、纵容、庇护亲友及他人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

4、煽动群众(亲友)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

5、为违法违规建筑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各乡(镇、场)要守土有责,充分发挥作用。在查处违法违规建筑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查处不力,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致使违法违规建设现象严重的;

2、谎报、瞒报、拒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对农民(居民)建房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3、发现违法违规建筑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不阻止叫停的;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文2

【关键词】职工代表 民主管理 制度 述职评议

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实行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职工代表每年向单位的职工述一次职,单位的职工对其履行职责和情况进行评议,使职工代表代表职工的责任心增强,发挥代表职工的利益,为职工说话的神圣作用。攀枝花电业局工会2012年开展职工代表(中层领导)述职制度,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1.实行职工代表述职的基本情况

攀枝花电业局有基层工会十六个(涵盖控股公司:米易、盐边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册职工2635人,职工代表104人,从2012年开始,副科级以上的职工代表在职工大会、职代会上述职的20人,占职工代表总数的19.23%。就2012年以来,开展的职工代表述职的作法向职工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

经过尝试职工代表(中层领导)述职,职工群众评议,呈现了以下特点:

1.1代表的素质明显提高。

职工代表述职提高了代表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述职制度的实行,增加了代表参与管理的压力、动力和责任感,强化了代表观察和发现问题意识,促进了代表主动地分析、思考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1.2民主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实行职工代表述职后,在提高代表素质的同时提高了职代会质量和民主管理水平。具体体现在:一是职代会质量明显提高,职代会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的数量多了,以往就只是听听行政、工会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以及年度财务、审计、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代会闭会期间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工作报告,现在还增加了职工代表巡视督察工作报告、绩效管理工作等。二是职代会制度日趋完善。凡涉及职代会或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及时进行调研分析,并召开职代联席会或工会委员(扩大)会进行集体协商或是投票表决。三是民主管理正在走上规范化道路,制度建设成就突出。2011年以来,攀枝花电业局党委签发的《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电业局中层干部定期述职管理办法》、工会签发的《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电业局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实施办法》等文件,做到了工作有标准,管理有依据。其办法中采用上级、下级、平级360度评分方式。其中局领导评分占50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代表评分占50分。总得分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称职;60分至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单项得分低于10分视为该项不称职。

1.3民主政治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职工代表素质提高,促进了依靠方针的落实和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从以下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来和感觉到: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要出台的改革方案,特别是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领导首先想到的是职工群众的满意不满意,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二是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中,厂务公开,民主监督一直是一个重要方面,每次企业召开物质采购、中层领导的提拔等重大事项,工会都会参与其中。三是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职工代表的意见受到重视。在中层干部管理人员任免使用中,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权重相当大。自2008年以来,公开竞聘上岗等已全面实行。请职工代表参与日常管理,对职代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也进行得有声有色。

2.实行职工代表述职的动因

2.1实行职工代表述职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发展要求

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早在十六报告中就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保证职工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工作。

实行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就是为职工代表有所作为架构一种载体,既是丰富了民主形式和内容,更是适应了民主发展新形势的要求。首先,增强了职工代表的主人翁责任感。责任感是职工代表必备的思想政治条件,职工群众的评议监督促使代表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在参加民主管理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中,必须把企业的事情、职工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把理想变成实际行动。其二,提高了职工代表的政策水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依据,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审要规章制度、审定重要生活福利事项、以及参与干部评议等工作中,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政策,否则就会偏离方向。第三,促使掌握管理知识。职工代表参加民主管理,需要掌握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否则在审议企业重大问题时,就没有发言权。即使说了也不在点子上,失去审议意义。要想说话有份量,就必须增强自身的能力。只有自身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地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2.2实行职工代表述职是职工群众的要求

职工代表是职工群众选出来的代言人,必须始终以职工群众的利益为已任,站在职工群众一边,最大限度地代表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职工群众要求职工代表述职是珍视自己权力的体现。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中处于主体地位,起到沟通情况、审议决策、行使主人权力的作用,职代会职权的落实、审议决策的质量、参政议政的水平等、都取决于职工代表的素质。实行职工代表述职,无疑是为提高职工代表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2.3实行职工代表述职是履行职责的需要

我们认为,通过定期的进行述职和评议,让职工对他们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一个有效的途经,通过述职和评议能及时地促进职工代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职工群众真正信赖、靠得住的代表。

3.行使职工代表述职的做法

3.1建立制度

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好充分的思想教育和发动工作,我们制定了《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电业局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两级职工代表(局属省公司职工代表、局级职工代表)进行述职、测评、考核、总结、推荐等环节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述职、评议、更换三项竞争机制,对评议结果优秀的实行奖励;结果一般的工会要帮助,限期改进;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率达到35%以上者予以撤换,并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补选符合条件的职工代表。日常考评管理,实行评选表彰优秀职工代表激励制度。各基层工会根据局工会的部署,依照职工代表述职评议程序和优秀职工代表的条件,推荐优秀职工代表候选人,由局工会审定并表彰。

3.2素质培训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就是为了强化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企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因此,我们在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的同时,抓了对职工代表的素质培训。比如:在2012年2月,攀枝花电业局举办了职工代表培训班,由工会主席张琼系统地讲授了企业民主管理的知识暨如何当好职工代表。着重对职工代表进行了主人翁责任感和荣誉感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代会条例教育;职代会五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选举权)教育;提案知识教育;合理化建议征集、处理等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他们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3.3规范程序

为了确保述职评议工作顺利推进并提高质量,必须对职工代表述职评议的内容进行具体地规范,要求职工代表在述职时根据《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电业局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实施办法》,并结合《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电业局中层干部定期述职管理办法》对职工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厂务公开情况做一次报告,对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报告。第一、自述责任。每次职代会期间,职代会秘书组给每位职工代表印发一份述职提纲,内容包括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主要议案、需要职工代表和全体职工共同贯彻的主要任务。第二、述职履职。每年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时,本着评议者先接受评议的原则,职工代表在本班组、部室向职工述职,陈述一年来在参政议政、提案征集、合理化建议、组织落实职代会决议、巡视检查等作用发挥的情况,职责履行的情况。第三、组织评议。层层召开职工评议大会,由基层分工会主席作动员发动,就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引导,消除群众的疑虑和偏向。评议采取“背靠背”测评和“面对面”口头评议。口头评议主要是让职工代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与群众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书面测评主要由群众对职工代表就履行代表职责、参政议政能力、说话办事水平、带头落实职代会决议立场和态度四个方面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定量性评议。定量评议分为政策水平,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参政议政、维护能力、提案征集、合理化建议、联系群众、贯彻决议、工作实绩等十项要素。定量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经过职工代表述职,既发挥了职工代表在职代会期间的作用,又使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问会期间履行了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的义务。及时向职工传达了职代会通过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措施,形成了全局上下贯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为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基础。而且通过述职进一步教育和锻炼了职工代表、促使职工代表更好地行使权力,因此受到了行政、职工群众及职工代表本人的一致肯定。

参考文献:

[1]戴斌,《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全书》,北京工运研究出版社,2010年9月

[2]张春兰,《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实施手册》,北京工运研究出版社,2010年9月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文3

①、当大厦出现停电事故后,电梯维修人员应先手持应急照明设备第一时间到达中控室查看电梯位置。

②、电梯维修人员到达电梯所在楼层时首先确定电梯的准确位置,然后判断是否可以放人。

③、当电梯离地面80公分以上时不可以放人,需要盘车到平层位置后才可放人(盘车放人操作方法见电梯困人救援应急预案)。

④、当判断电梯位置无法放人时,应先安慰乘客:“请您耐心等待,您在轿厢内最安全”。

⑤、当放出被困人员后,应引导客人走消防通道离开大厦。

⑥、电梯维修人员应到机房断掉所有电梯的总电源,以防止电梯恢复后大电流冲击电子板。

停电应急预案二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如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如果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停电应急预案三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值班人员处置全厂停电中断时的应急能力,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厂用电中断,并最大程度地缩短厂用电恢复所用时间,使各动力设备及时投入运行,恢复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保障全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xx﹞6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省、市政府其它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而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完善体系,快速响应: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实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与其他专项预案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而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用。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行政正职、当值值长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相关工作。

2.2.2迅速了解公司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危机状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评估现有应急能力。

2.2.3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通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应急程序进行。

2.2.4组织、协调公司内人力、物力,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首先确保机组安全停运,待条件许可后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2.5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及趋势,解决好应急各项工作。

2.2.6相关信息负责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3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副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

中心组员:生产技术部安全责任人、运行部安全责任人、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指挥机构编制和通信情况,掌握灾情及动态,上报情况下达指令,部署协调各工作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职责。

2.4生产保障组

组长:运行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运行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运行部人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调度的联系,组织处理事故,采取措施稳定发电设备运行,协调运行与检修工作,避免扩大事故。

生产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亦由第一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5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志愿消防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指挥部的联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资,并要指挥消防队员控制火势,积极投入灭火战斗。

灭火行动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6疏散引导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并指挥各班组长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及物资进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导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7设备抢修组

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经理

成员: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员工

职责:负责协调检修人员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

设备抢修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8医疗救护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转移伤员,做好饮用水、食品等后勤供应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9安全监督组:

组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专责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工作所涉及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状况,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汇报。

安全监督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0治安保卫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公司内治安管理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防止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司内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和参加抢险救灾的战斗。

治安保卫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1后勤保障组:

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备件分部主任

成员: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员工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后勤供应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2善后处理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成员: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生产,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机组全厂用电全部中断,导致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有可能引发事故扩大,造成汽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损坏或全厂停电。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可能导致汽轮机飞车事故。

3.2.2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

3.2.3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

3.2.4交流电源失去后,网控室控制中心盘失去电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统的刀闸动力电源全部失去,不能进行电动操作,只能手动操作。

3.2.5交流电源失去后直流设备负荷的增加将造成蓄电池放电速度加快,电量若储备不足将造成。

4.事件分级

针对全厂停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二级。全厂停电可能使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导致汽轮机飞车,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但未发生飞车、烧瓦大轴弯曲,列为二级;当全厂停电时,处理不及时,容易发生飞车事故,可能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同时润滑油可能会泄漏至汽机的高温部件,引起烧瓦、大轴弯曲,机组不能安全地停运,引发设备事故或火灾,列为一级。

5.预防与预警

5.1预防措施

本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危害因素,采取二种办法实施监控。

5.1.1第一种配套设计、建设自动监视设备和安全、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设施)。

5.1.2第二种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管理标准、缺陷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检工作。

5.2预警行动

响应启动发生Ⅰ、Ⅱ、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查清输、变电设备损坏情况,组织抢修队伍,调集抢修物资,立即开展设备抢修自救恢复工作。

6.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理

6.1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2675618。

6.2公司接收的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立即下达至各部门。

6.3公司接收的应急信息,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

针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和Ⅱ级响应(部门级)两级。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一般性厂用电中断事故实施Ⅱ级响应,由运行部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当厂用电中断事故有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被迫全部停运、对重要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时,立即实施Ⅰ级响应。

7.2响应程序

7.2.1事故发生时,值长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根据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

7.2.2事故初发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值长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有权调用现场一切人力资源(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保安、消防人员和检修值班人员等)和救援设备、车辆等,迅速进行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发展。不服从调度的人员依照规定给予严格考核,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2.3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得到事故发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调度物资、车辆、人员和工作组等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7.2.4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值长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7.2.5事故可能对厂区内人员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有组织地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

7.2.6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7.2.7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7.3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借助现场人员的报告、现场查看和运行监测,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当值值长应及时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厂用电中断事故救援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8.应急救援措施

8.1先期处置

8.1.1有关部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的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8.1.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和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在立即组织抢险、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报告。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110或119报警,或向120求救。

8.2应急处置

8.2.1当值值长确认能否用旺洲甲、乙线倒供厂用电,若线路失压暂时不能恢复,则使用一二期联络电源恢复厂用电;如此时一二期联络电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恢复#1、2机组380V厂用母线。

8.2.2在机组厂用母线用柴油发电机恢复供电后,启动保证主机安全的重要辅机,如交流油泵、顶轴油泵、盘车等,严格按照先起重要负荷,后起次要负荷的原则,不能同时启动多个负荷。启动负荷时(特别是电动机)要密切监视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

8.2.3及时恢复外线对公司110kV母线、启备变的供电,及时恢复机组的正常供电。

8.3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险、救护车辆畅通,加强对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现场人员将完成情况及时报指挥部。与救援、抢险无关的人员,未经应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8.4人群疏散与安置

如发生汽轮机超速飞车事故规模扩大,人力无法控制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退和疏散,对撤出人员应及时清点人数。

8.5现场恢复

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8.7信息: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

9.事故善后处理

9.1恢复生产:

抢险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9.2事故调查:

公司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9.3抚恤工作: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赔偿个人损失,并安抚其亲属。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保障

事故应急队伍为全体生产人员、各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保安及消防人员,必要时请求应急专业人员队伍和社会救援资源。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据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合理配备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工具、物资和设备,如设备备品、备件、起重机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装置、抢险救护装置、急救药品、防护物资等。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员工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计划应在公司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健环部协助开展。

11.2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分部门级和公司级演练,具体计划由安健环部在每年1月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编年度演练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2.预案管理

12.1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南方电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备案。

12.2维护与更新

12.2.1救援器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处于常备状态。

12.2.2预案随国家及上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及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完善和改进。

12.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运行部拟编并解释。

13.奖惩

13.1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13.2对瞒报、误报事故(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工作的人员,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14.应急预案实施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经营者、消费者及新闻媒体等各个层面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再上新水平,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消保维权工作体制,使全区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全社会参与度大幅提升,真正把消保维权工作打造成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民心工程。

——形成政府主导、消保委牵头、职能部门协作、经营者自律、消费者觉悟、媒体联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机制,消保维权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均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工作制度,消保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

——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和解决,并逐年大幅减少,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消费者放心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职责

区消保委在区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筹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等工作。

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具体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畅通12315申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流通环节有关产品或服务质量、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2.食品药品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药品及消费环节餐饮业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3.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畅通12365申诉举报电话,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生产环节有关产品质量、计量、认证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4.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就医就诊等医疗服务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共享。

5.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音像制品经营等文化市场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6.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畅通12358申诉举报电话,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价格制定、价格执行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7.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建筑、房产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8.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烟草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9.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交通运输服务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0.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农资、畜牧、农产品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1.税务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畅通12366申诉举报电话,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消费发票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旅游市场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劳动中介服务等劳动力市场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4.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绿色消费或消费污染等环保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5.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6.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积极参与区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7.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受理广大消费者、消保委转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涉及消费诈骗、重大消费侵害等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并及时反馈;及时出警,依法解决因消费权益纠纷引发的冲突;与有关部门配合,参与处置因消费权益纠纷引起的集体上访等重大问题;积极参与需公安部门配合的联合行动;将本部门掌握的消费维权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

18.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区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宣传和舆论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和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全区经营者、消费者要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一般每半年举行1次。

(二)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受理工作机构。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均要依法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向社会公开申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的申诉和举报,每月5日前将上月受理情况和数据统计报送区消保委办公室。凡是区消保委受理的消费侵权及重大、疑难和涉嫌经济违法的投诉案件,由区消保委启动流转程序,明确流转的程序、标准和时限,涉及到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直接或配合消保委及时进行处理。一般投诉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在30日内处理。

(三)实施信息制度。对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区消保委要主动召开新闻信息会或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告知民众。对重大性、紧急性事项及群众关注的工作实行随时;对日常性工作事项实行每季度集中一次;阶段性工作实行分段。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及时提出需公开的具体事项,每月5日前提交区消保委办公室,经区消保委审核后实施。

(四)开展消费警示教育引导。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密切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区消保委要在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消费维权警示专栏,一般每月两期。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者会同区消保委在专栏节目中开展消费警示宣传。区消保委办公室负责与新闻部门的沟通与联络,制定宣传计划,审定稿件内容。各部门、街道、社区、商场超市、企业、市场主办单位及“一会两站”组织,要以消费维权报告会、制作宣传教育图片,开设消费教育专题讲座、举办知识竞赛以及设置电子显示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消费警示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要围绕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的放矢地开展维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或联合开展各类执法检查,突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消保委要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教育引导,开展志愿维权服务、消费体验、消费调查等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获知权和获得赔偿权等权利。经营者要严格自律,积极推行“先行赔付”、“无障碍退换货”等承诺服务,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教育引导消费者了解消费知识,掌握消费维权的途径和方法,认真履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

(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体系建设。区消保委要加强与区法院的工作协作,制定协调联动工作意见,建立“双向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消费争议巡回法庭建设,设立小额消费争议仲裁办事机构,以简易的诉讼、仲裁程序,使小额消费争议方便、办理快捷。要建立健全消保委专(兼)职律师队伍和志愿服务律师队伍,用专业力量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强化新闻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报道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揭露和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对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曝光,各职能部门分别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需曝光的案例提交到消保委办公室,由区消保委会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消费维权宣传要注重专业化,坚持常态化,要设立专题专栏,使消费维权理念深入人心。要建立与消保委、各职能部门互动联动机制,参与维权和执法行动,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八)建立督查和调查评估机制。区消保委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全区消费维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对全区消费维权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九)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各部门每月5日前要及时向区消保委办公室报送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区消保委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区政府每年“3.15”期间对上一年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五、组织领导与考核奖惩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文5

王野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

大唐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优化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和共同发展的道路上走在时代前列。集团坚持以大局为重,积极构建和谐的厂网关系,在保障电网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唐时刻牢记央企使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是一个有担当、有魄力的发电企业。

央企中的“责任绩效”先锋

赵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大唐集团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走在中央企业前列。大唐集团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政策,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中央企业任期“绩效进步特别奖”。

携手共建和谐电网

伍萱: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副主任

大唐集团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坚持以大局为重,坚持网厂协调发展。大唐加强与电网企业的沟通,积极构建和维护和谐的网厂关系;遵守电网统一调度,认真履行电网合同和调度协议,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助力“绿色奥运” 营造首都“碧水蓝天”

陈蓓: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副区长

大唐集团公司秉承“提供清洁电力,点亮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大唐集团在北京周边地区建成了十几座现代化发电企业;投资25亿元实施了首都空气质量保障项目;大唐旗下北京高井热电厂完全实现了清洁生产。

“和谐劳动关系”的模范代表

张萌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副主席

大唐集团四项举措呈现给我们一个“责任大唐”、“和谐大唐”:一、加强“工会”建设。二、邀请有关专家对全系统员工进行培训。三、奉行“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为员工构筑成长通道。四,建立长效机制,关心困难职工、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帮扶弱势群体、支持社区建设。

“清洁电力”践行“全球契约”

刘萌: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中国区域主管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员大唐集团在2007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明晰了各个利益相关方,切实关注相关方的利益需求。其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与实践,得到来自世界各国企业和非企业界的关注与审视。

加强能源绩效管理,共同致力“清洁发展”

Thomas:挪威船级社亚太区总裁

挪威船级社认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07年社会责任报告公正地披露了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执行水平,其报告具有完整性、时效性、响应性、中立性、可比性特点。挪威船级社希望在能源效率管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验证、企业风险管理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等领域为大唐集团提供服务,与大唐集团一道实现“清洁发展”的宏伟目标。

协同发展 共担责任

水电管理履职报告范文6

按照公司关于职工代表述职要求,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参政议政方面

职工代表是公司与广大职工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广大职工心声的反映者,起着一种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作为一名职工代表,不仅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更会时刻感受到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在参加公司职代会期间,认真听取报告,仔细领会文件精神,关心公司的发展,愿意为公司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认真反映职工的心声;会议后,能迅速向中心职工传达公司职代会的精神,将公司新的政策、新的形势带回去,让职工都能够及时解公司的各项新动态,大会期间,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闭会期间,能够及时了解职工们的心声和诉求,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职工们的心声。

(二)调查研究方面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聆听一线职工心声。作为一线职工代表,坚持从一线来,到一线去,积极参与班组及中心各项生产工作,通过作业现场、班组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公司在生产作业中还存在的问题,了解一线班组存在哪些负担。思想上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虚心、认真听取一线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会议期间履职方面 

在参加公司职代会期间,我认真听取报告,仔细领会文件精神。回到班组,迅速向其他职工传达公司职代会精神,将公司的新形势、新政策带给每位职工,让广大职工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各项新动态,关心公司的发展。

(四)提案征集方面

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在提案过程中,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广大一线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发展面临的趋势,专业发展方向等,认真填写提案,在职代会中收集整理提出利用北斗卫星监控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及通道环境提案和开展输电线路机器人巡检提案,确实做到解决公司面临的实际问题,反映出广大职工的心声。

(五)合理化建议方面

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我认真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将职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理,在未作为职代会提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公司合理化建议形式逐级上报公司。在通达街与金丰路路口加装红绿灯等多条合理化建议已被公司采纳。

(六)落实职代会决议方面

在职代会上我认真聆听宋永强总经理做的工作报告。会后深刻领悟,为进一步宣贯落实会议精神,配合中心积极引导职工把思想和公司发展统一起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针对公司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推荐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加强“大云物移智”在输电专业上的应用,逐步提升输电线路运维质量,有力保障公司全年各项生产目标的完成。

(七)宣传贯彻职代会精神方面

在及时宣贯传达职代会精神,执行职代会决议,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职代会宣贯学习,传达公司职代会决议,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各种要求,在公司和职工之间确实起到了沟通、交流的信息桥梁作用,从而较好的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存在问题

作为职工代表,在行使职工代表职责时还存在很多不足。首先是业务水平不高,平时由于放松的对自己的要求,忙于工作,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管理知识缺乏,造成工作中经常出现疏漏。其次是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没能充分发挥一名职工代表的作用,传达精神多,反映职工意见少,学习文件多,对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少。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本职工作的能力,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教训,提高自己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作为职工代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增长法律知识,在行动上自觉地、模范地遵守法律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要多学习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