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合同管理

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及内容

1.1合同管理体系

根据广义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内容,大岗山公司建立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和变更管理等3个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1)招标管理体系。

实行由国电集团公司和大渡河公司两级招标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三级招标管理体系,其中一级招标项目由国电集团公司组织、二级招标项目由大渡河公司组织、三级招标项目由大岗山公司组织。

(2)合同管理体系。

实行由大渡河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两级合同办理管理体系,其中一级合同办理项目由大渡河公司负责、二级合同办理项目由大岗山公司负责。

(3)变更管理体系。

实行由国电集团公司和大渡河公司两级合同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三级变更管理体系,其中一级变更管理项目由国电集团公司负责、二级项目由大渡河公司负责、三级项目由大岗山公司负责。

1.2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国电集团公司和大渡河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岗山水电工程的特点,大岗山公司建立健全了招投标、合同办理、计量签证、结算支付、变更索赔、投资管控、保险索赔和完工结算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办法,明确了参建各方在合同管理各环节的相互职责、权限范围,为参建各方规范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1.3重视过程化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选择良好合作伙伴、及时处理变更索赔、化解合同争议、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工作,它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大岗山公司作为大岗山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把对各工程项目的过程化管理作为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重点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计量结算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变更索赔及重大合同经济问题的协调处理、工程造价预控等工作,并充分发挥跟踪审计作用,为工程建设稳定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1)计量结算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清欠。

一是在计量管理中坚持“执行合同、尊重事实、重在过程”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计量条款和计量规定,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主动性,规范和完善监理单位的“计量双签制”,及时复核签证已完合格工程量,动态更新计量台帐,保证计量工作和计量数据资料的真实可信。二是主动深入现场和协作队伍了解价款结算、资金周转、工程款拖欠等情况,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则提前1~2个月安排工程结算和民工工资发放,编制平衡好资金计划,确保结算款项及时到位。三是加强过程管控,建立了结算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制度,要求承包人随当期结算一并报送资金使用计划,业主合同、财务部门对其用款性质、收款单位、资金额度等进行详审,优先安排民工工资发放并严控承包人向后方缴款、严控不符条件的款项支付。四是在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时,对个别合同条件先天不足、资金周转困难的承包人,采取垫付部分流动资金的帮扶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推进。五是为督促承包人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避免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承包人的结算资金采用两阶段支付方式,即每月结算办理前承包人需落实当月需发放工资的农民工人数及工资额,并将拟发放农民工工资额列入当期结算资金使用计划中报业主审核,在进度结算办完后,由业主先将该部分资金支付承包人,并委托银行监控承包人将当月所有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上卡,当承包人向业主提交银行回执后,再对其支付其他工程资金,以保证承包人的队伍稳定和工程建设环境稳定。

(2)变更索赔及重大合同经济问题处理。

大岗山水电站作为大渡河流域施工规模和装机容量第二大工程,受地质条件复杂、前期设计深度不足、地方诉求多以及施工高峰期合同条件变化多等因素影响,变更索赔和重大合同经济问题处理的工作量和难度一直较大。为加快处理进程,采取了“三会”制等过程化措施:一是在变更管理上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及时收集变更过程资料并提交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二是对主要标段坚持每周变更例会,及时沟通协调变更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提高变更处理效率;三是采取变更处理集中办公方式,针对个别标段难以处理、久拖未决、影响到工程建设的重大合同经济问题,由业主主导,召集监理、设计、施工和跟踪审计等相关方人员在一定时期集中办公,制定变更处理计划,将相关标段变更处理过程中凸显的具体问题落实到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并定期检查,通过会议讨论和协商,对变更依据、费用出项、计量计价各环节统一认识,缩小分歧,及时草签锁定阶段成果以防反复,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严格推行变更责任划分,推行费用分摊,督促承包人自觉加强变更项目控制。

(3)工程造价预控。

为做好投资变化事前控制,避免出现“事后买单”的被动局面,使业主对投资变化“心中有数”,大岗山公司创新性的实行了工程造价预控报告制度。规定凡由于项目增加、工程量变化或项目单价变化等原因造成变更项目费用估算超过30万元及以上时,在项目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承包人申报拟实施项目的造价预控报告,并向业主履行报告程序,业主根据其报告情况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和经济性的评估,并将投资变化情况及时纳入相应标段的造价控制分析,动态掌握项目的投资变化情况,对逼近造价控制红线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在项目启动后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报批手续。

(4)充分发挥跟踪审计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促进合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大岗山公司充分利用国电集团公司招标引进的第三方跟踪审计组常驻现场、熟悉业务情况的优势,一方面坚持做到合同经办、重大变更、竣工结算的“三必审”;另一方面以工程造价送审计划推动完工单项工程和已完合同项目的收尾销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审计组沟通协调和提供过程资料,及时召开审计沟通会并采纳审计意见,配合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对完工项目严格按审计报告办理最终结算,把好合同费用控制的最后关口。

2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参建各方。大岗山水电站是在国内水电工程处于社会转型期内开工建设的,在合同管理的几个阶段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当前水电工程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1招投标阶段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的招标设计深度是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招标图纸是否齐全、招标人提供的边界条件是否明确、招标项目的工期进度是否合理、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条款制定是否合理、工程量清单是否清晰明了、评标专家的工作是否细致、投标人是否以合理低价中标等等,都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招标质量和合同履行质量。大岗山水电工程的部分前期项目在招标时,由于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忽视了招标准备工作,导致上述需落实的各项前提条件未全部落实或落实质量不高,造成所招标项目在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出现较多合同条件变化情况,承包人提出了大量变更索赔,不仅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也给业主的投资控制带来较大难度。

2.2合同实施阶段

大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标段多,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保证工程正常推进、减少变更索赔、有效控制投资,是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始终最为关注的问题,但往往会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对合同管理工作造成影响。大岗山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下几个主要因素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最终效果影响较大。

(1)低价中标的影响。

现阶段水电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承包人低价中标已成为常态,而近些年国内建筑市场快速发展,物价大幅上涨,承包人的施工成本不断增加,承包人合同履约能力低的矛盾愈渐突出。部分承包人一旦中标,为尽快弥补其低价中标带来的亏损,进场后不是考虑如何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如何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如何按合同承诺配置相应的施工资源和自有流动资金,以实现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的最终目标,而是想着如何以更低的价格将工程分包出去,将低价风险转移到协作队伍身上,给业主和工程建设埋下不稳定隐患;想着如何向业主提出过高期望值的变更索赔,而完全不顾合同原则,当这种期望未得到满足时,则以消极怠工、制造分包队伍纠纷、拖欠民工工资等影响工程进度和稳定的非正常手段来要挟绑架建设方,形成了建设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利益博弈,而这种博弈往往会导致承包人提出的很多期望值过高的重大变更索赔或合同争议问题持续数日、甚至数月时间才能最终解决,使业主最终的合同管理效果不理想,大岗山工程在这方面的案例较多,教训是深刻的。

(2)各方资源投入不足的影响。

受水电开发大环境影响,对设计资源、监理资源、施工资源和合同管理资源的需求量愈来愈大,对人才的吸纳争夺也愈加激烈,不可避免的造成业主、设计、监理和承包人等合同管理相关方的资源紧缺,大岗山工程此类情况也较突出,给合同管理造成一定影响。一是由于设计力量不足,造成可研设计深度不够、招标设计管控不严、现场设代力量薄弱、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等情况,不仅增加了承包人变更索赔的诉求机会,也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二是由于监理单位不按合同要求配备相应监理资源,即使到位的部分人员素质也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人员变动频繁,造成对设计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审查不严,使可以规避的变更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对施工组织设计把关不严,造成方案与合同脱钩,技术与商务脱节,容易产生变更索赔;对承包人资源投入考核不严,给业主反索赔产生不利影响;对合同变更审查时效未能有效控制,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三是由于近几年国内水电项目开工较多,管理资源有限,承包人一旦中标往往不能按合同承诺进行资源配置,真正投入现场的管理力量往往不足,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造成变更项目的申报迟缓或不按要求编报、处理过程补充完善资料而多次反复等,大幅降低了变更处理时效,影响变更项目的结算支付,同时也带来合同纠纷隐患。大岗山工程在这方面教训深刻。四是业主单位同样也缺乏有经验的合同管理人才,不得已花时间培养新人,但毕竟合同管理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验、知识的积累和沉淀,因此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交学费”情况。

(3)管理误区的影响。

真正高效的合同管理工作应该是“全员合同管理”,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在思想中对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的误区,认为合同管理就应该是业主、监理和承包人商务人员的事,而从事工程、机电、安全等管理工作的人员与此关系不大,这就造成了管理链条上的不连贯和脱节,真正身处建设一线、熟悉现场情况的工程管理人员却不参与合同管理工作,造成管理资源分配不均、管理效率低、管理效果差,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大岗山工程在前期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这种情况较普遍。

(4)合同文件疏漏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不论业主的合同管理水平多高,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条款约定多么完整、考虑多么周全,在条款中仍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疏漏,造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缺陷,影响变更索赔的正常处理。如大岗山工程某标段,招标文件中采用水电工程清单体系招标,但对其中涉及到的房建装修工程未约定专门的调价条款,造成本项目几年后实施时由于实际项目和工程量比合同发生较大变化,而装修人工又大幅上涨,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要求调整人工单价,但因合同中无相应规定,导致变更迟迟不能处理,对现场工程施工也造成一定影响。

(5)合同执行出现偏差的影响。

合同管理的核心是要严格按合同条款办事、严格按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规定办事,不能有偏差,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合同当成“圣经”一样时刻学习、研读,要时刻对照合同管理制度办法检查我们的工作。但部分业主、监理人员受自身思想认识、个人素质及管理环境等因素影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合同学习掌握不够,往往不能做到严格按合同规定和相关制度办法办事,而是凭个人过往经验、长官意志或管理热情行使管理行为,导致管理效果出现偏差,造成业主不得不为这种偏差带来的损失“买单”。大岗山工程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也不少。

(6)国家政策性影响。

近些年国家在水电工程的人工单价和价差调整等方面政策制定的不完善,导致承包人投标报价的人工费与市场行情的人工费差距较大,无形中也加大了业主、监理和承包人在合同管理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矛盾和压力,如何在不违背合同原则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基础上妥善处理承包人提出的人工费大幅上涨补偿诉求,让合同管理真正回归理性,是现阶段业主、监理亟待破解的一道管理难题。

(7)管理程序的影响。

大岗山公司实行两级合同管理体系和三级变更管理体系,完备的管理体系和多级审查审批程序对规范合同管理和变更管理行为有很好的监督促进作用,但无形中也延长了管理路径、降低了管理效率,一般的合同签订和变更处理项目在大岗山公司内部就必须要按程序逐级审核签批,而超过大岗山公司权限的项目还需报批上一级单位,往往需要历经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最终签订或审批,对部分亟待实施项目会带来一定管理风险,影响了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如何在现有管理程序下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3结语

工程合同管理作为水电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和提炼,才能逐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大岗山水电站在迄今历时9年多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形成合同管理体系、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开展过程化合同管理等重要工作,以及采取的一系列处理问题的措施,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新形势和新常态下,围绕目前国电集团公司提出的“管理、效益”双提升要求,以及“互联网+”时代如何通过探索创新建立水电工程的大数据平台,以不断提升我们的合同管理水平,还需要全体大渡河水电人群策群力、共同探讨研究予以突破解决。

作者:高山 区文柱 单位: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