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例6篇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青少年上网;网络;调查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2-0255-01

一、合肥市青少年网民群体特征

(一)性别分布

在本次接受调查的合肥市青少年网民中,初中男生52人,占初中调查对象的61.18%,女生33人,占初中调查对象的38.8%,高中男生100人,占高中调查对象的66.7%,女生50人,占高中调查对象的33.3%,男生占总体百分比为64.7%,女生占总体百分比为35.3%。

这主要与低龄群体男性人口占比更高有关,随着更多的低龄人口进入网民群体,男性青少年网民群体规模也随之逐步增大。

(二)年龄分布

接受调查的85名初中生中,有7人在10岁以前就上过网,10--13岁26人,13--16岁33人,16岁以后19人,分别占受调查初中生百分比为8.2%,30.6%,38.8%和22.4%。在受调查的150名高中生中,有26人在10岁以前开始接触网络,占受调查高中生总体的17.3%,46人在10--13岁开始上网,占总体的30.7%,47人在13--16岁触网,占31.3%,16岁以后上网的占20%。

因此,从年龄分布来看,合肥市78%的青少年网民是在16岁之前就开始接触网络,年龄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对比较薄弱,很容易受到网络不良因素的影响。

二、合肥市青少年网民网络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青少年网民触网年龄小,缺乏必要的政策规范和指导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合肥市青少年网民普遍触网年龄较低,有79%的青少年网民在16岁以前就开始触网,10岁以前开始上网的占到14%,对于这部分自控能力和辨别能力较薄弱的网民群体,应该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加以引导、规范,而虽然目前我国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等),但针对青少年网民上网管理的远远不够,青少年网民缺乏必要的政策规范和引导。

(二)网络应用偏向娱乐性,工具应用不足

对于青少年网民来说,网络的真正价值不应当仅仅体现在娱乐中,更重要的是其工具性价值,而在本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合肥市青少年网民69%的网络活动内容都偏向娱乐性(网络游戏11.7%,聊天10.1%,空间8.4%,听歌20.8%,看电影或者动漫22.9%,看小说5.8%),其中网络游戏,听歌看电影的比重达到56%,只有17.8%的青少年选择了查询资料,因此我们认为合肥市青少年网民的网络应用过于偏向娱乐性,互联网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三)青少年网瘾倾向凸显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16.2%的青少年网民称自己再下网后仍然想着它,15.7%的青少年网民认为自己需要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感到满足,另外,有25.5%的青少年网民称自己每次上网后会感到内疚,疲劳和空虚感,青少年网民的网瘾倾向凸显,而目前对于合肥市青少年网民网瘾的研究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第一,对青少年网民网瘾倾向的研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持续的跟踪研究。第二,缺乏网瘾及网瘾倾向的判定标准,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权威的结论,这也为我们的调查研究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三、合肥市青少年网民合理利用网络的建议

根据本次调查的结果,我们对青少年健康上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有效控制上网时间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青少年网民中15%的网民周上网时间在3小时以上,部分网民周上网时间超过7小时,对于具有网瘾和网瘾倾向的青少年网民来说,需要有意识的控制上网时间,网瘾青少年区别于非网瘾青少年的重要标志之一就在于上网时间长,能否合理控制上网时间,可以作为衡量是否能健康上网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校园网络资源整合,网吧规范化经营管理

通过上文的分析,学校和网吧分别在少年和青年网民上网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学校和网吧在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网民的上网活动中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因此,要使青少年网民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必须有针对性的加以引导,作为学校,要对校园网页严格管理,积极引导青少年网民浏览一流的青少年网站,并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提高网络“防腐”能力,针对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情况,网吧应当做到规范化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做好自我监督,为青少年网民提供良好的上网环境。

(三)上网目的和上网活动丰富多样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69%的青少年网民上网的目的是娱乐,-包括网络游戏(11.7%),聊天(10.1)%,空间(8.4%),听歌(20.8%),看电影或者动漫(22.9%),看小说(5.8%),因此,青少年网民上网活动的娱乐性显著,极易使得青少年网民上瘾,作为青少年网民,应当积极主动的利用网络有用信息,而不是把上网目的仅仅拘泥于娱乐,丰富自己的上网内容。

(四)积极引导非在校青少年网民上网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 因特网;行为,成瘾;参考标准;评价研究;学生

【中图分类号】 R 395.6 R 1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06-0513-02

网络成瘾已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解泰州城区小学生网络成瘾现状,笔者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选取小学四年级学生为目标人群进行调查,并采用3种网络成瘾标准对网络成瘾状况进行评估,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在泰州市3个区随机整群各抽取城镇小学2所,共抽取6所小学。对所抽取小学四年级所有学生进行匿名问卷调查。共调查学生1 952名,回收有效问卷1 947份,其中男生1 026名(52.7%),女生921名(47.3%)。

1.2 方法 2006年12月份开展预调查,确定问卷的条目和适宜条目数。为不影响学校教学,要求问卷在25 min内能完成,发卷、填卷、收卷时间在40 min内。鉴于学生可能隐瞒网络使用情况,问卷最后调查是否如实回答了问卷中涉及上网问题,了解调查对象回答上网方面问题的真实性。

网络成瘾率分别采用Young标准[1]、Beard标准[2]和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CYAND)[3] 3种标准对调查对象进行评判。Young标准由8个项目构成,以是、否作答,有5个回答“是”即被诊断为网络成瘾。考虑到含义较复杂和此次调查的对象为小学生,故稍作修改,分别为:(1)一心想着上网;(2)需要上网更长时间才过瘾;(3)多次努力想减少上网时间或不上网,但没成功;(4)试图减少或停止上网时,感到烦躁不安、闷闷不乐,易发脾气;(5)每次上网的时间比计划的要长;(6)现在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成绩下降,或上网是最主要的休闲方式;(7)对家人朋友或其他人说过谎,隐瞒迷恋上网情况;(8)每当遇到困难或烦心事时,就去上网。Beard标准与Young网络成瘾标准条目一致,但要求满足前5项的同时,后3项至少有1项符合。

CYAND标准:前提(必要条件)为上网给青少年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修改为“现在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成绩下降,或上网是我最主要的休闲方式”)。在这一前提下,只要网民满足以下3个条件(补充条件)中的任何1个即判定网络成瘾:(1)总是想着去上网;(2)每当不能上网时会感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或无所适从;(3)觉得在网上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快乐或更能实现自我。

1.3 质量控制 调查者在每班首先向学生说明调查目的、意义和内容,要求独立作答,并说明该调查为不记名,不会公开被试的个人资料。另外,问卷中设立6个非单字符答案问题,出现错位或重复录入时可及时纠正。

1.4 统计分析 采用SPSS 10.0对数据进行核查,运用χ2检验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上网情况 被调查的1 947名小学生中,上网的学生有1 537人(78.9%),上网学生接触网络时间中位数为30个月,P5为5个月,P95为87个月。学生上网目的为:查资料1 179人(76.7%)、聊天或交友379人(24.7%)、玩游戏628人(40.9%)、既聊天又玩游戏238人(15.5%)、看电影397人(25.8%)、看动漫503人(32.7%)、下载音乐393人(25.6%)、浏览娱乐新闻233人(15.2%)、浏览时政新闻319人(20.8%)、其他150人(9.8%)。1 931位学生回答了是否如实回答了问卷中涉及个人秘密问题条目,其中35.2%表示如实回答了所有问题,22.2%回答了大部分问题,23.4%回答了小部分问题,19.2%没有如实回答涉及网络使用相关问题。由于存在隐瞒上网真实信息情况,下文中统计的网络成瘾率一概称为报告网络成瘾率,以与真实网络成瘾率区别。

2.2 Young标准报告网络成瘾率 按Young标准评判,小学四年级学生的网络成瘾率为4.9%,其中男生为7.6%,女生为2.0%,男生高于女生(χ2=32.461,P=0.000);家中有计算机的学生成瘾率高于无计算机的学生(χ2=9.964,P=0.002)。见表1。

2.3 Beard标准报告网络成瘾率 Beard标准评判,小学四年级学生的网络成瘾率为1.8%,其中男生为2.7%,女生为0.8%,男生高于女生(χ2=6.958,P=0.008);家中有计算机学生成瘾率高于无计算机学生(χ2=9.843,P=0.002)。见表2。

2.4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标准统计报告网络成瘾率 按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调查组2005年标准评判,小学四年级学生的网络成瘾率为9.9%,其中男生为14.4%,女生为4.9%,男生高于女生(χ2=49.569,P=0.000);家中有计算机学生成瘾率高于无计算机学生(χ2=17.202,P=0.000)。见表3。

3 讨论

随着计算机进入寻常百姓家庭,网络已成为小学生生活的一部分。调查显示,泰州城区小学四年级学生的上网现象较普遍,达到78.7%,已接近整个江苏省大中学生水平[4]。由于网络存在许多不良信息,有必要关注小学生的上网情况,如不正确引导和管理,一些学生会沉迷于其中,成为网络成瘾者,对学习和健康造成巨大影响。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调查报告认为,13~16岁是青少年学生上网的重要时期,开始接触互联网的学生占到47.5%,在这一时期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引导非常重要[5]。本次调查显示,城区小学四年级上网学生接触计算机时间中位数是30月,即50%的学生在二年级后开始接触计算机。由于绝大多数计算机上了网,因而引导城镇小学生正确利用网络的工作从小学二年级时就要开始。应通过宣传教育和正确引导,使得青少年学生将互联网作为娱乐工具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和应用互联网的其他功能,特别是对学习的辅助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有近20%的学生没有如实回答网络使用相关问题,不到40%的学生报告如实回答,提示调查所得的网络成瘾率比实际的要低。邓艳霞等[6]在湖南省中学生网络成瘾现况调查时也意识到这一点,尽管采用匿名调查,但仍有部分学生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网络成瘾者倾向于隐瞒自己的实际迷恋程度;另一个原因是家长和教师多反对学生上网,使得学生害怕自己有关情况被家长和教师知道而没提供真实信息。提示调查所得成瘾率低于实际成瘾率。

Young标准在国内的许多研究中得到了应用,而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调查组认为美国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不能直接拿Young标准来作为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状况的研究依据。因而建立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标准。相比而言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标准比Young标准宽,Beard标准比Young标准更加严格,3种标准评价获得的报告网络成瘾率比值接近10∶5∶2。调查结果表明,即便按较为严格的Young标准判断,有4.9%的学生报告网络成瘾。提示小学四年级学生中存在网络成瘾现象,特别是家中有计算机的男生更为突出。

4 参考文献

[1] YOUNG KS. Internet addiction: The emergence of a new disorder. Cybersychol Behav,1998,1(3):237-244.

[2] BEARD KW, WOLF EM. Modification in the proposed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Internet addiction. Cybersychol Behav,2001,4(3):377-383.

[3]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11-23).

[4] 刘辉,方群,孙照平.江苏省青少年网络成瘾行为流行病学研究.中国校医,2006,20(4): 346-348.

[5] 中国互联网中心.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调查报告(2007-07-18).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文3

【关键词】 因特网;行为,成瘾;因素分析,统计学;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395.6 R 1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07-0640-03

互联网凭借承载信息量的广泛与巨大等优势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据CNNIC在京《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30岁及以下的年轻群体占到中国网民的68.6%,青少年学生占到了30%,规模达到了7 600万人。随之而来的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IAD)又称互联网成瘾综合征、病态使用因特网,是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2-3]。为了解蚌埠市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状及其相关因素,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络成瘾提供参考依据,特开展此项调查研究,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随机、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在蚌埠地区抽取初中、高中和大学在校学生为调查对象,共有7 315人完成了调查问卷,得到有效问卷7 104份,有效率为97.1%。其中男生3 533名,占49.7%;女生3 571名,占50.3%。初中生1 919名,占27.0%;高中生1 865名,占26.3%;大学生3 320名,占46.7%。年龄12~23岁。

1.2 内容与方法

1.2.1 内容 一般情况及上网情况调查表。问卷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个人基本情况(学校、年级、年龄、性别、性格和户口)、家庭因素(家庭类型、是否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值以及父母亲是否打工等)、网络使用情况(平均每周上网次数、上网最主要的目的)和青少年网络成瘾自评量表。

1.2.2 方法 首先对课题组的调查人员和9所学校的协助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调查要求。然后协助人员负责维持纪律,保证被调查人独立完成问卷,调查员负责说明调查目的和填写问卷的注意事项,并告知所有调查内容都将严格保密。采用无记名自填问卷的方式集中填写,填写完成后由调查员当场收回。

1.2.3 网络成瘾确定 采用Young网络成瘾自评量表[4],全量表共20题,每题有5种选择,赋值1~5分。几乎没有―1分,偶尔―2分,有时―3分,经常―4分,总是―5分,各题分数相加得总分,总分代表网络成瘾的程度,总分越高表示网络成瘾倾向性越高。总分在20~49分为正常的网络使用者,在本研究中为非成瘾组;总分在50~79分为有问题的网络使用者(有网络成瘾倾向),80~100分为严重的网络成瘾者,两者统称为成瘾组。

1.2.4 网络成瘾的多因素分析 以青少年网络成瘾为因变量(0=无,1=有),以单因素分析中对网络成瘾有影响的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各自变量的赋值如下:性别1=男,2=女;性格1=内向,2=中性,3=外向;独生子女1=是,2=否;父母亲对子女的期望值1=很高,2=高,3=一般,4=低;母亲打工1=是,2=否;每周上网次数1=2次以下,2=3~4次,3=5~6次,4=7~8次,5=9次以上;上网目的1=消遣娱乐,2=学知识,3=结交朋友,4=与同学联系,5=排除孤独无聊,6=其他。

1.3 统计学方法 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X2检验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有5 817人上网,上网率为81.9%,其中上网男生2 969人,占51.0%;女生2 848人,占49.0%。

2.2 青少年网络成瘾率的调查 在上网的5 817人中正常上网者5 264人,正常上网率为90.5%。有网络成瘾者553人,网络成瘾率为10.5%,其中有网络成瘾倾向者527人,占95.3%;严重的网络成瘾者26人,占4.7%。在网络成瘾者中,男生385名,占69.6%;女生168名,占30.4%。

2.3 网络成瘾单因素分析

2.3.1 影响网络成瘾的相关因素 上网者中,非成瘾组和成瘾组在性别、性格、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值、母亲是否打工等因素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见表1。

2.3.2 网络使用情况与网络成瘾的关系 非成瘾组和成瘾组在每周上网次数和上网目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

2.4 网络成瘾的多因素分析 以青少年网络成瘾为因变量,以单因素分析中对网络成瘾有影响的7个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男生、性格内向、每周上网次数大于7次以上以及母亲出外打工等为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危险影响因素(P值均

3 讨论

目前国内外大学生网络成瘾的现患率为7.1%~15%[5]。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蚌埠地区青少年网络成瘾率为9.5%,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数据基本一致[6-7]。男生网络成瘾率明显高于女生(P

来自城镇和农村学生间网络成瘾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和高修银等[10]研究一致。提示不论来自城镇和农村的学生都会网络成瘾,因此进行网络成瘾干预时,对城乡学生都要重视,不可忽视任何一方。调查结果还显示,核心家庭、单亲家庭及其他家庭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检出率不同,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与孙彩虹等[11]调查结果是一致的。在上网目的方面,网络成瘾青少年和非网络成瘾青少年存在一定差别。网络成瘾青少年较倾向于娱乐性目的(玩网络游戏和聊天或交友);而非网络成瘾青少年则较倾向于实用性目的(获取信息、学知识和同学联系)。

本次调查显示母亲出外打工、每周上网次数大于7次以上是网络成瘾的危险因素,这可能是母亲外出打工的青少年疏于管教,日常生活关心的少和家长陪伴时间少,易受网络虚拟世界的影响而不可自拔。

调查显示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严重。青少年由于身体、心智尚不完全成熟,网络因其具有匿名性、便利性和互动性等特点,青少年很容易分辨不清,把持不住对虚拟世界的好奇,以致容易沉迷其中。网络成瘾影响因素很多,包括心理、家庭、社会及教育等方面的因素,青少年网络成瘾状况应该引起重视,应针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干预。

4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08-07-15].省略/uploadfiles/pdf/2008/7/23/170516.pdf.

[2] 吴汉荣,朱京京.影响大学生网络成瘾相关因素的路径分析.中国公共卫生,2004,20(11):1 363-1 364.

[3] ALEX SH, JEFFREY P. Internet addiction: College student case using best practice in 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 J Ment Heal Coun, 2001,23:312-327.

[4] 师建国,主编.成瘾医学.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204-206.

[5] 聂影,陈冬峨.医学院校本科生和硕士生网络成瘾调查与影响因素的探究.现代预防医学,2008,35(13):2 462-2 464.

[6] ANDERSON KJ. Internet use among college students:An exploratory study. Am College Health,2001,50(1):21-26.

[7] 刘辉,方群,孙照平.江苏省青少年网络成瘾行为流行病学研究.中国校医,2006,20(4):346-348.

[8] 2007年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EB/OL].[2008-07-15].campus.省略/20080118/n254748895_6.shtml.

[9] 张金沙,周顺祥,马维平.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网络成瘾及相关因素的回归分析.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6,15(10):935.

[10]高修银,陆召军,卓朗,等.大学生网络成瘾影响因素的探究.徐州医学院学报,2006,26(6):512-515.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文4

在课堂内外创刊30周年之际,一直关注青少年成长状况的该社推出了2013年中国青少年成长调查报告,相关数据形式,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网络游戏以及兴趣爱好、假日游玩、消费等成为当今青少年关注的重点。课堂内外杂志社总编辑、调查报告的总撰稿人徐永恒介绍:这次的调查报告,基本反映了90后青少年学习、生活、心理等成长的方方面面,对家长、教育工作者和社会了解目前他们的成长状态中有很好的帮助。

调查全面,学生参与度高

据悉,这次调查方式为问卷式,分别在《课堂内外》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上刊登调查问卷,同时,在课堂内外官方网站设立2013中国小学生成长状态调查专区,点击后进入相应的问卷调查栏目。问卷的统计采取随机抽样统计。另外,通过网上调查专区填写问卷的,其调查数据自动进入信息统计库。这部分青少年必须是有上网条件和上网时间。调查数据显示,他们往往来自城市和城镇,在周末集中上网的比例很高。一些青少年在回寄问卷的时候特别写信说明,家里有电脑可以上网,但因为住校上网受限制,或者上网填写问卷需要注册,不如直接寄信来方便。

2013年青少年成长调查从今年1月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共回收邮寄以及网络有效问卷超过十万分。采样范围包括中国内地所有地区,来自生活于城镇、中小城市和大城市的问卷占大多数,其调查结果主要反映了这部分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和自我认知。

网络游戏并不是狼来了

调查结果显示,当今中小学生对于网游的选择上更加趋于理性,每周玩两个小时网游或者基本不玩的小学生占到了64.21%,这一选项在初中是84.30%,高中生则达到了88.37%。

66.67%的小学生、72.36%的初中生和62.06%的高中生认为网络游戏休闲娱乐,不沉迷就好。网络游戏在中学的盛行度并不像传说中那么严重。

韩寒不敌郭敬明,鲁迅成为中学生最喜欢的现当代作家

与80后和90后作家之间的竞争相比,现当代作家之间的选择则显得平和许多,初中阶段的前三名分别为鲁迅(50.75%)、冰心(39.20%)、朱自清(29.40%),高中段的鲁迅仍旧成功成为第一(33.87%)、余秋雨则以21.37%的支持率紧追其次,金庸的排名是第三,支持率为19.19%。

90后消费更显理性,国货整体不如国外品牌

在消费分栏调查中,71.10%的高中生和68.86%得初中生认为质量是第一位的,价格其次,但在外形、款式与功能上,初中生更注重前者,说明针对初中生的产品在外形设计上要更加前卫时尚,满足他们追求酷的性格特点。高中生则没有太多区别。

在同时的2013中国青少年成长状态调查排行榜可以看出,在消费领域,在休闲衣物、食品等方面,国货整体支持率要高于过国外品牌,出电脑品牌外,绝大多数电子消费类产品均是洋品牌的天下,而国货品牌仍未得到学生的信任和喜爱。

多数中学生承认自己在生活学习中有消极心理

在关于心理方面的调查中,68.49%的初中生和78.11%的高中生认为自己心理比较健康,但有时会有一些消极思想。其中69.75%的初中生和67.84%得高中生认为已普遍出现过焦虑情绪的体验,同时,来自身边人的影响(尖子生、学习竞争、找不到朋友)给他们的心理带来很大压力,个别人产生自卑、嫉妒、封闭心理。

面对这种心理焦虑,极少数同学作出的类似离家出走、自杀或犯罪等极端行为,对此,大多数高中生认为最大的原因是成绩不好,学习、升学压力太大,其次是心理有障碍,认为是因为家庭不幸、不适应社会、失恋的比例要低于初中生的选择,说明高中生更愿意从当事人自己身上找原因。

当今青少年普遍缺乏专业心理健康老师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文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少年法庭工作处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的第一线,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多年来,人民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站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探索了一条法理与情理交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少年审判之路。肖扬指出,少年法庭的发展孕育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未来。以少年审判机构的改革为先导,促进和带动少年犯罪案件的侦查、公诉、辩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管理教育等一系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这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特征。全国各地法院的少年法庭成立以来,机构设置不断完善,从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审判庭,从单纯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到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肖扬要求各级法院要善于把握机遇,勇于开拓创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少年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职能作用,把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摘自《人民法院报》2006-02-10)

最高法院出台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一件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这件司法解释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算。

司法解释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属财物不按犯罪处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未成年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量刑标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不判处无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未成年罪犯同时具备3种情形法院应当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可能被判3年以下徒刑的未成年罪犯具6情形将免刑。这6种情形是: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摘自网易http://news.省略 2006-02-02)

各级法院少年法庭七年共判未成年被告近40万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2月9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上透露,1999年至200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93543名;其中判决有罪的393115名,判决无罪的428名。他说,中国各级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做好“寓教于审”工作;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时,坚持立足教育和挽救,依法多判处非监禁刑;对判决有罪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延伸跟踪帮教工作,矫治、挽救了一大批未成年罪犯,并为他们顺利重返社会付出了巨大努力。

沈德咏要求各级法院当前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提高少年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的机构建设,三是继续保持锐意进取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少年法庭各项改革,四是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法官队伍建设,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夯实少年法庭工作的理论基础。

(摘自新华网http://省略 2006-02-09)

未成年犯人6大特征 青少年犯罪5大变化

青少年犯罪问题近年来已成为世界性难题。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不仅表现为犯罪率逐年攀升,而且还表现为犯罪类型不断扩展,性质日益恶化,大案、要案层出不穷。

从近年来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收押的未成年犯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04年收押人数比2003年增加了1.5倍;2005年在2004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0%左右。目前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收押的未成年犯的犯罪情况呈以下六大特点:(1)暴力犯罪占75%以上。主要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2)从作案人员组成情况看,团伙犯罪占70%左右(指三人及三人以上);(3)犯罪主体与被害人都是学生的至少占15%;(4)针对熟人作案的占40%。这里的熟人指的是同学、朋友等;(5)从家庭情况来看,单亲家庭的占20%左右;(6)

犯罪主体的犯罪受到朋友影响、教唆的占50%-60%,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大多数属这一类型。

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动机、犯罪类型、犯罪形态以及犯罪手段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犯罪主体的低龄化和在校生与女青少年犯罪人数上升;(2)结伙犯罪比较普遍。这种结伙犯罪已经发展到类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侵害财产和性犯罪大幅增长,犯罪场所主要集中在校园、网吧等娱乐场所及附近;(4)犯罪手段成人化。比如,逼迫小同学、坐台等;(5)犯罪手段更具残忍性。杀人、灭尸。在成人看来,未成年人的很多犯罪都是带有“无厘头”的,有时候仅仅为了抢一个玩具,为了上网的5块钱费用就可以杀死一个人。

(摘自《都市快报》2006-02-22)

中央综治委等下发意见少年乞讨严重地区治安考核“一票否决”

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被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以后,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数量庞大、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将被综治部门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记者从此间召开的“为了明天――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等1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对于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这个意见,今后我国的流浪未成人工作要从以下七个方面重点着手:一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二是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三是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四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五是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六是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七是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摘自《新京报》2006-01-21)

江苏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迅猛

南京省预防青少年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会议上周五在南通举行。全省法院系统判决的青少年罪犯每年均有1万多名,2005年上半年,判决的人数比同期上升35.58%;而且,犯罪主体开始向14周岁的低龄化倾斜。

青少年违法犯罪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江苏省高等法院的统计显示,青少年的罪犯数占据全部刑事犯罪人员的35%,每年都在1万多人。其中,已满14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罪犯的上升势头,非常迅猛。2004年比上年上升43.82%,2005年上半年比同期上升了35.58%。流浪未成年人是最容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为遏制江苏省犯罪低龄化的倾向,江苏省民政厅将出台一系列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举措,近期将对外公布。

(摘自搜狐http://news.省略 2006-02-27)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流浪未成年人工作被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今后,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不力和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数量庞大、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将被综治部门―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是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9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中的内容。根据这个意见,我国将从7个方面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和返乡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二是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三是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四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要通过施行心理疏导和调适等干预措施,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五是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六是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七是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摘自《法制日报》2006-01-22)

海南的家长普遍重视孩子教育但缺少教育孩子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开题会上,公布了一份由海南省教育资源研究发展中心对海口市30多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所作的“家庭教育与中小学生发展”课题前期调查报告。这次大规模的调查从2004年底开始,历时8个月,发放问卷8万多份,共收回有效问卷4万多份。该调查显示:海南的家长普遍重视孩子教育,但缺少教育孩子的必要知识和技能。有97.8%的家长自认为重视对孩子的教育,而自认为不重视的,仅占总数的2.2%,有97.5%的家长查阅过孩子的作业和试卷。调查还显示,只有24.7%的家长认为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科学,有17.5%的家长承认自己的教育方法比较简单或不知道该如何引导孩子,高达96.8%的家长存在“教育缺乏”问题,有70.5%的家长认为最缺乏的是教子的方法和知识。研究显示,有33%家长认为道德是孩子发展的主要素质,知识和身居其后,但对孩子寄予的最大希望却是学习好,做人和健康仅以24.2%和8.5%的低票数分列二、三。调查显示,竟然有43%的中小学生无兴趣爱好,有爱好的孩子中,大部分中小学生只有一项爱好,有三项爱好者只占6.3%。

(摘自《中国妇女报》2006-02-22)

欧洲13至15岁青少年吸烟率全球最高

欧洲一直致力于在公共场所禁烟,但似乎对青少年疏于管教。一项最新研究显示,欧洲青少年吸烟率全球最高。欧洲13岁-15岁青少年中,近18%吸烟,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还多。排在欧洲之后的分别是美洲(17.5%)、非洲(9.2%)、西太平洋(6.5%)、地中海东部(5.0%)、东南亚(4.3%)。如果把咀嚼烟草、鼻烟也考虑在内,美洲青少年吸烟率则高达22.2%,超过欧洲的19.8%

(摘自《羊城晚报》2006-02-18)

法国青少年吸大麻卷烟现象普遍

据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报道,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法国青少年中吸食烟草现象普遍,而且超过30%的青少年轻易吸食掺和了大麻的大麻卷烟。 据法国《欧洲时报》报道,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在2003年所做的这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在1.6万名年龄在12岁至18岁的参加调查的学生中,约有30.3%的青少年吸过混合烟草和大麻的大麻卷烟,27.5%的青少年只吸香烟。

研究院研究员玛丽・朔格解释说:“所有吸大麻的人都吸烟草,但是吸烟草的人并不一定吸大麻。”朔格是调查报告的作者之一。她指出,根本的转变发生在1999年到2003年之间,两个因素起了作用:香烟消费的降低和大麻消费的升高都导致吸大麻卷烟的人超过吸烟草的人。

(摘自中国烟草在线http://省略 2006-02-27)

美国在保障妇女、儿童权利方面的纪景不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表的《2005年美国的人权纪录》称,美国在保障妇女、儿童权利方面的纪录不佳。

文章强调,美国儿童贫困率高于总人口的贫困率,儿童贫困指数在全球22个发达国家中倒数第二。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5年8月30日公布的数据,在美国3700万贫困人口中,有近三分之一是儿童。全美有135万儿童有无家可归的经历。没有健康保险的孩子2005年一度高达29%,其中很多孩子既没有体检,也没有接种疫苗。美国有1/3儿童是非婚生子女,一半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目前有400万儿童和没有工作的家长生活在一起,这些孩子常常面临包括家庭暴力、精神抑郁症、吸毒和酗酒等问题。

文章称,校园暴力伤害频繁发生,威胁着2640万12岁至16岁的学生的安全。据联邦健康组织统计,美国平均每天有12名青少年死于枪支暴力犯罪。

美国法庭对未成年罪犯判重刊的情况有增无减。被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的未成年犯有93%被定为谋杀罪。少年犯在监狱中经常遭到虐待,遭受管教机构工作人员犯比例比成人拘留所高出近10倍。美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对青少年判死刑的国家之一,迄今仍有6个州对死刑判决没有最低年龄限制。2004年,美国有63名17岁或以下的青少年被判死刑。

(摘自http://省略/news/china 2006-03-09)

青少年热衷网上交友引发担心 美国社交网站再成争论焦点

如今提到社交类网站(我的空间),几乎没有哪个美国青少年不知道的。它的用户已经达到5400多万,其中四分之一是十几岁的青少年。但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网上交友并不安全,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更是如此。

网上交友催生多种“犯罪”,美国警方表示,已经有数起案与“我的空间”有关。虽然因网络引起的暴力事件屡有发生,但“我的空间”网站发表声明称,该网站一直致力于为网民提供一个安全的交往环境。网站中有相关的安全提示内容,安全提示明确禁止14岁以下用户登录该网站。网站的一份免责声明还同时称,网站事实上并不能辨别网民是否虚报了年龄。鉴于这种情况,在美国,已经有很多家长和学校将类似“我的空间”这种社交类网站当做“红灯区”,禁止学生“越雷池一步”。一些学校已经明令禁止学生通过学校的计算机上网。新泽西州纽阿克市的一家私立学校命令学生将网上的所有个人日志清除掉,即使在家里上网也不可以建立个人日志,以免被“不怀好意”的人钻了空子。

(摘自《检察日报》2006-02-21)

德国调查发现青少年看电视时间越长学习越差

德国最新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花在看电视或玩电脑上的时间越长,学习成绩就越差。专家为此建议,最好不要在青少年房间里放置电视或电脑。

由德国下萨克森州犯罪学研究所开展的这项研究,共对德国11个城镇6000名四年级和九年级学生进行了问询。调查结果显示,那些自己房间里有电视或电脑的青少年,花在看电视或玩电脑上的时间相对更多,学习成绩也较差。调查发现,自己房间里有电视或电脑的10岁孩子,平时每天花在看电视或玩电脑上的时间平均是137分钟,节假日则达到204分钟。与此相比,房间没有电视或电脑的孩子,平时和节假日在看电视或玩电脑上所花时间分别只有83分钟和130分钟。研究人员以升入高中的比例来衡量看电视或玩电脑对孩子们学习成绩的影响。在接受调查的青少年中,那些自己房间里没有电视或电脑的学生有47%升入高中,而房间里有电视或电脑的学生只有22%的人能上高中。

2005年年初开展的这项调查显示,德国10岁孩子中自己房间里有电视或有电脑的比例都超过三分之一。研究人员为此建议不要在青少年房间里放置电视或电脑,并呼吁德国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避免电视等媒体对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

青少年上网调查报告范文6

“空巢”家庭占比升至13.2%

昨天,北京大学召开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研讨会,由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完成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调查显示,2011年全国家庭 的平均总支出为3.8万元,比2010年增长了5710元。北大校长助理李强表示,将持续开展调查并数据,为政策决策提供依据。

家庭支出同比增5710元

调查显示,2011年全国家庭平均总支出比2010年增长了5710元,其中食品支出增长2287元,占到全国家庭平均支出增长额度的40%。在各项支出相对于2010年都有所增长的同时,2011年家庭购建房支出和捐赠支出下降。

去年全国家庭现住房完全自有率为84.7%。住房类型上,42.2%的家庭现住房为平房,比2010年调查结果下降了8.5个百分点。全国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0平方米。

已婚子女75%不与父母同住

据调查,全国62.3%的16岁以上人口处于在婚状态,未婚人口为31.2%。未婚男性比未婚女性多7%左右。北大有关负责人说,在婚和未婚人口比例都较高,离婚和同居比例较低,说明我国婚姻稳定性较强,传统的婚姻观念仍占主导地位。

记者从数据中发现,全国有75.2%的已婚成年子女不与父母同住。已婚成年子女中从夫居(即住在婆家)的比例为21.1%,是同妻居(即住在娘家)的5倍还多。

家庭类型调查结果显示,全国13.2%的家庭夫妇已生育子女但不与子女同住,即“空巢”家庭。而“丁克”家庭(尚未生育子女的家庭)仅为1.4%。专 家认为,虽然夫妇与子女同住仍为最主要的家庭形态,但“空巢”家庭比例迅速上升,势必带来养老、家庭服务、情感关怀等问题。

此外,家庭代际结构也发生了变化,2代户(父母和子女同住)家庭占比最高,四世同堂家庭仅占1.9%。

教育支出城市与农村相差多

抽样调查表明,全国家庭支出中,用于孩子教育的支出均值为1803.9元。更详细的分类统计则显示,城市户口家庭教育年支出为3458.2元,农村户口家庭仅为1367.8元。

正在上学的少儿工作日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为6小时,而休息日在校学习时间也达到了3.4小时。6至9岁儿童首选书画类课外辅导班,10至12岁少儿首选乐器类课外辅导班,13至15岁少儿首选外语类课外辅导班。

去年新增的社交网络考察指标显示,QQ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的青少年中使用率均超9成。社交网络和email是青少年群体使用最普遍的社交手段。青少年上网使用最多的网络功能是听音乐。尽管如此,看电视仍是青少年最主要的休闲娱乐活动。

孩子患病近4成家长自己找药

在《报告》中,有一项行为调查,即孩子患病处理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全国36.8%的家长在孩子患病后自己找药或买药,而不是找医生看病。其中,城市 家长更倾向于在孩子患病后自己找药,比例比农村家长高出十多个百分点。专家分析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除了城市医疗成本高、到医院就诊时间长以外,家长 知识结构也是重要原因。据介绍,目前全国有60.7%的少儿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而少儿拥有商业医疗保险比例只有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