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例6篇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文1

等内容、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及措施、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理控制要点,简要深刻的阐述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及措施、原理等。

中图分类号:TQ174.6+4 文献标识码:A

首先要找准监理工作的依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本工程《监理规划》;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的《监理实施细则》;本工程适用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等资料。

其次,要了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况,比如:建筑项目类型,占地面积及其辅助构筑物的面积,结构形式,楼层高度以及本工程所处地区(比如:中国东、南方地区,属夏热冬冷等)环境影响情况;本合同内容包括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共计十二个子分部工程等等。

再次,根据本装饰装修专业工程,依据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依据,确定监理工作的特点、难点以及监理质量控制点: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是建筑工程的第三个分部工程。含有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成,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底,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 (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木竹面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 门窗玻璃安装、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裱糊、软包、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等分项工程。综合上述监理质量控制点有:保温棉的设置及热桥的处理;审核设备、仪表的有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审核作为质量控制重点之一,尤其是复试检验报告指标是否齐全、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另外还需按照规范进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临时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

然后,根据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监理工作流程,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程序(若有),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工程验收流程,变更工程控制程序等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本工程监理工作目标值的实现。

下面将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作简要的阐述:

1 审查内容:审查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图审手续是否完善;如有较大变更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2 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3 本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装饰装修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4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形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保温板等,)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5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装饰装修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是否会影响建筑节能;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变更是否遵循原审查途径进行了工程变更的申报和审查。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8旁站:监理人员对在涉及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重点施工单位和隐蔽工程及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本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旁站部位主要包括:对易产生热桥的部位以及墙体、屋面保温层隐蔽前的施工;其他: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面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于无法及时整改事项,应在事后进行专项检测或经设计复核以满足要求;否则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修复或返工并达到要求,将结果报告建设单位。

9 平行检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平行检验涉及到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和验收控制,通过对验收批和中间验收层次及最终验收单位的确定,实施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终端把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的标准。

10巡视检查内容: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现场监理人员巡视的内容主要有:检查施工人员情况;检查施工工艺、顺序、方法;检查施工质量情况,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巡视的重点内容有:所有保温层的基层隐蔽,所有保温层隐蔽,管线安装。

11现场协调方式:会议室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常用的会议协调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监理会议、施工现场会议等。

12 其他监理方法:施行样板间制度,样板间验收合格后进行大面的施工;通过对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数理统计分析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情况。

13装饰装修节能检测内容:热工性能、外墙现场装饰装修节能构造检测、外窗气密性检测、通风与采暖、配电与照明等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等。

14验收:装饰装修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装饰装修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装饰装修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文2

一、扶植重点企业,探索行业新的发展思路,为会员单位提供有益的服务

1.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反复宣传贯彻《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大颁布的从XX年1月1日执行的《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建筑装饰的章节。《关于建筑装饰行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及有关设计、施工、环境污染等标准和规范。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庆祝成立20周年活动会后,我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新闻报道,深入宣传贯彻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领导讲话主题报告和专题论坛。向会员单位印发了《促进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若干意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有关问题说明;于11月24日召开了“**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大会”,传达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发展大会精神,部署了在全市实行住宅行业企业“准入与清出”试点工作方案。从12月份开始对家装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家装企业申报办理“准入证”手续工作。

2.为会员企业实行分包制服务,扶值5家重点企业探索行业发展新的思路。协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及各部室工作人员对会员服务实行目标责任承包单位。使户户企业有协会领导及工作人员直接去服务;使协会全年工作目标项目有责任人来完成。5家重点扶植的企业有四户被省协会评为优秀企业,其中3家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为优秀家装企业,有3家实现了作业工厂化。

3.召集会员企业对全市装饰装修施工大项目投标。

4.召开三次建筑装饰材料产品推销会,为工厂化生产的门窗套、木线等成品介绍销售门路,为代销的中华漆等新型的环保涂料作产品介绍。

5.为会员企业申办二级项目经理11人,初、中、高级建筑师、室内设计师29人。

6.8月中旬在风景区锅盔山庄举办了会员企业领导人联谊会。

7.选送了2幅书法、1幅篆刻、2幅国画参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展,均评为优秀作品。

二、依法规范家装市场,提高整体水平

1.加大监督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从业。实行了平日巡查,行业管理办公室稽查员经常检查家装施工现场,及时制止和处罚了无证从业操作,不履行合同,使用危害人们健康装饰材料的行为。

2.以《行业自律公约》制约企业诚信行为。在年初组织家装企业领导人学习《行业自律公约》并举行了承诺签约仪式,向全社会公示了签约承诺内容及签约企业名称和法人,以便于社会监督。从而,增加了会员企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意识。经协会抽样调查用户满意率达90%以上。

3.家装行业“自律企业准入与清出”试点工作开始运行。11月份完成了宣传贯彻“准入与清出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12月份进入了注册登记,申报办理“准入证书”阶段。

三、开展创先评优活动,促进行业进步

1.经申报考评,于8月初表彰了XX年度市优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3项,优质施工6项,召开了表彰会颁发了奖牌。

2.评选省XX年度优秀企业5家,优质项目经理11人。

3.申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家装XX年度优秀企业奖4家。

四、以信息收集传递工作,指导行业发展

从网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办的报刊上、各省市协会交流的会刊等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信息、经验,进行及时整理、编辑《信息传递小报》12期,印发到各会员单位。

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参谋和帮手

1.协助市建设局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起草了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起草了贯彻执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请主管局审定。

2.在行政主管局委托的职责范围内,以“**市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稽查员”的身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查处三起严重违章工程,及时制止无资质、无合同,使用有毒害人身健康材料等违规施工。

3.协助主管局办理资质及年检工作。

4.为主管局代起草答复政协有关建筑装饰市场管理方面的提案。

5.向主管局申报了《社团组织清理整顿的自查报告》。

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勤奋办会

1.重点抓了常务理事和协会机关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吃透了十六中和四届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熟知建筑装饰行业法规和规范标准。依协会章程规范协会的所为;依法从事行业管理;以方针政策水平和高度责任感去处理所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以企业为基础,忠诚的服务意识为会员排忧解难;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代表的“四个职能”协调各方关系,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凝聚会员,赢得社会认可。

2.充分发挥理事、常务理事的作用来兴会。XX年初召开了二届二次理事大会,传达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精神,讨论通过了XX年协会工作总结和XX年协会工作要点,调整增补了理事和常务理事。7月初召开了常务理事会,传达贯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会议和省装协会长联席会议精神;讨论确定了下半年工作重点;通过表彰先进企业、优质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11月末召开了会员大会暨全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大会,传达贯彻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及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发展大会精神,部署了行业企业“准入与清出”自律管理工作试点方案。

3.撰写了建地级市建筑装饰协会的回顾一文,被选登在《庆祝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20周年文集》上。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文3

[关键词] 建筑装饰材料 实践教学 市场调研 教学改革

《建筑装饰材料》既是高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也是该专业的核心课程,而建筑装饰材料也是建筑装饰工程的物质基础。建筑装饰工程的总体效果、功能的实现,无不通过运用装饰材料及其配套产品的色彩、光泽、质地、质感、纹理、图案、形体和性能等体现出来;另一方面,在建筑装饰工程中,装饰材料的费用占建筑装饰工程总造价的50%~70%。因此,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建筑装饰材料》课程教学中,和土木工程类专业的《建筑材料》的教学侧重点不同。

该课程是以培养学生熟悉装饰材料的种类、性能、特点以及价格档次;掌握各类材料的流行趋势及适合的装修风格;善于在不同的工程和使用条件下,正确、合理、艺术地选用不同的装饰材料的应用能力作为教学目标。但是由于建筑装饰材料发展迅速,品种繁多,再加上学生实践经验的缺乏,无法了解建筑装饰材料的工艺特性、装饰风格匹配和施工工艺的构造情况。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在课堂上对每类、每种装饰材料的类型、性能、特点以及选用等有关知识逐一向学生进行讲解,内容多、参数多、指标多,枯燥乏味,无法在学生脑海中形成具像,容易遗忘,学习效果不佳;即使教师备课充分,并且采用多媒体课件等多种现代教学手段,增加了建筑装饰材料图片和视频,增强了对材料颜色、图案等感性认识,但对材料的质地、纹理、光泽等的感知很局限,仍不如到建材市场、施工现场直接教学,通过看、摸、比、记等方式对建筑装饰材料有更直观的了解和深刻的印象。

所以在《建筑装饰材料》这门课程改革中,我们减少了理论课时,增加了实践的课时。理论教学缩短了传统建筑材料的课时,重点讲授最近几年出现的新型建筑装饰材料,通过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每种建筑装饰材料的特点、应用范围,使学生直观认识从原始建筑装饰材料到现代建筑装饰材料的发展历程。另外,把建筑材料的最新成果例如纳米装饰材料、硅澡泥、液体壁纸、软瓷砖等引入教学内容;做到教学内容紧跟时代,紧扣生活.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而建筑装饰材料实践教学在学期末开设了两周的实训专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使学生对建筑装饰材料的品种、质地、纹理、图案、性能、价格等特点有了更直观、深刻的认识,提升了职业能力。具体实施如下:

一、请进来

1.请室内设计名师、材料商家来学院

在学期开始的时候,请装修公司的设计名师、材料商家来做报告。设计师讲座的内容是建筑装饰材料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各种装饰风格常用的材料。而请材料商家介绍材料相关知识、特点、施工工艺及应用。让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就对各种材料有直观的认识,对材料在装饰工程中的重要性,和本课程的重要性都有了深刻的认识,大大提高了对本课程的学习兴趣。

2.请装饰施工工具和各种装饰材料样品来

在建材实训室设置样品展示柜,展示各种小型装饰施工工具和各种装饰材料样品,可以按装饰部位进行分类展示,如地面、墙面、门窗以及装饰五金等。学生可以亲自操作工具,了解工具和材料的特性,适用于学生对材料的初步了解。

二、走出去

1.走进材料厂家

在学期中,利用2个课时组织学生到本地的板材厂参观,通过观看车间的生产流水线,在板材加工生产过程中了解材料的品种、加工方法、适用范围和施工工艺。对了解类似材料的性能、生产工艺起着举一反三的作用。

2.走进建材料市场

在学期末,安排2周的实训专周。首先,由老师带领,利用2天时间对市内几大建材市场进行参观。主要是了解各建材市场的主营建材种类、分布情况,辐射区域、及交通路线,为后续调查做准备。然后,利用5天时间按照材料分类(如木材、陶瓷、石材、软质材料、金属材料、辅料等)自主选择一个建材市场,进行分组调研,再利用3天时间进行调查成果总结评比。调查前,老师应布置详细的调研任务书,内容包括调查的目的、要求、方式及汇总后的结果。调查过程中,老师应给予相关指导,并解决学生在调查中所产生的疑问。调查结束后,每个调查小组都要撰写调研报告和制作课件,并推选一名代表在全班进行讲解,并进行自评、互评。所有调查成果共享,作为全班同学以后学习和工作中的参考资料。

3.走进宾馆、商场、样板房

在学期末,利用实训专周里的4天时间,学生分组,通过网上、图书馆查资料,在本市宾馆、商场、样板房等不同类型的建筑中自选一个设计水平高,装修口碑好的场所,进行参观、拍照,并通过分析不同部位使用的何种建材,加深对建筑装饰材料的认识和了解,更好地掌握材料的色彩、光泽、质地、质感、纹理、图案、形体和性能在满足功能需求和表现装修风格中所起的作用。

三、小结

通过对建筑装饰材料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教学方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对各类建筑装饰材料的性能特点、使用情况的亲身感知,提高了学生对丰富多彩的建筑装饰材料的认知效果:通过调研活动锻炼了学生查阅资料的能力、调查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通过分工合作培养了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通过自主探究式的学习,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所必备的学习能力的培养奠定了基础,大大提高了职业能力,也为后续课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施工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文4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家庭装饰业的繁荣,家装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市的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以**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问题作为调研对象,在对我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等六条加强**市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积极建议,以期对我市家装业税收征管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家庭装饰业 税收征管 对策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日趋完善,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并进行室内高档次装饰已成为人们的消费时尚和热点。根据**市房产局的统计,20xx年**市区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47.28万平方米,20xx年37.85万元平方米,20xx年60.11万平方米,20xx年37.41万平方米,若以每平方米400元装饰费计算,20xx年至20xx年累计装饰费达7.3亿元,不考虑所得税仅按3.42%的综合税负率计算,应纳税款达2500万元。再将**市居民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用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装修和更新改造旧居室等因素考虑进来,家庭装饰业产生的税收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税源,规范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市区家庭装饰业及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家庭装饰业情况复杂

20xx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促使市区家庭装饰业迅猛发展。截至20xx年3月,我市已经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装饰企业约250户,还有数量众多无法统计的“三无”家装队。我市的家庭装饰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装饰队伍多样化。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家装公司,也有“挂靠型”装饰公司,还有相当部分是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二是装饰形式多样化。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半包工包料(即大宗装饰材料业主自行彩购、小额装饰材料装修公司或装修队采购的形式)皆而有之。三是合作形式多样化。既有装饰公司或个体装修队统一承包装修的,也有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分别承包装修的。根据我们对市区10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目前**市区家装公司占了整个家庭装饰市场约40%的份额,另60%的份额则由“三无”个体装修队占据。由于家装工程数量众多,地点遍布千家万户,众多的“三无”家装队难以找到他们的下落,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业难以进行税收征管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

(二)行业管理缺位严重

目前对**市家庭装饰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和**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由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等原因,这两个部门对**市家庭装饰业的监管很难到位。这一方面使得没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散兵游勇长期活跃在**家庭装饰行业的现象无法得到遏制,装饰装修质量、工程造价无从掌握;另一方面使得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号)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对此条规定,**市目前的状况是装修人不知道应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也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之中。监管的不力导致家装行业中的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恶性竞争,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的手段之一,个人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企业不入帐、入假帐偷逃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分析

(一)税源难以监控

家装工程具有分散性,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数量多,税源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税务部门在工程时间短、面广、分散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掌握工程开工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结算金额等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家庭装修纯属个人行为,大量的个体装修队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开展业务的,业主和装修队有了这层关系,同时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向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税源情况的,更不会督促施工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计税依据难以掌握

一是个人经营者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个体装修队大部分都是社会分散的手工艺者临时拼凑而成,采用将工程化整为零的形式,即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项目,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承包装修。实行分项承包装饰后,一项家装工程出现了多个纳税人,他们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无装饰业所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且流动性大,价款大都是口头约定,付款时是现金交易而且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这些个体装修队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因为没有合同、发票所以无法掌握其发生的真实应税营业额。二 是家装企业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市区家装行业缺乏强有力的规范管理,“三无”装修队运营成本低廉,利润颇丰,那些有质量、依法纳税的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反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一些中小型家装企业在求生存的压力下,出现了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不签定合同或者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签订假合同,不如实反映承包金额。隐瞒下来的营业额根本没有计入帐本之中,而业主装修过程中交易付款方式多以现金为主,税务部门很难从企业的帐本、帐户上寻找到这部分隐身掉的税款。

(三)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装饰企业的税收控管,一般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家庭装饰业来说却难以发挥作用。由于住房装修者大部分是个人,业主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账,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使得“以票控税”的办法很难在家庭装饰装修业中发挥作用。个体装修队不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长期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家装公司既不需要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也不需要在采购装饰材料时取得发票,很便利地偷逃了大量国家税收。由于对装饰公司缺乏有效的税收控管手段,目前地税部门对装饰公司在税收管理上普遍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进行管理,但税收定额普遍较低。迎江区50余家装饰公司税收定额最高的为月定额20xx0元,最低的月定额只有3000元。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一位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市规模较大一点的家装企业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参百万元。企业的实际应税营业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数字之间差额的巨大由此可见。此外,由于业主和装饰公司在采购装饰材料时,不要求销货方提供发票,而代之以发货单等,这也造成了装饰材料销售环节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加强**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是规范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的前提条件,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市政府研究出台《**市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进行规范。其内容应包括:所有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公司的承担;凡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资质证书的装饰公司一律不得承接装饰装修业务;所有的装饰公司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装饰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阻止其进场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统一联动、综合治理的局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市区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资格审查及房屋装修申请备案的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装饰行为;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项目进行检测;物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现场管理等重要职责,严格把好装饰公司的进场检查关。通过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达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的目的。

(二)建立委托制度

针对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缺乏控管缺乏控管手段的实际,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能够对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施工前后及施工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的有利条件,建立协作关系,委托其家庭装饰修业税款。具体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委托装饰企业,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装饰合同等有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面积、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合同价款等内容,填写《家庭装饰工程纳税登记表》。

2、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饰企业填写的《家庭装饰工程登记表》、装饰合同等相关资料,向装饰企业收取相当于装饰工程价款应纳税款的纳税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合同价款计算收取;装饰合同价款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计算收取。装饰企业缴纳纳税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调查,目前一般家庭的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建筑面积的装饰费用(不包括电器、地板、洁具、橱柜、灯具等)在300元-600元左右。根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议在征收的初期以广覆盖低税负为原则,单位建筑面积计税营业额按400元核定比较适宜。

3、月度终了后,装饰企业应持已完工工程合同、《家庭装修工程登记表》、**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纳税保证金收据,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保证金转税手续。

(三)建立税源监控体系

由税务机关自行或委托电脑公司设计开发装饰业税源监控系统。新楼盘开盘以后,税务机关及时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相关购房者的信息,包括小区名称、购房者姓名、房屋建筑面积、联系电话、门牌号等,并将取得的信息按小区录入监控系统。对以前年度已出售但尚未装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会同物业管理单位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控系统。物业管理企业在装饰企业进行装饰申报登记后,将购房者姓名、门牌号、装饰企业名称、装饰企业税务登记证号、合同价款,拟开工竣工日期、缴纳纳税保证金数额、纳税保证金收据号码等内容录入监控系统,并在月度终了后,将相关信息导出连同装饰申报的资料一并报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及时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监控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装饰企业税款结算信息录入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全面反映各装饰工程的税款缴纳情况。

(四)加强对装饰企业的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纳税辅导,要求所有装饰企业必须建账建证,规范财务核算,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开具**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购买的装饰材料必须按规定取得发票,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二是实施源泉控管,协调市区各税务机关,定期汇总家装公司在各物业管理公司、家居以及建材市场备案的家装合同数据,将以上数据反馈给家装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的营业额、开具发票信息与家装合同金额进行分析、比对,力求从源头进行监督检查,堵住税收漏洞。三是强化监督,设立举报热线,接受广大群众对家装公司不签合同、签假合同、不开发票、开假发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认真查办落实举报内容。

(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

针对装饰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隐蔽、缺乏有效税收管理手段的特点,在建立委托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将市区按地域划分成若干个片区,由专人负责对片区各物业管理单位的联系,并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对片区内装饰业税收的监控处理,从而达到税务机关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机配合,共同做好装饰业税收控管的目的。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四章委托与承接

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

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三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装饰行业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装饰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前言

目前,伴随着我国装饰行业的工艺要求的提高,推动建筑装饰上开始追求节能、环保、健康舒适、美观和个性,这就给当前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如果控制不好施工质量可能会导致整改和修复,不仅影响业主的使用,还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就要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规范要求,注意常见质量问题的检查和预防,树立起质量第一的思想,确保建筑装饰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一、控制好装饰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的意义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是对业主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企业自身价值的体现,因此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不仅能够减少装饰工程中的质量通病,也将装饰的意义进行了具体的体现,也让人获得美的享受。

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2.1与设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

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设计方案越详细,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就越有利。故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当中,应该就图纸深化设计与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强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管理。首先,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定,才可施工。其次,设计单位应该严格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应该进行设计调查,对所有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性分析,不断优化设计方案,严格遵守“实用”、“经济”、“美观”的基本设计要求,设计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在设计中能够使用一些新工艺、新材料,使设计方案达到更好的效果。对于耗费较高的建设项目,应该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构造图、细节图、效果图,设计单位制订相应的设计规范,杜绝不规范的行为。统筹协调,克服由于在土建、安装、装饰设计等各专业互不衔接而造成的返工浪费以及重复投资的现象。

2.2强化施工过程中的人员管理

相关部门和业主要严把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关,对于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差的公司应该坚决杜绝进入建筑装饰市场。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要求他们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使建筑装饰公司的施工质量适应当前建筑装饰市场发展要求。除此之外,建筑装饰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意识,通过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实现从管理人员到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责任体系。

另一方面,建筑装饰公司必须明确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通过制度建设使公司的职工能够各司其职、权利明确、令出必行,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适应当前建筑装饰项目工期紧迫、技术复杂的发展,公司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2.3强化建筑装饰过程中的施工管理

2.3.1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任何一个工程开工前,具体工程承包项目部要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进行会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由企业技术部门结合工程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程度的解决。项目技术人员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及机具需要定量计划,施工平面布署及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分配等。

2.3.2加强装饰材料质量的控制

加强材料进场前的检查,检查有无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将相关材料送检,只有在质量检测部门出具合格报告后方能使用。同时,也应加强材料采购人员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材料的检查验收程序,保证所购材料质量符合施工要求。对装饰工程中的常用材料,应到材料合格供应商处或直接到生产厂家采购,通过这些措施既能有效降低材料成本,又能很好地保证装饰材料质量。为了便于管理,装饰公司可将各种材料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编辑成册,采购人员、质检人员和施工人员根据这一标准进行质量管理,统一标准。

2.3.3做好施工机具的控制

各下属施工班组要对施工机具妥善保管,分类存放,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操作人员在领用工具时要向库管员说明机具的使用目的,库管员按照机具使用要求发放机具,保证机具正常使用寿命。为了保证正常施工生产,施工企业须对每一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保证进场设备经过合格检测。对于工人手持工具,如用于打玻璃胶的专用工具,贴防火板的专用工具,安装修边角及不锈钢扣条的专用工具等,在进场使用前要检查各工种自备工具是否齐全,保养是否良好。

2.3.4做好施工工艺的控制

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要安排专人在加工厂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主管,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以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对面积大,柱子多等典型工程,要制订相应的工艺做法,从技术上保证铺贴质量,在施工时要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2.3.5做好施工环境的控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要控制好施工环境,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在进行工序安排时要合理,避免施工污染,同时保证各工序所需环境要求,如室温要求、基体干燥要求、空气清洁要求等。因此一般结构方面的工作先进行,饰面工作后进行;头顶工作先进行,头顶以下工作后进行;隐蔽工程先进行,包封工作后进行;水电管线工作先进行,灯具、开关、插座、洁具、五金配件安装工作后进行;易受污染或贵重材料,保养不易的工作应最后再做。如果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则要制订相应的保温升温措施,同时要严格预防火灾的发生。

2.3.6做好专职检查、分清责任

在班组自检基础上,项目质检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理由,使工人理解“松是害,严是爱”的道理。

2.3.7强化成品保护

第一,要有预见性,要切实将成品保护制度化、程序化,而非空喊口号,应付了事。其次,在上一道转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时,务必做好工序交接手续,拍照片留档。现场施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将成品保护落实到每一道施工工序,对工程质量控制做出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