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例6篇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文1

关键词:精品课程 高等学校 林学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教育部正在制订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之一。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定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学科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反应该学科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院目前有一门部级精品课程、四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九门校级精品课程。2004年和2005年我们进行了成功申报了《森林培育学》校级、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在申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现就申报林学类精品课程的体会和应该注意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申报精品课程的体会

(一)教学材料准备要充分

完备的教学材料是申报精品课程的基础和前提。精品课程的评审现在都采用网上审评的办法,这就要求参加申报的课程必须要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材料。教学材料一般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稿等。这些材料都是教师在组织教学时的必备材料。同时,还要在每一章节列举完整的习题、思考题、实验指导、实习指导、参考资料目录等材料。这些材料是填写精品课程申报书的依据,要求内容齐全、新颖。所有教学材料都要形成电子文件,认真校对,严防出现错别字。字体适中,字形要美观大方。

精品课程的内容要体现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充分反映现代教学的特点,处理好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的关系,体现林学类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网页制作要规范

网页是整个教学内容的展示途径和载体。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现都采取专家网上评审。评审专家往往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网页资料,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课程进行评价。这就要求网页制作要特别规范,页面既要简单明了,又要能够反应这门课程的全部内容和特点。从2005年以来林学类课程申报的情况来看,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栏目设置要规范,严格按照网页制作的要求来规范网页内容

由于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的要求,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对网页栏目做出规定,这样,不同课程就出现了各自不同的栏目内容,但是,有些栏目也不一定能恰当地展示想要表达的内容,甚至有些哗众取宠。

为了加快精品课程建设的步伐,教育部出台了《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对该办法进行了补充规定,我校每年在组识和实施精品课程申报前都会根据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的新要求,及时更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网页制作规范”,这一技术文件为网页的制作提供了最新依据。因此,栏目设置必须以此为依据,布局要求规范、科学。

具体来讲,网页的栏目要按照学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说明”中规定的内容来设计,尽可能简单明了,大方得体。页面菜单必须包括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中的一级指标,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特色及政策支持等内容。各个菜单要按照二级指标及相对应的主要观测点和评估标准来设计。

2.连接和导航要科学、合理

由于评价的内容繁多,部分内容相互重叠,网页必然要用到连接和导航等方法和手段。可以将有真正内涵和联系的内容进行连接,路径要进退自如。胡乱连接和返回首页或上一目录困难,给浏览网页造成困难,难以达到预期的展示效果。

3.展示材料要齐全

网页中要展示的内容除过最基本的一线教学材料以外,还要求一些其他支撑材料。比如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资料往往不能齐备或材料达不到申报的要求,网上提供的资料不能反应我们的真实情况。比如,学生评教不尽全面,同行评价的专家知名度不高或缺乏影响力,这就给课程的总体评价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除过文字材料外,特别要利用网络优势充分体现我们的教学特点。林学专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应该有包括照片

等在内的大量资料积累,制作网页时可以专门设置一个栏目来展示这方面的内容。

4.切忌过分追求网页的色彩,忽视其实用性

精品课程的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网页的制作大都是业余的网页制作人员和专业课教师共同完成,这样就会出现页面表达不到位、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况。业余的网页制作者和教师往往喜欢采用艳丽的色彩来体现某个内容,而这不符合网页制作的最基本的要求,网页缺乏和谐、自然的感觉,达不到最佳的设计效果。

5.必须时维护网页

目前每门课程可以参加校级、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并且是逐级申报。有些课程在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后,由于某些原因,已经制作的网页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和更新,出现了网页上的错误不能及时纠正、新产生的教学材料和成果不能及时体现的现象。

(三)努力提高多媒体课件质量

多媒体课件是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体现。现在大多数课程的多媒体课件都是采用powerpiont的形式来体现。但这一手法比较单一,没有表现出多媒体的真正效果。

(四)加强教学研究工作,争取更多的教学成果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保证,也是申请精品课程必备的内容之一,教学研究项目是教学研究的体现和主要途径。从目前申报的情况来看,教学方法缺乏深入研究。

学校每二年都要进行教学项目的审批和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的评定,足以表明学校对教学研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然而,有些课程缺乏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项目和成果,对经批评课程的申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并不表明这些课程没有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而是对这方面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没有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成果。

(五)注意特色栏目的培育

林学一级学科的每门课程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风格,这些特色和分格可以用最能体现课程特色的栏目来体现。从目前申报精品课程的情况来看,特色栏目非常缺乏,仅有个别课程制作的网页中增加了特色栏目。如刚刚获得国家精品课程的《森林昆虫学》就有昆虫形态数据库,既增加了课程展现的内容,又很好地体现了该课程的特色,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和效果,为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增色不少。

(六)进一步预告教学录像质量

教学课堂录像也是申报精品课程的必备内容之一。在提供的教学录像资料中,机位少、画面单一是我们的课堂录像存在的主要问题。申报精品课程申报最少要求有一个小时的课堂教学的实时录像,完全可以按照“精品课程录像技术规程”来完成进行录像,实现多机位、画面丰富的要求。

二、申报精品课程应注意的思考

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通过2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们认为在申报精品课程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做好申报精品课程的准备工作,确保完备的教学资料及相关材料

在每年七月份精品课程评审之前,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申报前的准备。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稿、习题、思考题、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等材料和课程简介、课程特色、教学队伍、主讲教师简介、参考文献目录等相关资料。

(二)制作网页要规范,严格按照网页制作的要求制作网页

设置合理的栏目,科学链接和导航,以自然的色彩和画面表达课程内容,及时维护和更新网页都是网页制作中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三)努力提高多媒体课件质量

发挥多媒体的优势,充分利用声音、图像、动画和文字的表现手段,使多媒体的质量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保证我们的申报材料占用绝对的优势。

(四)加强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积极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工作。特别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在教学方法上要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关系,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为目的。

(五)增加特色栏目,提高录像质量

进一步挖掘和分析课程的特色,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和说服力的特色栏目。比如,林业类的课程我们可以充分考虑黄土高原和干半干旱的地域和气候特点,以此为基础形成特色栏目。另外,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要考虑多机位录像,保证有一个自然、流畅和内容生动的教学录像。

参考文献:

[1]杜风国,孙广仁.森林资源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识别类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j].中国林业教育,2004,(3).

[2]沈国舫,翟明普.关于造林学教学改革的几点看法[j].中国林业教育,2004,(5).

[3]黎起秦,韦恹乐,张国宏.21世纪种植类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j].高教论坛,2004,(3).

[4]杨华,华巍.多媒体教学演示系统的开发于设计[j].中国林业教育,2001,(5).

[5]福建省“211工程”重点学科“森林培育”的发展与展望[j].中国林业教育,2001,(4).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文2

国科发资〔202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指南。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8.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8:00至5月1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2)“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2

科技部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文3

报名办法

辽宁盘锦2020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报考实践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解决自考考生转考现场确认问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从2020年开始转考确认工作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材料,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10K、不得大于1M。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免考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5.毕业申请报名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1日8:00至7月7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2)“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99,010-88225123

   (3)“纳米前沿”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4

   (4)“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

   (5)“物态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7)“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文5

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学校《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拨工作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特制定本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7名(含公开招考、长学制转博、直接攻博)。

二、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全日制是三至五年、非全日制是三至六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

2、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考核内容及程序以此办法为准。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份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专家推荐书,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我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格式见附件)。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直接投寄。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推荐书格式为材料学院专用格式)。

(4)原则上可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上的研究方向,也鼓励学生的自主创新研究,提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学院可根据计划书指定导师。(请在2018年3月5日前提交)

(5)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证明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10)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申请材料递交

除科学研究计划书外,其余申请材料需在2017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邮寄: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学院教务室,冯宇虹老师(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西安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教务室,冯宇虹老师,仲英楼A215房间。

备注:①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③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④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 将在2018年1月14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公布在学院网页上。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在仲英楼A215进行现场确认,3月31日参加综合能力考试,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2)准考证。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及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考核小组委派3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材料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独立的评估、打分(满分100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个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考核:凡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3月31日到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复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

(1)专业课,以“材料科学基础”为主,个别考生可选做“固体物理导论”或者“普通有机化学”的相关内容,主要考察材料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材料专业英语。主要考察材料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形式为英汉互译,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分钟(采用PPT)、提问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及成果、读博科研计划等;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后排名录取,按照材料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录取,并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法

招生网址:mse.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65286

联系人:冯宇虹老师

Email: fengyh@mail.xjt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和报考导师沟通,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线上课程申报材料范文6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现代交通技术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已启动,按照该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编写完成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现代交通技术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2008年度第一批课题申请指南。

本指南共分关键零部件技术、动力系统平台和新型整车技术、检测与示范考核三类课题,设置20个研究方向56个课题,863计划经费41300万元。

二、指南内容

第一类:关键零部件技术

研究方向1.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产业化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研制开发高功率型和高能量型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及蓄电池系统,开展产品的优化设计、规模生产工艺、一致性控制与成本控制技术研究,重点对动力蓄电池系统的可靠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进行试验考核。

研究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技术。主要包括:SOC估算方法与动态估算精度研究,故障诊断模式研究,管理模块软硬件开发,系统可靠性、电磁兼容性优化设计与试验考核。

研究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正负极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主要包括: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掺杂改性和表面修饰技术,材料制备工艺技术,规模生产及成本控制技术研究。

研究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隔膜产业化关键技术。主要包括:隔膜抗拉强度、耐氧化性能和质量稳定性的提升,隔膜制备工艺技术,规模生产及成本控制技术研究。

对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发展动态与趋势进行跟踪研究,开展锂离子蓄电池新材料、新体系的相关技术研究。

研究方向2.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材料的研制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进行炭纸、膜、电催化剂、双极板等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开发与产品制备、批量生产技术研究。开发高导电性、合理孔结构、高稳定性炭纸;开发高性能增强型复合质子交换膜及自增湿质子交换膜产品;开发高活性、宽温度、抗聚集、耐环境杂质的电催化剂,以及高比表面积、抗腐蚀、长寿命的催化剂担体;开发耐腐蚀、低接触电阻的金属双极板材料,研究适应车载工况的薄型金属双极板技术及结构。

基于国产关键材料,开发高性能、长寿命、高功率密度的电堆。开展关键材料部件的匹配优化和电堆的模块化设计,开展电堆的安全性研究。

研究方向3.车用驱动电机系统产业化集成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开展车用驱动电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主要包括:高集成度功率电子模块及控制器关键共性技术;高性能导磁材料技术;系列化高性能位置速度传感器技术;串联混合动力和Plug-in混合动力用机电一体化发电机组技术;产品成本控制技术。

开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产品的可靠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和电机系统热管理、电机减振降噪技术研究。

开发不同车型系列化电机系统。包括产品的优化和集成设计、新型高性能集成化机电一体化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

开展规模生产技术研究。包括电机及驱动系统产业化的生产制造工艺及工装技术、专用设备、在线检测仪器设备等技术研发。

完善产品检测能力。包括性能和环境试验能力、关键零部件及材料的测试分析评价能力。完善车用驱动电机系统产品技术规范。

研究方向4.客车混合动力专用柴油机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混合动力客车典型道路工况,分析动力与排放需求;研究和优化混合动力客车运行工况下的发动机运行特性,开展相应工况下改善发动机燃油经济性和排放的燃烧系统、排放控制系统的优化匹配;发动机怠速断油和自动起停系统的开发,包括控制技术方案及控制策略研究,研究改善频繁起停条件下的发动机工作可靠性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向混合动力动力系统开放的电控柴油机管理系统。

研究方向5.新一代轿车用节能环保高效内燃机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开展发动机结构优化设计、燃烧系统及燃烧过程的优化与控制研究;开发整机与电控燃油喷射系统、增压系统、废气再循环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的优化匹配与控制;开展整机可靠性试验与评价技术;发动机与燃油适配、整车的匹配、标定与评价技术。

开展电控系统关键零部件软硬件开发,控制策略及匹配标定工具软件开发,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测试评价技术,电控系统电磁兼容性、产品一致性和故障诊断技术。

开展后处理系统的研究开发,进行发动机排放后处理控制技术(含微粒捕集器再生技术,催化剂抗中毒抗老化技术),后处理系统的集成开发和老化耐久性控制技术研究。

研究方向6.天然气专用发动机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进行电控单燃料CNG/LNG发动机的研究开发。开展CNG/LNG发动机高效燃烧系统的研究开发;开展发动机电控系统、燃料供给系统软、硬件开发与系统优化匹配;增压器的选型与匹配;发动机热管理系统设计优化;催化转换器的选型匹配与老化试验考核;发动机可靠性与故障诊断技术研究;产品质量控制和一致性研究,形成批量化生产能力。

研究方向7.混合动力用机电耦合动力传动装置关键技术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针对中度以上的混合动力汽车(客车和轿车),开展驱动电机与变速器机电耦合的动力合成装置结构方案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混合动力专用自动变速器、混合动力合成装置专用电机系统;研究动力合成装置的自动换档控制技术和电机控制技术,开发动力合成装置的综合控制系统;研究制订混合动力汽车动力合成装置的设计规范、计算分析规范和试验开发规范,实现混合动力汽车动力装置产业化开发。

研究方向8.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ECU研发和产业化

主要研究内容:开发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ECU);开展ECU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包括硬件开发和功能测试的研究、电磁兼容和环境测试的研究;研究和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网络接口和通讯协议,底层驱动软件和上层应用算法的接口定义;开发控制系统在线程序更新、匹配标定、离线故障诊断、和分布式控制算法开发的支持软件;开展控制系统可靠性加固设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开展失效模式的分析研究;开展动力总成控制器的系列化、产品化开发、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以及大批量供货的质量控制体系的研究。

研究方向9.新能源汽车专用装置与加注站成套设备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车载高压供氢瓶(含组合电磁阀)研究开发。开展工作压力为35MPa压缩氢气金属内胆复合材料气瓶结构设计;进行气瓶受力和疲劳的模态分析;进行气瓶失效模式研究;开展安装方式对气瓶性能的影响研究;开发大口径金属内胆成型工艺技术;优化复合气瓶缠绕线型设计,掌握大口径、大容积复合气瓶的缠绕工艺;进行气瓶安全性、可靠性等型式试验研究;开展35MPa氢气气瓶组合电磁阀设计研究;进行阀门的充气、供气及安全排放研究;阀门密封性、可靠性、安全性试验研究。

LNG站用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集成开发LNG撬装式加气站,研究LNG的卸装、升压和加气系统;进行撬装站的低温泵、低温绝热储罐、低温阀门、低温密封材料、管路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展两相流介质状态下的管道输送、振动疲劳、气蚀等技术研究;撬装站控制系统的开发;撬装站安全与应急技术研究;制定LNG撬装站的产品技术规范和维修、保养、操作技术规程。开发LNG加气机,进行低温质量流量测试技术、安全监控与报警控制技术研究。

CNG储气井检测技术与系统的研发。研究CNG储气井井壁腐蚀在线检测技术,开发无损检测系统,研究CNG储气井寿命测评方法,制定CNG储气井安全管理和检测规范。

第二类:动力系统平台和新型整车技术

研究方向10.燃气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与整车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燃气汽车动力系统开发平台技术。包括:发动机和整车开发技术流程、开发体系、技术装备,开展增压器匹配技术、燃烧优化、控制策略、燃料管理控制模式、在线标定技术的研究,进行在线匹配标定工具软硬件的研发。

开展重型CNG/LNG发动机电控系统研发。包括:开发重型CNG/LNG发动机ECU、减压器、执行器等电控系统关键零部件,开发发动机燃气系统故障诊断、匹配标定工具软、硬件,开展系统集成匹配和控制策略技术研究。

开发燃气汽车车载诊断(OBD)技术。包括:供气系统零部件的诊断方法和诊断功能研究,失火诊断基准及诊断方法研究,催化器和氧传感器失效诊断基准及诊断方法研究,燃气品质对OBD的影响研究,OBD诊断功能标定方法研究。

开展燃气汽车关键零部件系统匹配技术研究。主要包括:开发燃气汽车喷嘴、减压器、燃气系统各类阀体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匹配测试装备,开展燃气系统压力流量特性、喷嘴脉宽特性研究,开展燃气汽车关键零部件的测试、匹配、评价方法的研究。

研究方向11.混合动力汽车大规模产业化产品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重点开展混合动力汽车产品工程化技术研究,包括整车优化设计、整车与动力系统集成匹配、批量化生产装备与工艺、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整车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舒适性等研究与试验考核。

研究方向12.电动汽车新型整车技术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开发各类新型电动汽车(FCV/HEV/EV)整车技术。技术主要包括:整车动力系统集成技术,动力系统机电耦合方案,控制策略和算法设计技术,网络通讯和控制技术,强电安全技术,电磁兼容性技术,热管理技术,整车匹配标定和试验技术。

研究方向13.代用燃料新型整车技术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开展LNG整车研究开发。进行整车集成开发、LNG燃料储存系统的布置及安全设计,完成LNG燃气发动机开发与整车的集成;进行整车的经济性、排放、驾驶性能、舒适性的匹配与标定;进行整车性能和可靠性试验研究;生产准备和质量控制。

开展甲醇/乙醇灵活燃料汽车开发。进行甲醇/乙醇灵活燃料发动机及整车的开发,研究甲醇/乙醇燃料腐蚀、溶胀和磨损等问题,进行电控系统软硬件研发,进行不同燃料比例的发动机及整车匹配标定与可靠性研究,开展不同燃料比例对发动机的动力性、燃料经济性、排放性(包括非常规排放)影响的研究。

第三类:标准、检测与示范考核

研究方向14.新能源车辆技术标准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该项目将继承相关标准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开展深入研究进一步推进标准的进程,将成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同时结合其他863课题或其他的课题研究项目取得成果,向标准转化。

在电动汽车方面,研究制定包含超级电容器车辆在内的纯电动车辆技术条件,完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在新的排放法规下,混合动力汽车(含plug-in)的特点,深入研究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能耗与排气污染物试验方法,进一步完善轻型混合动力汽车的能耗与排气污染物试验方法。

研究制定燃料电池汽车的氢排放试验方法。

根据各类 新型动力电池特点,深入研究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的测试规范;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汽车的使用特点,研究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电池及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故障模式和寿命历程,建立相应的可靠性试验方法和快速寿命评价方法;研究制定燃料电池系统的安全性评价方法。

在替代汽车方面,重点研究醇、醚类发动机的技术条件和相关试验方法,进一步研究完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相关标准。

研究方向15.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性能与排放测试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深入研究不同混合方式(包括plug-in)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能耗及排放测试技术和试验程序;深入研究在新的排放法规条件下,不同混合方式(包括plug-in)轻型混合动力汽车排放测试技术和试验程序;深入研究燃料电池汽车尤其是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汽车的性能、能耗以及氢排放测试技术和试验程序。

研究方向16.交通能源发展技术路线图及应用推广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系统分析国际交通能源发展现状与趋势,结合国家车用能源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深入研究各种车用能源技术和车辆技术,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和综合评价,对我国未来交通能源技术发展方向和车辆技术发展战略进行总体规划。

根据交通能源发展技术路线图及车辆技术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研究各种技术途径的综合经济效果和节能减排效果,深入进行技术经济性分析,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汽车及能源技术的支持政策。

深入研究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与应用规划,系统开展促进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模式研究,包括组织协调、产品研发生产与技术保障,以及商业化推广机制等。

研究方向17.面向世博的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前期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世博会园区内外交通需求和交通规划,所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类型以及相应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研究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方案;研究车辆运营考核的技术方案、组织管理结构和管理规范。

研究方向18.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行

主要研究内容:深入开展电动汽车示范推广模式研究,明确组织体系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当地电动汽车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电动汽车鼓励政策和规章制度,创建有利于电动汽车商业化推广的政策法规环境;建设符合要求的各类电动汽车能量加注系统;深入开展示范运营中车辆和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开发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对车辆技术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进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科普宣传。

研究方向19.燃气汽车区域性示范

主要研究内容:在燃气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研究建立区域性(至少覆盖4个以上地级市或2个以上省会城市)的燃气汽车合作机制和发展规划;研究建立区域内燃气汽车发展的协调管理体系;研究建立完善的区域内燃气汽车燃料供应网络体系;研究建立区域内燃气汽车营运、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开展城际间主干线、区域间加气站网络建设,实现区域间、城际间燃气汽车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开展区域间燃气汽车运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排放监控和节能减排效果分析评价;开展燃气汽车维修保养管理方法与体系的研究。

研究方向20.先进柴油轿车大规模示范与考核

主要研究内容:构建清洁柴油供应保障体系,组织开展柴油轿车的示范运行。柴油轿车分别使用清洁柴油和合成燃料(天然气制油GTL、煤制油CTL)、生物柴油,以出租车的形式进行示范运营和跟踪研究,考核柴油轿车对不同油品的适应性,系统研究柴油轿车的动力性、经济性、排放性、系统可靠性、驾驶性能等。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者应根据本项目申请指南提出的课题名称、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主要考核指标等要求,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

2.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且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申请只能有一个课题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课题的协作单位不能超过5家。

3.课题依托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4.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第4条)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第4条)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一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科技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借调的与863计划相关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

7.申请者提出的国拨经费申请不得高于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

8.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申请书,保证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单位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