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经验交流材料范例6篇

督查经验交流材料

督查经验交流材料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口药材申请与审批、登记备案、口岸检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口药材申请与审批,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境外生产拟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药材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其进口的决定。

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境内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材进口的审批,并对登记备案、口岸检验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进口药材进行监督管理。

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进口药材的登记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并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首次进口药材的样品检验、质量标准复核等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进口药材的口岸检验工作。

第四条药材必须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进口。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只能进口该口岸周边国家或者地区所产药材。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药材进口申请受理场所公示申报资料的项目和有关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六条申请人申请药材进口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八条申请人申报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提出。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4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其审查时限在原审查时限的基础上延长20日;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药材进口申请经依法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批准决定,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进口药材批准证明文件;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药材进口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通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依法要求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其设置的政府网站上公告药材进口申请受理、审查的过程和已批准进口的药材的相关信息。

第二节药材进口申请与审批

第十三条药材进口申请包括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和非首次进口药材申请。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包括已有法定标准药材首次进口申请和无法定标准药材首次进口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药材进口,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六条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将检验样品和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第十七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收到检验样品和相关资料后,对已有法定标准药材的首次进口申请,应当在30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对无法定标准药材的首次进口申请,应当在60日内完成质量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并将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后,应当在4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颁发《进口药材批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查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非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颁发《进口药材批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查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对进口药材的生产现场进行考察。

第二十一条《进口药材批件》分一次性有效批件和多次使用批件。一次性有效批件的有效期为1年,多次使用批件的有效期为2年。

《进口药材批件》编号格式为:国药材进字+4位年号+4位顺序号。

第二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濒危物种药材或者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申请,颁发一次性有效批件。

第二十三条变更《进口药材批件》中的申请人名称和到货口岸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充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

补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原《进口药材批件》的持有者。

第二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补充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补充申请受理后20日内完成行政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颁发《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查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的有效期限与原批件相同。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二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复审申请后,应当按照原申请事项的审查时限和要求进行复审,并作出复审决定。撤销不予批准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进口药材批件》或者《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二十九条复审需要进行样品检验或者质量标准复核的,应当按照原样品检验或者质量标准复核的时限和要求进行。

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三十条申请人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应当从《进口药材批件》注明的到货口岸组织药材进口。

组织药材进口,申请人应当向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填写《进口药材报验单》,并报送有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登记备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当日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收回一次性有效批件;同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发出《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并附登记备案资料一份。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进口药材不予登记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对不予办理登记备案的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予以退运。无法退运的,由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处理。

第四章口岸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收到《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后,应当在2日内按照《进口药材抽样规定》,到规定的存货地点进行现场抽样。现场抽样时,申请人应当提供药材原产地证明原件。

第三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登记备案资料对药材原产地证明原件和药材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抽样,填写《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在《进口药品通关单》上注明“已抽样”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抽样,并在2日内将《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报送所在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后,应当对已进口的全部药材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抽样后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报送所在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无法按规定时限完成检验的,应当向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申请复验的,必须自复验结论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2日内向所在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说明全部进口药材流通、使用的详细情况。

第三十七条申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复验。药品检验机构受理复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报告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在复验申请受理后2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报告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对经复验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复验结论后,立即解除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十九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验或者经复验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四十条首次进口药材在销售使用前,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第四十一条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但已流通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区域外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药材流入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材流入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进口药材的包装必须适合进口药材的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及进口检验。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药材中文名称、批件编号、产地、唛头号、申请企业名称、出口商名称、到货口岸、重量及加工包装日期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进口药材批准证明文件。

第四十四条在进口药材审批、登记备案和口岸检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材进口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药材进口申报资料项目的;

(三)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理由的;

(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药材进口申请作出批准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准决定的;

(七)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药材进口申请作出不予批准决定或者不在本办法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

(八)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九)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四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样品申请药材进口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项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药材进口申请。

第四十六条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进口药材批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撤销该《进口药材批件》,五年内不受理其药材进口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进口药材批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撤销该《进口药材批件》,三年内不受理其药材进口申请。

第四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在承担口岸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违法收取检验费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首次进口药材,是指从境外某产地首次进口的药材。

已有法定标准药材,是指已有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的药材。

无法定标准药材,是指无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但在我国批准的中成药处方中含有的药材。

督查经验交流材料范文2

【关键词】轨道交通;机电安装;材料;设备;质量

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车站及区间的通风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与照明系统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单机调试、联调等,整个工程围绕材料和设备展开,材料和设备的本体质量和安装质量决定着地铁车站功能的实现和使用安全。材料和设备既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体监管工作的落脚点,作为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清晰材料、设备质量管理的特点和监管的难点,从而在工作中把握监督的重点,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不断完善工程监督工作。

1材料、设备的监管难点

材料和设备是机电安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督过程中不能仅局限于掌握某种材料设备的特点,而是要把材料和设备放到各自的系统和实现的功能里,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能发现问题;同时还要把材料和设备放到具体的环境(即地铁车站)中,考虑到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以及特殊环境下的特殊要求,才能把握质量监督重点。

1.1种类及功能

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列举如表1所示。工程包含的材料、设备种类繁多,并且形式多样。例如防火阀有不同的动作温度;电线有阻燃、耐火等多种类型;支吊架又分为自制型钢支吊架和成品支吊架等。也就是说,细化后的材料、设备种类远不止表1中所列,这大大增加了监管的工作量。在种类繁多的材料、设备中,有些是影响到重要功能和使用安全的材料设备,例如电线电缆、支吊架系统、消防泵、防火阀、控制柜等等,这些材料毫无疑问是检查的重点,且之前在其他城市发生过的“问题电缆事件”、管道塌落事件等都是深刻的教训和警示,这就要求监督人员在技术的掌握上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另外,部分材料用量较大,也应引起足够重视。例如镀锌钢板、锚栓、型钢等,进场批次较多,质量可能存在波动,如果对材料把关不严易出现大范围的质量问题,因此需要监督人员加大检查和抽测的频次,做到全过程监管。

1.2参数指标及性能要求

一方面,轨道交通工程是重点工程、民心工程,比起其他建筑工程有更长的使用年限要求和作为公共交通的更高安全性、可靠性要求;另一方面,地下车站潮湿环境以及区间隧道的震动环境等客观条件,都要求工程材料及设备具有更好的耐久性和稳定性。例如在常州1号线工程中对制作风管所使用的镀锌钢板的镀锌层厚度有具体的数值要求、对区间照明灯具的防护等级要求较高等等。同时还应关注到近年来提倡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发展趋势,这将对材料和设备及其施工工艺提出更高的要求。

1.3安装施工特殊性

车站内管线一般集中排布在车站公共区和设备区走廊顶部,受已成型的土建结构和装修空间净高要求的影响,安装空间往往极为有限,这也给现场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面对层层安装的管线往往没法发现问题,又或是部分管线安装完后包覆了保温材料,管线安装的内容被隐蔽,这些看不到的内容也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就要求监督人员把握现场进度情况及检查时机,加强过程监管,以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另外,有限的空间也给管线、设备的安装带来了一定困难,施工单位如果抱着“凑合”“应付”的态度,降低质量标准,就会出现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等问题,这也应引起监督人员的足够重视。

2常州1号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经验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于2014年10月正式开工,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号线是常州市首条地铁线路,也是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首次监督实战。在工程具体监管过程中,笔者始终坚持学习的态度,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作积极思考和总结,下面列举部分与读者交流探讨。

2.1巧用材料监督抽检

在1号线受监之前的准备阶段,制定了材料、设备监督抽检项目及具体指标,在日常抽巡查及专项检查中对电线电缆、风管材料、镀锌管材、保温材料、后置锚栓拉拔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项主要集中在风管钢板、镀锌扁钢等镀锌材料的镀锌质量。镀锌材料广泛应用在风管制作、支吊架制作中,在工程中使用量较大,进场批次较多。检查中发现参建单位对镀锌材料质量往往重视不够,进场检查流于形式或“蜻蜓点水”,同时还发现个别单位在收尾工作中放松对材料质量的把关,材料未检先用,这些都是质量管理不到位、缺乏长久性的表现。从质量监督的角度,应该加大对镀锌材料抽检频率,同时方式也要灵活高效。例如运用便携的工具,如涂层测厚仪等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测,存在疑义的取样送检测机构检测,这种方式比直接送检测机构更加高效和即时。表1主要材料、设备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动力与照明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风机、消声器(管式、片式)、风阀(调节阀、防火阀等)、风管、支吊架、密封垫料、风管软连接、保温材料消防泵、消防栓箱、管材(焊接钢管、无缝钢管、内涂塑钢管、内外涂塑钢管、不锈钢管、塑料管)、管件(接头、管箍、弯头、三通、四通)、软接头、波纹管伸缩节、金属软管、过滤器、阀门、支吊架电箱电柜、电缆、电线、槽盒、支吊架、电管(塑料电管、钢管)、灯具(普通照明、应急照明、隧道照明、疏散指示)、开关插座、接地扁钢贺雅萍:关于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中材料和设备质量监督的思考。

2.2关注重要技术参数

材料、设备技术参数的相符性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在检查中曾发现部分材料、设备的防护等级、耐高温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是未在质保资料中体现。地铁的特殊环境和公共交通功能决定了其对材料、设备的高要求,防护等级、耐高温指标等是影响到使用安全的重要参数,也是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材料的质保资料内容与现场实物不相符,材料质量管理流于形式,导致质量无法保证,同时失去了可追溯性,是工程质量的隐患之一。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参建主体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人,作为政府监督部门,必须借助正向引导、通报、处罚、曝光等措施,强化行为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自觉提高质量意识,自觉加强质量管控,提升工程质量,从而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2.3统一施工标准及要求

在对1号线机电安装工程的检查中,发现施工技术合同中有个别技术要求低于图纸要求或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单位有时以此为借口降低施工标准。实际上,在机电安装工程中参照的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中,都有“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等,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这一条款,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另外,技术合同的编制与图纸的成稿审核存在一定时间差,可能会存在要求不一致或要求不明确的情况。参建单位应在施工前仔细核对,在设计交底阶段要及时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避免后期的拆改和返工。

2.4对新材料、设备的学习与研究

社会在不断发展,人们对居住、出行等的舒适性、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电安装工程的技术和工艺也在不断地发展和革新。例如在车站公共区部位采用照明母线,可减少顶部走线,使镂空区简洁美观;采用自保温的风管系统,可减少施工工序,提高施工效率和观感质量;采用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取消地面冷却塔设置,可以节省安装占地面积,并且运行成本较低[1]。照明母线、自保温风管未在1号线工程中使用,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仅在一个车站有采用,这些都是新技术、新材料,应始终保持对新事物的不断学习、深入探究,通过参观、交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储备,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技能从而提高监管效能。

3结语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已于2019年9月21日正式开通运营,在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始终将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抓重点、查通病,同时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对严重质量问题及不良行为坚决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继续总结经验,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和监督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高质高效的工作方式,严格监管,周到服务,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督查经验交流材料范文3

1.1道路桥梁建设中使用的材料不合格

道路桥梁建设所用的材料是工程的命根子,材料是否合格关乎着道路桥梁工程的质量是否达标,耐久性、安全性以及强度等都与材料有着分不开的联系。然而一些工作人员或是利益驱使,或是专业素质较低,在良莠不齐的建筑材料市场上不能准确地采购到一些高质量的建筑材料,而工地的检验设备或是质量管理人员,因质量意识较为薄弱,不能严格把控劣质材料的流入,这为道路桥梁工程埋下了巨大的质量隐患。

1.2道路桥梁质量监督及控制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道路桥梁事业发展迅猛,但相比较而言,国内相关的道路桥梁质量监管制度不太完善,这使得很多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以至于道路桥梁工程质量也无从谈起。

2.加强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性

道路桥梁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道路桥梁是否畅通影响着日常运输和交通问题,而顺畅的运输和交通前提则是道路桥梁工程建设质量合格,能够承载正常的重量。另外,合格、高质量的道路桥梁可以减少大笔的后期维护费用,同时,能增加道路桥梁使用时间。最后,道路桥梁质量合格,性能指标均合格,不仅能提高人们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同时,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从而维护人们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合格的道路桥梁工程与人们生活出行息息相关,因此,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与控制意义重大。

3.如何做好道路桥梁工程中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3.1如何做好道路桥梁工程中的质量监督

加强道路桥梁工程的质量监督是确保其质量符合国标的主要手段。首先,道路桥梁工程的建设和其他建筑建设相同,对内外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结实,还要美观,不仅要注重工程的主体,还要注重附属结构,只有整个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才称得上质量合格,才能避免问题的出现。其次,道路桥梁工程中,上至管理者,下到施工工作人员,都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工程中的各个环节,从原材料的采购、检验、进场,到使用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好质量管理,确保每个环节经确认合格,与此同时,要做好相关的记录,使得每个环节具有可追溯性。再次,加大检验原材料进场的力度,如有必要,可以对原材料质量变化情况做一个详尽的数据统计分析,对于质量发生变化的材料,要明确是否会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之后予以判断、处理,尽量避免因为原材料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进度。最后,道路桥梁工程中的每个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大质量监督,让每个工作人员有质量安全意识,并做好本职工作。考核未通过的要定期参加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3.2如何做好道路桥梁工程中的质量控制

3.2.1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制度

为了确保道路桥梁工程的质量,要建立完善严格的质量监管制度。道路桥梁建设单位要实时核查施工现场的情况,针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将工作责任落实至人,确保监管制度的严格实施。与此同时,还要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对道路桥梁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追查问题产生原因,并及时处理,让负责人具体负责,坚决杜绝问题再发生。另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建设监督力度。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质量,对于违法违规严查不待。对于发现的腐败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严重地要接受法律制裁。

3.2.2完善规范的工程标准体系

工程标准体系是道路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准则和技术依据,也是政府部门通过技术规范工程、提高工程质量的一个手段。道路桥梁工程建设中要有统一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材料、试验工程标准体系,只有建立并严格遵守执行工程标准体系,才能确保道路桥梁工程质量达标。

3.2.3完善原材料检验体系

从源头控制道路桥梁工程质量就要从原材料入手,原材料关乎着道路桥梁的强度、可靠性和耐久性,是评判工程质量的重要方面。用于道路桥梁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经由质量检查员和相关的项目技术员才能进场检验,同时,还要提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证件,对于不合格或者无上述证件的原材料,杜绝使用。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检验体系,同时也可对原材料随机抽查,对无法鉴定质量的原材料,移交检验部门检测,一旦检验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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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质量监控

在中国千年的文明史上,我们的祖先建造了许多伟大的建筑。但当我们在赞美依然屹立的古建筑时,却发现如今我们的房子经常出现令人讨厌的质量问题。人们不禁要问,建筑市场到底怎么了?

一、建筑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题。在社会日新月异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尤为重要。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细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也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应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建立系统的监督体系,确保建筑施工的质量。

(一)建筑企业行为有待规范

就建筑企业来说,普遍存在以下方面的实质性问题:

第一,行政干涉过多,违反建设操作流程,任意修改工期,影响工程进度,从而影响建筑施工质量。

第二,建筑质量管理意识淡薄,建筑法人责任制度不完善。

第三,资金严重短缺,建筑工程运作有问题。压价现象泛滥、承包方垫资建设、拖欠建筑工程款等问题仍然存在。

第四,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二)施工不按程序进行

第一,工程多次转包,造成人力、财力、物力严重流失,导致建筑企业偷工减料现象比较严重。

第二,建筑专业人员低水平、低素质等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施工经验不足。

第三,施工不规范,质量管理水平比较低,质量体系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格。

(三)质量监督存在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力。

第二,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

第三,质监机构为事业单位,收费标准低。

第四,质检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低,监督不力。

第五,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解决,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难发挥。

(四)监理市场存在问题

第一,监理队伍缺少,人员素质较低,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

第二,监督管理市场不规范,监督管理单位存在自主监理等情况。

第三,监理工作不到位,建筑质量管理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二、质量监控要进行事前预防

监理方一旦开始工程质量监理,就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仔细审查施工方案,检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消除事故隐患。

第一,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制定技术标准。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等应严格做到“双控”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

第二,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再由公司专职质检人员核定等级并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是否齐全。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签字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检查验收。监理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处理后,监理方应进行复检,严格把关,要确保质量,必须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健全的组织机构是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质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各类工程根据其规模大小、性质不同,均应建立从领导小组、指挥部、修建办到各种职能小组组织机构。该机构要由素质较高的各专业人员来充配,达到机构完整,一级一级负责,层层不缺环节。

要切实完善工程质量监控体系。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必须有一个专门的体系来管理。这个体系就是工程质量监控体系,它是由以总工程师到现场质量监督员的技术骨干为主,各级各部门领导参加的网络组织,负责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这个体系应有作为的发挥QC小组的作用,对疑难问题进行攻关,对质量通病进行控制,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力争创无质量通病工程。工程质量监控体系的工作目标是优质工程。

二是做好施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就似楼房的基础,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前期准备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招标优选施工队伍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投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弄虚作假、权钱交易。招投标应把握的三个环节是:筛选应招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制订标底;开标优选施工队伍。招投标工作切忌走过场,有必要邀请纪检、公证部门参加,加强标底保密性,增大招投标工作透明度。

其次,妥善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不但要有造价、工期等项目,更要签订详尽的质量条款,约定竣工优良产品,明确保证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及施工质检奖罚细则,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要防止低造价承包工程,过低造价只能促使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质量问题偏多的工程,一般都存在造价偏低的现象。

再次,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应实行包干责任制,按照质量监控体系,下级向上级负责,立下军令状,层层包干管理,未完成任务者将面临“下岗”。还应推行经济挂钩制,将质量与经济挂钩,根据表现严肃奖惩,这样才会激发建设者的工作热情,有效预防质量通病,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此外,还应建立完善工地协调例会、现场管理、材料管理等工作制度和项目经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规范性。

最后,实施有效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对技术骨干进行提高式培训,使其及时熟悉新产品、掌握新技术,了解政府不断改进的新标准、新规范,工作中能够确实起到技术带头人的作用;对技术群体进行教育式培训,使大家学有所成,切实提高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决不能流于形式,要规定凡训必考,考试成绩与工资、奖金实施挂钩,增强工作需要上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激发学习积极性。

三是强化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对工程结构问题、质量通病的产生与否起着关键作用,该工作必须得到加强。

首先,施工的技术人员考核上岗。为预防质量通病,直接参与施工的每个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从理论到实践的考核,考核合格,发证上岗。工作中一旦发现不称职的人员,也要坚决予以辞退,不能姑息迁就,否则,不造成工程结构问题,也会导致一些质量通病的产生。

其次,严格检验进场工程材料质量。一些工程质量通病乃至结构问题往往不是起因施工操作,而是缘于材料质量不过关。优质工程首先来源于优质材料。工程材料应通过多家比较后选购,必须以质量为前提条件。大宗或关键材料的采购应进行必要的招投标。材料进场时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检查合格证的真实可靠性,按规定对材料进行签证送样复试,确保所用材料质量合格。重点或集中的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实施定点检测也不失为一种质量监控好的方法。

再次,全面推行“样板施工法”。工序的开端制作质量“样板品”,后序操作一律“样板引路”,这种“样板施工法”已是一种成功的管理经验。但用好这一方法却不是一件容易事,推行“样板施工法”应重点把好“三关”:把好“样板施工”技术交底关。技术交底,就是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图纸等将产品的质量要求向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待,交清任务、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使其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具体施工。技术交底应制作简要要求标牌,悬挂于施工现场显要位置,提醒操作者按交底要求进行工作。把好“样板品”制作关。“样板品”是工程创优目标的具体体现,“样板品”作为工序的排头兵,其制作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有些单位降低了“样板品”的标准,实际上就意味着降低了整个工程的质量等级。把好后序工程施工检验关。后序工程质量要依照“样板”在施工中严格把握,操作员随时进行自查自纠,使施工水平不偏离“样板”这个方向。质检员对施工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敦促每道工序质量达到“样板”标准。

最后,加大现场质量监督力度。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任何时候都不容忽视。现场监工的好坏关键在于工程质量监督员。工程质量监督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施工单位有“铁面孔”,敢管、敢负责任。通过严密的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存在问题,达到“迫使工人干好活”的目的。同时,工程质量监督员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要有上进心,不懂就问、不会就学,确保弄懂弄通所监管工程的各种疑问,及时监控于施工,防治工程质量通病。施工中,在各工号、班组之间,结合质量互检联评,要开展先进评比,形成人人“夺红旗”、项项“争先进”的良好施工氛围,促进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提高工程质量。

四是严格验收工程。完成项目工程能否交付好的产品,关键在于最后验收。这里的验收概念包含有三个层次,即工序验收、分项分部验收和竣工工程验收。

工序验收是验收工作的基础。工序的好坏直接影响所在分项工程的质量,所以验收工作必须从工序严起。工序验收应先由操作者自检,认为质量优良后,交由班组长检验,要完善签字、签证手续,采取必要经济制约手段,使每道工序“干一样像一样”,确保质量。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是验收工作的主要组织部分。这部分验收应做到规范和严细。

首先,验收项目的品种和数量不得缺少,保证验收工程的全面性。

其次,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从保证项目到允许偏差项目,不得降低等级,严禁弄虚作假。

再次,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监督员应参加验收并签字、签证。

竣工工程验收是工程交工的前提。工程整体验收应注意三个环节:施工单位的自评。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对工程质量进行自评,及时找出并处理存在问题,认为质量达到了预订目标,提请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建设(监理)单位的预验。大型或重点的工程预验要在工程通过质量监督站核验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预验再一次在工程质量上做了把关,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工程主管部门的正式验收。验收不但要现场检测,而且还要进行观感评定;不但要听取汇报,而且要严格审查一整套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验收要明确工程遗留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确定保修条款,保证交付用户一个满意的产品。

督查经验交流材料范文5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法

水利工程是现阶段关系到我国民生的一项重点基础工程,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质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工程建设中,要做好多方面的把握,以科学措施的应用控制施工质量。

1质量控制措施

1.1事前组织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所应用的组织措施主要有:①做好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组建,做好人员配置,保证监理人员能够满足监理工作要求。在约定时间之内将监理工程师以及工作人员派驻到工地当中;②做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做好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同时建立完善施工奖惩制度;③做好监理机构不同人员权限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的确定,在向发包人报送之后通知承包人;④开展以此工地会议、监理专题会议以及监理机会,在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之后将其分发给工程参与各方;⑤做好旁站建立工作,将该项工作落实在整个工程的重点部位施工当中;⑥督促承包商做好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并在工程建设当中严格贯彻执行;⑦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需要保证参建民工在素质以及技术水平上能够满足要求。

1.2技术措施

①做好技术文件审批、审核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技术图纸等需要先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批;②对于工程重点部位施工,承包方需要做好施工方案的提交,在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定之后再进行施工;③要做好工程建设主要设备、材料质量以及性能的审查,保证相关参数都能够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2质量控制方式

2.1事前控制

在工程建设之前,监督管理人员需要控制的内容有:①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场内供水、供电以及道路等辅助设施;②做好工程中标施工措施计划以及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的审核,做好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的明确,做好质量控制技术依据的熟悉以及掌握;③参与到测量基准点复核工作当中,督促工程承包人做好施工区地形图测绘以及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④督促承包商做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做好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的落实以及机构的设置,做好工程专职安全员以及质检员的配备,做好特殊工种资质的考核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⑤做好工程建设所需设备、施工材料以及构配件的检查,如果经过检查存在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则坚决不允许使用,并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⑥对工程开工其余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做好开工申请的审批。

2.2事中控制

在工程建设中,需要控制的内容有:①在施工过程中,要通过施工记录查阅、现场检查、监督试验以及见证取样的方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并根据旁站方案做好旁站;②对于承包人可能对工程建设质量产生影响的违章作业行为以及施工情况要及时指明并制止,使其及时调整改正。如果在工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构配件、工程设备以及材料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也需要及时制止并使其采取措施纠正;③如果发现周边环境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需要及时指示承包人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④严格落实检查施工原则。在上道施工工序完成之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专职检查以及自检,在经过检查发现工程质量合格之后再通知其他代表以及监理工程师来到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在经过检查合格之后再进入到下道工序当中;⑤隐蔽工程方面,在做好隐蔽工程施工后,同样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经过自检合格之后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单的填报,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⑥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于施工当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做好牌照以及记录,并做好文字、照片等资料的保存;⑦做好质量监督权的行使。为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如果存在没有经过检验就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经过工程检查发现质量下降且指出后,依然没有有效改正继续作业、擅自使用没有经过批准以及认可的材料、擅自变更图纸设计要求、擅自转包工程,没有经过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⑧做好质量否决权的行使,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方面做好质量认证意见的权属。承包商工程款支付申请方面,需要具有质量建立认证意见,以此实现质量以及工程整体投资的控制;⑨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如果在工程建设当中存在重大质量事故,则需要及时报告。2.3事后控制在工程建设完毕之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工程的初验工作,严格按照流程检验。同时,要制订全面、准确的质量评估报告,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以及总结。

3质量监督管理要点

3.1开工条件监督管理

①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范围内,监理机构在经发包人同意之后向承包人做好进厂通知的发出,要求其能够按照约定及时做好施工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调遣,并做好材料准备;②建立机构需要积极协助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向承包人进行施工条件以及施工设施的移交,包括有道路、供水、用地以及通信设施等;③在完成开工准备之后,工程承包人需要及时做好开工申请的提交。在由监理机构检查确认承包人以及发包人准备能够满足开工条件之后做好开工令的签发;④如果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则需要及时向承包人发出通知,使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做好赶工措施报告的提交,并说明开工延误的原因。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以及费用增加应当由承包人承担;⑤在工程分部工程开工之后,建立机构需要对承包人所报送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进行审批,做好其施工措施计划的审核,在经过确认后做好分部工程开工通知的确认。

3.2材料质量监督管理

①水泥、止水带以及钢筋等材料需要满足国家认可标准,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在具体应用之前,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检查处理,在经过检查合格之后才能够应用;②各类工程材料,在进场时需要具有技术标准资料以及合格证的附带,并做好相应的抽检工作;③业主所提供的成品、材料以及设备等,在到达施工现场之后需要由业主方代表以及承包单位共同确认;④各类材料在进场之后,承包单位则需要在7d以内通知监理方,做好各类材料使用范围的提供。在材料检验以及抽样环节,监理方有权监视。如果经过检查材料存在不合格现象,工程监理方则需要督促承包人将其运输出工地并做好相应处理;⑤如果监理方对质量问题具有异议,则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开展检验工作。

4某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某中型水库工程建设,防洪标准按照50a一遇设计。在工程建设中,其涉及到的资料包括有混凝土、钢材以及水泥等,工程项目控制重点即是对施工材料的控制。其主要材料控制标准为:①水泥。胶砂强度方面,保证满足质量指标GB175-1999。安定性方面,沸煮法合格。凝结时间,初凝在45min以内,终凝大于12h。细度,0.08mm筛余量在12%以内。对于每一编号的不同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②钢筋钢板。主要对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以及冷弯进行检验。保证每批检验量≯60t,每批试验拉伸2根,冷弯2根。其中,抗拉强度需要高于该级别原材料,且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接缝外,呈塑形断裂。冷弯方面,为90°,且有2个以上试件不破断;③外加剂。按照GB8076-1997标准对含气量、坍落度、抗压强度比、抗渗压力、密度、细度、收缩率比以及含水量等进行监测掺量≥1%每100t为一批次。为保障该工程的顺利建设,当地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建设领导小组,其中,设置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技术与合约经理各1人,并下设工程部、检测部、技术部以及物质部等各司其职负责施工材料质量控制。具体材料检验流程如图1。图1材料质量监理控制程序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了科学的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定期对上报材料计划进行审核,通过经常性现场抽查工作的开展对材料质量进行监管。当材料运输到现场后,监理人员核对材料批号、厂家以及生产厂家并出具质检试验报告,而对于进入现场的材料,也将不定期开展抽检工作,如果检查不合格则坚决不允许应用。并按照合同要求做好材料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①做好原料控制。坚持材料到工检验制度,参与材料取样试验的全过程。②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实行“跟班旁站”与“巡视检查”相结合,对施工放样、测量、基坑开挖、验槽、养护、回填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施工存在的质量影响因素及时制止。

5结语

水利工程是现阶段我国大力开展的基础工程类型,对我国的水利水平提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文章中,我们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方法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在具体工作中,需要能够做好各方面的把握,以科学质量控制措施的应用保障工程的高质建设。

作者:周水林 单位: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考文献:

[1]徐明明.关于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8):66-66.

[2]艾小萌,张小兵.应用生态工程原理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环境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8):188-189.

督查经验交流材料范文6

关键词:房屋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 A

在建筑业中,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加大,不少建筑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较薄弱,技术人员对各种材料的使用性能及各项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缺乏深入了解。一方面是生产的劣质建材流入市场,如水泥、钢材等;另一方面施工队伍技术力量不足,缺乏检测手段,不时将不合格材料用到工程上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1 房屋住宅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概述

房屋住宅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概述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很多,有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有对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对材料的监督管理,有对设计的监督管理,有对机械的监督管理,有对施工工艺的监督管理,有对环境的监督管理等等。目前,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占很大比例,所以我们一方面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对设计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要抓好工程的源头,搞好招投标阶段的监督管理,突出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建立和完善各种保障制度,真正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重点需要我们注意的问题是:

1.1 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问题

《建筑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但是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改革的发展,或者出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自身的利益,对这一制度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而名义上的公开招标,实际上的私下议标。有的业主为了达到把工程发包给某个施工单位的目的,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双方私下作出交易。有的承包商与业主串通,找几个陪衬单位参与竞标,工程到手后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就找个公司挂靠。其后果一是给腐败分子提供了机会,二是给监督管理带来许多麻烦,互相扯皮和经济纠纷增多。

1.2 设计质量问题

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错、漏、碰是设计上的通病,有的甚至危及结构安全。这类问题只有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发现。所以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从设计阶段就应开始实行监理,监理公司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对一般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要特别重视施工图设计交底,在详细阅渎图纸的基础上,针对涉及公众安全、防火、隔音、节能、环保等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对工程结构的力学计算进行复核。对检查出的问题提交业主和设计单位,由他们研究解决。

1.3 施工阶段的问题

目前的建筑队伍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农村,他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技术基础知识非常有限,缺乏责任心,不按规范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工程质量问题都是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低下造成的。有的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外部压力所迫,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顾施工质量。有的建筑队伍自身技术水平低,缺乏技术装备,质保体系不完善,组织措施不落实,必要的技术质量人员和等级工数量达不到要求,挂靠某个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建设,公司对其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没有保障。

1.4 材料、施工工艺的监督管理问题

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其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工艺和方案,是进行科学施工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建筑施工整个周期内所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验手段等方面的问题往往会对施工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必须慎重监督。

2 加强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措施

2.1 完善监督检验机构

建章立制是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要依据法律法规对业主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各方主体资格与所有承担工程是否相适应、主体各方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的建立是否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各方主体的职能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到位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完善检验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科学方法鉴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通过检验,试配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广新技术。

2.2 严格重视材料监督管理

各种材料在施工前必须经过检验,材料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才能使用。各施工单位对原材料必须先进行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由于建筑行业比较混乱,伪劣建材不时地流向市场,给我们的检测工作带来不少麻烦。所以我们必须连同施工企业,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测控制,使用前检测,用后放心,打击伪劣建材产品的出现,一经发现通知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对不合格伪劣建材产品进行处理,保证材料合格,使工程质量不受影响,保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要充分发挥建设监理作用,全面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把握好影响住宅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控制建材质量,把好质量检测关,在检查手段上增加科技含量,采用先进检测仪器。建设(开发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必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办事,提高质量意识。

2.3 加强施工监督管理

在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速度、降低成本。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设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因此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操作规程的工艺流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才能达到确保施工质量的目的。

结束语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与工程的各个阶段都息息相关,如果有某一过程不能做好,就会使其质量发生问题。因此,要保证土建工程的质量,就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质量问题贯穿于土建工程的整个进程,我们必须从国家、社会、人民利益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监督,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全面实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