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例6篇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文1

1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发展简述

我国的医疗纠纷鉴定体制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最初的鉴定体系非常不完善,没有一个统一的鉴定体系,事故患者及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发生纠纷十分常见;接着无统一鉴定体系的局面被打破,开始形成单一的鉴定体系,这一时期对于医疗纠纷案的处理有了一定的经验,单一的体系形成,我国统一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已经初具规模;到了第三阶段,双轨制的鉴定体系形成,这种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通过对过去制度问题的总结和完善,一个系统、全面的医疗纠纷鉴定制度最终产生了,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医疗纠纷损害鉴定制度就是双轨制的鉴定制度[1]。

2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特点

医疗损害发生了,患者及其家属向有关部门进行上诉,然后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这一起纠纷案件。事情的处理有一个过程,同样的处理事情的着手点也是多种的。目前,在我国对于医疗损害纠纷案的鉴定机构有两个:一个是医学会组织的对医疗过程中病例记录是否构成事故的鉴定,另一个是各种司法机构组织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失误的鉴定。这两个鉴定机构都有其各自的特点,总的来说可以总结为医学会可以随时进行鉴定,而司法机构只有在诉讼成立时才可以进行鉴定,下面对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特点进行分析[2,5]:

2.1鉴定程序的规范与出庭作证问题事情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同样的医疗损害的鉴定需要有一个规范的程序。在《条例》中有规定,医学会开出的鉴定书必须对鉴定的程序过程进行书面的说明,国家卫生部将对这一过程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相对于司法鉴定来说,医学会鉴定对于程序的要求更加规范化和全面,如医学会可以召开医患双方之间的鉴定会议,医患双方可以充分的说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医学会的鉴定成员都有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总的来说,医学会在鉴定程序上人员更具优势,且鉴定程序相对透明和公开,但是缺点就是医学会的这些专业鉴定人员很少出庭作证,在法院审理案件时鉴定结果不宜被采纳。而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出庭作证是他们的义务,虽然存在利益性且其公正性也受到质疑,但是出庭作证的鉴定结果更容易被法院接受。

2.2鉴定结论的形成与鉴定人员的签字问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由医学会的专家组织起来一起进行鉴定。鉴定的人员较多,在最后的鉴定结果上采取合议制的方法对有半数以上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的结果形成鉴定结论。司法鉴定则是采取负责人的制度,负责人必须客观、公正的做出鉴定结论。在鉴定结论的形成上,医学会因为没有一个专门的负责人,因此其鉴定的公正性没有司法鉴定的强有力。司法鉴定完成后,负责人会在文书上签名,也就是说鉴定人对形成的鉴定结论负责。医学会的鉴定因为是合议制的鉴定,因此在医疗事故的鉴定文书上没有鉴定专家的签名,这样就不能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但是目前我国的情况是没有专家签名的文书依然可以作为证据而被采纳,对其真伪的鉴定力度还是存在不足之处。

3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合法性

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合法性是由多方面的法律依据以及具有效应的文件决定的,具体分析如下[3,5,7]:

3.1医学会从事损害鉴定的合法性有法律依据国家颁布的《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有明确的态度,文件中指出各级医学会要继续履行鉴定职责,对各类医疗纠纷案件依法进行鉴定。在地方,除了贯彻国家总的法律方针外,结合各地区的发展特点,对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但是都是在法律法规上对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提供了依据。

3.2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合法性有专业依据医学会的人员都是医学领域的专家,这些专家包括各个科室,因此对于各类医疗纠纷案件医学会都有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鉴定。而且医学会对专家的选择条件是非常严格、公正的,能够进入医学会的专家在自己的领域都是在高级职称以上,他们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在对医疗损害的认识及判断上具有很好的经验。因为每个人员都是医学专业知识广泛的医学界人士,因此医学会的专家库非常广泛,在选择人员进行鉴定工作时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每个鉴定人员的实力都是顶尖的。

4目前医疗损害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措施

存在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去解决问题、将事物往更好的方向发展。目前医疗损害的鉴定不管是司法鉴定还是医学会鉴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司法鉴定最主要的就是“二元化”问题依然存在,完善的措施将是围绕着建立“一元化”的鉴定主体考虑。医学会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的,具体的又包括鉴定主体及客观的鉴定程序等方面。在鉴定主体上,医学会的行政色彩过于明显,这是由医学会本身的成员组成决定的;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形成采取的合议制的制度,文书没有专家的签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鉴定人鉴别真伪的权利;此外人员虽然是医学专家,但是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在客观的鉴定程序上,虽然医学会较司法鉴定更规范,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存在,如人员回避制度不足,听证程序不完善、不科学,医学会的鉴定属于集体鉴定较司法鉴定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需要做的方面很多,但是总的来说医学会应该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完善鉴定人员的选拔制度,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对鉴定结论的确立、鉴定意见等采取更加可信的处理方法等[4,6]。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文2

1、学校、系科、专业、姓名、填表年月日;

2、现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原籍、民族、现在家庭住址、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共产党或共青团、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3、自何年何月起至何年何月止/在何地、何校(或单位)学习(或任何职)/证明人 现在何处

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年龄、与本人关系、政治面貌、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有何联系;

5、自我鉴定(500字);

6、班组鉴定(200字,班长或团支书负责为每位同学填写)

7、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

8、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

9、有何特长;

10、懂何种外语 程度如何;

11、本人工作志愿

自我鉴定写法

1、自我鉴定是对自己某一阶段内的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而形成的书面文字。

2.自我鉴定的特点: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

3.自我鉴定的作用

(1)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学习,展望未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指导今后工作。

(2)帮助领导、组织、评委了解自己,作好入党、入团、职称评定、晋升的依据材料准备工作。

(3)重要的自我鉴定将成为个人历史生活中一个阶段的小结,具有史料价值,被收入个人档案。

4.自我鉴定的格式:自我鉴定的结构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自我鉴定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1)性质内容加文种构成,如《学年教学工作自我鉴定》。

2)用文种“自我鉴定”作标题。如果是填写自我鉴定表格,不写标题。

(2)正文。正文由前言、优点、缺点、今后打算四部分构成。

1)前言。概括全文,常用“本学年个人优缺点如下:”“本期业务培训结束了,为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利今后工作学习,特自我鉴定如下:”等习惯用语引出正文主要内容。

2)优点。一般习惯按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内容逐一写出自己成绩长处。

3)缺点。一般习惯从主要缺点写到次要问题或只写主要的,次要一笔带过。

4)今后打算。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概括今后的打算,表明态度,如“今后我一定×××,争取进步”等。

自我鉴定的正方行文,可用一段式,也可用多段式。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晰,用语准确。

(3)落款。在右下方署明鉴定人姓名;并在下面注明年、月、日期。

5、毕业生自我鉴定提纲

毕业生自我鉴定,主要是总结在校学习期间,尤其在德智体等方面有哪些收获和提高,以及还存在的问题。总结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不少于500字)

下列提纲供参考:

一、 思想政治方面:

1、 在校期间对待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的态度和表现;对待改革开放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和体会。

2、 在我院创建优良校风活动中的表现,在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章守纪、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等方面的表现。

3、 在校奖惩情况如何。

二、 学习方面:

1、 在校期间,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2、 专业学习、专业能力、职业技能如何。

三、 社会活动方面:

1、 能认识到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如早操,课外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体育、文娱等活动。

3、 积极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教室、宿舍的卫生。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和实习、劳动等。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文3

目前我国文物鉴定的理论、观念、方法已严重滞后于形势发展,故而导致部级文博泰斗专家都屡屡走眼误鉴,以致国人对文物鉴定失去信心。近两年来,汶川捐国宝风波和“壶王”事件的余音未绝,又爆“金缕玉衣”巨额骗贷的爆炸性新闻,紧接着曹操墓被质疑是假墓的报道又蔓延全球。当世人困惑不解街谈巷议之时,带着权威专家鉴定证书的汉代“玉凳”被高价拍卖后,又遭受众多质疑非论之声。此声还未消退,“天下收藏”栏目的砸瓷事件又成社会焦点和热议的话题,并被藏家至朝阳法院,事情还未结果,又爆河北衡水“冀宝斋”博物馆藏品全系伪品,被文物局吊销资质闭馆的新闻,与此同时中藏网却又提出完全相反意见在网上广泛传播,到底谁是谁非,已把国人弄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更不知该信谁为好。一切皆因我国暂无权威文物鉴定机构和技术,使国人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于是给有些人制造事端、颠倒是非创造了机会和土壤。

不管怎么样,这些事已让文博界震惊,让拍卖行业目瞪口呆,让收藏研究与投资领域混乱!乱到了极致,乱得一塌糊涂!一时间所有人都糊涂了,都弄不明白!偶尔出错和争议属正常,一般专家个别出错或鉴定失误也属正常,可全国各地连续出大错和一件器物屡屡出多种结论就极不正常!所涉事的人都是享誉全球的泰斗级、权威著名专家,让国人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一时间国内人失望、国外人耻笑,已成为中国文博收藏事业的一个损失和耻辱。有教训不可怕,只要坦然面对分析总结,病树前面定是春,沉舟侧畔继续行。可怕的是,目前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未总结教训、深究原因,只是人云亦云。随着人们表象的议论,把一切根由全归到当事人道德层面和皆因钱而起,我认为这绝非是重要的根本原因。事实远非道德与钱这么简单的问题,而是文物管理体制和理论观念、鉴定方法陈旧落后,不能与时俱进而暴露的问题所致。以致国人和所涉文物艺术品的所有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困惑失望,因此形成全国文物保护、收藏、拍卖、投资、交流都因文物鉴定失去了权威性而形成的瓶颈大受影响,并导致混乱无序。甚至已影响到文物保护和征集工作的正常进行,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壶王等事件就是例证。同时也影响到公安、海关、法院对所涉文物案件的侦破审判。因近十余年来文物涉案呈激增趋势,然而执法人员在面对其他案件时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唯独在面对文物案件时,却失去了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只有借助文物专家协助判断,当请来数位文物专家面对同一件器物鉴定时,却会出现五花八门甚至相反的不同意见,原被告各自聘请的专家,也是各执完全相反的鉴定结论。这已给司法判定文物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尴尬,更对判案质量和司法形象、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提出了挑战。

在此紧要关头,国家相关部门和所有文博专家、收藏鉴赏家、科技人员本应对此现象总结利弊,深化研究文物鉴定的理论标准及方法,拿出确实有效的鉴定理论与方法,以应形势的发展需要,以实力和水平证实自己、服务社会。然而现实却是自立门户、各吹各调,封闭自大、互不买账、自吹自擂。搞科检的不承认目鉴结果,目鉴专家不采信科鉴结果,拍卖行无奈只好只信自己,其他所有鉴定结论一概排斥。更有新生成长起来的一大批民间收藏鉴赏家,一改先前对文博专家崇敬迷信的态度,不再相信求鉴他们,继而转向看不起和攻击的极端。同时又俨然以内行专家的行为行走江湖,并都自以为是专家老大,更使鉴定乱象乱上加乱。另更有一批因文物古玩获利的相关利益团体人员,更是趁乱制造事端,极力保护怕失去的利益名声。在此各种乱象之下,各种相关文物艺术品的征集拍卖、交流、买卖、典当、质押的工作仍要艰难继续进行,因为社会要前进,历史发展是不会因各种干扰因素而停滞的。无奈只有依靠多元现有的鉴定方法继续鉴定,但终因鉴定人员方法、理解、水平、地域、切入点、角度的不同,导致信息交流严重不对称,而又产生诸多新矛盾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到许多本该正常进行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交流买卖夭折、停滞,甚至诉诸官司,纠纷和交恶事件更是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所有一切皆因国家无权威鉴定机构和技术而导致。

更有个别专家因思想观念落后于形势,误鉴、误判还情有可原,然而不可饶恕的是拿着国家文博专家的俸禄,挂着国家封给的专家头衔,行走江湖,走穴敛钱。更不能容忍的是只要给钱,就可昧着良心出与事实相反的假证书。于是又给造假者提供了伪造他们证书的良机。一时间专家出的非真实证书,再加上造假者乘机伪造的大量假证书,已彻底把初人收藏行业的大批爱好投资者,搞的一塌糊涂惨不忍睹,甚至还使不少人破产失业倾家荡产。

总之,我国文物鉴定已到了乱极必治的时候。因为从目前所有鉴定乱象看是坏事,而实际也是好事。因为在中国文物鉴定的历史上,各种思维观点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百家争鸣的活跃。梳理引导这种活跃的混乱,把互不服气、自视老大清高的各派观点统一到一个平衡节点,就会达到极乱而治的境界。

只要我们站在全局的平衡节点,充分肯定各派别的鉴定长处、优点,采取开放、包容、兼容、团结、整合的态度,吸取所有门派鉴定长处,弃之不足,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为指导,提升完善文物鉴定的理论体系体制,我国文物因鉴定而形成的以上诸多混乱,一定会得到有效管制改善并可因此而使文博事业会有一个大的发展空间和黄金高峰期。

我们多年来在与国内一大批著名文博专家、学者、民间鉴定家,特别是一些从事公安痕迹学又是文物鉴定的专家,共同学习,交流探讨中,在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大力协助支持和鼓励下,正式于2012年成立宁夏六维辩证文物鉴定研究所。

二、六维十八步三论文物鉴定法的基本概念

(一)美学观点“穿越”对位,从美术、艺术、精神、书法、笔痕鉴定真伪

此法的基础是:鉴定人必须要学习熟知《中国发展史》《中国美术史》《中国科技发展史》《中国古陶瓷史》《中国工艺发展史》(以下简称“五史”);对美学、书画要有一定的欣赏敏感性。有了以上基础,在面对各朝代被鉴器物时,鉴定人的审美观念也要迅速“穿越”调整到对应朝代的审美标准、习俗,因各朝各代的政治、体制、审美价值取向和习俗等因素必定会反映在当时生产的器物之上,所以要从其综合因素看是否对位符合。

另外,从器物画面上的画技笔法也可辨出真品与赝品,因为当今造假者的画技以及画画时的心态和精神状态与古时的画画人相比,简直是天地之差。一是技法水平熟练老到程度不同,古时凡给宫廷作画或制作器物,基本都是御用画师或专业大师所为,水平造诣绝非一般,即使是民窑作品,也是世代口口相传从事多年、以此为生技艺精湛的熟练工匠所为,他们作画的每一笔走势、功底形态都是当今造假者功底和条件所难企及仿到位的。二是精神状态、心态从本质上就决定了赝品是根本达不到真品的形神意境,因为古时御用画师也好,还是民间工匠也罢,他们在制作物品和作画时,心中就有充分的心理暗示:“此物是给皇帝或王爷要看要用的,所用之人都绝非等闲之辈。”故而格外地认真小心!再加上还要过检验官的层层审验,工匠们在物品上作画时,是抱着对上的敬畏之心和秉着古人做事的认真精神,故而能沉下心,不惜工本代价和时间在从事制作,其画技、质量可想而知。而当今造假者在画画制作时的心态想法,就是为了骗人赚钱,所以作假时的心理暗示是:“购他作品之人都是图便宜想赚钱的贪婪之人!”心中自然没有那种敬畏之心,为利所使,自然更不会有那种认真负责不计工本时间的态度与作风。所以真假仅也可从此做出判断。

因为画是精神作品,作画人的当时精神状态自然就融在画面画风和画技之中。例如,我们最常见的红色收藏品——雕塑、画像,距今三十余年,经历之人为数众多,大家细想一下当时的工艺水平和今天相比,显然是今天要高许多,而为什么眼下所仿的雕塑、画像从形、神完全达不到时的水平,原因就是精神的区别而导致的作品区别。当时凡塑、画像的人都是抱着十分崇敬领袖的心情在做,倾注着发自内心的敬重之情。再加十二分的认真,因为当时凡做与有关的任何事,不允许有丝毫差错闪失,甚至还有随时被打成“反革命”之危。现今仿像的人,能有这种心境和社会环境吗?所以作品可以复制,但历史的痕迹、社会环境、氛围、精神是永远也复制不出来的。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从真品、赝品的画技功底中鉴出好坏、真伪。例如,元青花中常有的海水纹、菊叶、竹子等画面我观察目睹了数以万计的仿品元青花,不少都画有这些纹饰,可以负责地说,还没有发现一件能把真品的那种神韵和功底画出来。再如大家都熟知的成化斗彩鸡缸杯,市场现仿赝品多如牛毛,历代后仿作品也不乏少数,但细观察所有仿品,仅公鸡的三根尾毛和母鸡的右腿外撇状,无一件能达真品的神韵功底,再看几只小鸡简拙、灵动的画技,仿品更是难以达到那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神态、神韵,当然前提都是鉴者要大量观看,熟知真品的细部特征和功底笔法,一眼就可从中发现差别,然后做出真假判断。

以上美学穿越对位鉴定法,前提是要求鉴者熟知前文所述各史,以当朝器物的审美标准对位审视,此法才可见效。故鉴定者的功底与鉴别结论是否符合客观是成正比的,所以要求鉴者一定要充实自己,并要在平静、不浮躁、不盲目的精神状态下,极认真自信地做第一维的鉴定结论。(此维具体分三个步骤的鉴定方法与理论另文详述)

(二)集前辈经验智慧、融传统鉴定技法从器物形制、工艺、材质的时代特征察辨真伪

发扬传统目鉴经验的优点,克服其局限弊端,与时俱进地融会总结,从被鉴物的形制、工艺、材质的时代特征察辨真伪是其重要的第二维鉴定程序。

历史上每朝每代都有当时的背景、风俗和不同审美情趣与价值观,再结合当时的劳动生产力和生产工具而生产的所有器物,都带有当朝典型的时代痕迹形状和工艺特征。鉴定者首先必须对历史上的这些情况都要熟知了解,以五史和耿宝昌的《明清瓷器鉴宝》等书籍内容做基础素材,从形制、形态、工艺、材质及纹饰、图案对位、对照鉴定,此法已是近百年来文博界、古玩行约定俗成的潜规则鉴定方法,故我们的鉴定者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既对传统方法尊重和沿用的同时,但也不能教条套用照搬,而一定要在了解知晓造假的最新动向和最新技艺,然后再结合历史上各朝各代的典型审美观及形制、工艺、材质对比鉴定。当每一件被鉴物呈现在面前及上手细察后就可从中得出结论、做出判断。论述如何区分、细辨其各朝各代产品的形制、工艺、材质的文字量庞大,版面所限不便详述。(此维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鉴定的方法理论依据也另文详述)

(三)用社会自然科学常识和触感,审视鉴别被鉴物真赝

因造假者的作伪行为是违反生活常识和正常规律的,要做到合理和符合自然规律而又不留丝毫痕迹,是根本做不到的事情,因作伪的痕迹是根本无法掩饰的,这也是能鉴定真伪的一个重要要素。因为作假就势必要先在新器物之上做旧状和沧桑感,而旧状和沧桑感是器物在时间岁月和各种自然环境中,以微积量方式发生的极微量细小变化,是由量到质的一种自然反应状态。而人为在短时间仓促做的旧状和沧桑感自然就会显假,并留下许多破绽和漏洞。而对这些细微之处的破绽观察和发现,往往不是在大面表层,而是在做旧的死角盲区和细微之处,或是只有在空气、微尘、水分子能通过进入之处,因这些地方恰是作假做旧的死穴,从此处详察细观再动脑分析,就会发现可以确定新老真赝的一些直接重要证据。即使造假者知道了这种鉴定方法,他也无力改变和规避,因为犹如让他在复制时间岁月、历史。用此法在无数鉴定实践中屡屡奏效,甚至有已瞒过权威专家眼睛的器物也被此法察之。这种方法的应用要求鉴定者要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和识辨知识、方法,从肌肤触感也可察出真赝新老的技巧,同时也必须具备应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辩证唯物论的方法观。

因被鉴物的存世时间不同,决定了器物质地的物性硬软不同,也会使肌肤的触感不同,故触感也就成了鉴定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刚烧制出来的器物,看似光洁的平面,实际在高倍显微镜下呈现凹凸起伏状,人眼直观时,却呈现的是光亮如镜的玻化晶体平面。当手触摸时,其周身密集无数极微小结晶,稍有滞手的涩感。但经岁月洗礼和空气氧化后,这些凹凸起伏状的微小晶体逐步在根本无法觉察到的各种外部因素作用下,渐渐变锉,变圆、渐无,经千百年的氧化渐变,触感就越棉腻柔软。因是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微小变化,这种变化区别和感觉有经验者还是能准确把握感觉到,但新手却还需有一个比较触摸练习体会阶段。

即使器物不被人所触摸使用及外力作用,一直静放千百年,它仍会在空气氧化作用下产生极微的变化,所以有许多宫藏未使用过的器物和入土、出土从未使用过的器物,千百年后都有这种变化,这种极微量的变化又需要百年至千年的积累过渡,要人为模仿这个过程是根本办不到的。人为模仿的结果和岁月磨砺的结果是根本不一样的,即使现在有人加化学添加剂制造这种效果,但用综合对比方法极容易识破。因两种光波效果完全不一样。如果是用兽皮打磨有光滑柔软触感,却会产生疆死呆板的死光效果,与老瓷器应有的内敛灵动宝光效果完全不同。故从生活常识和触感鉴定真伪,也是其综合鉴定的重要一环。(此第三维鉴定的三个步骤和评鉴的具体方法、理论事例另文再详述)

(四)用目前社会诸多仍有局限的科学检测仪器,扬长避短地做辅助参考鉴定

因为目前社会常用的数种检测设备在实践应用以来,严重暴露出了设备诸多的先天不足和极大的局限性(详情事例另叙),故而目前只能做参考。尽管仪器设备鉴定检测不权威,但它却仍有无限的潜在生命力。有待以后在实践鉴定工作中继续总结提高,加强提升完善设备功能后,科鉴的优势定会突显出来。因科技鉴定文物是未来历史发展的必然和进步,只需克服目前的局限与不足,扬长避短,总结提高,必是将来主鉴的方法和手段。

因设备仪器是人类基于对无限的客观世界的有限认识基础之上设计制造出来的,它的准确权威性和性能作用是设计人员对客观事物认知水平的客观反映。由于这些设计人员在设计前虽对相关文物专业知识有所学习和了解,但对文物鉴定的综合性学科和深奥复杂性的了解还是不够深入具体。再加上又没有与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有效学习和深层次沟通,何况我国文物历史的浩瀚深邃、博大源远,即使是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员对其认识也是有极大局限,故设计人员在相对不太精于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仅凭有限的主客观认识水平,综合材料、物理、化学知识的有限设计而制造出目前的设备。所以致使设备一经面世,就没有经受住实践的检验,出现了目前的尴尬局面。只有不断认识总结再实践,结合各个文物鉴定的权威人士、理化专业人才和各方面相关人才进行有机综合,找到真正的鉴定平衡关节点和更权威完善的方法。在原有设备基础之上,一定能研制出更权威、更实用的科鉴设备,定能做到准确、有效、能经受住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但尽管如此,还是可以发挥目前的优点长处,发挥能准确检测各种物理化学成分数据的优点和相关功能,结合其他五维,做参照鉴定还是极有帮助参考作用。证明支持以上观点的理论、数据、实例,需另文详细论述。(此第四维鉴定的三个步骤和评鉴的具体方法另文介绍)

(五)以气泡学和光学原理,把握认识并熟知各种被鉴物的DNA家族图谱,准确识别被鉴物的家族出处

所有新老瓷器其釉内有气泡是人人皆知之事,但这看似简单的釉内气泡内,却存在着奥秘万千的瓷器身世密码。这是我们瓷器鉴定界只有极少数人关注使用的一个方法,孙瀛洲、冯先铭老前辈也用气泡形态学做过断代参考,是我国用气泡学辅助鉴定的第一代研究开创者。之后若干年以来,又有一些有识之士加入到第二阶段的气泡研究鉴定行列,瓷器真赝身世之谜,也正从气泡学角度开始揭秘。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到被认可,确有许多坎坷之路要走,因有相当数量的瓷器收藏鉴定者,不了解气泡学,更是不愿用气泡学鉴定,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因认识改变是要有过程的。这主要是他们对瓷器气泡形成原理及岁月的变化变异了解甚少所致,因此我们更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探秘。首先必须了解熟知气泡形成、变化、变异的共性规律和个性规律,就自然可以把握、认识、认知并熟知各种被鉴物的DNA家族图谱,并能准确识别被鉴物的家族出处和年代。当然要想利用气泡鉴定真伪、新老,就必须客观深刻了解掌握各个窑系气泡形成的机理和渐变、衰变、消亡的特征及规律(其形成的原理特征另文详述)。要求鉴定者要大量熟知各主要窑系的气泡、釉质、釉色特征,要求能做到在看不见器物全貌的情况下,仅在局部通过显微镜就基本能鉴出器物应该归属的窑系、窑口和新老真赝。故阐述此原理和鉴别方法需大量文字介绍,因版面珍贵,故也需另文系统介绍。(此第五维鉴定的三个步骤和评鉴的具体方法、实例另文详述)

(六)揭秘、认知、把握被鉴物的自然老化痕迹是文物鉴定最终定性的物证依据

任何文物包括瓷器,它们的自然属性均属物质。按物质论的理论概念,物质内在产生运动就是铁定规律。凡是运动就会有运动的轨迹,运动轨迹换言之也就是运动留下的痕迹。也正是这些运动痕迹给我们认识揭秘被鉴物瓷器的年代、物龄、新老、真赝提供了有力的客观物质证据。

因为任何经千百年以上的器物,自它诞生之日,无论存放于水下、地下、地上或动态使用、处于静止状态,都会在岁月时间、空间环境、物理化学的共同作用下,都有程度不同极微量的变化运动,这种极微量的运动在千百年的积累过程中,都会在器物不同位置留下微量渐变到自然质变的痕迹。虽然我们人类从未也不可能始终观察留取这一变化过程,但我们可根据器物本身在变化之中的不同阶段状态证据和对现存世的大量古物进行痕迹物证采集,按统计学原理进行反复分类比对分析,再与新生同类物种比对,得出何谓可靠老化微量渐变痕迹。而这种微量渐变痕迹,又具有人为不可复制的特性,这就为我们分辨被鉴物是古物还是新物提供了有力的物证。当然现已发现有人在赝品之上仿造这种痕迹,试想既是百年、千年极微量渐变形成的微观痕迹,怎是急功近利之徒随便可以仿造企及,我们在微观环境下对各种仿造之器反复细勘之后,发现在微观环境下,人为之痕和千百年极微量渐变形成之痕有天地之差,是人为根本无法做到的,这也正应了“历史的痕迹和历史是永远无法复制的”。

这些微量渐变痕迹在形态和表现形式上,却又千变万化,绝非单一形态,而且是形形的多种形态,不同“家族”不同窑系,不同年代,它的渐变痕迹都不尽相同,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个性形态,即使在同一器物之上,也是一种至数种渐变痕迹同时存在。还有一个特点是伪造的痕迹非常单一,就一种至两种极易发现,甚至肉眼都可发现,而微量渐变痕迹都较难发现,需用高倍显微镜,静心细致寻找才可发现。(注:数十种大类别和近百种小类别微量渐变自然老化痕迹的识别特征与方法,另需大量文字阐述。)但如何区分是关键。正由于此法在文物鉴定中显现出的无限生命力,已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度和重视。已有不少人员群体趋之若鹜地加入此领域,这确是好事,但也有诸多让人担忧之处。因为现在不少人,单一用此法已在从事社会鉴定,并已出现误鉴、错判的事例,搞不好很有可能使此新生物夭折,胎死腹中,因为不少人还未把工艺痕迹、人为痕迹、自然老化痕迹区分清楚,更没有把产生这三种痕迹的机理原因弄明白,只知是痕迹,不知为什么是这样的痕迹,故而导致一见器物有痕迹就判定是老器物,故使不少原本对此技术抱有极大希望的传统目鉴专家失去信心,并严重怀疑此技术的可能性和权威性。同时也使原本对此技术有怀疑和抵触的人更是以此为借口大肆诋毁,以保自己的传统地位。因为从目鉴和已知事实确定是一个新器物,可有人用错误的方法以人为痕迹判定成是老器物。照此鉴定怎能服人,这样下去很有可能会毁掉这个极有前景的新生事物。如果再用此技术办培训班收钱,这更是危险的行为。因为此技术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需继续深化、完善。更需投身于此技术的各界精英反复交流、磋商,在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首先要在解决了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问题基础之上,再进行传授培训才合时宜。不然会以讹传讹,误人误己更误时间和误文物鉴定事业。如果仅从有限实物、图片和感受概念进行传授,完全会出现望文自生义、望图自生义、听话自生义的各自理解概念,将来社会就会出现同是一件器物同是痕迹专家鉴定却又会出现一件器物N种结论的尴尬局面,如此这样还会被社会和广大业界接受吗?能说此技术权威有效吗?所以说,凡从事此技术者,一定要爱护、保护这一新生事物。

以上仅是对六维基本概念的简单阐述,具体内容概念、操作步骤方法、鉴别的标准要素要用大篇幅文章才能阐明。其中每一维,都有三个鉴别标准,并进行评级,然后在依其三论做出初步结论,最后依六维十八款标准由6-12个相关专业人员分步进行综合勘验鉴定,汇总意见,做出最终结论。六维的创新方案方法,既用了传统方法,又用了创新的几个方法,再结合科检的数据,最后依据权威成熟的刑侦痕迹学技术,参照前五维综合结论,最终以审慎权威,自信有把握的态度,拿出敢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证书。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文4

导语:初中的同学们需要自我鉴定,作一个的自我总结,总结自己收获了什么。那么初中优秀团员档案自我鉴定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初中优秀团员档案自我鉴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优秀团员档案自我鉴定范文一三年的中专校园生活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我于2013年9月来到武汉市二轻工业学校,

学的专业是模具设计与制造,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年来,我一直都很重视自己的专业知识,我还积极的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注重与实践相合,现在我还熟练运用机械制图、机械原理与零件、塑料模具、机床夹具、数控车、铣、线切割、电火花、cad、cam等实际操作,并且多次得到老师的好评,还拿到了有关模具专业的一些资料证书,为自己将来从事此技术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细节决定成败,在生活中我十分注重细节,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很细心,我还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必信来要求自己,三年的中专生活.是我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划平人生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一步.

初中优秀团员档案自我鉴定范文二进入初中三年来,我踏踏实实的努力学习,对待学习我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喜欢学习。总是经常看一些名著,以此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在生活中,我乐于助人,与同学关系十分融洽,我性格开朗大方,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认可。爱好体育和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怕苦不怕累,是一个积极进取的好学生。

初中优秀团员档案自我鉴定范文三随着时光的流逝,三年美好的高中生活就要结束了,高中生活紧张而有节奏,在这三年的生活中,我学会了很多。对自己的祖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此基础撒谎那个我更加的热爱自己的祖国了。在这三年中我从不放任自己,认真改正缺点,待人亲切友善,热心帮助同学,把与同学的关系处理的十分融洽。我热爱劳动,有集体荣誉感,具备管理才能,多次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努力增长自己的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祖国的栋梁。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文5

【摘要】**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但我市也存在着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较为混乱、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提出了一些主要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司法鉴定;现状;问题;对策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简单地说,司法鉴定就是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的鉴定。那么什么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除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无偿司法鉴定活动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活动,均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目前,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现笔者就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及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完善对策建议作尝试性的探讨。

一、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同全省其他地市相比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管理相对滞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项目不全、管理不规范。20xx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期,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职能划入市司法局,但当时没有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予以正规化管理,所以在"三定"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而是由法制科兼管,为以后的规范化管理和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留下了制约隐患。20xx年前,我市只有2家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和黑龙江亚中**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其中黑龙江亚中**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属省司法鉴定管理处直管,对**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的管理实际也是名存实亡。

20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随着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明确和省厅创新工作积极的影响,市司法局积极宣传运作,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司法鉴定事业才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个种类、9家司法鉴定机构经省厅许可登记、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其中医学类(法医临床)4家;司法会计类2家;工程质量类1家;产权交易类2家。目前,还有2家医学类机构已向省厅申报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待省厅审查许可。两年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接受司法鉴定委托数量均翻了三番。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也稳步加强。今年5月,**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对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的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虽然如此,无论是在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业务开展上,还是在管理模式和工作力度上,我市目前在全省还是处于后几位。

二、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亟待规范

首先,当前我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外,还存在一些鉴定机构或部门,有些是司法机构内部设置的,有些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公安、检察及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外服务的鉴定机构各级都有。只要机构成立,不管鉴定人员技术、条件是否合格、齐全,都可以挂牌营业,出具鉴定结论。这种行为和做法明显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另外,我市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也较为混乱。当前,尤其是公、检、法等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受理鉴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一套科学完备的有关鉴定受理的统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各系统、各层次的鉴定机构的鉴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随意性、混乱性和重复性,也使得司法鉴定工作的秩序出现了混乱,容易对案件的起诉和审理产生负面的效应。

(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司法鉴定公信力还需加强

首先,由于法律对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准入资格要求规定不够严格,所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仪器设备标准不等,鉴定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又因为缺乏严密的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鉴定整体水平不高。由于鉴定机构多而杂乱,难免鉴定人员中有滥竽充数者,特别是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鉴定机构,其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形成鉴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其次,一些鉴定单位或鉴定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曲意迎合一些当事人或办案人员的不合理要求, 扭曲了司法鉴定的本意,使司法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当事人承担,更因为办案人员按司法鉴定结论就是办错了案,承办人员也不负错案责任,鉴定人员也缺乏责任追究,所以,有相当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是从案件是否确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委托司法鉴定,而是动辄委托司法鉴定,过分依赖司法鉴定,结果存在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等弊端。

另外,由于公、检、法、卫生、物价、劳动等部门都有自己或者联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自家的"菩萨"灵。如一起伤害案,公安侦查鉴定为轻伤,检察审查起诉鉴定为重伤,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鉴定为轻微伤作无罪判决。几家弄得案件互相扯皮,当事人申请赔偿又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影响极坏。

(三)对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一是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行政诉讼法》第35条也有类似规定。当鉴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有效地保护、鉴定人无故不履行义务时如何制裁均无法可依,影响了鉴定的法律权威。鉴定机构有权无责,随意出具鉴定结论。由于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缺乏法律约束,随意出具鉴定结论也无相关制裁措施,使得少数鉴定人员收受贿赂,出具偏袒一方的鉴定结论,这在财产评估中表现尤为突出,同一财产,不同机构出具的评估值有时竟会相差几倍!

二是对鉴定人员没有健全的培训和考核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则是不断提高鉴定人员技术水平,使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两者互为联系,互为影响。几年来,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的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完整体系,晋升标准仅仅以学历和工作年限为主要参考,客观上形成了技术职称晋升还是论资排辈,无水平高低、能力大小、贡献多少之别,影响了鉴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精神。同时,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及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技能的提高还需依靠省司法厅或司法部组织办班培训,本市没有师资力量和技术能力。而司法鉴定经费又得不到充分保障,所以省厅或司法部组织的培训班有时也难以参加,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则难以快速提高

(四)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主要问题是对重新鉴定没有具体规定。(1)是否需要重新鉴定无规定。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院是否准予,没有标准;(2)重新鉴定的机构如何选择无规定。实践中有时出现越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级别却越低的怪状,而各鉴定机构出具的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又成为重新鉴定的动因;(3)重新鉴定的次数无限制。一方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于己不利,就申请重新鉴定,一案多鉴甚为普遍,因鉴定而花去一年半载屡见不鲜。多渠道、多层次的重复鉴定,不仅增大诉讼成本,加重当事人负担,造成资源浪费,且经常出现鉴定结论相互矛盾的情况,法院对此无所适从,诉讼久拖不决。我市目前对此类问题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制度和规定.

三、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主要对策和几点建议

(一)全面协调、切实解决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政法[20xx]2号文件精神,把司法鉴定业务统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取缔一切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不合法的鉴定机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各部门的鉴定机构或部门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取消法院委托鉴定的权限,法院只需保留审查当事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权限就可以了。这样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避免审判机关的"自审自委"行为导致法院与受委托机构产生利益关系,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又可以促进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公平竞争,推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合力量、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和力度

目前,除**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了专项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使司法鉴定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司法鉴定业务经费在财政方面也没有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建议有关领导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从速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的问题,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专项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从而为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础。

(三)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鉴定公信力

一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设备水平。今后我市要严把执业准入关,同时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多地采用新产品、新设备开展鉴定工作。此外,要通过实验室认证,形成高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改善行业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水平和资信能力。二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司法鉴定是一种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提供证据,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准确、公正,鉴定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我市现有的司法鉴定人中,高级职称的有26人,占总数的47.3%,中级职称以下的有14人,占总数的25.5%。本科以上学历的38人,占总数的69.7%,大专以下的17人,占总数的30.3%,可见提升司法鉴定人素质、提高鉴定技术水平,我们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艰辛的努力。

(四)汲取经验、转变模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首先,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同时,至少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快构建我市司法鉴定基本制度框架。一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准入制度;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管理制度;三是司法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四是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五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六是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七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八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

中专自我鉴定总结范文6

1.鉴定的步骤与程序“中心”在接交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项目后,首先是根据委托鉴定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与本专业有关的学会联系,落实和聘请本专业对口的专家。成立项目专家组。由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任鉴定项目的组长,并制定出鉴定方案和鉴定时间安排表。专家组在进行案卷分析和去现场勘验询问调查后,由专家组长根据调查情况写出初步的鉴定报告,经专家组讨论修改后,将初步的鉴定报告寄给双方当事人,限期提出申诉意见。专家组在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述意见进行分析修改后,最后定稿,按程序将鉴定报告送达法院。

上述司法鉴定的程序和步骤是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程序。但也有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如我们在实践中遇到两起车辆造成人员死亡的鉴定时,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得到不同的效果。一个鉴定按程序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对初稿的申诉意见时,一方当事人带死者家属十余人到单位来施压,要求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结论。这种做法直接干扰了鉴定工作的正常秩序,给我们的专家和工作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而另一个鉴定我们没有将初稿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此没有发生干扰鉴定工作的情况。但在专家出庭时,当事人律师的质询是相当激烈。这需要我们专家出庭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2.司法鉴定工作应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我们在司法鉴定工作的实践中,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鉴定的特点和规律,初步总结出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几个基本原则,我们认为,这些基本原则是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保证。⑴、坚持科学、独立。公正,高效的原则。科学、独立、公正、高效是我们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最根本的原则。“科学”的含义就是实事求是地用科学的知识叙述或者是描绘出事实的本质,也就是说专家要通过自己的学术知识水平,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有关材料所能证明的事实,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结论性意见。这就要求我们专家不仅专业知识要对口,而且在分析调查材料中要极其仔细和认真。尤其对结论性意见要反复推敲,慎重定稿。“独立”就是要求我们专家的鉴定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知道,鉴定结论是鉴定专家经过勘验和技术分析,综合有关科学知识而做出的,也就是根据客体检验的结果,对照相关依据做出的科学的判断。因此首席专家组长的意见是十分重要的。“公正”是指我们要求对不同委托的当事人鉴定要一视同仁。不论是省内省外、国营、事业还是民营,还是本地外地的,他们在委托鉴定业务的地位上是平等的。我们接受的鉴定中,有不少来的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和传话。因此,公正公平的原则显得尤其重要。“高效”是指人民法院在下达鉴定委托是有时间要求的,而我们的工作又是根据专家的时间来安排的。如不能科学安排时间,就不能按时做出鉴定报告。因此我们把法院的要求和专家的时间放在首位,许多鉴定的时间都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我们的工作人员要牺牲自己许多休息时间,虽然没有一分钱加班费,但大家都毫无怨言。

⑵、坚持对司法鉴定保密的原则保守司法鉴定的秘密,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鉴定人的义务之一,任何鉴定都有一定的保密范围。有些情况是不能泄露的,特别是透露鉴定过程和有关证据情况,鉴定的结果文件报告应首先送交委托法院。

⑶坚持实事求是,注重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以事实为依据是我们做好鉴定工作的根本原则,我们的每一个鉴定结论都应来源于客观实际,来源于对鉴定课题的正确判断,如实地反映事物的客观事实。对采集的材料应认真分析去伪存真,按照鉴定课题的本来面貌对照有关依据做出符合实际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切忌有任何偏见和主观臆断。同样也不能受案情,人情,私利和有关压力等因素影响和违背客观事实,造成鉴定结论失真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