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例6篇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文1

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江苏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江苏。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江苏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江苏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建设法治江苏,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江苏。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江苏”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江苏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江苏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江苏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切实抓好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江苏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江苏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江苏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江苏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江苏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江苏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江苏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江苏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江苏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江苏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江苏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江苏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江苏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江苏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江苏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全面启动,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人大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形势下召开的,是专门研究部署省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省直部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启动和纲要、决议、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研究部署今后我省行业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工作情况回顾

2006年第三次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全面启动,一年多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全省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作为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全省各地一样,顺利启动并迅速实施,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启动。2006年以来,省直各部门、行业的领导同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十分重视,真正把它作为促进部门、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有效方式,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基础性工作来看待,作为促进本部门、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至2006年底有80多家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各单位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所有的单位都有“一把手”任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大部分单位的领导亲自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办公、经费等实际问题,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创造了条件。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电力公司等2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了“四五”普法、“十五”时期依法治理总结和“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真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经纳入了各单位领导同志的重要工作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保障了“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启动和全面开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五五”普法和“十一五”依法治省启动以来,省直各部门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区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广泛宣传了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数省直部门主动承担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有50多家单位购买了近1万册普法教材,向定点扶贫的县、乡村和基层单位赠送,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省直各部门在宣传公共法的同时,结合行业部门的实际,大力学习宣传了部门专业法,各单位除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之外,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法制宣传,如税务部门开展的税收法制宣传月,省妇联组织的“三八维权周”、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已经发挥出了品牌效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各行业部门也在相应的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举办座谈纪念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如“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6•26”世界禁毒日等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已经在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省直部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加大了部门专业法的宣传力度,为“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呈现新局面。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省直行业部门都确立了依法治理的目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已经基本上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政府各部门在认真学习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44家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和实施了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水利、交通、审计、统计等部门每年都进行执法检查和质量考评,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所有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推行了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一年多以来,公安、城建、工商、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都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各大中型企业推行法律顾等制度,有效推进了企业依法管理和诚信建设。各单位在“五五”普法中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方面下功夫,使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推动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经过全省各地和省直部门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纲要、决议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还有相当的差距,总体工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学法用法自觉性不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与法治实践脱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还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

从今年起,“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省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进一步深化,表率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对于能否进一步推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现“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三提高三增强”(即: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的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纲要、决议和规划指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保障为基本,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实现 “三增强三提高”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关键,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工作的实际效果,要深入贯彻中组部、、司法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的工作制度,巩固和完善以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为龙头的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以往实施的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党委中心组学法、考试考核、建立学法档案等制度要不断完善,全面实施。要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详细制定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的不同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后,治省办购买和编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和与此配套的《学法习题集》,部署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学法答题活动,这是我省促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治省办的要求,认真开展学法答题活动。从“二五”普法开始,我省基本上每两年举行一次普法统考,今年下半年将举行第八次普法统考,这次统考的试题从《习题集》的内容中确定,治省办已经决定在统考中实行厅级领导干部集中考试,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的考试增加专业法的内容,具体考试方案正在制定。省直各部门要从现在起,以《读本》和《习题集》为主要教材,组织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以这次考试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

(二)面向社会,推进宪法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普法20年以来,宪法一直是重点学习宣传的内容,“五五”普法依然要在全体公民中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省直各部门不仅要对本行业本部门干部群众进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应承担面向社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任务。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有利于提高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利于本行业、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一个行业、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仅包括机关,还包括本行业、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省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向全社会宣传宪法和有关专业法的职责。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全社会宣传宪法、部门专业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懂得按照相应的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措施,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普法是手段,治理是目标,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和必然。行业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中,省直各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规章制度,我省各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主要实施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督察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基本制度,这些制度已经成为各行业、部门依法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在执法责任,向社会公布有关执法的依据、范围、权限、处罚和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适用范围、对象、条件、方式、规则、程序等内容,保证执法公正。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在公职人员中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活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有重点的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行政执法的质量和行政管理的效果以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以此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为推进依法治省做出积极贡献。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省直机关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推动“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省直机关和全省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省直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自觉性;提升省直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尊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治理念,不仅知法、尊法,更能守法、护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营造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6、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依法维权、依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7、深入学习宣传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容的专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素质和能力。

三、普法对象、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1、普法对象

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人员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近三年来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重点单位是职能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部门和要害部门、敏感部门。

2、实施步骤

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从**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于12月上旬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下半年—2010年。2009年下半年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10年上半年对各部门所属单位的普法进行抽查。省直机关工委重点抓好各部门各单位一级机关的普法检查验收,各部门负责抓好所属单位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好省直机关“五五”普法的评选表彰工作。

3、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常规性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把集中教育与自学结合起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请部门领导、专家教授讲课,组织专题讨论,举办短训班等形式,组织好机关干部的集中学习。要求“五五”普法期间,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其余时间强调以自学为主。各部门普法职能处室要在每年年初,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明确提出本年度普法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到位。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对象,因人施教。厅局级干部和机关普法工作部门专兼职干部要按要求参加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工委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同时还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组织的法律学习,在学习中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和组织辅导作用。中心学习组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法律知识的学习研讨。各部门处以下干部的学习,由各部门按照计划自行组织安排。探索推行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定期培训,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开展形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省直机关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法制录像片、影视片,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当前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省直机关干部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围绕建设和谐**,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增强“五五”普法工作效果;探索和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省**—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落实。

2、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在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法律法规职能处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抓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省委省政府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工作成绩考核挂钩。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相关工作。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评授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荣誉称号。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阵地的作用,根据自身实际,在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橱窗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设立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开办网站或栏目宣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成效。为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动态成果,工委在主办的上特辟有“普法教育”专栏,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五五”普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给工委,工委将择优在专栏上刊发,以利各部门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文4

【中图分类号】G520.1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53-0006-05

一、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任务顺利完成

2011年以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指导支持下,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持续增强,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普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江苏省教育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法工作机构,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全省乡镇以上中小学校均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健全普法协同机制,形成教育、司法、宣传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争取司法行政部门支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工作经费保障等纳入全省普法考核内容和标准之中。

(二)重点对象普法成效显著

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新进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考核”得到落实,法治教育内容在思想品德课、政治课中的占比达10%以上,并在中考、高考等各类考试中占有一定分值。一些中小学还开设了法治教育校本课程,南师附中等一批中小学在各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律基础课。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将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等专题教育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框架。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各高校普遍建立了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各地把法治教育列为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内容,有效提升了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素养和能力。《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颁布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和专门培训,有力配合了法律实施工作。

(三)普法形式和载体更加丰富

根据教育系统普法对象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省教育厅举办了不同专题的法治培训班。“六五”普法以来,省教育厅共举办10次视频和现场法治培训班,培训人次达1万人以上。认真组织主题日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进行了法治教育。积极探索网络普法,建成“江苏教育网上法律学校”,并举办了全省中小学师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参赛师生近350万人,昆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地方和学校实施“互联网+法治宣鹘逃”的普法新模式。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省教育厅组织省演艺集团创作普法作品,开展了“法治歌曲、戏剧和小品进校园”活动,南京师范大学连续九年举办“律苑星辉”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许多高校还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面向社会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争取综治、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支持,建成一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资源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一批法官、检察官走进校园普法,徐州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了“法治启航―女童保护村小行”行动。各地广泛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初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网络。

(四)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教相结合不断深化

各地、各校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在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与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范行政复议及申诉的程序与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全省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建设扎实推进,82所高校章程核准公布,全省9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现有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省级示范校255所,市级以上示范校比例达68%。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教育部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团结奋斗的结果,其别凝聚着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

二、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面临新形势

教育系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骨干力量。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全面推进,以及教育改革发展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一)中央、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鲜明提出,“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省委书记李强、省长石泰峰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教育现代化建设赋予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新使命

教育法治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推进教育法治化,普法是基础。只有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让法治理念和精神扎根于教育,才能筑牢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法治根基。当前,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无论是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还是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受教育权益,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产生大量的法律需求,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更加凸显。因此,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七五”普法走在全省各条战线、全国教育系统前列,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提升普法质效成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任务

多年来,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全面依法治教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教育法治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多样,普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国家、省“七五”普法规划都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当前,随着流动家庭、离婚家庭、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增多,以及网络的普及,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既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加强研究,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特别是要在普法对象全覆盖体系建设上,在普法精准化上下功夫,从而更好地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普遍接受法律、尊崇法治。

三、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各项任务

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苏建设新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要以国家、省和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深化全省教育系y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省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做好“12q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三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结合江苏实际,做好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崇,遵守党内法规。四要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

(二)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法用法

教育系统普法具有特殊性,干部和教师既是普法对象,也是普法主体。一要抓好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法用法。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要制定干部学法规划,加强法治培训,保证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要健全测评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二要加强学校管理干部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列为校长、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其法律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高校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要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长法治教育的具体内容,明确校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要建立校长依法治校能力省、市、县(市、区)三级培训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优秀校长,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开展面向教师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以及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要把法治培训列为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法治培训在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中的内容和学时。省教育厅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各地、各校要通过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师德和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青少年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早在1986年邓小平同志就告诫全党“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义务教育阶段要开好道德与法治课;高中教育阶段要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课时;高等教育阶段要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要探索开展法治渗透教育,在有关学科课程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理念和内容。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要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探索建立从司法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培养一批优秀的法治教育教师。二要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在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有条件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要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支持。三要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各县(市、区)均建立相应的法治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建设,开发多种形式的网络法治教育资源,继续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网络大赛。鼓励有关高校设立法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学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切实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四)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要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促进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编制并完善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努力形成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根据教育部部署,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若干地区成为全国依法治教示范区。省教育厅将遴选若干市、县(市、区)和学校作为依法治教的改革试点单位。二要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均要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示范典型。要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省教育厅指导民办高校修订完善章程,制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逐校核准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到2018年,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三要加快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高校要有机构专门负责依法治理和法律相关事务工作,聘请专任法律顾问。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单独聘请法律顾问。各地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搭建区域内中小学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平台。要切实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

(五)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文5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师生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

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

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

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三、工作要点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师生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0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0.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4期,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范文6

吉林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督导下,全民普法步步深入,依法治理蓬勃发展,并逐步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对于保障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努力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高效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运作机制。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吉林省逐渐形成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年度工作例会制度、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制度和市州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并报告工作制度。在每年年初召开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总结上一年工作,并从依法治省工作的全局部署新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参加会议的24个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轮流报告工作,接受会议审议和监督;每年依法洽省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时,都请各市州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本地区落实依法治省工作任务、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明确会后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由于有了这三项制度,依法治省工作每年都有整体部署,每年都能直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成效,每年都能及时地把会议精神通过市州党委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经过省委领导的倡导和支持,从1996年开始,吉林省率先实行了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度。即每次举办法制讲座,省直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学习,并亲自上交学习卡,每年必须达到规定课时,否则不得参加年终工作考核。为加大工作力度,经过省委同意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吉林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和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任职资格制度。这项制度规定,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选委、省委党校,每年都要定期举办地厅级、县处级和乡镇党委书记法律知识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16部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单科结业考试。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补考,补考不及格者按照干部任免权限调整职务。凡是没经过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省人大任免干部时原则上不接受提请,省委在任命干部时原则上不予讨论。在吉林省的行政干部、党务干部和检法两院干部,都要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目前,这一制度作为全省“四五”普法的一项硬性措施,已在9个市州普遍推开。 为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倡导和推行下,吉林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实行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聘请资深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作为政府的智力支撑体系,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对省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截止~年6月,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393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374件,其中参与信访案件处理,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94件。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了制度保障,减少和避免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前不久,洪虎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十分感慨地说,每当看到“法律顾问席”的牌子时,我更加清醒,省长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政府作出的每二一项决策,都必须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 (三)、拓宽全民普法教育工作载体。第一,农村的普法教育实现了载体创新。XX年首次举办了吉林省第一届村官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即把法律、文艺和电视融为一体,以“村官学法、为民服务”为主题,面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阵容庞大、寓教于乐、深受群众欢迎的村官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为巩固和发展大赛取得的成果,XX年,经过调研形成了在全省农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调研报告,省委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全省市州和县乡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的工作责任制之中,纳人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之中,加速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大胆创新。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机制 (一)、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实现了制度创新。XX年底,我们和省经贸委联合进行调研,并形成了《我省一些企业不重视法治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调研报告》,洪虎省长和原省委副书记王国发先后3次在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靠制度推进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为此,我们协调省直16个部门,开展了为期3年的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经过学法用法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经营管理考核三个阶段,使全省325个重点企业逐渐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了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紧密结合。据统计,开展这项活动3年来,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亿元。经省政府同意,去年3月对全省33个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的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 (二)、城市基层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了方式创新。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整合功能、服务群众、普法维权、发展稳定”的职能作用,城市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载体。目前,全省各地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广泛开展了“普法维权、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并开始创建无刑事和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越级上访,无“qqq”习练者,无封建迷信和无黄、赌、毒现象等“七无”社区活动。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实现了思路创新。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等4部委有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年1o月,省司法厅协调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团省委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包括解决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和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等问题,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职能由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承担,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履行两种职能。司法厅领导十分重视依法治省办公室的建设,十分重视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

动性。坚持把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职能和依法治理办公室的承办指挥职能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要求,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 一是在工作谋划上,既要强化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又要自觉地站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发挥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我们体会到,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单位,又是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办事部门。只有通过办事机构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取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办事机构积极运作,并纳入到依法治省全局之中,其工作职能才能得到强化,办事机构的作用才能得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才能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因此,这些年来,我们既抓普法教育不放松,同时又通过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不断推进全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 二是做好人员、装备和经费的保障工作。司法厅十分重视普法工作的人员、装备、经费等物质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依法治省办公室增加人员。开展重大活动时,司法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指挥,全厅上下“一盘棋”,并在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三是不断强化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经过省委领导和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设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其职能作用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四五”普法的后期工作,省委领导又具体明确了依法治省办公室的4项具体职能任务:第一,要求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机制,把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干部年终工作考核之中;第二,依法治省办公室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并把检查情况和年度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三,依法治省办公室要制定全面客观、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依法治省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全省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第四,依法治省办公室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作用,对工作中配合意识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汇报。 由于依法治省办公室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同志,一有重要工作常常直接批示给依法治省办公室,或者直接把任务交给依法治省办公室承办。省直各部门,包括公、检、法也常常主动与依法治省办公室沟通工作情况,要求对他们的工作给予支持。从去年5月份开始,依法治省办公室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积极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先后成功地举办了全省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全省宪法知识电视大赛,有力地推动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省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