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教案范例6篇

我的母亲教案

我的母亲教案范文1

古今中外,她对我们的爱谁也无法代替,她对我们的情谁也难以比拟,她对我们的意谁也难以取替,她对我们的恩谁也无力相比,她就是我们心中的女神,我惹她生气她照样把我疼惜,她脸上的皱纹都绽放着花样的美丽,她就是我们最最亲爱的妈妈,妈妈,祝您母亲节快乐,健康幸福!

母亲节即将来临,对我们培训学校来说,如何借助这样一个节日教化学生,宣传学校?让这个节日过得更加有意义,同时提升学校知名度。让更多的家长认识、选择我们!朗训教育为您答谢合作伙伴,特别策划了以下感恩母亲节活动方案,简单明了易操作。免费推送给各位。让您的学校与孩子、妈妈们过一个难忘的母亲节。您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情况进行调整。预祝活动成功。

一、活动主题:感恩母亲节

二、活动目的:

1. 让孩子在我校学知识的同时,学做人。理解和体会妈妈的辛苦,懂得反哺之恩,感恩母亲。

2.让孩子在牢记父母的养育之恩的同时,学会感恩,学会回报身边的人,回报那些帮助过你的人,同时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3. 借此活动宣传学校教学理念,让学生、家长及社会认可。

三、参加人员:本校学生及妈妈们、在校老师

四、活动时间:5月11日(母亲节当天)(或根据各自学校情况提前进行)

五、活动地点:学校大门口、教室内

六、活动准备:

1. 各班老师提前进行学生教化,激发学生对母亲的感恩之情,并根据活动主题引导学生如何感恩妈妈。

2. 各班老师根据学生不同的感恩表现形式,安排活动内容。

3. 各班老师策划各自班的活动方案:如一起观看产子影片、做游戏、节目表演…

4. 学生代表节目5-8个,所有孩子学习《感恩的心》手语

5. 活动策划人根据反馈统一部署活动安排,调整方案,公布方案,制作当天活动详细安排。

七、活动内容:

(一)百人大签名,感恩母亲节

活动形式:

1. 在学校大门口放置喷绘背景征集孩子及妈妈的签名,写下母亲节对妈妈的祝福。

2. 百人大签名拍摄留档,用于日后宣传展示,定格2014永恒的母亲节。

(二)DIY:提前制作,在班级活动时送给妈妈

活动形式:

1. 我给妈妈做一张贺卡:由学生自己动手,通过绘画、照片剪贴等形式制作一张体现母子亲情的卡,作为一种亲情的记录,永久的留念。

2. 亲情档案:天底下每一个母亲都记得孩子的生日、爱好、以及其他每一个重要的日子,而又有多少孩子了解妈妈的生日和爱好呢?悄悄地收集起这些东西,并把它记录下来,不时地给妈妈送上一份意外的惊喜!

3. 我的自立小计划:回报母亲厚爱,重要的是要早日学会自立,学会帮妈妈分担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妈妈从此少为我操心。把我的自立小计划写在这里吧!跟妈妈说:妈妈!您放心!这些事情再也不用您为我操心了!

八、活动过程:(学校大门口签名处播放背景音乐,背景音乐建议与母亲节相关歌曲《感恩的心》《烛光里的妈妈》《世上只有妈妈好》等)

(一)在家长、学生陆续到校的时候,大门口安排老师协助学生及家长进行签名,并由学生写下自己对妈妈的祝福,大声说出来,拥抱妈妈!(学校可视情况选择赠送1支康乃馨给前来参会的妈妈,引导他们进入主会场或各自教室)。另1--2名老师负责拍照、录制。

(二)大会场或各自教室庆祝活动

大会场(提前布置会场,会场当天由主持人掌控,保持会场内温馨、感恩的氛围):

1、主持人宣布活动意义等

2、各班优秀节目展演

3、学生送礼物给妈妈

4、亲子游戏

5、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讲话

我的母亲教案范文2

关键词:幼儿行为;家庭成因

前言:

为探讨幼儿行为问题的家庭成因,笔者深入幼儿园、家庭进行观察和调研,选择两个有明显行为问题的儿童作为研究的对象,进行系统观察记录,对研究对象的教师和家长进行访谈,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一、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男孩,6周岁,有严重的自闭症。在幼儿园一整天的活动中,几乎从不开口说话,课堂上,从不主动举手发言,即使老师提问他,并对问题答案给予许多明显的语言和动作提示,他也一声不吭。课间,很少离开自己的座位到外面玩,从不参与其他小朋友的游戏活动,手脚协作能力很差,跳绳从未成功跳过一下。一些小朋友悄悄对笔者说:“老师,他是‘哑巴’,从来不说话的。”笔者试探地问其他小朋友:“你们请他一起来玩游戏,好吗?”小朋友说:“以前我们请过他一起玩游戏,但是他每次都不理人,现在我们都不喜欢跟他玩了。”

笔者友好地尝试跟他接近,主动跟他一起玩,逗他说话,小男孩并没有怕生的表现,没有排斥表现,甚至有时抬头对笔者笑,但从来不与笔者说话。班里的老师说,这位小男孩有语言障碍,说话模糊不清,刚进幼儿园时,不但不说话,也不听教师的指令,不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愿望,憋尿憋急了,也只是发出哼哼的响声,而不会用言语表达出来,经过长期的努力,现在小男孩可以按教师的指令行动了,有时候在教师的耐心教导下,还可以说几个单词,但很少成句。通过家访,得知小男孩的父母至今仍两地分居,父亲是个生意人,母亲当过教师,家庭经济条件相当优越。小男孩2岁前由祖父母抚养,2岁后跟在父亲身边,一直上幼儿园才由母亲带养。小男孩的母亲对心理学有一定的研究,对儿子的自闭症很着急和忧虑,曾尝试过许多矫正的办法,但收效都不大。男孩的父亲则认为,儿子的自闭症是遗传于妻子,他认为妻子也不爱说话,非常文静,有点孤僻。在教育观念上,父亲认为对孩子应该从小管教,理由是现今社会风气腐化,道德败坏,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从小严加管教可以防止孩子以后误入歧途,而母亲却认为孩子有行为障碍,应宽容地对待孩子。

案例二

某男孩,6周岁,非常好动,上课时根本不注意听,要么离开座位搞小动作,要么逗周围的小朋友说话,只有在教师斥责时才稍稍收敛一下,很快又会故态复萌。平时常常以打、踢、推、咬、威胁等方式攻击其他幼儿。在活动中,表现得比较霸道,常常跟其他幼儿抢玩具,难以协调他跟别的幼儿合作,几乎每天都会受到教师的处罚。一些小朋友说他经常打人,不喜欢跟他玩。这个男孩的接受能力较差,作业很马虎。见笔者主动跟他玩,跟他说话,表现得很开心,就主动与笔者分享玩具,常常缠着笔者,但好动的行为收敛不多。教师说他可能有注意缺陷和活动过度的行为问题,自我控制能力很差,因为班上孩子较多(30多个),教师无法分出较多时间和精力去约束他,只要他不对教学活动影响太大,一般任其自然。在与教师访谈和家访中,得知男孩的父母在香港,抚养他的是他姑妈姑夫,姑妈曾经在一间中学当过老师,已退休,现在一间公证所做公证员。姑夫是一个研究所的研究员,姑夫为人性情淡薄温和,平常对男孩教育过问不多,管教的任务主要落在姑妈身上。男孩的姑妈说,四岁前,男孩一直由姨妈抚养,姨妈对他很纵容,不管合理不合理总是尽量满足他的要求,使得这位男孩从小就非常霸道,无法无天,常以自我为中心,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发脾气摔东西,甚至离家出走。来到姑妈家后,姑妈对他要求非常严格,管教严厉,对他提出的要求合理就尽量满足,不合理的不管他怎样吵闹,发脾气也不理不睬,对他的一些过激行为,常会加以严厉责骂甚至体罚。因此,男孩对姑妈一直又怕又依赖。男孩的父母每四个月回来大陆探望儿子一次,男孩常向父母告姑妈的状,但是父母也赞同姑妈的管教方式,不加理睬。男孩每次与父母团聚都很开心,缠着父母不肯放,如果他见到父母对其他孩子亲热点会非常不满。姑妈说,他对管教这个孩子已精疲力尽,有种受挫感。

二、案例分析

从上面两个案例中,不难看出以下几点。

第一,缺少父母的直接抚养对幼儿心理发展有消极影响。

以上案例中的两个孩子由于种种原因都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虽然两个孩子的抚养者都非常爱孩子,但这种爱毕竟代替不了父母的爱。研究表明,父母在家庭中本身性别角色的扮演,对孩子性别角色的形成有密切的关系。孩子可从父、母之间的互动方式中,了解两性的互动方式,并认同模仿同性父母的行为。

如果孩子处于不理想的环境中,孩子可能会产生拒绝认同或认同错误的角色等认同方面不正常的现象,如此往往造成行为上的不协调或是心理方面的不平衡。[1]

案例一先由祖父母抚养,再由父亲抚养,最后又与母亲生活,由于祖父母、父亲、母亲的三个生活环境中的语言都不同,孩子不断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过着动荡的生活,结果导致孩子语言障碍和缺乏安全感。而由于语言障碍,使儿童不善于与他人交流,心中产生自卑,环境适应能力差,社会发展受到阻碍,从而形成孩子畏缩。孤僻的性格,慢慢把自己封闭起来,最终造成自闭症。案例二由于长期远离父母,缺乏父慈母爱,使孩子的心灵变得特别敏感和脆弱,过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为引起别人更多的关注,而常常做一些行为。

第二,家庭教育方式的偏差是幼儿行为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

家庭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从亲子关系的角度分析父母家庭教育方式主要分为专制型、宽容型、民主型三类。专制型的教育方式是把孩子作为附庸,压制其独立性、创造性,对孩子的行为过多地干预,经常采取强制手段让孩子听命于父母,漠视孩子的兴趣和意见,不允许孩子对自己的事情有发言权,要求子女随时都要遵守父母的规定,稍有违背就会遭到训斥或惩罚,有时甚至是过于粗暴的惩罚。与之相反的宽容型的教育方式主要表现为亲子关系的淡漠。父母与孩子各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及方向,父母任孩子自由地、不受约束地发展,他们虽然也与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但对孩子的行为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很少奖励或惩罚。民主的教育方式是建立在亲子关系平等基础上的。其主要表现是父母把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注意培养孩子的主动精神,培养他们的自理、自制能力,对孩子的期望、要求及奖励、惩罚等比较恰当,经常与孩子进行思想与价值观的交流与沟通,尊重、听取孩子的意见,及时纠正自己在教育孩子中的失误。[2]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的曾绮、卢咏莉通过调查研究,指出父母双亲的严厉的教育方式都与儿童被负提名、儿童的攻击性、学习问题等有显著的正相关,与儿童的被正提名。儿童的害羞等有显著的负相关;父亲严厉的教育方式与儿童的社交能力有显著的负相关。母亲民主的教育方式与儿童被正提名、儿童的社交能力有显著的正相关,而与儿童被负提名有显著的负相关。父亲民主的教育方式与儿童被正提名、儿童的社交能力有显著的正相关,与儿童的攻击性和学习问题有显著的负相关。[3]天津社会学院的关颖等通过对天津市区、郊区各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实施问卷调查,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证实了父母教育方式对儿童行为的影响,得出父母采取民主型教育方式的儿童,在社会化程度上高分组的比例大大高于宽容型和专制型的。反之,父母采取宽容型和专制型教育方式的儿童,在社会化程度上其低分组的比例远远超过民主型。我们的案例研究也发现了这一点,案例二的第一个抚养人姨妈,因为孩子不是自己的,生怕过于严厉的管教,会招来他人的非议,因此不敢用纪律约束孩子,采取宽容型的教育方式,对孩子过分纵容、放任,养成孩子粗暴、反叛的性格。而轮到姑妈抚养时,姑妈意识到对孩子采取宽容放纵的严重性,又过分控制、约束孩子,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结果非但没有纠正孩子的坏行为,反而激起孩子更强烈的反抗。可见,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行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家庭教育方式一般是父亲和母亲教育方式的综合体。由于父亲和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作用及自身素质不同,其教育方式上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相同的。而这种相同与不同对儿童行为的影响也有差异。如果父母双方的教育方式均不恰当,对儿童行为的消极影响比较严重;如果父母双方,一方采取恰当的教育方式,另一方采取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则两种教育方式有一定的影响和抵消作用,因此在对儿童行为的影响上,不良因素少于父母均为不恰当教育方式的组合。[4]在案例一中,孩子的父母对管教孩子应采取什么方式一直存在分歧,父亲认为要严加管教,母亲则认为应宽容孩子。本来,由于父母两地分居,孩子生活环境几经迁徙,加上语言障碍,已使孩子缺乏必要的安全感和自信心,如果父母教育方式矛盾,孩子在父母两方摇摆,无疑更加深孩子对环境的不确定性而变得更加恐惧、犹豫、退缩和孤僻。此外,孩子的父母尝试过许多办法,也无法矫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使父母产生绝望的情绪,从而放弃对孩子的行为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孩子的自闭程度。

第三,家长的个性、心理健康状况对孩子的行为有重大影响。

家长的个性、心理健康状况等通过遗传、言行和所营造的家庭环境等多种途径作用于孩子。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母亲与子女的接触较多,关系也比父亲密切,对子女的影响比当父亲的大,若母亲有情绪问题,心理健康状况不良或是心理疾病,会对子女行为产生严重影响。在案例一中,孩子的母亲患有轻微忧郁症,沉默寡言,内向孤僻,必然比一般母亲给孩子的刺激少,而拒绝多,从而影响母子之间的依恋关系的正常建立,扰乱子女的身心发展,导致孩子的行为偏差。

三、启示

通过本次个案研究,我们认为要防治幼儿产生行为问题,家长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尽可能亲自抚养和教育孩子

一方面,孩子有与父母在一起的强烈的心理需要,这一需要得不到满足就容易产生感情饥饿和被遗弃感等不健康的心理。另一方面,若把孩子交给祖辈抚养,孩子打容易受到溺爱,加之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观念的差距,往往施以不正确的教育。若把孩子交给其他亲戚抚养,由于生怕教育不好孩子不好交待,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巨大的压力感往往使他们产生紧张和焦虑,因而对孩子的言行过分敏感,这些都是不利因素。

2.创设良好的情感环境

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触的环境,父母对待孩子的正确态度、和谐的家庭气氛、严而适当的教育方式及父母的榜样示范作用是孩子形成健康个性和行为的必要条件。家庭成员之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和睦的、平等的、互相关心和互相爱护。孩子在良好的情感环境中生活、成长,他们会感到自由、舒畅、温暖、幸福,从而形成健康的人格。

家长还应做个有心人,多注意观察孩子的日常行为,注意他们的心理变化,特别是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如转学、家庭搬迁等,以便使一些不良情绪在开始产中时就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3.转移教育重心,改进教育方式

现在有不少的家庭教育把重点放在教孩子读书、写字、画画、弹琴上,把家庭教育等同于智力教育和文化知识的教育,而忽视健康人格的培养。

4.父母要以身作则,做孩子的好榜样

在每一个孩子身上,都能看到父母的影子。这不仅是遗传基因的作用,而且是父母的性格、感情、行为、语言等多种心理因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

研究表明,家长没有心理健康问题,其子女有行为问题的比例就比较少;而家长自身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则其子女有行为问题的竟高达60%。这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孩子的行为问题与其父母心理健康不佳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培养孩子良好的个,必须先从父母自身做起,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父母的言谈和行为是心灵的声和形,孩子会在耳濡目染中引起思想感情的共鸣。例如,父母在饭桌前、电视机前的种种谈论,对某些不正之风的痛心疾首,对周围生活中的好人好事的赞扬,对不良行为的谴责,对邻居的热情帮助,待人谦虚礼让等,都会在孩子心理产生影响,父母切不可忽视这些生活细节,琐碎小事。孩子纯洁的心灵如同一张白纸,最容易接受光辉形象的感染,也最爱听故事。父母要向孩子多讲古今中外杰出人物的童年、少年时代的故事,给孩子多读一些名人传记,以崇高的人物形象之感染孩子。此外,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母亲与子女的接触较多,关系也比父亲密切,对子女的影响比当父亲的大,若母亲有情绪问题,心理健康状况不良或是心理疾病,会对子女行为产生严重影响。父母要做孩子行为习惯的表率。平时家庭中的琐事,父母要以身作则并严格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如作息时间有规律,家长有良好的业余爱好,不要打牌,玩麻将成瘾,切忌浪费时间……这些都是“小事”,然而,孩子的行为特征就是由这些家常小事而点点滴滴塑造起来的。[5]综上所述,亲子关系,育儿方式,父母个性特征,心理健康状况对孩子行为有重大影响。我们的研究提示父母要尽可能亲自抚养孩子,对孩子采取民主型的教育方式,建立和谐的家庭氛围,父母教育方式一致,保持父母健康的心理状况,这些是预防孩子发生行为问题、保障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

我的母亲教案范文3

一.活动目的意义

“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教育活动是师德建设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教育工作,有利于增强师生“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意识,培养师生“感恩父母,孝亲敬老”的能力;有利于创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培养师生高尚品德,促进小学健康成长。

1.知恩:让学生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培养教导之恩和亲人·同学好友的帮助之恩。

2.感恩:让学生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对父母·老师以及所有有恩自己的人心存感激。

3.报恩:让学生学会报恩,增强·培养师生报答父母·老师以及所有有恩自己的人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做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二.活动内容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6日-10月7日)

1.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活动动员,部署全校开展“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

2.下发《“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活动的倡议书》 进行“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教育活动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为“感恩父母,孝亲敬老”教育活动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0年10月6日-10月30日)

1.班主任召开班会,组织学生了解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和老人节的由来及有关知识。(10月6日第八课班主任主持)

2.班级召开“我的爸爸(妈妈)最爱我”主题班会和“算算亲情帐,感受父母恩”主题班会。(10月13日第八课班主任主持,全校学生参与,活动后将班会活动方案及活动照片于10月15日前上交德育办)

3.开展《爸爸(妈妈)勤劳的一天》和《我的爸爸(妈妈)最爱我》《我与老师》征文比赛。(高一 高二学生参加,每班级于10月14日前上交5篇班内评选好较好的文章,参加学校评选)

4.布置孝敬作业:一是送父母一句温馨的祝福;二是给父母讲一个开心的故事;三是在父母生日·父亲节·母亲节,主动给父母过节,祝福父母生日·节日快乐;四是开展给父母捶背·打洗脚水或洗脚活动;五是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六是主动向父母汇报自己的生活·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此项活动将在调查问卷中得以体现)

5.学校举行“听从父母 老师正确教导,不与父母 老师顶撞,不向父母 老师发脾气”宣誓和签名活动。(具体通知方案另行通知)

6.学校在师生家长中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师生“感恩父母,孝亲敬老”的表现。(10月10日下发高一高二学生,10月13日班级将反馈表上交校团委)

7.举办“感恩父母”和“感谢师恩”演讲比赛活动(10月20日第八课在实验楼报告厅举行,高一各班选派一名选手代表班级参赛)

8.“孝敬文化”知识竞赛。(10月15日在教学楼二楼大教室举行,高一各班级选派三名选手参赛)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1月)

我的母亲教案范文4

关键词:单亲家庭 单亲教育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中图分类号:B8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9-0123-02

我们的社会发展应与个体的发展是和谐统一的,但在社会物质与文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稳定性正在日趋下降,据统计,中国离婚率正在逐年升高,近五年平均约增8%。这样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由于家庭的破裂,直接导致家庭教育的残败不全,许多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从教近二十年的生涯中,目睹着一件件鲜活的案例,忧心忡忡,在此,通过几个离异家庭单亲孩子的案例来反思和探讨一下如何使更多的单亲孩子的人生航向走的健康,走的阳光。

案例一 张东,男,系其父与第三个妻子所生,8岁时父母离异,与父亲生活,自上学时日起,张东在校稍有不如意,其父就会出面干涉。2007年10月的一天,张东与同学聂军发生争执,经班长和我的调节得以平息,没想到第二天张父就来到学校胡说八道,造谣生事,致使聂军不能来校上学,聂军因为呆在家中无事便与哥哥去外婆家,没想到路途中发生车祸丧生,张父子知情后自此消失,这个极端的案例为师的我现在忆及依然是痛心啊!

案例二 张敏,女,12岁时,因其父的婚外恋情父母离异,随母生活,其母将她放在外婆家生活学习,自己只身去深圳做生意。张敏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奶奶因为她是女孩,嫌弃她,于是在幼小的心灵里根植下想做男孩的阴影,慢慢地她身上有了很多男孩的坏习性,比如抽烟,喝酒,上网等。等她的母亲回到她身边时,她已经恶习在身,后到我班读书与她的母亲再三沟通,知其详情后,我苦口婆心地教育她,尽量扫除她内心的阴影,事情本来已向好的方向发展,没想到她的父亲突然因车祸死亡,内心脆弱的她再次滑向深渊,让年轻的生命在少管所凋萎。

案例三 宋杰,男,9岁时父母离异,随父生活,父亲仁爱善良,积极乐观,经常陪他登山旅游,给他及时的人生指导,2008年转到我班学习。了解情况后我与班干部共同帮助他,因他有积极乐观的天性,现在身心都很健康,正热情高昂地投入到高三的复习当中,准备迎接明年的高考。

案例四 沈阳,女,6岁时父母离异,因在心灵深处刻下了母亲离去时无情的伤痕的记忆,十年的时光中,她彷徨忧郁,酷爱音乐的她在音乐的世界里沉迷挣扎,刚来到我班读书时,她不苟言笑,总用一种冷漠和无所谓的眼神看待周围的老师和同学,两年来,在老师和同学的爱心召唤下,现在的她已经涣然冰释了对母亲的恨,现在正准备迎接明年的音乐学院的考试。令人欣慰。

以上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单亲孩子的教育问题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都应做哪些反思呢?我们的教育出路在哪里呢?我以为:

首先 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对于孩子来说,无论是生活还是心理世界都是一种无言的残缺和疼痛,那么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我们为父或为母的应该做些什么呢?

1.家长要调整好自己的思想认识,调整好自己的情绪

家长在离婚后应尽快走出离婚的阴影,不断地学习并积极地投身到工作和生活当中,应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选择,不应把不良的情绪和认识带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当中。使孩子自然或不自然地在其他孩子面前丧失一种优越感和自信心,长此下去,他们就会滋生一种自卑感甚至猜疑心理,他们怀疑父母是否爱他,朋友或同学们是否看不起他,如果这样下去,他们的心灵难免扭曲,很难与同学或他人和睦相处,随着年龄的增长或事态的发展,部分倔强而自尊的孩子就会产生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当然一般青少年或多或少也存在这种叛逆心理,但据调查,单亲孩子的比例占64%。所以,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我们应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任,只有自己走出婚姻的阴影才可能让孩子勇敢面对生活现实,最终走向健康成长的人生道路。

2.家长应注意观察孩子的动态,随时纠正孩子身上的不良行为或思想

单亲家庭的孩子一般都比较敏感,孤独,生活上或学习上的一些细节都可能触动他们的神经,故而,家长应经常注意观察孩子身上的细微变化,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开导,想办法化解孩子内心的郁结,使他们的内心趋于平和。只要家长能够用心地关怀孩子身上的点点滴滴,即使孩子失去了一半的爱的呵护,他们也可以在爱的温暖的怀抱里找到心灵的归属,愿意敞开自己的心灵与父或母交流的,那么孩子身上的细微偏差家长也可以及时纠正,最终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做出正确的选择。

3.单亲家长应以平常心态对待孩子

有的单身父母,总认为孩子失去了一半的爱,觉得对不起孩子,对孩子有所亏欠,于是在日常生活或学习过程中,过分地满足孩子正当或不正当的要求,尤其是一些物质方面的要求。千万不要让孩子因为失却父爱或母爱而最终因为我们的爱的失当让孩子失去成人的机会。所以,无论我们第一步错的有多厉害,在家庭破裂以后,我们更要以平常心态对待孩子,严格要求和管理孩子,让他们和家庭健全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4.离异夫妻双方应努力尽弃前嫌,共同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

夫妻双方离异后,不管谁抚养孩子都应该尽量提供孩子与另一方接触的机会。现今时代,也许夫妻会因为不同的原因分道扬镳,但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能成为夫妻,也应努力成为朋友,至少也应有足够的胸怀在适当的时间提供和孩子共处的机会,让孩子依然能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和爱。

5.抚养孩子的父母,应该让孩子承担一部分家庭责任

我们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尽量让孩子参与到家庭的日常管理和家庭重大事件的讨论和决策中来。使他们也能设身处地地懂得父母内心的孤独与痛楚,学会理解父母,心疼父母,能够成为父母的帮手和朋友,这样,即使家庭里少了一个人,但是家里依然应该有笑声,有歌声,使孩子逐渐成为家庭责任的承担者,最终培养他们乐观、坚强、自尊的人格。

因此我们作为单身孩子的父母应该明白,家庭的破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是不可改变的,但是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可以抚去他们心灵深处的阴影,使他们在爱的滋润下成为自己人生的掌舵者。

其次 学校教育工作者应该重视单亲孩子的教育

作为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主人公——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更应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教育单亲孩子的的责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掌握本班单亲孩子的具体信息,有的放矢。具体工作如下:

1.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春风化雨般给其父母般的爱

老师应在平时教育教学过程中,观察此类孩子的言行,在一视同仁的前提下,可以找各种机会不经意地制造与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故意装作不知内情地和他们拉家常,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爱,愿意把自己的心交给老师,那么,以后出现问题的时候,他们就愿意与老师沟通。案例四中个的沈阳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她在我的感化和鼓励下,能有这样的质的改变,无论是她的父亲还是母亲都很高兴,也很感激。

2.老师应积极发挥班干部的作用,相信团队的感化力量

班主任应针对班内同学的组成结构,充分发挥班干部作用,在班内各种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地挑选单亲孩子承担一定的角色。给他们以支持和鼓励,当他们感到同学们的爱与理解时,封闭的内心就会慢慢打开,他们不再感到自己是可怜的孤独的,曾经受伤的心灵得到了愈合。案例三中宋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学校的演讲比赛曾获得奖励,同学们祝贺他的时候,感动的眼泪伴随着他的笑容铭刻在老师和同学们的记忆里。

3.老师要培养单亲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让他们学会自强自立

作为老师,要关心每一个孩子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故而,对单亲学生的教育与关心,一定要在刻意中随意,不能让其他学生感到不平衡。因此,我一般选用谈心和书信的方式与他们进行交流,在讲述课文的时候,结合课文内容,总在潜移默化地引导和暗示他们,海明威、鲁迅、苏轼等都是他们精神深处的灯塔。我的学生通过这样的教育,都拥有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做人的劲头,他们都在自己的理想召唤下,努力拼搏,健康方正地做人。

我们是思想教育工作者,让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从内心认识到这份重担的价值和意义,但愿这一特殊群体的孩子因为我们的努力而改变他们的命运。迷失的大雁是多么渴望找到雁群。让我们在学校的家园里与他们真诚相遇。

最后,我们的社会也要肩负起关爱单亲孩子的责任。

虽然我们的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几千年的思想传统是很难改变的,我们大多数人还是不能用正确的眼光来看待离婚这件事。那么,我们年幼的孩子更难接受这样的事实,大人的思想和行动直接影响着孩子们的处事原则。因此我们要提高全民素质,伸出我们的温暖之手,共同关爱这些已经是受伤者的孩子,让他们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感受到平等,感受到温暖。

让世界充满爱,更希望在每一对恋人走向婚姻的殿堂时是慎重的,是相爱的,是负责任的,让我们的婚姻都是高质量的,那么单亲孩子的比率一定会降低,不幸的孩子一定会减少。

如何让迷失的大雁归群呢,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父为母者,为了下一代,应努力呵护自己的家庭,用自己的爱心尽量地维护家庭的完整。为师者,既然与单亲孩子相遇,就要全力以赴,在学校的大家庭里,让孩子感到平等,感到温暖。我们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解放思想认识,正确对待离婚和单亲孩子的教育问题。只有我们三方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单亲孩子的教育问题,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走向和谐,真正地做到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谢朝艳. 单亲家庭对子女教育的影响及对策[D].华中师范大学,2012.

我的母亲教案范文5

关键词:清代 违犯教令 刑案汇览 孝

中图分类号:DF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86-02

“子孙违犯教令”是我国传统社会中的一条特别刑律,专门针对子孙卑幼“不听教令”的行为(包括不法之徒自作孽而连累其亲自尽)。清代《刑案汇览》汇集了59个相关案例,类型繁多,凸现了孝亲文化背景下子孙对尊长绝对服从之义务。

一、子孙不能养赡尊长

在传统社会中,孝道最基本的内涵就是养亲,“孝,畜也,畜,养也”。父母为养育子女耗尽心血,而父母年老之后逐渐失去劳动能力,如无积蓄,就会衣食无着;即使衣食无忧,也会因为身体衰老,疾病缠身而削弱或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社会规范要求子女对父母必须尽到养口、养体、养身之“反哺”义务。正所谓“善事父母为孝”(《尔雅・释训》)。又有“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孝经・庶人章》)。从孟子对不孝的论述中,可以反证出养亲是为人子的基本义务。他所论述的五不孝中有三种是关于养亲的,“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孟子・离娄下》)。

孝源于子女爱父母之道德感情(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念)的推动,而国家法律规范肯定、强化了这种脉脉温情,对不孝的行为起到了监督和制约的作用。《刑案汇览》中就记录了为人子孙未好好尽赡养义务(供养有缺)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1.不能养赡致母投河经救未死。

谢升儿不能养赡其母,反而向其母索要钱,其母气忿跳河,后被救起。判官照子贫不能养赡,致父母自尽例拟流,经捞救得生,应量减一等拟徒。其母年老恳求免遣,判官将犯照留养例枷杖。该案中,儿子让母亲衣食无着,母亲一气之下跳河(后被救起),判官减轻了儿子的刑罚。这说明“子孙违犯教令”所保障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尊长的养老权,只要尊长的生命能够维持,对子孙不孝之责罚就会轻得多。其母以自己年老需要照顾为由恳求免遣,判官准许其子留养,仅对不孝子施以杖刑(再次减轻了刑罚)。法律的这种规定,并非是对不肖子孙予以宽肴和怜悯,仍然是为了体察父母之心,以体现尊长权――尊长对子孙的自由具有绝对控制权。

2.一足微跛不能养赡继母自尽。

谭亚平左足微跛,仍能行走,并未成疾,不能养赡其继母,致继母自缢身亡。判官认为孝为百行之首,人子事亲,朝夕口体之奉不容稍有怠忽,谭亚平并非废疾笃疾不能劳作,其继母因缺养自尽,判谭亚平满流。该案很典型,判官在定罪量刑时充分考虑了不肖子的身体状况――左足微跛,但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其不养赡继母的行为不能免责。当时的人们认为子孙只要勤业自勉定能养赡其亲,如果其亲因失养轻生,应严惩子孙不能善事之罪。因此,除非是子孙本人无劳动能力,任何人都必须好好地对尊长尽赡养的义务。

二、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尊长可以告官发谴

子孙孝亲的另一种重要表现就是“顺”――听从尊长的教诲,无违尊长意志。正如《弟子规》所云“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在传统社会中,尊长教导子孙时,子孙必须恭敬聆听不可轻谩,必须按照尊长的教诲行事。尊长认为子孙犯错,进行批评或责罚,子孙应当顺从并且承担过错,不可忤逆尊长,让他们伤心。子孙任何时候对尊长都要内存恭敬之心,外现和悦之色。即使尊长有过失,虽要进行适当的劝诫,但也不能违背尊长的意志。顺从不违逆是为人子孙者最大的美德。

这种顺从的孝道不但在当时社会达成人伦道德方面的共识,而且清代律法还规定了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将被处以杖刑。如《大清律例》第338条规定,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谓教令可从而故违家道,堪奉而故缺者须祖父母父母亲告乃坐)。可见,此类比较轻微的“子孙违犯教令”行为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尊长告发,子孙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案汇览》中的不少案例均体现了礼制秩序下尊长对子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即子孙是否违反教令全在乎尊长一面之词。

1.呈送子媳二人一并发遣。

程廷彪因其子程邦桂不听教训,出言顶撞,儿媳王氏顶撞婆婆,不服管教,一并呈请发遣。判官认为,翁姑呈送子媳,恳求一并发遣,是夫妇皆属不孝之人,自应一律治罪以示惩警,该案中儿子和儿媳应一并发烟瘴之地充军。

2.孀居子妇触犯翁姑未便发遣。

儿媳(孀居)小吴张氏屡次撒泼顶撞其婆婆,有犯应出之律(不事舅姑),婆婆老吴张氏呈恳发遣,判官认为应勒令归宗(将媳妇赶回娘家),以杜衅端。

3.因子逃避两载不回呈请发遣。

谢立儿不听父亲管教,经官责惩,逃避在外两年有余,不回家养赡其父,属于忘亲不孝。其父恳请发遣,判官判令将其发遣极边烟瘴充军。

4.拟绞留养之后伊母呈请发遣。

张勇富因砍死其妻,照律被判绞监候,因母老丁单,照例枷责,准其存留养亲。该犯并不顾母衣食,复屡行触犯,经其母呈送发遣,判官判其充军。

5.送子发遣尚未起解复请免遣。

朱志洪平日懒惰游荡,不听母亲教训,其母恳请发遣。后来其母后悔,觉得自己孀居别无子嗣依靠,朱志洪仅止违反教令,尚无忤逆重情,求免发遣。判官调查核实之后,认为应依照子孙违犯教令律对朱志洪拟杖一百,让其母领回管束。

以上五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点:判官调查作判决之时对子孙不服管教的原因并不考虑,对不服管教的情节也未深究,只要尊长认为并告发其子孙不服管教,轻者杖责,重者充军。可见,在发遣问题上尊长具有决定权,既可以告官也可以撤回告诉。而当时的法律制度承认了尊长的这种决定权,维护了尊长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威。法律的这种倾向体现了子孙当“有顺无违”的伦常观念。“子孙是否不服管教顶撞尊长”不是一个是非问题,如果判官去调查谁是谁非,就违反了封建社会的基本伦理,否定了尊长的绝对权。

三、因子孙不当行为(非犯罪行为)间接导致尊长轻生或受伤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所谓“不辱”,从积极方面说就是子孙通过自己的努力,建功立业,取得一定的成就,使尊长因自己感受到荣耀;从消极方面说就是洁身自好,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仪规范,恪守道德,遵守法律,不使尊长因自己的不良行为而受辱。如果子孙实施不当行为,尊长因为生气、忧虑而轻生或是受伤,子孙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无非是考虑到子孙对尊长的尽孝义务――赡养父母,使父母安享晚年,若违背了该义务就属于“子孙违犯教令”。《刑案汇览》此类案例中大多数罪犯被处以流刑,表明子孙之前行为性质会影响后罪“子孙违反教令”的量刑情节,即之前行为并非奸盗的,不得以最重的“绞决”量刑。

1.子讹诈犯案母恨人控告自尽。

汪永昌索诈被控告,他的母亲马氏得知后怀恨告发者,投塘溺毙。判官认为马氏死于非命,是由其子酿成,处以流刑。马氏是自行轻生,并非受儿子或他人威逼。但是律法规定儿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无非是考虑到子孙对尊长的尽孝义务――赡养父母,使父母安享晚年,父母死于非命,就等于违背了该义务,就属于“子孙违犯教令”。

2.子诓借人银饰逃走致父自尽。

梁三诓借他人银饰逃走,其父被失主追讨,后忿激自尽。判官认为梁三所犯之罪并非奸盗,不能比照子犯奸盗,致纵容之父母自尽例定罪(拟绞决),而比照子孙不能养赡例拟流。

3.父棺图赖被控致母畏累自尽。

陈黄氏因儿子缠上官司,害怕连累自己,自戕身死。判官认为陈黄氏之死究由其子涉讼所致,将其子比照子贫不能养赡,致父母自缢例满流。

4.因子售地贩煤致母愁急自尽。

儿子做生意有风险,母亲担心不能赚钱而衣食无着,愁急自尽。该子比照子贫不能养赡,致父母自缢例满流。该案很特殊,母亲之轻生并非由儿子的犯罪行为引起,仅是对生活费用的担心,儿子也得承担法律责任。这表明在传统社会背景下,子女对父母的养赡义务是绝对的,不能以任何原因让父母忧虑乃至轻生。父母死于非命,子女责无旁贷。

5.母因迁怒向子赶殴自行磕伤。

儿媳杨氏贪懒,婆婆迁怒儿子随掌教训,儿子躲避,婆婆赶殴被地上砖块绊跌,磕伤。判官认为儿子不能管教其妻,以致母亲迁怒受伤,系属违反教令,应按违反教令律拟以杖一百,鞭责发落。儒家提倡子孙受尊长责罚时“小杖受,大杖走”,母亲抽儿子耳光,儿子应当接受责罚。而此案中儿子逃了还导致母亲追赶受伤,难辞其咎。

以上五个案例中,子孙日常品行端正,因一时失误,(非盗非奸)间接导致尊长轻生的,比照“子贫不能养赡致父母自缢”例,处流刑。这似乎可以说明立法者的意图――子女的任何行为,只要被认为对父母具有伤害性或者对父母的权威形成威胁,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因子孙对他人实施盗或奸间接导致尊长死亡

大清律例“子孙违犯教令”律规定,凡子孙有犯奸盗,祖父母父母并未纵容,因伊子孙身犯邪淫忧忿戕生或被人殴死及故杀害者,拟绞立决。古代家庭是子孙父母祖辈几代人同居,整个家庭是一个道德评价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盗”和“奸”被认为是典型的严重违背封建道德的犯罪,罪犯本人及其亲属(特别是尊长会受到社会谴责:没有尽到教育子孙的义务,养出作奸犯科之子孙)均会受到社会鄙视。正如《弟子规》中所云:“德有伤,贻亲羞”。因此,清律对于“子孙因奸因盗间接导致尊长自尽或被他人所杀”的行为严惩不殆。《刑案汇览》所收录的一些案例均体现了这种立法倾向。

1.子犯盗窃纵容之母被捕役殴死。

普小老行窃勒赎,其继母杨氏之情纵容,帮助其从捕役手中逃脱,杨氏被捕役推毙。判官认为普小老依照犯盗,父母纵容袒护,后经发觉被人殴死,拟绞监候。可见,子孙辜负了尊长平日的教诲,让家族蒙羞,更严重的是未尽孝道,未让尊长颐养天年反而死于非命。从该案的法定刑(绞监候)来看,子孙若犯“盗”或“奸”这两类严重触犯封建道德的犯罪而连累尊长死于非命,其罪不容诛。这表明在“子孙违犯教令”的诸多行为中,“盗”和“奸”是最严重的违反封建礼教、背离孝道的犯罪。

2.纵子见窃分账事发致母自尽。

王得绳见窃分赃,其母张氏纵容袒护,后因被控诉,张氏自缢身死。判官判定依照子犯盗,致纵容致母自尽拟徒。该案中,尊长自身行为也有过错:一是对子女管教不严,子女犯罪后还一味姑息纵容,未尽到督促教育的义务;二是其死亡是自己选择的,与子女之前犯罪的关系不大。基于以上考虑,其法定刑较轻――由绞监候减为充军。

3.纵子行窃差传其父失足跌毙。

张文秀结伙行窃,其父知情纵容,后来起伏被传讯,意外失足落崖身死。判官将张文秀比照子犯盗,父母纵容袒护,后经发觉畏罪自尽拟遣例上量减一等满徒。此案中,父亲既不是他杀也不是自杀,而是失足落崖,属于意外死亡,但由于与其子的盗窃行为有一定的牵连,法律仍归咎其子责任――比照畏罪自尽的情形。这说明“子孙违犯教令罪”注重保护尊长者的性命,只要是子孙行为不端,均被追究责任,甚至会忽略了尊长死亡的原因。

五、尊长教令子孙犯奸盗,后经发觉畏罪自尽

在传统社会中,尊长对子孙有教育的义务。家庭中的尊长会通过家训、家规、家书等形式对子孙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子孙以孝悌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使其遵守纲常礼法。在古人眼里,“教子须是以身率先”,尊长之良好言行对子女的道德修养潜移默化。反之,尊长对子女的教育如果与封建道德伦理相违背,那么尊长难辞其咎。如大清律例“子孙违犯教令”律规定,如祖父母父母教令子孙犯奸犯盗,后因发觉畏罪自尽者将犯奸盗之子孙杖一百徒三年;被人殴死或谋故杀害者,将犯奸盗之子孙杖一百流三千里。以下案例均体现了这种立法倾向。

1.教子代贼销赃事发其母自尽。

该犯致母图利劝令儿子帮助他人销赃,后被发觉,其母服卤自尽。比照母教令子犯盗,后被发觉畏罪自尽例满徒。

2.教子窝贼事发其母自尽。

刘学礼听从其母窝留何克富行窃被获,其母畏罪自尽。刘学礼比照母教令子犯盗,后因发觉畏罪自尽例满徒。

3.教子抢夺族人事发其母自尽。

阚伦安听从其母张氏抢夺无服族叔荞麦,致被控告,其母畏罪自尽。阚伦安比照母教令子犯盗,后因发觉畏罪自尽例拟徒。

4.教令义孙同窃事发祖母自尽。

罗绍文听从义祖母郑氏行窃被获,致罗氏自刎身死。罗绍文比照祖父母教令孙犯盗,后因发觉畏罪自尽例满徒。

5.教令义女犯奸败露义父自尽。

栗三教令义女与他人通奸,后因败露,只栗三愧迫自尽。其女儿比照父教令子犯奸,后因发觉畏罪自尽例满徒。

以上五个案例中,尊长违背了教育子孙、育其成才的义务,反而借助家长权柄对子孙加以控制,唆使子孙犯“盗”、“奸”,严重破坏了封建道德伦理,因而其畏罪自杀身死,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此就减轻了子孙“违犯教令”的罪责。因此,此类案件的刑罚(徒刑)轻于前文第四类行为的刑罚(绞或斩)。

[基金项目: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启动项目(《刑案汇览》之法律文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8D04]

参考文献:

1.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祝庆祺,鲍书芸等.刑案汇览.[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3.曾庆敏.以法律视角探析“孝道”.[J]法学杂志,2006(2)

4.常建华.清代的国家与社会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张研.清代社会经济史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我的母亲教案范文6

一、案例内容

二、案例分析

针对小A的种种表现,我多次与其深入的交谈,并和其他课任老师一起进行了分析,初步认为导致小A孤僻、懦弱的原因应该有以下几点:

1、家庭变迁

小A原先家境较好,但自父亲离家之后,生活质量一落千丈,一些基本的要求也无法得到满足,使得他产生了自卑心理,加上部分同学到处宣扬其父之事,使得他更害怕与同学交往,从而选择了逃避的方式,性格越来越孤僻。

2、母亲暗示

从小A及其母亲的表述来看,自其父离家之后,母亲经常以泪洗面,常常哭着要求儿子好好读书,为自己争气,不要给自己丢脸,但与小A的直接沟通却比较缺乏,使得小A越来越害怕母亲的哭诉,怕成绩考不好,怕母亲责怪,这些都使他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负担,产生了某种恐惧感,给他的心理带来了严重的副作用。

3、心理承受能力弱

因为家庭的变迁、母亲的态度以及由于成绩下滑导致部分老师的责骂,使得他不自觉的形成了我不行、我不会乃至我不敢的心理,采用了逃避的方式去应对生活中的竞争,时间一长,这种怯懦、畏缩的性格也就自然形成了。

三、案例诊断

经过原因分析并请教部分班主任,我初步设定了一个方案,打算从三方面入手帮助小A抛却怯懦、挥洒自信。

1、家庭

从小A家庭入手,我主要采取了三个手段。

(一)与其母亲保持经常联系;由于小A缺少归属感,心理状态也不易把握,为了更好的了解小A心理动向,我每隔一周至少与其母亲交流一次,把握他的最新情况,并以这些情况作为方案事实的依据。(班主任 banzhuren.cn)如有一天,在交流中知道了小A对前两天我当众表扬他的事感到极其兴奋,我就有意识的在日常学习中给予他表现的机会,并予以及时的表扬,也从他母亲的口中知道了他一丝一点的变化。

(二)对其母亲进行教育;由于其母生活态度比较悲观,不利于小A性格的转变,因此我特意对其母进行了教育,指出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应以乐观积极的态度进行,而不是悲观失望。其母也认同了我的说法,在教育中有意识的回避了不愉快的事情,尽量给小A营造了一个比较宽松的家庭氛围,并经常利用周末与小A出门游玩、散心,大大转变了小A的生活态度,与其母的交流也逐渐增加。

(三)帮助修补家庭关系;其父虽已离家,且3年未归,但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打电话给小A,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在偶然的情形下,我了解到其父并非故意不回家,而是觉得实在没有脸面见家人,我抓住这一契机,对其进行诱导,并且做通其母工作,使得其父在三年后首次回家,虽然仅仅两天时间,但从他母亲口中得知,小A从未有过那么开心。更可喜的是,从他的周记中,我看到了他的欣喜、他的誓言,也明了他的心扉已被打开。

2、同学

我们班有些同学比较热心,平时的课余活动以及班队活动都比较丰富。为次,我特意找了三位比较热心的同学,隐晦的对他们交代了小A的境况,并在征得他们的同意之下,要求他们在平时的活动中能多给小A参与的机会,给他在班级的归属感。虽然我没有具体交代该如何行事,但三位同学都非常热心,他们真正的通过自己的行为给予小A帮助。

经过半年时间的调整,我已经常能看到小A在球场上的身影,听到他开朗的笑声,以及在课堂上响亮的回答声。

3、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