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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次科学尝试作文范文1
一天,堂哥突然对我说:“用纸叠一个能盛水的纸盒,盛水后放到酒精灯的火焰上加热,水能被煮沸腾,但纸盒却完好无损,你相信吗?我肯定这是对的。”
我一听,便哈哈大笑起来,说:“那不可能,纸一碰火就烧着了,根本不可能把水煮沸腾。”“不信你做一次试验,看看谁说的正确。”堂哥摆出一副很有理的样子说。我胸有成竹地说:“做就做啊,反正我赢定了。”于是,我拿来材料,开始做实验了。过了一会儿,水竟然沸腾起来了。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眼睛睁得极大,只见纸盒底下有一团被火烧成的黑,其余地方都安然无恙。堂哥高兴地说:“这下你服了吧!”我立即带着这个不可思议的结果去上网寻找答案。这时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纸的燃烧度是180多度,而沸水的温度只有100度左右,而且水沸腾的条件:一是到达沸点,二是继续吸热,所以不断进行热传递。这就是纸盒完好无损的原因。
这场打赌虽然我输了,但是我学到了这些科学知识,我明白了:对身边的事物留有观察,善于对事物的思考,用于探索,在“已知”中追求“未知”,就可能会有新的收获。
我的一次科学尝试作文范文2
一封信,我心中的美好家园,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党在小我的一次科学尝试个然
夕阳的半个脸蛋已经没入地平线,黄昏夹着习习凉风飘然而至。我的一次科学尝试个然
暗蓝色的高空中闪耀着一颗白亮耀眼如钻石的星星——启明星。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夏天,雨点哗啦啦。天上的雨点像筛豆子似的往下直掉,打碎了如镜的湖面,吓跑了原本想跳上水面看看雨景的小鱼儿。这时候,一个高个子青年人匆匆忙忙 地朝了钢口跑去。他头上戴着鸭舌帽,鸭舌前吊着一副蓝色的眼镜,满脸通红,流着汗水,脚穿帆布袜子和厚鞋,手上戴着帆布手套。史人物,世园会征文,守护甜心
我的一次科学尝试作文范文3
我的科学尝试作文一
在科学课上,曾有一次紧张的尝试,到现在仍让我记忆犹新。 那天,到了上科学课的时间,因为每次科学课都有有趣的实验,所以大家在上课前5分钟就争先恐后地往楼上跑。到了科学教室,大家鱼贯而入,一眼就看见了讲台上摆着两个酒精灯。橙色的火焰正慢慢地燃烧着一个小瓷盘的底部,小瓷盘上面放着一小碟盐。大家都好奇地围在那边看,却又不敢靠近。杨老师进来了,杨老师似乎也比往常兴奋许多。大家对这节课很期待,立马回到座位上去。 杨老师先告诉了我们酒精灯的各个组成部分,又说:“今天,我们要做一次特别的实验——点燃酒精灯。”话音刚落,同学们立刻议论纷纷,有的很害怕,有的很兴奋,交谈的声音把我的耳膜都震得发痒。 杨老师开始做示范了,她划了根火柴,在露出灯芯的地方轻轻一碰,火焰立即喷了出来,同学们看得目瞪口呆,有的同学甚至已经迫不及待了。杨老师最后提醒我们:“把火焰熄灭一定要用灯帽盖灭,不能吹灭。“ 大家有的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老师给每个组都发了一个酒精灯和一个火柴盒,我们立即动起了手。 由于我们组就我一个男生,另外两个女生都推推搡搡,哎,男子汉大丈夫,我就起个头吧。可是,着火了怎么办,虽然科学书上有应对方法,但我还是禁不住担心起来。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最后我还是“勇敢”地伸出直发颤的右手,小心地拿起火柴盒,但是还踌躇不前,因为我没划过火柴啊。我又想了想,就算没划过火柴,也不能让人家笑话呀!于是我鼓起勇气,拿着火柴朝火柴盒上的红色部分用力地划去,咦?怎么没亮呢?看着旁边的两个女同学幸灾乐祸地捂着嘴笑,我一咬牙,心一横,又用力地朝那边划去,心里也不由地咯噔一下。 火柴终于发出了耀眼的光芒,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我急忙点亮酒精灯,看着正在燃烧的酒精灯,心里不由得喜滋滋的,最后我又轻松地用灯罩把酒精灯盖灭 。再看看旁边的女同学又开始互相“谦让”了,我忍不住一阵窃喜。
我的科学尝试作文二
“啊!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想知道我发现了一个什么秘密吧?别急,让我慢慢地来告诉你。那天晚上吃完饭,我在洗手间里洗手。突然,我往放在墙角的拖把上瞟了一眼。,看到的东西竟令我十分吃惊——拖把的木棍与布条的交界处有一个圆圆的小球。我连忙擦干手,蹲在拖把旁认真观察起来,并且用手轻轻的拨了一下那个小球。啊,那小球下面还有一根细细的茎。我凑近仔细地看了看,“啊!”我不禁叫出声来。那所谓的“小球”是一个小蘑菇,拖把上竟然长了一个小蘑菇!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那的确是一支小蘑菇,比我的小拇指还短一截。可能是因为细细的茎承受不住菇头的压力,已经压弯并盖住。如果不用手拨,,很难发现这是一个蘑菇。真像个毛茸茸的小球卧在拖把上,可爱极了!确认之后,我急忙跑出去向全家宣传了一遍:“重大消息,重大消息,家里的拖把上长蘑菇啦!”刚说完,爸爸妈妈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又添油加醋地把刚才看到的一切向她们叙述了一遍,并拉着他们到洗手间去看那长了蘑菇的“神奇”拖把。爸爸妈妈看了后,并只是讨论了几句。妈妈说:“哦,这没什么,已经长了好几次了,你不知道而已。”忽然,爸爸问我:“婷婷,你知道拖把上为什么会长出蘑菇吗?”呃,这下可把我问住了。我就马上东查查、西找找。终于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了,便回答道:“可能是因为蘑菇是由一种微生物长成,而这种微生物在适当的条件下就会生长成蘑菇。拖把呢,经常是潮湿的,又放在阴暗的角落,木棍底部会有些腐烂,满足了微生物的生长条件,所以木棍与布条的交接处就长出菌——蘑菇啦!这跟下雨后草丛会长出蘑菇的道理是一样的。”说完这些,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同时用期待的目光看着爸爸。问道:“我说得对吗?”爸爸向我赞许地点点头,说:“是的!”我还增长了不少的知识。我真高兴,因为我发现了拖把上长蘑菇的秘密,并且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其实科学就在你我的身边,只要你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就一定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尝到发现的喜悦与快乐!
我的科学尝试作文三
在我的童年里,我做过许许多多有趣的科学尝试,可是,我的第一次科学尝试,至今仍刻在我的脑海里,令我记忆犹新。
二年级上体育课时,老师让我们围着操场跑两圈,我穿着黑色短袖,当跑完两圈时,我累得气喘吁吁,面红耳赤,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上滚落下来。这时,我看看旁边的同学,反而很平静,也没有流汗。忽然,我注意到她穿着一件纯白色的上衣,脑子里便有了一个疑问:难道时因为她穿着白色上衣而感到不热吗?
于是,放学后,我飞快地回到家里,快速地查找着资料,想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忽然,我看到有一页上面写着:黑色吸热,白色抗热。下面有一个小试验,我决定试一试。
首先,我拿了两个小杯子,装上相同的水,然后剪一张正方形的黑色彩纸,和一张相同大小的白色彩纸,将它们盖到两个杯子上。
过了一会儿,我仔细观察两个杯子,发现被黑色彩纸覆盖的那个杯子里的水少了一点点。我心想:这不足以说明黑色吸收光和热,再等一会吧!
我的一次科学尝试作文范文4
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么世界儿童文学全集,我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么意思。那是电视机刚开始普及到家庭的时期,我或许是开始远离印刷文字的第一代人。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常这样对我说。
“我不需要,我要走自己的路。”我如是回答,端坐在黑白电视机前沉浸在《铁臂阿童木》和《铁人28号》的世界里。
即便如此,在母亲的意识里,似乎早已存在“读书的孩子是聪明的孩子”这样一条定义,她的第一次尝试让我至今难以忘怀,是《佛兰德斯的狗》。说实话,在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内容我现在已经忘光了,只记得那是个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的故事。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啦?
“什么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东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越来越讨厌读书。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的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了伟人传记。
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了出来,它讲的是家喻户晓的伽利略的生平故事。故事从一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的带领下参加晚宴,可四周全是大人,令他觉得很无聊。他四处打量,寻找有意思的事,结果看到了天花板上摆动着的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了一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一次摇摆的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的等时性”,当时的他竟凭借自己的脉搏作出了确认。他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便告诉了大人们,却没有得到重视。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了一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定律,最后他终于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想是:科学真伟大。
不可否认,当时的这种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以后的路。我开始抵触除了算术(数学)和理科之外的所有科目,觉得学习其他东西只不过是在白费脑筋。我脑中的公式是这样的:科学伟大,科学之外的学问狗屁不如,语文之类的不学也无所谓,语文就是读书,所以不读书也无所谓。就这样,最终结果是我更加坚定了拒绝读书的立场。
母亲因所有努力都白费而恼羞成怒,选择了同班主任商量这种简单直接的手段。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好不容易给选了本书,一定要好好读。要是被问起有什么感想时你却回答还没看,那妈妈也太没面子了。”把书交到我手上时母亲这样说。从那天开始,《次郎物语》就端坐在我的书架当中。
翻开第一页看看还是可以的,但当双眼开始追着那些文字跑时,痛苦便会突然间袭来。这并不是因为我想读才读,只不过出于义务而已,所以并没有坚持的理由。把书放回书架时,我的心中只剩下对书的憎恶。为什么世上会有这种东西呢?我咬牙切齿。
但更大的不幸笼罩了我。班主任为有家长就读书的事找她商量而自我感觉良好,竟把我的名字加进了班里几个同学参加了的读书感想征文比赛的名单。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暑假期间读完指定图书,还要写读后感。那本指定的书是《大藏永常》,是一个在农业政策方面功绩颇丰的人物的传记,不用指望书里会出现惊悚、推理或者幽默的故事,这本书怎么看都是教育委员会青睐的那种。
看到这个书名就渐渐没了兴趣,看完第一页我就已经绝望了,从第二页开始几乎是哭着看完的。这本书我没能读到最后,读后感也只是将看过的内容概括一番,最后加一句“对不起,我没能看完”,以期得到谅解。班主任什么都没说,但只有我的作文没被送去参加比赛。母亲至此也终于想通了,决定面对儿子讨厌读书这一事实。
可出乎意料的是,事情竟然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折。那是在我进高中之后不久。大姐带回来一本硬皮封面的书,书名为《阿基米德借刀杀人》,是一个叫小峰元的人写的,还获得了江户川乱步奖。接触到久违的书这玩意儿,我的头又晕了起来,但这本书我却真读得下去。至于原因,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是一时兴起呢,还是着了魔呢?总之当时我的行为无法靠道理去解释。而且还不仅仅是读得下去,我竟然将它读完了。故事本身并不长,我却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最后整个故事在脑子里都变成了一团糨糊,但总之还是读完了。对于在那之前不管多么有趣的书也只能看个一两页的我来说,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起意外事故了。
推理小说还真的可以啊——那时我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或许也算是理所当然吧,因为一直与读书无缘,在那之前我从未接触过推理小说。那时二姐早已是松本清张的书迷,但我只以为她在读什么无聊的书,完全没有兴趣。
我想知道二姐还有其他什么书,于是看了看她的书架,最终视线停在了松本清张的《高中生杀人事件》上。这次我只花三天就读完了,拿起来就放不下,一直缩在被窝里翻书这种事,我还是生平头一次。比起书中的内容,自己竟有如此举动这一点更令我兴奋。
接下来我读了《点与线》,还读了《零的焦点》,全都是一气呵成,爽快至极。一看到铅字就头痛的过往变得那样不真实。很快我开始关注起其他作家的作品,到最后终于也开始自己掏钱买起书来。推理小说究竟哪里吸引我,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