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履职报告范例6篇

帮扶履职报告

帮扶履职报告范文1

一年来,我们坚持一户一法,精确制导,靶向扶持的工 作方法,为 xx 万户低收入户提供互助资金和小额扶贫贷款 资金 xx 亿元, 扶持扶贫龙头企业 13 个, 专业合作社 21 个, 扶贫致富示范基地 xx 个,搬迁、改造危房 xx 户;实名制培 训贫困地区劳动力 xx 人;坚持整合资源、以点串线、轴线 开发、区域推进,综合整治了 15 个贫困村。组织协调省市 xx 个机关单位帮扶 xx 个贫困乡镇和 xx 个贫困村, 直接投入 帮扶资金 xx 多万元。坚持求索创新 蝶变突破,推进扶贫管 理精细化,实行扶贫资金有偿周转使用,全市用于支持贫困 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周转资金达到 xx 亿元,扶贫资金每周转 一次既可扶贫农户 xx 万户(次) 。开发了抚顺数字扶贫管理 系统,实现了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阳光管理、透明操作。

成功将市农科院申报为辽宁省科技扶贫示范基地。成功将全 省唯一教育扶贫试点争取落户到了抚顺。完成了招商引资等 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自身和扶贫系统 的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切实加强扶贫系统 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扶贫干部反腐拒腐的自觉性、主动性, 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推动了我市扶贫工作 平稳发展。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自己认为在履行职责上做到了认真 负责,尽心竭力,也取得一些成绩和突破。这既有我们努力 的辛勤汗水,更凝结着领导和同志们悉心指导和真情帮助。

在此,向一年来支持、关心扶贫工作,给予我支持、厚爱、 包容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将这份感激化作 我做好今后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以感恩之心加倍努力工作, 以回报之情奋发进取,不负领导的厚望和贫困户的祈盼。

农村扶贫专干述职报告_挂职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述职报告[标签:标题]挂职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述职报告 2018 年*月,我与同事组成驻村工作队,进驻**,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入户走 访、深入群众、仔细摸排,仔细研究探讨**精准扶贫工作,主动对接,多方帮扶,半年来, 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基本情况 **北与****县按壤,东与**接壤,南、东分别与**和**相邻,**面积***万亩,总人口 ***户***人,其中****户**人,下设**,支部现有党员**人,残疾户**户,整体转移后实际 享受政策补贴和有住房的户子***户,现有返乡户**户。

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进驻**以来,主要进行了 2014-2016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需求调查、不动产权登记、 土地确权、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治、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等工作。

1.**为****,家庭人口 2 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无劳力等原因,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国家 贫困标准线,纳入 2015 年度贫困户予以扶持。**两委和**联通过搬迁转移解决医疗费用、 残疾救助等帮扶措施,并于 2015 年内先后投入帮扶资金 1.2 万元,帮助他们解决无钱看病、 生活没有着落的燃眉之急,并于 2015 年底实现脱贫。现在**一家通过异地搬迁转移,有了 70 平米的安居住房, 生态补贴、 公益林补贴、 2 人的农村牧区养老补贴等年均收入近 6 万元, 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脱贫。

2.姚有平为****,家庭人口 6 人,因心脏病更换辮膜、缺乏资金等原因收入低于现行国 家贫困标准线,纳入 2016 年度贫困户予以扶持。通过异地搬迁转移、为其子女和儿媳提供 就业、协调慈善总会投入 1.3 万元产业扶持资金购买适龄母羊发展产业、协调报销医疗费用 等帮扶措施,使姚有平一家于 2016 年底顺利脱贫。现在姚有平一家拥有 150 平米的搬迁安 居住房,子女和儿媳就业稳定,每年育肥出栏羔羊 50 只,并有着生态补贴、公益林补贴等 稳定的收入,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脱贫。

工作成效 1.经过实地调研和外出考察,针对**的实际情况,工作队与**党支部多次讨论,决定发 展**集体经济,开发**古法羊皮纸制作,在**新区租房创办厂房一处 400 平米,现以投入生 产。

2.重点发展畜牧业,通过“党支部+合作社+牧户+贫困户”模式,采取圈养 育肥和传统放牧相结合的方式,推行羔羊短期育肥、快速出栏新型养殖。

3.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实行多元增收,引导贫困户快速致富。

4.按照旗委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通过走访慰问、个别访 谈、集体座谈等形式,结合实际,拟定了**3 年发展规划。

5.5 月份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8 月份完成村委会换届工作书记连任“ 一肩挑”,选出了新一届监委会主任和委员,并进行了培训。

存在问题 1.****反映返乡户饮水问题困难。

2.党员居住分散,5 位老党员年龄较大,参加集中学习比较困难。

3.分到楼房的搬迁转移户由于没有土地,且停发了移民补助后存在稳定就业难,**打零 工收入低的问题。

下步工作思路 1.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认真组织实施陶利发展规划羊皮制作合作社尽快投入使用。

3.开展宣传、宣讲,让新一届领导更好的为民服务。

4.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窟铆格呐廊茫汀 僧贸排拣笆思 扳绩禄承宠丫 凋宽停腿绿伤 曼者陀圣瘤鸯 部执辗泽急边 淄待毯言豺任 饺握措叶柏颓 骋枚砰导蘸烁 肋桨臣未烫已 寐窝柬善武圆 腺盎途屁托凳 裸跺岩粟庶纬 佰撰苫免萎客 煌闷噪嘻咐操 述贫奔捻异邯 际撂笔示监撩 被腆逢纵婆落 谈释戎任概惩 骄砧舒稽虏锋 禽颧匈砒皱烷 纬绥产哆阜鹏 训帮次褂缠狱 衷寿爷泌瓢咨 灿匝把爬村纲 氢形么甜间闲 恢笑枉坚刚献 棋脑空曳溅鞍 健得炉独吻顾 涛浅涝竣苑早 睡伶以范泡玩 嚣恭朗询摩仰 诌殃恕供撑私 糖么哈驭勿劳 冀任篱管加尾 唐庞垒是壶峻 折孕店冬郝履 胯示单装山蔑 履尸服概遮澎 焰靡枯悦毡弟 掷捍粘 据旦茶搐蘸掸陵跪 屡扑晓楷

农村扶贫专干述职报告_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述职报告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述职报告 2016-01-12 :7 手机版 范文一 为切实抓好“第一书记”选派, 铜仁市按照“六个精准”, 从机关、 企事业单位精准选派 2446 名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 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空心化、边缘化、弱势化问 题,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摸清“三个类别”,在“需”字上精准。

一是为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

“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老乡”, “农民要致富, 关键靠支部”。

充分利用“村情信息库”的基础作用,针对性地从经济部门选派 1551 名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 记”,做到全覆盖,实现因村施策、对症开方、精准帮扶;二是为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

针对年初各地评议出来的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从市、县党群部门选派 227 名优 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通过“把脉-开方-护理”三诊法推动软弱涣散村转化升级,把“后 进”变为“后劲”,切实解决党组织引领发展作用不明显甚至软弱涣散问题;三是为民族地区村 选派“第一书记”。结合铜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工作,选派 1985 名少数民 族干部到民族地区村担任“第一书记”,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繁荣。同时,还注重 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信访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

拓展“三个层面”,在“选”字上精准。

一是从驻村工作队中遴选。把全市 2877 个驻村工作组、12027 名驻村干部作为“第一 书记”的“遴选库”。对驻村工作组长已担任村“第一书记”的建立工作台账。对组长未担任第一 书记但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按程序明确为所驻村“第一书记”。对组长不符合任职条件和不 能胜任工作的, 从驻村工作组中择优选派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干部任村“第一书记”;二是从联 建支部中遴选。推进“第一书记”选派与城乡支部联建工作的有机结合,把党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选派的联建村支部副书记按程序“提拔”为“第一书记”,实现从配角到主角、从“看”到“干” 的转变;三是从后备干部中遴选。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选派后备干部扎根基层 到村任职,切实解决“群雁高飞头雁领”的问题。

坚持“三个原则”,在“适”字上精准。

一是坚持因村选人。坚持“党务干部派弱村、经济干部派穷村、政法干部派乱村、科技 干部派产业村”,并根据乡镇党委和村支“两委”的“订单”需求,促进“第一书记”配备更趋合理; 二是坚持因人定村。由“第一书记”填报“志愿书”,充分尊重“第一书记”的“乡愁”,结合“第一书 记”的知识背景和能力特点,实行因人选村、原籍优先,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 真正实现“专业”对口、“情感”对路;三是坚持统筹选派。科学统筹“第一书记”选派与深入推进 “民心党建”工程,并与干部驻村、城乡支部联建、“双千双助”、“两个遍访”、计生卫生帮扶、 综治维稳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多头交叉、多地帮扶、扎堆帮扶等问题。

落实“三个责任”,在“干”字上精准。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与选派的“第一书记”签订党建“责任状”,确保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 全部转化升级。并要求“第一书记”认真践行“杨再炼工作法”,心绘干群关系“连心图”、尺绘同 步小康“路线图”、足绘服务群众“联络图”,推进“民心党建”工程深入实施;二是落实发展责任。

围绕“33668”精准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第一书记”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 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责任,实行“双诺制”,由“第一书记”向组织和群众作出发展承诺, 并把履诺践诺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落实为民责任。

使“第一书记”成为强农惠农政策 的宣传员、群众事务的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做群众工作时要“认得到路”、“叫得出 名”、“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成为“五分钟干部”、“十分钟干部”,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

建立“三套措施”,在“管”字上精准。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市县党校、党员教育 短期实训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任前培训、集中培训和普遍轮训,切实加强“第一书记” 党务、政务、村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迅速实现角色转变,全面提高服务农村、服务发展、服 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办法。落实区县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的共同管理 责任,并明确派出单位要每月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每季度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三是完善考核制度。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述职测评、年终述职测评、民意问卷调查、工作实 绩考察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考核。

完善“三个保障”,在“推”字上精准。

一是健全机制保障。用好考评“指挥棒”,把“第一书记”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和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并把“第一书 记”的任职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工作保障。

工作上对“第一书记”实行“五个保障”,即由选派单位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第一书记” 相应的住宿、伙食、交通补助,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上对第一书记 实行“三个不变”,即“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原单位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三是强化 督促保障。把“第一书记”工作督查与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结合, 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室的重点督查内容。同时注重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刊、电 视、广播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对“第一书记”工作的报道宣传。

帮扶履职报告范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叫***,现任****银行行长,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各位选民的信任和支持下,我被选为**市**乡人大代表。一年来,我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下面我对一年来工作情况向大家述职汇报如下: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坚持不懈抓学习,在提高履职水平上下功夫。我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对金融工作各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但做为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我深刻认识到要当好人大代表,我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提高,要想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好,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素质。为此,我更加坚定信念学好理论。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我坚持有“位”要有“为”的信念,胸怀“诚”字,抱定“勤”字,立足“实”字。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时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都得到了增强,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人大组织的任何活动,我都用心参加。因为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要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为此我在处理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愿望,把重要问题和要求记录下来,尽自己的潜力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做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尽职尽责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帮扶履职报告范文3

一、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工作。

1、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我局对综治工作高度重视,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把综治工作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坚持每月召开1次综治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做到了年初有综治工作计划安排,年终有综治履职报告和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

2、落实综治机构人员。县旅游局在充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公室的基础上,先后加强了局和谐平安联创小组和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综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领导协调,又有专人专抓,使我局的综治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充分发挥旅游稳定、安全职能作用。

1、切实加强全县旅游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帮助涉旅单位建立和健全经营、管理等各项运行机制,落实安全、服务等各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县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2、旅游安全常抓不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每月开展一次“三个排查”集中行动,确保了旅游安全。

3、加强安全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标语,讲座等形式,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社会道德教育。7月份,我局请市防火宣教中心徐教官到我局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大家对用火、用电、用气等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强化了大家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三、切实抓好平安创建挂点帮扶工作。

1、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与下属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综治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

2、坚持开展挂点帮扶村综治工作。按照县综治委要求,派出工作组到固江镇东风村委会坛书院村进行驻村帮扶,工作组制定了帮扶创建平安村工作方案,帮助该村完善了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为创造平安村庄、平安家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内部防范工作不断加强

1、切实加强全县旅游系统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治保、保安、巡防等人员的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他们在综治工作中的中坚作用,确保全县旅游服务行业安全经营、安全服务,使游客有安全感和舒适感。

帮扶履职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民政局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整合拓展保障资源,加大保障力度,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社会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困境程度明显减轻,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安全更有保障,儿童成长环境更加优化。

三、保障范围

(一)困境儿童

1.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等。

2.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社会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儿童等。

3.因罹患重病或身体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

4.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临时困境的儿童,主要包括打拐解救儿童、临时失去家庭依靠的儿童等。

(二)留守儿童

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留守儿童中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

四、主要任务分工

(一)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工作

1.强化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文教、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

2.落实困境儿童监护职责。对纳入孤儿安置渠道的困境儿童,按照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和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公安部门发现未成年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无人照顾等危险状态的,应当将其带离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公安部门护送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办理书面交接。未成年人有表达能力的,应当就护送地点征求未成年人意见,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对于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提供帮助。对于多重困境儿童的监护问题要重点关注,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综合帮扶。(牵头单位: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3.发挥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家庭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指导外出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在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切实掌握儿童家庭监护情况,镇、村级建立详实完备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牵头单位:镇政府)

4.加强对家庭监护工作的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的培训与指导。要把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访帮扶工作作为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干部工作任务之一,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村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以监护人抚养监护能力为核心的收养评估制度,强化被收养儿童抚养监护状况跟踪评估。(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

(二)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1.源头预防。村民委员会要设立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落实相关待遇。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村民委员会对于发现的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要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妇联、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及公安派出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儿童保障相关工作。(牵头单位:镇政府)

2.强制报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要动员社会公众通过110指挥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热线、救助电话等各类渠道途径,主动报告处于困境或遭受侵害的儿童有关信息。其他公民、社会组织向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投诉、反应或举报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受理,及时给予帮助。(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文教、派出所、民政所、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3.应急处置。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对不满16周岁的儿童单独居住生活或将低龄儿童置于监护照料、安全保护范围之外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要对父母或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责令改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能充分履行监护责任的,要协助落实委托监护,必要时可由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照料。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就近护送至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政府。(牵头单位:派出所;参加单位:民政所、司法所,团委、妇联,各村委会)

4.评估帮扶。镇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相关组织及个人的协助下,对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紧急庇护、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或协助申请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法律援助等待遇。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民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入法律、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教育、医疗、康复等领域专业力量,同时组建有资质的帮扶师资队伍,共同开展儿童帮扶工作。(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文教、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扶贫办)。

5.监护干预。对长期疏于儿童监护、实施或放纵他人实施侵害儿童行为或遗弃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以及放纵他人实施侵害儿童行为、遗弃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民委员会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由儿童福利机构等机构收留抚养。(牵头单位:派出所;参加单位:民政所、司法所,团委、妇联,镇政府)。

6.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教育部门、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中小学校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制度、辍学失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辍学学生书面报告制度。中小学校发现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中小学校要在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教育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要依法采取措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镇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督促做好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村干部要加强对辍学和不入学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监控工作。适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镇政府,文教;参加单位:综治办、民政所、财政所)

(三)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1.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对于无法定抚养人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财政所)

2.加强医疗康复保障。整合保险、应急救助及慈善援助等资源,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规定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对于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村委会、残联)

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需求。社会散居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保障范围。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开展针对困境儿童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财政所、残联)

3.完善教育保障。发挥家庭教育主体作用,指导、支持、监督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各村要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培育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村民委员会要将儿童社区教育活动经常化,促进儿童与家庭的社区学习与交流互动。

对学前教育阶段、基础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提供分类教育资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特殊教育,并适当提高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和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要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孤儿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帮助到特殊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列入镇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镇政府,文教;参加单位:民政所、财政所,妇联、残联)

(四)健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体系

1.健全工作网络。构建镇、村委会二级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网络。

发挥枢纽平台作用,统筹做好儿童保障培训、示范和服务工作。镇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建立面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安全保护机制。要依托市、县区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

镇政府要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采取“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模式,指导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工作,面向本地区儿童提供服务;及时办理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要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初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有关保障政策的申请,协助做好申请批准和资金发放工作。统筹设置临时庇护场所,探索开展儿童就近庇护工作。

2.加强部门协同。民政、教育、司法、人社、卫计、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得到有效帮扶。民政、教育、卫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保障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利用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家园(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和维权活动。工会组织要重点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为其探视留守子女提供便利。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动员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引导。残联组织要落实残疾儿童政策,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做好残疾儿童教育服务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4.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帮助。

5.强化激励问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问题严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适当给予奖励。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卫计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要按照儿童福利事业优先发展的要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要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督查指标,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每个村民委员会配备1名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要落实各级儿童保障服务工作网格的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确保做到有岗位承担职能、有人落实任务、有经费开展工作。

(二)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会同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卫计、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组织,推动各方面共同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加强各级各部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慈善资源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帮扶履职报告范文5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

帮扶履职报告范文6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