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例6篇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文1

一、时间和范围

检查工作从年6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均为此次专项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是否按各级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核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执收;

2.是否违反规定私自设立政府非税收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3.是否未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收取押金、保证金,并未上缴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

4.是否违反规定权限或者法定程序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政府非税收入;

5.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开设政府非税收入过渡性帐户,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政府非税收入款项,特别是房屋租凭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是否存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以外帐户,私设小金库;

6.是否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财政汇缴户,或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或者拨付下级执收单位;

7.是否违反规定擅自伪造、印制、转让、出借、代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或不按规定开具政府非税收票据;

8.是否违反规定发放、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或者保管不善造成非税收入票据毁损、丢失。

三、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将与治理“小金库”工作结合进行,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年6月1日至6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以本单位年下半年至年票据使用及非税收入执收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并将“非税收入检查自查情况”于年6月25日前报区财政局,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二)重点检查阶段

年6月28日至9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上将组成6个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接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准购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准购证”、“罚没票据准购证”、“发票登记簿”;年至年领用的各类票据存根;年至年的财务收支决算报表、财务帐簿(总帐、明细帐)、会计凭证;相关收费文件等有关资料。

(三)整改阶段

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整改阶段。凡在自查阶段没有进行自查自纠并在重点检查中被查出有违问题的单位,将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号、《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违法资金的,追缴违法资金。对严重违纪违规的,追究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区上决定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主任由郭磊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文2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税收征管规范(1.1版)》《纳税服务规范(2.3版)》《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三个规范”)为主要抓手,以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为导向,以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国地税深度合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目标:

(一)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提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成为系统上下共同价值取向。重视法治思维实践运用,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养成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以法治方式规范工作的良好习惯。

(二)纳税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下决心破解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税收征管更加科学严密。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加强征管数据监控和分析,查找和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四)国地税合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基本合作事项、积极探索创新合作事项,突破合作重点和难点,打造合作新特色和新亮点,推动国地税合作达到新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三个规范”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规范性文件与“三个规范”衔接一致。

(二)规范岗责设置

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以及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具体应用要求,将由纳税人、缴费人依申请办理的涉税业务前置到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省局确定的岗责体系,规范岗责设置,进一步优化配置办税服务资源,确保前台、后台岗责调整到位,人员配备到位,业务衔接到位,防止出现因岗责配置错误而导致的工作流程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三)规范办税服务

1.统一资料报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明确的业务受理资料规定,不得要求纳税人额外报送资料。

2.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三个规范”明确的业务流程,不得额外增加,不得随意简化。

3.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各项工作环节的业务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业务,提高业务事项流转和办理效率。

4.推进全省通办。全面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放涉税表证单书、受理纳税咨询等业务全省范围内通办。

(四)规范日常税收征管

1.加强“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状况监控。密切监控、定期分析“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管理状况,包括新增市场主体户数、办税户数、用票户数、申报户数、有税户数、零申报户数、税额、清税户数及非正常户数等情况。及时总结“三证合一”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排查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地应对措施,加强税收征管。

2.规范欠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要求,依法采取各项欠税清缴措施,遏制欠税增长势头,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落实欠税公告制度。严密监控欠税大户动向,动态开展跟踪分析。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欠税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管理,形成清欠合力。

3.严格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按时完成省、市局推送的疑点户风险应对工作。加强注销税务登记各环节风险监控与管理,确保户户资料齐备、程序合法,同时做好与国税部门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提高效率。

4.规范非正常户管理。加强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履行程序。落实非正常户公告制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强非正常户的协同管理,利用税务总局非正常户风险库、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五)规范税费政策执行

1.加强收入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税费政策,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依法减免税费,严格征管范围,按规定预算级次入库税费。

2.加强申报规范化管理。落实财产行为税统一申报表,实现税种收入按税目核算,减免税数据按减免税政策代码核算。规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确保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平稳增长、电子明细申报覆盖面扩大和申报质量提高。

3.加强税种规范化管理。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车船税管理规程、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和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等税种管理规范,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税种管理规范化水平。

4.规范减免税核算管理。从政策登记开始,全面推行全口径申报,按流程备案或审批,科学组织减免税核算,客观反映减免税真实情况,提高减免税核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5.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税收政策知晓度;规范税收政策执行,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六)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1.认真履行税务稽查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监督制约。

2.充分发挥稽查软件作用。加强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对稽查案件监控管理,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

3.加强稽查案源管理。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落实随机抽查制度。

4.充实稽查力量。加大稽查力度,规范进户执法,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发挥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作用;严格稽查案件审理,落实稽查案件三级审理制度。

5.加强案件执行管理。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规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规范征管数据质量

1.加强数据质量分析。分析登记基础信息、申报缴税信息、认定分类信息、减免和退库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状况,制定数据信息纠错措施,处理系统推送错误信息,从源头开始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扭转由于数据信息质量问题制约税收工作的被动局面。

2.开展问题数据整改。县局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和监控,查找问题数据,下发基层应对;基层分局要加强辅导、培训,减少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误操作,把好数据入口关,并做好上级下发数据问题的整改落实。

(八)规范征管档案管理

1.完善征管档案管理。推广应用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征管档案的共享和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2.开展征管档案清理。结合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工作,以近3年以来的征管档案为重点,全面检查、补缺、纠正,保证征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九)深化国地税合作

1.落实重点合作事项。推进合作办税便利化。联合规范、简并纳税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开展联合进户稽查,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国地税联合执法规范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推动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依托税务专网,定时传递国地税双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共同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对外税收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能力,提高利用税收信息促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2.推进服务合作常态化。从整合征管资源、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着手,健全国地税工作合作常态化机制,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能。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合作征收税款,提供纳税服务。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

3.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县局要应用信息比对情况,建立区域内非正常户征管联动机制和纳税人异地经营税收管理机制,形成异地协作合力,实现跨区域迁移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在区域内税务机关之间有效承续。进一步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服务举措,让纳税人享有优质、便捷、统一的服务。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分三个阶段部署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年__月)。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印发《“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计划,深入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年__月-__月)。按照活动方案和计划要求,围绕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活动实施。各活动项目的牵头部门明确工作安排,采取切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____年__月)。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于____月____日前分别报送总结材料。市局将对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省局参加评比,省局将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是继2015年“树立法治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主题学习讨论活动之后,全省地税系统又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全县地税机关应充分认识开展“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三个规范”作为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总结地税部门推进“三个规范”落实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在优化服务、科学征管、深入合作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落地生根,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了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县局制定《全县地税系统“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责任分解表》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对规范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跟踪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和强化非煤矿山行业监管工作的实际出发,将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和税费征缴管理有机结合,改进税费征缴方式,强化依法监管措施,优化政府服务职能,促进非煤矿山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全面有序征缴非煤矿产品税费,确保非煤矿产品税费不流失、应收尽收,促进非煤矿产品有序开采、有序加工、有序经销,打造矿产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实施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税费征缴方式的改革,有效解决安全投入欠账较多、监管力量配备不足和技术装备短缺落后等问题,促进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税费征缴方式的改革,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施环境保护、整合矿产资源、治理安全隐患、规范税费征缴。

坚持优化服务的原则。通过税费征缴方式的改革,将过去实行的“定额估算、分散征缴”方式,改为“设站管理、集中征缴”,并对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销售、税费征缴实施一体化管理,将部门的单纯监管转变为服务式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功效。

坚持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原则。通过税费征缴方式的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壮大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力量。

坚持“三个统一”的原则。通过税费征缴方式的改革,进一步协调企业利益关系,疏通市场供求渠道,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均衡企业税费负担,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达到统一市场管理、统一税费标准和统一票证核算的目标。

坚持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原则。通过税费征缴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积极性,有效防止无证开采、盲目开采、违规开采行为。

三、实施对象

全区未纳入集中征缴税费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矿种:石灰石、铁矿石、硅石、石英石、高岭土、砂石粘土、石膏等。

四、实施措施

(一)机构设置

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并管理区非煤矿山管理站。管理站下设办公室、安全监管股、规费征缴股、财务股、稽查队,规费征缴先期设立10个征费站。

(二)非煤矿山管理站内设机构的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站内的政务、事务、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监管股: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以及组织、协调、指导、服务;

规费征收股:负责按照“一票制”的方式,按规定向企业发放票据;向下设的各征费站分发补差票据并对各站点进行管理,办理结算和清缴手续;根据各企业所在位置进行分组,对未纳入征费站监管的企业进行产量和销量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向这些企业开展征费业务。

财务股:负责非煤矿山管理站内部帐目,从上级部门领取票据以及向各业务部门分发票据。

稽查队:负责规费稽查,以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对非煤矿产品销售数量的核查,监督查处偷逃规费行为。

征费站:负责在各自站点按规定开展征费业务。

(三)非煤矿山管理站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在管辖范围内的宣传贯彻;二是配合协调非煤矿山行业的市场管理、经营秩序整顿、采矿秩序整顿、环境污染治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三是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管理,为政府指导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五是协调非煤矿山企业外部关系,具体负责政府对企业的指导服务。

五、具体工作方法

非煤矿山管理站采用设站征费与核查定额征费相结合方式。

(一)将尽可能多的企业纳入站点征费范围内,因地理位置和交通因素确实无法纳入站点征费范围的由规费征收股负责,对企业进行定额征费。定额征费的方法采取企业自己申报和到企业核算相结合的方法,核准企业的产量和外销量,然后对该企业实行定额征费。实行定额征费的企业在运输非煤矿山产品时须随车携带由区安监局出具的销售证明书,以备查验。区内合法非煤矿山企业要向非煤矿山管理站申领“销售证明书”,作为矿产品运输依据。核算的定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不定期进行调整,企业需要调整的也可以向非煤矿管理站规费征收股提出申请,征费股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重新核算后作出调整决定并上报非煤矿山管理站领导班子批准。

(二)纳入征费站范围企业的征费办法

非煤矿山管理站对所有规费征缴项目均通过“一票制”的方式核准数量。由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票据;非煤矿山管理站按照票面数量和收费标准将票据发放给符合管理要求的企业,并向各稽查分站分发补差票据;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未按有关规定实施环境治理、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的企业,不予发放票据,其产品不准销售或向外拉运;达到管理要求的企业,按照实际发货量计算,向产品购买方或使用方出具票据后,由稽查分站复磅、验票,对复磅后发现数量不足的,由稽查分站当即予以补差。

(三)对企业交费的监管

非煤矿山管理站稽查队对纳入征费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的交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未纳入征费站的定额交费企业主要是对企业的销售发票进行核查,并在我市通往市外的主要公路上进行巡查。企业在向非煤矿山征费站申报外销时,必须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企业运往市以外的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该企业的外销证明和销售发票。稽查队在对企业进行发票核查或公路巡查时,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该企业进行销售收入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停销产品3个月,直至上报区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处以责令停产的处罚,并通知公安部门停发火工品。在公路巡查中若发现无企业证明的运输车辆,即行暂扣并对委托该车辆运输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处罚。

2、对纳入征费站征费的企业主要通过各征费站进行监督。企业的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外销证明书。销往市内的必须出具销售企业的发票或相关证明,持有外销证明书的车辆各征费站通过对运输产品的称量,防止企业少开多拉等行为。发现超出销售证明书所载的吨位的,现场补齐差价后放行,非煤矿山管理站稽查队发现跑车或偷逃规费等违规行为,除对稽查分站当班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按规定实施处罚外,还将对发货企业酌情予以销售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停销产品3个月,直至上报区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处以责令停产的处罚,并通知公安部门停发火工品。对不按规定接受验票计重、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人为损坏监控系统、计量设备和办公用具,或侮辱、诽谤、殴打征管人员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稽查队将对纳入征费站的企业进行核查,从源头上监管企业的销售行为。

3、对非煤矿山管理站工作人员的管理。非煤矿山管理站制定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一经发现贪赃枉法、的工作人员将依据制度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税费征收部门、项目、依据及标准

(一)收取税费部门、项目、标准

1、国家税务局

项目: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标准:销售收入的6%。

2、地方税务局

项目:资源税、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暂行条例》、《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标准:

A.资源税:砂石:3元/立方米;砖瓦粘土:3元/立方米;硅石:3元/吨;石灰石:1元/吨;铁矿石9.9元/吨。

B.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

上述矿产品全部按销售价格的2%计算征收所得税;按销售价格的0.1%计算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C.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的5%计算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3%计算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1%计算征收。

D.印花税:

销售收入和购进金额的80%合并计算按0.03征收印花税。

3、国土资源局

项目:矿山资源补偿费。

依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标准:产值的2%。

4、水务局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费。

依据:《自治区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标准:产值的5%-10%。

5、环保局

项目:排污费。

依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

标准:每年由市环保局统一核定费用。

6、林业局

项目:育林基金。

依据:《自治区地方煤矿造林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标准:每吨0.1元。

7、残联

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依据:《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

标准: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末在职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人数)×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额(保留两位小数)。

8、林技站

项目:草原养护费。

依据:《自治区草原养护费征收管理办法》。

标准:每立方米2元。

(二)按矿种分类核定的境内销售矿产品税费征收参考标准

根据我区目前尚未纳入集中征缴税费的非煤矿山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近期市场运营情况,对部分非煤矿产品暂定下列征收参考标准,随着物价和政策变动将及时对征收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

1、铁矿石44.23元/吨。其中:国税15元/吨、地税11.63元/吨、资源补偿费4元/吨、排污费3元/吨、水土流失防治费8元/吨、育林基金0.1元/吨、草原养护费2元/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5元/吨。

2、磁铁矿料24.653元/吨。其中:国税7.2元/吨、地税6.453元/吨、资源补偿费2.4元/吨、排污费1.5元/吨、水土流失防治费6元/吨、育林基金0.1元/吨、草原养护费0.5元/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5元/吨。

3、石灰石(不含石灰销售额中的其它工厂成本)8.222元/吨。其中:国税1.8元/吨、地税1.822元/吨、资源补偿费0.6元/吨、排污费1.5元/吨、水土流失防治费2元/吨、育林基金0.1元/吨、草原养护费0.3元/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1元/吨。

4、石英石12.286元/吨。其中:国税2.4元/吨、地税4.086元/吨、资源补偿费0.8元/吨、排污费1.5元/吨、水土流失防治费3元/吨、育林资金0.1元/吨、草原养护费0.3元/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1元/吨。

5、高岭土16.046元/吨。其中:国税3.9元/吨、地税4.746元/吨、资源补偿费1.3元/吨、排污费1.5元/吨、水土流失防治费4元/吨、育林基金0.1元/吨、草原养护费0.3元/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2元/吨。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文4

一、主要做法

根据省局安排,地局党组高度重视行风自评自议工作,及时研究下发《xx地区地方税务系统2003年行风自评自议实施办法方案》,分六个阶段开展xx地税系统行风自评自议工作。

㈠准备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依照《xx地区地方税务系统2003年行风自评自议实施办法方案》,各县局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将自评自议的时间、范围、内容、步骤、方法具体细化,提出了具体意见下发基层单位。

㈡宣传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各县地税局通过新闻媒体行风自评自议消息和自行印制、发放、粘贴行风评议公告,并将地局规定的15项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措施,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同时向纳税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这次地税系统行风自评自议的目的意义以及通过评议要解决什么问题,采取那些措施,在什么时限达到什么标准。各级地税机关向社会公布行风自评自议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㈢评议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局到各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召开部分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明察暗访,个别访谈,发放问卷调查等,广泛深入地从各级领导机关、被评议单位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完成了对基层分局、所的行风自评自议工作。

㈣整改阶段。200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县局确定整改的内容、方法,责成被评议单位进行整改。

㈤跟踪阶段。2004年2月1日至20日,地局对各县局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中发现整改不力的,责令立即改正,巩固好自评自议工作成效。

㈥总结阶段。2004年2月21日至3月20日,整改跟踪结束后,各县局、地局直属分局对行风自评自议工作进行了总结。

二、工作实效

㈠查政策落实。对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扶持企业发展,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评议。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受非典影响行业和发展非公经济方面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营造发展环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和帮助受非典影响行业渡过难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全区共批准减免税xx户,减免税款xx万元。其中: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xx户,减免税收xx万元;享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照顾xx户,直接减免税款xx万元;从2003年5月提高起征点,全区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在起征点以下享受地方税收减免xx户,减免地方税xx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xx户,减免企业所得税xx万元;享受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xx户,减免xx万元;享受房产税困难性减免xx户,减免税款xx万元;免征城市房地产税xx户,免征税款xx万元。我区各级地税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力争用足、用活、用好各项税收政策,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到位,对已征的税款逐户退还。

㈡查规范执法。全区地税系统认真落实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省局有关税收征收管理规定,做到征、管、查、罚分离,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省政府《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没有发现违规乱收费、乱罚款,收“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没有发现收税不开票、以税谋私及“吃、拿、卡、要、报、占”现象。

㈢查优化服务。基层征收单位认真办理好涉税事宜,做到不推、不拖、不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服务态度、较高的服务水平,能力推行了税务公开工作,实行了“八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坚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税容整齐,举止端庄,做到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办公设施完备,各县局实行了限时办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办税,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㈣监督部门议。各县局到各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等xx个部门了解、沟通、汇报情况,听取xx个基层征收单位的汇报,由监督部门议地税部门是否经常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共征求意见建议xx条,蔬理意见建议xx条,起到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㈤纳税单位议。各县局与部分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xx次xx人,整理意见建议xx条;明察暗访xx人次,提出意见建议xx条;个别访谈xx人,提出意见建议xx条;发放问卷调查xx份,平均满意率达xx%以上。广泛深入地从广大纳税人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增强了地税干部的执法观念,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服务意识,改进了服务质量水平,把评议权交给群众,把纳税单位(人)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自评工作的落脚点,并作为整改阶段的工作重点。

㈥部门自评自议。通过上级点、群众帮、自己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搞好整改,各县局梳理整改意见xx条,下发整改意见xx份,边查、边建、边纠、边改,真正以改进作风、行政文明、行风端正、执法规范、效率提高为目标,对以往积压的征纳矛盾,注意主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心平气和地接受群众评议,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保证了评议的质量和效果。

三、几点经验

㈠各级领导重视。全区地税系统行风自评自议工作,由地、县两级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总责,对各县进行的“两个务必”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验,充分认识开展行风自评自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开展行风自评自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组织收入任务上,并与整个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各县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阶段的工作,以实现地局党组提出的“税收执法程序化、税款征收信息化、税收服务规范化”为目标,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使行风自评自议工作抓出实效,

㈡抓了监督。评议工作结合基层地税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通过内审外查,明察暗访,走访纳税人,查制度落实、查财务、查票证等活动,边查、边建、边纠、边改,严以律己,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

㈢抓了“窗口”。以xx个基层分局、所为行风自评自议工作的重点,各县局都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特别针对以往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总结,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好基层规范化的各项规定,对干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提高了队伍的做好服务的整体素质。

㈣抓了协调。各县地税局加强对各分局所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掌握情况并及时向地局报告。同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汇报、征求意见,取得各方面的主动支持。对以往积压的征纳矛盾,要注意主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文5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一九九四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XX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一九九六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二OO一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

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XX市优秀党员,97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

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

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

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19年,从事税收工作13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XX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XX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97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1995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2001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

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展的新时期税务人。

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

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

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

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

非税自查工作总结范文6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一九九四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一九九六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二OO一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

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党员,97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

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

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

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19年,从事税收工作13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97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1995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2001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

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展的新时期税务人。

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

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

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

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