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工作安排范例6篇

保险工作安排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1

一、充分认识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对农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20__—20__年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业保险已成为深受农户欢迎的“民心工程”。在“5.12”特大地震灾害和去年的雷雨灾害中,农业保险对减少灾害损失和推进恢复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村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灾后重建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巩固试点工程已取得的成效。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原则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畜牧、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自主自愿是指农户、龙头企业保险经营机构、各级政府等有关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

协同推进是指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畜牧、水利、气象、宣传、财政等部门应对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三、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一)保险品种

种植业为水稻、油菜,养殖业为育肥猪、能繁母猪。

(二)保险金额和费率

种植业:水稻一般灾害险和旱灾的保险金额分别为300元/亩和10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5%和10%,保费分担比例为各级财政75%,农户25%,油菜的保险金额为280元/亩,保险综合费率为5.5%,保费分担比例为各级财政75%,农户25%。养殖业: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保费分担比例为各级财政80%,农户20%;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为500元/头,保险费率为3.6%,保费分担比例为各级财政70%,农户30%。

1、水稻:每亩保险金额为400元,中:一般灾害险保险金额300元,旱灾保险金额100元。每亩交保费25元,其中:农户交纳6.25元,各级财政补贴18.75元。

2、油菜:每亩保险金额为280元,每亩交保费15.4元,其中:农户交纳3.85元,各级财政补贴11.55元。

3、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元,每头保费60元,其中:农户交纳12元,各级财政补贴48元。

4、育肥猪:每头交保险金额为500元,每头交保费18元,其中农户交纳5.40元,各级财政补贴12.6元。

(三)保险责任

种植业和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责任仍执行20__年政策。

(四)承保规模

保费测算时,镇财政分别按种植业40%、能繁母猪100%、育肥猪30%的承保面计算保费,并据此安排预算资金。

(五)保费、补贴资金及赔付管理

1、所有品种的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从政部门开设的中央特设资金专户拨入保险经营机构开设的“农险资金专户”。

2、省级财政根据各地测算,按年度计划数,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的70%拨付到位,余下的30%资金年终根据实际保险业务量和镇县资金到位情况再进行拨付剩余配套资金。

3、加强保费收取的规范化管理。凡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负责向农户个人收取并代交保费的,必须向投保农户发放保险凭证并明确实际投保种植面积和养殖数量。

4、加强理赔支出的合规性管理。保险经营机构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清责任,确保理赔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操作透明,健全责问公示。不得采取保费返还、比例分配等形式损害农户利益。同时,应当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__]32号)的规定,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报告理赔情况。鼓励通过“一卡通”发放赔付资金,优化操作流程。

(六)风险控制和管理

20__年风险管理和理赔支付办法仍按__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府发[20__]41号)和市人民政府《并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发[20__]86号)执行。

四、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面抢险”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日降雨50毫米以下,区域无积水;日降雨100毫米,雨停后4小时内,区域内基本无积水;日降雨量150毫米,不成灾;遇历史最大雨情,积淹水范围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责任分工

1、城管局:负责对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河道、明沟,疏通排水管网,清捞窨、雨井,加强排水泵站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运转正常,汛中加强设施的正常养护管理,确保路平沟通;每日定时测报泵站水位,大雨来临前,按规定控制标准提前腾空水位。关注天气变化,预防台风对行道树的影响,及时加固险树,清理死株,消除隐患,道路树木倒伏接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清障消险,保证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清除占用河道、泵站、机站等排水设施影响行洪通道的违法建筑。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管委会、街道、部门的防汛排涝工作。

2、各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河道、排水管网、排水机站等防汛排涝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主要道路及有地下排水设施的道路等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认真制定防汛排涝预案,积极筹备防汛排涝物资,组织防汛排涝抢险突击队,完善防汛排涝负责机制,确保在紧急状态下的处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3、住建局:负责在建(含未竣工移交)涉水工程的防汛排涝工作,及时向市住建委申报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工作。

4、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范围内(含在建工程)的道路防汛排涝工作。

5、安监局:加强对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监督指导消险工作。

6、雨花公安分局:负责城市防汛工作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及时处置影响和破坏防汛排涝设施行为。

7、交警队:负责城市防汛工作中的交通维护工作。

8、雨花消防大队:积极参与城市防汛排涝的抢险工作。

四、重点地段防范措施及责任分工

由于部分客观、历史原因。全区防汛工作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统筹运作、加强协调、着力解决,以提高全区防汛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安全度汛。具体有以下几个重点地段:

五、应对措施

1、汛前对所有排水设施进行大排查,及时完成疏通、清淤、改造工程,确保各类设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2、按照区防指要求筹备防汛排涝物资,特别是要购置移动排水设备(潜水泵),每个街道、园区不少于2台,其中赛虹桥、铁心桥街道不少于4台,适时组织进行强排。

3、成立防汛排涝突击队(20-30人)。配备相应装备(雨具、照明灯、安全帽、警示标志),随时参加应急抢险。

4、制定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对重点地段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处置措施,确保及时处置,有效防范。

5、汛期(5月1日-9月30日)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及时组织排水、排涝。

(1)当预报有大雨时,所有机站、涵闸进行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腾空水位。

(2)当日降雨量达30毫米时,应组织人员巡查,掌握排水设施运行状态,适时排除病害。

(3)当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时,所有机站、涵闸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对积水地段进行人工排涝,确保无明显淹水现象。

(4)当日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时,应全面实施排涝抢险预案,必要时增加抢险突击力量,开启窨、雨井盖,加大排水量。但应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看守,确保人员及设施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淹水现象。

(5)当遇暴风雨侵袭时,应注意做好险房、险树、险工地段的排查和消险工作。防止出现阻水、断电、溃坝等事件发生。

(6)当遇历史最大雨情时,在全力组织防汛排涝工作的同时,必要时做好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工作,力求降低损失。

6、准备挖掘和装载机械和车辆,及时清除河沟塌方、路障等,确保防汛排涝人员和物资的通行。

六、几点要求

1、各责任单位按区防指的统一要求,制定本单位、本地区城市防汛排涝工作预案和应急抢险工作方案,报区城防指。

2、严格实行属地化防汛排涝责任制,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应将防汛排涝的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责任人,并将明细表报区城防指。

3、险工地段及打开窨、雨井盖时的安全保障措施(警示牌等)及安全监管责任人明细表报城防指。

4、防汛排涝突击队人员名单、责任人及通讯联络办法报区城防指。

5、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人员、财产疏散转移的方案及地点报区城防指。

6、建立汛情报告制度,汛期每天报告一次雨情、汛情,重点地段及淹水片区每二小时报告一次排涝情况。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责任人及通讯联络方式报城防指。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3

(一)负责全乡防汛防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全乡防汛防旱行使统一指挥权。

(二)负责全乡水源调度及防汛抢险组织、防汛物资储备使用、防汛防旱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指挥协调工作。

(三)掌握全乡水情、工情、险情,研究制定全乡防洪预案、水源调度方案和乡管的水利工程抢险应急方案。审批各村、居、场和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防汛防旱措施。

(四)协调与邻乡(区)间在防汛防旱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五)加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建设,保证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在汛情紧张时,指挥部领导要坐阵指挥,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六)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以及乡党委汇报防汛防旱、抗洪抢险工作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当好参谋。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防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分指挥部要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

(一)乡人武部

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民兵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工作。

(二)财政所

负责及时安排和调拨防汛、抢险救灾、防汛岁修急办及除险加固工程配套经费,督促村级自筹配套经费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

(三)派出所

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汛期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2、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

3、遇特大洪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滞洪区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四)民政办

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五)农经中心

掌握农业、水产灾害情况;负责灾后救灾、生产恢复以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抗旱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六)卫生计生中心

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水污染防治以及医疗救护工作。

(七)供电所

负责维护输电线路,保障排涝抗旱用电,保证滞洪区滞洪撤退时的正常供电。

(八)电信支局

做好应对特大洪水通讯准备工作;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

(九)广文中心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十)城管环卫服务中心

负责镇区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确保镇区排涝工程畅通,加强汛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搞好镇区防洪规划及防洪工程管理。

(十一)国土所

负责因暴雨洪水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十二)城管队

负责镇区抗洪抢险和清障工作。

(十三)安全办

负责防汛防旱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安全监督。

(十四)水务站

1、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旱情,搞好防汛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乡抗灾工程措施。

2、负责流域性水利工程的防汛检查,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3、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油料、电力、设备计划方案。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乡属工程运行安全。

5、负责水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并实施一体化管理。

6、负责汛情、工情、灾情的综合汇报以及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防汛分指挥部职责

(一)淮北大堤防汛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淮河北大堤、大柳巷船闸防洪安全,保证镇区水系和下水道畅通,保证政府机关及镇区不积水。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迎淮、淮建、新淮、雪四、潼河、中潼(七咀)等村的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防洪排涝工作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二)老淮河左堤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老淮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园区、淮胜、淮丰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防洪排涝工作,保证雪枫圩电站、雪枫圩机电站正常排涝。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三)怀洪新河右堤防汛分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怀洪新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雪四、雪一、雪五、雪三、雪二、园区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的防洪排涝工作,保证淮洪站正常排涝。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四)漴南三圩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走廊沟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养殖一场、养殖二场、中潼(七咀)村、潼河村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防洪排涝工作,保证漴南三南站、北站正常排涝。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局之战”。

二、具体任务

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股室、站所、大队以及涉电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要求排查,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林草系统安全无事故发生。同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每日隐患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将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消除在萌芽中。

三、整治重点

(一)林业和草原局集中整治重点

要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林业草原安全风险管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整治重点,同时搞好森林草原安全生产检查和护林防火等工作,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重点问题得到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郑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秀蓉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精准管控,强化安排。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对各股室、乡镇林业站、检查站的值班制度、安全巡逻制度、防火用火制度和重大事故及时报告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做到安全防范摸清风险底数,加强监督检查,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汇总风险数据并作出相应的整治措施,付之行动。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增强防范意识。定期组织专业队伍对单位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关键环节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常识进机关、进林区、进家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强化执法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将按照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

四、工作安排

将严格按照此次全县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纠纷,对林业和草原局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整治,贯彻落实风险辨识全面、风险可控受控、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动态清零以及严格把控管制措施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为重点。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除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输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政治取得显著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高度重视此次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整治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行动部署上来,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明确,局长亲自部署,副局长、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自查纠纷,全面辨识掌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把控,务实工作绩效。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到底,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局机关组成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组对林草局机关、各站所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巡查、现场隐患排除、查阅资料、台账登记及演练等主方面开展。严格按照把控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不走过场形式,全方位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将继续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各股室、站所、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会议精神,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全面防守、重点加强”的原则,以排除城区街路积水为重点,以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为目标,全力战胜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城市段浑河堤坝不决口,市区内不积涝成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不中断,无房屋倒塌人员伤亡。发生洪涝时要全力抢险抗灾,力争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时限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城市防汛分为汛期、主汛期、紧急防汛期等三个时限。

(二)主汛期:2009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三)紧急防汛期:发生洪涝灾害时的抗洪抢险期间。

三、工作任务

(一)排水设施

市水务集团和各区城管局要在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排水管渠的清扫疏通,特别是容易堵塞和城乡结合部等低洼易涝地区的排水管渠作为重点要反复清扫疏通。排水维护人员要做到“以雨为令、降雨到岗”,及时清除雨水井箅上的阻水物,降雨量大时可打开排水井盖加速排出积水,同时要派专人看护好井口、井盖,积水排除后要立即盖好。

各泵站在大雨降临之前要抽升排空管道。城市立交桥泵站要配备好临时机泵、发电机组和油料,及时排除立交桥下积水。在主汛期,城市各泵站要保持低水位运行。当浑河水位上涨、城市排水受顶托时,工农泵站必须启动,必要时设置备用机泵进行强排。

(二)河流

2、新开河。新开河城区段的护堤抢险任务按行政区域划分,由东陵区、大东区、沈河区、皇姑区、于洪区属地管理。各区防汛指挥部要做好防洪预案,落实好防护措施,切实安排好沿河单位和居民的躲险、排险和抢险工作,积极防御新开河水侵袭市区,特别是地处新开河下游的皇姑区、于洪区要重点设防。

新开河上游的榆树屯防洪闸门、榆树屯泄洪闸门、新开河下游的三面闸门和卫工河进水闸门的启闭,分别由市水务集团所属的排水管理处和市水利局所属的浑北灌渠管理处负责,在汛前检修好闸门,保证闸门起落灵活、安全可靠,在汛期派人昼夜值班监护,合理启闭闸门防洪泄洪。

3、南运河及卫工河。南运河沿线的南湖公园湖的泄水闸门操作启闭由南湖公园负责,龙王庙闸门由和平区城管局维护管理和操作启闭,截流暗渠溢流口闸门由市水务集团所属的排水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和操作启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闸门的检修和调式,确保闸门使用灵活、安全可靠,并于6月10日前将汛期闸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备案。在汛期,南运河河道及各公园湖要降低水位,河道及湖面水深控制在1米以下。由市水务集团所属的排水管理处负责巡视两河的水位情况,随时向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反馈水位信息。南运河进水闸门、卫工河进水闸门的泄洪流量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调度,闸门的启闭由市水利局所属的浑北灌渠管理处负责操作。

4、细河。细河防护抢险工作由所在区防汛指挥部负责,铁路桥以上河段(铁路桥——卫工河)由铁西区负责;铁路桥以下河段(铁路桥——浑河)由于洪区负责。所在区防汛指挥部要组织好沿河单位和居民做好防汛准备,加固好薄弱段河堤,避免河水危害市区。细河下游城市防洪渠闸门在未办理验交前,由市建委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做好闸门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启闭工作,确保启闭及时、安全可靠。6月10日前要将该闸门启闭的责任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报到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三)明渠

灰山明渠和七二四明渠由市水务集团管理,汛前要对渠段涵洞等阻水部位进行清淤疏通,并检修好渠段上的的闸门,保证闸门安全运行、启闭灵活,确保灰山水库防洪泄洪安全。

(四)水库

1、灰山水库。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水库的运行调度,市水务集团负责水库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市水务集团要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为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为技术责任人、主管领导为抢险责任人的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体系,要随时巡视检查库区情况和水库设施状况,利用水库现有宣传板墙等设施向当地村民宣传水库的重要性,提高村民的防洪意识和保护水库设施的自觉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反馈。要对水库迎水坡、背水坡抹缝加固、整平雨淋沟、清理堤坝垃圾残土及疏通溢洪道。在汛期,灰山水库的水位控制在68米以下,主汛期灰山水库空库容运行。市水务集团要在6月10日前制定出灰山水库的应急预案,

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2、朱尔屯水库。大东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朱尔屯水库的运行调度,要将水库的管理、技术、抢险责任人落实到位。检修维护好水库输水洞、闸门、堤坝等设施,密切关注水位水情变化,确保安全度汛。在6月10日前制定出水库的应急预案,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五)在建项目

市建委要组织各建设单位落实工地防汛措施,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基础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地铁工程在保证自身施工安全的同时,要采取措施,降低城市排水设施的负荷,并加强巡视,保证地铁施工沿线的道路通行安全。为确保金廊沿线不积水,市水务集团要视雨情适时提出金廊沿线各工地减少降水水泵的开启数量直至停止降水的意见,由市建委金廊办负责协调落实。市水务集团要加快北陵公园泵站和南湖公园闸门改造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在主汛前完工、受益。

(六)城市危房

市房产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全市危房、违建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在汛前整改完毕,对违建房要尽快拆除,对暂时不能维修加固的危房要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躲险措施。

四、责任分工

1、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建局)负责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城市防汛有关工作,负责日常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适时按规定程序预警信息。

2、在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防汛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市内七区每区落实100台抢险车辆和1万条草袋,组建不少于1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

3、市水务集团和各区城管局分别负责所属排水管渠的清扫疏通,在6月10日前组织全面清掏排水管道的泥沙和阻水物,确保排水管渠畅通;要做好街路积水点的积水排除和抢险工作;在7月10日前全面检修好泵站、闸门设施和抢险机动设备,确保安全可靠运行,随时听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应急指挥调动;降雨时市水务集团和各区排水部门要全员上岗,水务集团主管领导要坐阵城市防汛指挥部全面指挥,加快污雨水抽升速度,确保城市街路排水顺畅、各污水处理厂闸门正常启闭;要做好管线设施的检修和要害部位的设防,落实好抢修抢险队伍,保证汛期城市供水正常。

4、市房产局负责危房的检修加固和抢险、躲险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房屋加固抢修,暂时不能维修加固的要制定出周密的躲险措施。

5、市地铁建设指挥部负责地铁施工现场防雨排涝和工地的安全防护工作,视汛情,停止或尽可能减少地下降水排入城市排水管渠,降低汛期城市排水设施负荷;同时加强对地铁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如发现可能造成塌方、沉降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6、市气象局负责在汛期及时准确地向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7、市电业、电信、煤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管线设施的检修和要害部位的设防,落实好抢险队伍,保证汛期城市的供电、供气正常,通讯无故障。

8、市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市、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设施及阻碍防汛工作正常进行的不法分子;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对积水路段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执行防汛任务的车辆优先让行,保障市区防汛指挥车辆及防汛抢险车辆畅通无阻。

9、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工地防汛和由其组织的在建项目及未交接的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协调,确保汛期安全运行。

10、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工作和可能出现的疫情、传染病的防治。

11、市、区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市、区城市防汛指挥部门对影响城市防洪排涝的违章违法构筑物进行清理整顿。

12、市交通局负责落实100台应急抢险车辆。

各责任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及联系方式报市城市防指挥部备案。

五、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秦文军、市城建局局长于沈光、###警备区参谋长###、市水务集团董事长###担任,各区政府主管区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建局副局长曾庆元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内各区政府、市地铁建设指挥部、行政执法局、城建局、建委、气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人防办、房产局、###铁路局、###警备区、电业、电信、煤气、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组建相应的防汛组织机构,由行政主要领导负全责。市内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和社会团体要在所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建立防汛组织机构,做好防汛工作。中国人民是防汛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必要时参与城市防汛抢险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6月10日前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2、全面抓好落实

各级防汛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及时了解、掌握汛情和险情,出现汛情和险情,要立即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期我市城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抗洪抢险指挥调度,承担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严密的防汛责任体系,做到领导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主汛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防汛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手台、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和上报。

3、严格责任追究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日常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服务服从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发展大局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工作,促进全区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将全区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我区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环境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和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环境安全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筑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环境安全工作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局成立生态环境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罗

副组长:廖、吕、黄、徐、赖、龙

成员: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各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接相应联系镇街,督促抽查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与安全生产督察、巡查、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领导联系镇街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罗,联系新塘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联系仙村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吕,联系石滩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联系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永宁街、宁西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联系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四级调研员:赖,联系朱村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中新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四级调研员:龙,联系荔城街、增江街、荔湖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五、检查范围、频次及任务分工

(一)检查范围。

全区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频次。

按照区分层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实施监督检查。重大环境风险源检查频次为1次/月,较大环境风险源检查频次为1次/季,一般环境风险源为1次/半年。

(三)任务分工。

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明确分工,重大环境风险源和较大环境风险源日常监管由局执法大队负责,一般环境风险源日常监管由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六、主要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1.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电视片》、《广东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等系列影片。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关于四川经久乡“3.30”森林火灾重要指示、2020年4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4月10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把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局办公室负责)

2.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和广州市贯彻落实《措施》,局领导担起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局办公室牵头,局综合执法科配合)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环境安全监管能力。

1.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按照区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环境安全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继续做好新《固废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广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广州市固废业务办理指引》等“送法上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政府网和《珠江环境报》等开展环境安全公益宣传。(局办公室牵头,土壤与辐射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和镇街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中心配合)

2.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6-8 月,组织环境应急业务综合培训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培训;7-9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四季度,组织重点产废单位开展2021年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消防等安全教育培训。(局办公室牵头,局水环境管理科、土壤与辐射管理科、综合执法科,环境监测站和各镇街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中心配合)

(三)加强安全预防,防范重大环境风险问题。

1.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措施。结合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制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措施。督促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一线三排”具体实施措施,建立“一线三排”工作台账,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局综合执法科负责)

2.推进“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部署,积极推进落实涉我局相关任务。牵头推进落实增城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与区发展改革局、科工商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 9个区直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年度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完善报送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动态更新“一图两清单”。按区安委办要求,每月报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和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一图两清单”。(局土壤与辐射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分工负责)

3.开展化学品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中新片区为重点,对全区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一是督促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二是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日常排查,确保管理规范;三是督促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预有准备。四是督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五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特别是应急物资和设施完备可靠。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化工行业环境安全管理底细,消除潜在风险隐患,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安全运营。抓好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对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部门):局办公室、土壤与辐射管理科,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四)开展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行动。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具体保护区名称、级别、区划范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核定,对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牵头部门: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五)开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相关要求,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推动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整治、预案编制、机制健全等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环境安全监管全覆盖,保障环境安全。(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部门):局综合执法科,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六)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重点检查柯灯山水厂、新塘水厂及新和水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库及其周边范围内污染源,重点环境风险源、生产使用化学品、电镀、危险化学品仓储、产生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油库、油站、规模化养殖业等重点污染企业。对汛期环境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定期跟踪督办,对整治不力或长期不能消除的重大隐患,实行重点督办,确保环境安全问题整治到位,避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牵头科室: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部门):局水环境管理科,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七)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电镀、火电、水泥、危险化学品仓储码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企业、规模化养殖业,反复整改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点环境风险隐患以及曾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应急资源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其档案建立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牵头科室: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部门):局办公室、土壤与辐射管理科,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八)做好日常工作,防止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1.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执法检查。根据往年巡查要求,保持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巡查频次。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督促持证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局综合执法科牵头,局土壤与辐射管理科配合)

2.严格环境应急值守。按月制定生态环境系统应急值班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备勤制度,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及恶劣天气期间,严格执行三级值班规定;继续实施执法和监测值班联动机制。组织值班抽查,做好督促提醒,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应急值守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妥善处理环境安全举报投诉,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局办公室牵头,局综合执法科,环境监测站等科室分工负责)

3.完成其它工作事项。按要求参加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办重大活动、会议;完成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含落实区季度防范会议工作部署工作情况)以及区安委会(办)依职责交办的各项工作,向区安委会(办)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局办公室牵头,局综合执法科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坚决防范和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二)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

各科室、各部门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加强督察督办,确保问题彻底解决,问题严重、现实威胁较大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整治,切实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