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例6篇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文1

xxxx年x月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党的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廉政提醒、动态监督、严肃执纪工作思路,全力开展派驻监督,推动各派驻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派驻部门的本职工作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按照《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深入综合派驻部门了解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领导班子分工、部门干部职工配置的情况,检查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一)切实抓好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要梳理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关键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同时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台帐,避免年底补台帐的现象发生。

(二)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派驻部门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必要时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或委托纪检组其他同志列席相关决策会议。

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综合派驻部门积极落实监督责任

为使综合派驻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努力做好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办纪检组积极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为监督内容,以x月至x月为重点时段,采取每周一督促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派驻部门每周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情况。通过对各综合派驻部门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我组认为各部门领导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下派工作队员,并及时下拨人头经费,工作队员努力工作,工作中实事求是,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工作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各部门中未发现腐败及作风等扶贫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三、积极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安排的各项办案任务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x月以来,全体人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案件办理的相关知识,积极向案审室、纪检室、案管室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全年共收到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安排的案件xx件,目前办结xx件。

四、认真做好本纪检组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

今年x月以来,我县的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思想上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办保持一致,认真学习有关扶贫知识,充分了解我县的扶贫政策,了解建档立卡户的情况,xx次深入农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各位干部对自己挂联的贫困户给予了很大帮助。

五、认真做好信息工作

一年来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县纪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报送信息x篇,完成信息选题xx个。

六、存在问题及xxxx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和纪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走访派驻部门还不够,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鉴于存在的问题,xxxx年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每个月走访派驻部门x次,严格督促派驻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求派驻部门认真报送“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对不报或漏报的情况严肃处理,并积极主动参加“三重一大”的有关会议;

(三) 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加快办案速度,积极查办派驻部门科级以下人员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

(四)按要求认真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每个月完成信息x篇,每季度完成信息选题x个;

(五)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我组干部将继续深入农户,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鼓励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同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文2

2018年,派驻第**纪检监察组在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不断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今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 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一是全面监督。自今年3月初新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正式到位以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区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拟定了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方案,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分别对家等驻在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每家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点,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纪律教育月期间,再次全面走访驻在单位,检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督促落实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驻在单位扎扎实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注重抓早抓小,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要求各驻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及时上报谈话提醒数据,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同时,坚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今年我组共列席相关会议次。对驻在单位的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共收集驻在单位备案党委会、班子会会议纪录、纪要等文件共 份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 局的“五权” 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 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继续开展廉情分析工作。今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分析工作,系统梳理了三个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两个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总结了工作成效,分析了评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驻在单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梳理汇总街道领导班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文3

一、2019年度所做的工作

(一)强基础,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克服对监督单位情况不熟悉、改革后的纪检监察业务生疏、管理对象庞大等诸多困难,采取上级培训、委室上挂、业务自学、自办信访案件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组的能力素质,夯实履行执纪铁军的基础。

为尽快摸清家底,派驻纪检组到任履职后,对所有监督对象建立了一份廉政档案(内容包括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家庭情况、持有出入境证件等,涉及市管干部的只统计基本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督促各个单位修订完善内控机制,着力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并将完善后的规章制度报派驻纪检组备案;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织基本情况名单,找准监督的着力点;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方法督促各单位抓好改革后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促各个单位按 “三三三”工作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即:设定三级防控等级、压实三级管理责任、构建三级监督体系),要求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单位、股室、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查看、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权力配置、运行和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强化源头防范、制度规范,积极向驻在单位和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半年来,向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醒单6人次。分别与市卫健局、医保局、红十字会的班子成员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要求他们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主动履行两个责任;单独约谈了7名机关科室负责人,分析风险点,要求他们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红线。

(二)重监督,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

派驻纪检组履职以来,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的作用,紧盯 “关键少数”,掌握重点人和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推进监督单位纪律和作风建设更好发展。

全面摸排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的风险点,突出日常监督检查,并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扫黑除恶、民营医疗机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作为工作重点。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媒介,将纪律作风要求、节假日廉政注意事项等方面向监督单位进行提醒,同时,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定期抽查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值班情况。及时在监督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了监督举报公示牌,注明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进一步查究 “四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主动关注、积极跟进各单位对人事调配、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在前、防微杜渐。

半年来,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两家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早打翻身仗。对涉及独生子女奖扶、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计划生育特扶和卫生扶贫基金惠农惠民政策“一卡通”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等案件。

(三)抓教育,进一步严守纪律底线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文4

2008年,绥化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来,各派驻(出)机构切实发挥作用,加快各项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统一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深入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实现绥化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创造了良好的政治保障。绥化市纪委监察局于2010年4月,在全省市(地)纪检监察机关中第一个设立了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公室(派驻办)。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对派驻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与派驻机构的相互业务联系,研究制定保障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考核派驻机构工作,督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向派驻机构批办件等七个方面。派驻办成立后,不断从完善领导体制、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入手,突出重点,强化职能,有力地推动了派驻机构及驻在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

由于派驻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几年来,绥化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边完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在新体制下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各项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履职思路日渐清晰,监督职能日益强化,自身建设显著提高,协助驻在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激发派驻(出)机构干部队伍活力,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提高工作质效,全面客观评价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情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绥化市纪委监察局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实施3+X工作考评办法(“3”为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全年考评的重点工作,“X”为各派驻机构自主创新工作项目),即围绕派驻机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派驻机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市纪委监察局单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派驻机构自主创新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全市35个派驻(出)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和量化打分,根据集中考评和民主测评结果,由考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考评建议,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定,重点对考评及量化积分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综合排名后两位且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派驻(出)机构,将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评为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派驻(出)机构,可作为其派驻人员推荐为本年度优秀公务员或实绩突出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考评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组织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考评类别和项目要素计算权重,总分为100分。

一、日常考核。权重占30分。市纪委派驻办对各派驻(出)机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日常工作考核项目来源《2012年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进行“3+X”工作考评项目分解表》。派驻办单独建档立卷,严格考核管理。

二、自我评价。权重占10分。7月初和12月初,各派驻(出)机构经联合工作组组长同意后,分别向派驻办上报一次工作总结,对自身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价,找出差距和不足,剖析问题及成因。

三、集中考核。权重占60分。年底前进行集中考核。一是统一检查。通过听取派驻(出)机构年度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征询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对派驻(出)机构工作意见等办法,进行计分考核。统一检查权重为40分,其基础分为100分,按比例折算计入集中考核分。其中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派驻机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由检查组现场打分;对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单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考核组分别征求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处室意见,由相关处室负责打分;派驻机构自主创新的“X”工作项目,为加分项目,按项目多少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加分。二是民主测评。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和所有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向大会进行工作述职,大会进行测评并推荐先进派驻机构。民主测评权重为20分,其基础分为100分,按比例折算计入集中考核分。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文5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派驻(出)机构工作,交流经验和体会,研究安排今后的工作。刚才,2个派驻机构进行了述职述廉报告,4个派驻机构介绍交流了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体会,大家的发言有情况、有体会、有分析、有打算,讲得都很好,听了以后很受启发,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研究和吸收,以达到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派驻(出)机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去年以来,各派驻(出)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强化监督、健全制度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深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新的成绩。

第一,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取得了新进展。去年以来,各派驻(出)机构把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参与和深入开展对中央和省、市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和派驻机构干部积极参加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督促整改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证了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市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委、审计局等纪检组监察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我市抗震救灾和援建灾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规范有序。与此同时,各派驻(出)机构还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如:市交通局开展对交通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公路、水路“三乱”治理;市药监局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管、公务卡结算改革试点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市发改委加强对重点项目临时机构的监管;市民政局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农委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等,有力地促进了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第二,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和权利运行的监督有所加强。各派驻(出)机构积极适应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不断探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思路、途径和办法。一是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制定和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监督等制度。大部分派驻(出)机构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联系地区、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及时批评纠正苗头性和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有的还建立了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办法、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绝大多数派驻(出)机构都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重大项目审批监管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并围绕“三重一大”开展监督检查。如:市交通局制定了《市交通局加强资金监管的规定》、《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的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和制度,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相关派驻(出)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开展了行政审批“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确保了市直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去年,各派驻(出)机构受理举报350件,立案12件,结案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同时,各派驻机构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第三,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协调职能,协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加强督查和考核,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派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职能机构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设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我市《实施意见》,各派驻(出)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驻在部门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具体承担工作分解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了建设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以及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第四,对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得到强化。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察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强和改进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一是先后制定出台了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派驻(出)机构业务管理、监督职责、干部管理和日常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组工作规则》,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体制、工作关系、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推动了统一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了市纪委常委联系市直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统一管理以来,委局领导通过参加派驻(出)机构和驻在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工作,促进了派驻(出)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总体上看,派驻(出)机构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派驻(出)机构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还处在推进过程中,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派驻(出)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统一管理的一些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工作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做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派驻(出)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监督检查,坚决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工作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围绕“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目标,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实效。加强监督是派驻(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派驻(出)机构干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派驻意识,切实按照委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行为和日常生活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发现问题早打招呼,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找准廉政风险点,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驻在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之中。三要加大办案力度,这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形式。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该立案查处的一定要立案查处。要把查办案件与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各派驻(出)机构要明确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班子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要积极主动地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和我市《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特别是要协助驻在部门找出本部门本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结合制度建设深化年活动成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工作整体推进。

(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践行廉政准则、优化政治生态”主题实践活动,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成效转化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协助驻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好“政民互动”和“百姓热线”工作。

三、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工作

当前,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各派驻(出)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研究工作特点,把握工作规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展工作新局面。

一要紧密结合业务实际,探索工作新方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中。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开展监督、查办案件、加强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交换意见、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开展专项检查、收集网络舆情等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在人员较少、力量不足情况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途径,促进驻在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派驻(出)机构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以及干部队伍的结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纪检监察工作和驻在部门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保持清正廉洁,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驻在部门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范文6

一、派驻监察项目

根据2012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安排,确定2012年实施派驻监察的项目共计6个,其中包括2011年继续实施项目2个和2012年新增项目4个。2011年继续实施项目:慈湖河综合整治、宁安铁路站前广场;2012年新增项目:采石河路和东环路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秀山湖公园建设、恒兴路改建、应急水源建设。

二、派驻监察组成员组成

派驻监察组成员分别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抽调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派驻监察组成员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认真履行派驻监察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市纪委监察局:

1、牵头组织协调派驻监察组日常工作的开展;

2、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3、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廉政风险点管理和廉政宣传教育等;

4、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年度计划实施进度情况;

5、受理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投诉和举报。

(二)市发改委:

1、检查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办理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

2、督促超概算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市住建委:

1、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情况;

2、检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竣工验收及备案办理情况,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工程师履职情况,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编制情况等。

(四)市财政局:

1、检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2、检查项目价款结算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情况;

3、检查项目建设管理费开支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非工程项目的管理费及项目竣工后列支管理费用等;

4、检查项目建设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五)市审计局:

1、检查项目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办理是否真实、合法;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包括施工图设计是否按照已批复的初设文件执行,有无提高或降低设计标准等;

3、检查工程造价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计,合同外工程量是否真实、合法等。

(六)市国土局:

1、检查项目用地单位是否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2、检查项目用地单位是否按照约定时间开竣工。

四、工作管理

(一)工作权限

1、列席项目建设的有关会议;

2、查阅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

3、组织对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开展检查;

4、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整改纠正;

5、根据工作需要,涉及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二)工作程序

1、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通报派驻监察组工作方法,了解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与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派驻监察组工作计划,并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正式实施;

3、深入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督查;

4、召开有关会议,通报督查情况,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纠正;

5、派驻工作结束后,派驻监察组及时总结并形成材料上报。

(三)工作方式

1、派驻监察组采用项目建设单位工作汇报与实地检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将项目开展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派驻监察组,派驻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检查。

2、遇有项目评审、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或其它特殊情况,派驻监察组及时参与,了解掌握情况;

3、派驻监察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及时总结项目建设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反馈项目建设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派驻监察组在项目检查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派驻监察组成员开展工作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情况,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纪律规定。